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要买房成为丈母娘选女婿的首要标准,不少优秀的男青年因为没房,惨被丈母娘拒之门外。虽说有房子,并不代表姑娘们就一定会嫁给你,但房子就是获得姑娘及其家人好感的敲门砖,有了这一步,继续发展下去的可能就比较大。正因如此,婚前买房的男同胞也是越来越多。问题来了,那就是男方婚前购房婚后办房产证,这个房子,女方还有份吗?婚前购房婚后办房产证,离婚时房子又该如何分配呢?本期购房指南就为大家一一解答。
无论是婚前买房还是婚后买房,不是看房产证办理时间,而是看买房合同生效的那个时间(一般是签订合同的日期)。 所以,在领结婚证前买的房子,就属于婚前财产。房产证上署名不同,分配方式也不同。
1、 房产证上写一个人(首付人)的名字
如果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即首付人的名字,离婚以后财产怎么分割?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登记名字的一方所有,但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和房屋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作出分割。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结婚后,夫妻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只要是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2、 如果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
这种情况房产怎么分呢?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该房产就是两人共有,分配时要看房产证写两人名字时双方之间是否有什么书面的约定(并且好公证一下),如果有约定就按照约定的内容分配;如果没有约定,那就是平均分配了。
3、房产证上写一个人名字,且这个人不是首付方
有时候有这样的情况,可能因为户口的问题,首付的那方想在另一个城市买房,但是没有该城市的户口,于是写了对方的名字。这样的情况,房子属于房产证登记名字的一方,首付方付的首付款相当于是借给登记名字一方的,离婚时房子归房产证登记名字的一方,但房产证登记名字的一方需向首付方返还首付款,并对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进行分割,以及婚后共同还贷期间房屋增值的部分进行分割。
以上就是婚前购房婚后办房产证3种不同情况下,房子该如何分配的问题。买房毕竟是一笔大的消费,关于如何分配的问题,就要看自己是怎么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