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市级机关党建工作,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精细化的管理方式,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和促进市级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了关于党建工作的考核细则。
2017年最新党建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以及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开展机关党建考核工作,引导和激发市级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增强服务理念和大局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全面推进市级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市级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考核范围
市委有关党(工)委机关党组织,市级机关工委直属机关党组织。
三、考核内容
1、党组(党委)重视机关党建工作情况;
2、机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
3、机关党组织思想、组织、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情况;
4、其他工作。
(具体考核内容见当年度《机关党建工作集中考核评分表》)
四、考核方法
对机关党建工作的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和市级机关工委统一组织安排。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机关党组织自查与市委组织部和市级机关工委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力求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1、平时考核。市级机关工委相关处室对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任务,参加市委组织部和机关工委组织的活动、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履行工作职责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及时填写平时考核记录表,年底进行汇总,作为平时考核的主要依据。
2、开展自查。每年12月初,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要对照《机关党建工作集中考核评分表》,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进行自我评价,形成评价报告。重点是对工作亮点进行归纳总结、形成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措施和改进期限。自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在年终集中考核时,交付考核组,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集中考核。原则上安排在每年12月中、下旬进行。考核采取听汇报、查看台账资料等方法,对照《机关党建工作集中考核评分表》标准逐条逐项进行,并根据各单位提供的自查报告,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查。
4、综合评价。考核工作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汇总梳理。市委组织部和市级机关工委召开专题协调会,对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定量评价,根据自查、抽查、平时考核等情况综合评定最后得分。
五、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干部和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的主要依据。
2、考核结果将提供给市级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评选人民满意机关的重要内容。
3、考核结果将采取一定形式向市委报告,并向市级机关各部门通报,对考核优秀单位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宣传和推广。
六、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要把完成考核各项目标任务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围绕考核的各项目标和要求,开展具体日常工作。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动,使全体党员明确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以实际行动推动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2、健全机制。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按照考核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做到有目标要求、有方法步骤、有时间进度,层层分解目标,层层落实任务。机关党组织建制是党委(总支)的,要制定本部门(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对所辖机关党组织的工作进行考核评比,使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覆盖到市级机关各级基层党组织。
3、强化检查。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要建立机关党建工作自查机制,定期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自我检查,对照考核要求,查找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同时要根据本部门(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加大对所辖党组织的考核力度。通过检查整改,确保考核目标任务的完成,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201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