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办事,餐厅工作人员按时进行健康查体,无健康合格证的严禁上岗。
2.与工作人员签订饮食卫生责任书,并与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食堂员工学习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
4.建立每日对食堂卫生的检查与记录。
5.建立学校食物中毒报告与通报制度。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集体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时,应迅速送学校卫生室进行初诊,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医治。
2.迅速向教体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建立食物试尝制度,做好所有食物食品留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