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看过家中的房产证么?有许多人在拿完房产证之后表示很迷惑,发现房产证上并没有标注其使用的年限。那么近有在朋友圈转来转去关于我们家中的房子只有50年或70年的产权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呢?这样难免就会弄得人心惶惶了。在此小编提醒大家要淡定,我们国家自有对策。
那么我们肯定关心的是产权到期后究竟是“到期后无偿收回”还是“续费使用”呢?其实很多消费者是对房屋产权问题一知半解的。其实这是对产权有一定的误解,许多消费者把房屋产权以及土地使用权问题混淆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是两个不相同的概念,房屋的产权指的是权,土地使用权是由国家让出的。所谓的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
有业界人士透露,50年、70年之分要看地块的性质,如今的出让合同写清楚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士证实了这一说法,目前只有40、50、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区分,没有了综合用地性质的年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由于中国商品房出现的历史多不过30多年,距70年期限还有很长时间,对于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如何重新续期,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政策和说法。
业界较认可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当房子到了50、70年以后,如没有其他改造处理,将会自动续期,《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现在也有不少商业用地都改作住宅用地来炒卖。有的开发商对购房人宣传的是住宅用地,结果签约后购房人发现是商业用地。按照即将实施的物权法,商业用地或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期满时是不能自动续期的,需要提前申请续期。
土地有年限,房子无年限。当然有产权保护意识也是十分重要的,遇到谣传之类的事情,我们不要轻易去相信。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有理由去坚定的相信我们的国家,自会有对策来保护我们老百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