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近日公布2016年度厦门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明确2016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432元,下限为150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和往年相比,今年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只有一个,即6432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之所以这样调整,是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厦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统一调整为12%,下限5%保持不变,今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也将不再受理单位提高缴存比例的申请。
在办理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方面,用人单位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清册》(单位所有汇缴人员均应列入)和《厦门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业务网点,就可以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从7月1日起,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并领取了U-KEY的单位,可直接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理。
公积金在我们的生活中究竟有哪些用处?
1.有助落户
公积金对于申请落户的外地职工具有一定帮助。
2.当低保用
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且符合享受居民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可购房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4.用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5.租房
(1)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2)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6.父母给儿女购房公积金来帮忙
(1)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2)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3)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7.销户时可提取全部余额
只要满足以下情况,销户即可将全部公积金提取出来:
(1)离、退休的;
(2)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7)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8)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8.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