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的计算方法就是针对一般劳动者的,即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结合《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这里的一般劳动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劳动者。
一般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注】
1.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
2.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按照最低工资计算;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经济补偿金。
二、高收入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2款规定的计算方法就是针对高收入劳动者的,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由此可见,法律对高收入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设定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设限,即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计算;二是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设限,即最高不超过12年,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也按照12年计算。
高收入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12)×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注】
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2.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按照最低工资计算;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法》及配套规定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先前法规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统一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但具体有以下几个特殊情形: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照12年算。先前法律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照12年计算。地方性法规对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另有规定的,需要按照地方性法规执行,如上海规定,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照12年计算。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注】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先前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j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需要指出的是,《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医疗补助费,但是,《劳动合同法》并不可以取代《劳动法》,因此《劳动法》的规定也是有效的。因此,尽管《劳动合同法》没有对医疗补助费做出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应向劳动者支付医疗补助费。
(3)三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工资低于企业平均工资的按照企业平均工资计算。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ll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这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吴圣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