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已经成了一个成熟的市场,但由于租赁双方并不是有者更多的租赁房屋信息所以纠纷的产生是在所难免的,所以很多人在租房子的时候会签署一份详细的租房合同,但当产生纠纷的时候你发现房屋租赁合同无效,面对这样的事情怎么处理?
那么都是有哪些原因造成了房屋租赁纠纷合同无效的呢?
第一、建筑本身不合法: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房屋;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未经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同时又做了除外的规定,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了相关部门批准的,也就是权属完整的,租赁合同有效。
第二、房屋租赁所签署协议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重新装饰房屋: 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租赁备案:我国城市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原建设部在1995年颁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虽然直接规定了未办理登记备案的租赁行为无效,但它属于部门规章层面的法律文件,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不能规定合同效力问题,但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情况下,视为当事人以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行为,变更了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合同生效要件的合同约定,此时,即使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合同仍为有效。
以上就是房屋租赁纠纷中合同无效的一些介绍,小编提醒您并不是签署了租赁合同就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一定要在租赁之前询问清楚关于房屋的房产证问题还有是否备案细节问题,希望上面的介绍对您以后更好的租房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