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春市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的提取管理办法进行了补充说明,具体涉及哪些内容呢?今天搜房网房天下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相关知识,希望给大家实际的帮助。
长春市现行公积金的提取管理办法与以往相比,存在着哪些不同呢?
1、 失业提取公积金年限
现行的公积金的提取管理办法规定:“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为准封存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可提取账户内余额。
而此前的规定是,“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两年以上的,或者工作调转至外省或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在外省重新就业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也就是说,失业满两年可取公积金修改为失业满一年可取公积金。
2、提取首付款所需材料
现行的公积金的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并实现放款后的职工,在办理提取首付款业务时须出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单身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原件、组合贷款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单身无需提供)”。而此前,想要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还需要提交首付款收据原件。
3、解除劳动关系情况下提取公积金
在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只需要提供: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调令(函)或任职文件(劳动用工合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说明书存根》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而此前还需要提供暂住证(居住证)。
4、租房提取公积金频次
现行的公积金的提取管理办法对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频次有了新规定,“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合同期内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缴纳租金总额且不允许累计提取;租住商品房的每年每套房屋允许提取一次,提取金额按照《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执行且不允许累计提取”。
5、夫妻关系证明
现行的公积金的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证明夫妻关系时只能使用结婚证的或离婚证明,而此前户口本也可以被用来证明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