2016年,商品房去库存将使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力再次得到提升。春节之后,各个地方政府接连出台楼市新政,加速消化楼市库存压力。以下列出目前“去库存”政策的五大类型。
类型一:将商品房转化为公租房
1、因为租房资金回笼速度较慢,所以房地产商一般只愿意卖房子。但在去库存的背景下,为减轻销售压力,辽宁省开始出现有房企将一些大户型房源改成租赁房的情况。
2、山东省引导房地产企业自身售租并举的同时,还鼓励地方政府收购或长期租用库存商品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青岛更是明确,存量商品住房规模较多的区市,应回购或租赁部分存量或在建商品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
3、安徽省表示在2016年全省货币化安置比例要达到50%以上,力争达到70%。推进公租房货币化,确需增加公租房供应的地区,主要通过在市场长期租赁或购买方式筹集。
类型二:鼓励住宅改为养老或旅游地产
1、山东青岛市,用贴息、补助等方式,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改造为电商用房、都市型工业地产、商务居住复合式地产、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等,实现消化商品房库存与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双赢。
2、山东济南市,产业园搬进了写字楼。开发商表示,产业园的成长性较高,未来带来的潜在收益也比写字楼要高。现在已经有几十家企业入驻,效果十分不错。
类型三:直接补贴方案各式各样
各地楼市去库存的招数中,购房者感受直接的就是补贴。初步统计,至今全国已有约60个城市发布了不同力度的购房补贴政策,多为三四线城市,各地出台的补贴方案各式各样。
1、资金补贴的典型代表
四川省眉山市,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以享受每平方米500元的补贴。
2、分购房时段补贴
河南漯河市,2016年2月29日(含)购房,144m2以下补贴200元/m;2016年3月1日-8月31日(含)止购房,补贴100元/m2
河南济源市,2015年12月31日(含)前购房且户口转入城区的,补贴1万元;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含),购房补贴8000元。
3、按购房面积大小补贴
福建连江县“面积梯度”原则补贴。购60m2以内,每套补贴1.2万元;购60m2 —100m2,每套补贴2.2万元;购100m2 —144m2,每套补贴3.2万元;购144m2以上,每套补贴2万元。
安徽芜湖市大户型契税补50%,市区购房,凡应交4%契税的购房者,在缴纳契税后由市财政部门给予应缴契税50%的补助。注:芜湖需要缴纳4%契税的户型一般为144m2(含)以上户型
4、按购房套数补贴
河南安阳市居民只要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便可直接享受2万元的购房补贴。
河南濮阳市对农民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补贴150元,对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对购买二手房的每平方米补贴200元。
5、按购房者学历补贴
杭州市富阳区,学历越高的购房者补贴越多。根据文件规定,全日制本科学历,补助购房款的1.5%,高不超过3万元;硕士,高不超过5万元;博士,高不超过15万元;而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国家级人才,实行“一事一议”办法执行或一次性补助80万元。
类型四:鼓励农民工进城买房
1、甘肃省住建厅下发的通知显示,该省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鼓励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实现住有所居,扩大住房需求。
2、山西省正在研究制定购房补贴政策,鼓励进城、结婚、养老的农民工在市县购房,促进农民工和其他人员在就业地购买商品住房。
3、辽宁省为农民工购房提供补贴,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工商个体户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完善公租房的分配管理办法,适当放宽农民工申请公租房条件。
4、四川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维护进城农民既有权益,实施财政补贴;全省推广支持农村居民进城购房的政策,但不会“一刀切”,而是鼓励各地根据其经济水平和房价等因素自行制定。
5、安徽省对进城购房且自愿退出宅基地并还耕、还林的农民,按其退出合法宅基地的面积,给予一次性购房奖励;对在城镇有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实行灵活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一定时限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江西省对首次购买城镇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农民给予财政补贴,并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将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
7、山东省各地做好衔接和政策储备,对农民进城购房给予契税补贴、规费减免、贷款贴息、物业费补贴等优惠,使其成为长期稳定的住房消费群体。
8、云南省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并还耕、还林,进城买房(含二手房)的农民,按照宅基地面积及以上房屋折旧,给予一次性购房奖励。进城购房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变,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权不变。
类型五:去库存不力将问责
江西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做好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的通知》,以20条举措促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通知》指出,房地产库存去化时间超过12个月的市、县,要加大力度,落实责任,确保今年上半年当地库存明显下降,全年大幅下降。要加强检查考核,对履行去库存、稳市场主体责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市、县,将进行约谈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