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礼·春官》中的“赋比兴”
“六诗”之称最早见于《周礼》。《周礼?春官?大师》: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而“瞽矇掌《九德》、六诗之歌,以役大师。”这里的“赋比兴”,从文本分析,是和“风雅颂”相并列的一种“诗”,也就是说是一种诗歌的题材。
二、《毛诗·大序》后的“赋比兴”
《毛诗·大序》将“六诗”称之为“六义”:“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这里我们似乎不能从此看出诗歌体裁的意思,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对此解释说:“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
从此之后,历朝历代关于“赋比兴”的讨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概言之,有以下三种解释的视角:政治视角、情感视角、技巧视角。现在我们从汉至清这一历史时期关于“赋比兴”的论述,加以梳理。
1.政治角度
第一种角度试图从儒家的政治观点出发,将“赋比兴”看成是表达政治观点、态度的一种方式。
郑玄在注释《周礼》之六诗时说:风,言圣贤治道之遗化也。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雅,正也,言今之正者,以为后世法。颂之言诵也,容也,诵今之德,广以美之。这里郑玄将“赋比兴”和政治、教化、美刺结合起来,完全是从政治角度进行分析。
唐代孔颖达发展了郑玄的见解,并且进一步解释说:“赋”云“铺陈今之政教善恶”,其言通正、变,兼美、刺也。“比”云“见今之失,取比类以言之”,谓刺诗之比也。“兴”云“见今之美,取善事以劝之”,谓美诗之兴也。其实美刺俱有比、兴者也……“赋”者,直陈其事,无所避讳,故得失俱言。“比”者,比托于物,不敢正言,似有所畏惧,故云“见今之失,取比类以言之”。“兴”者,兴起志意赞扬之辞,故云“见今之美以喻劝之”。在郑玄的基础上,孔颖达进一步的将“赋比兴”和政治结合起来,把诗歌作为政治活动的一种形式,也是从政治角度出发。
唐贾公彦《周礼注疏》:“凡言赋者,直陈君之善恶,更假外物为喻,故云铺陈者也。”
清孙诒让《周礼正义》卷四十五:“云‘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者,《楚辞·悲回风》王(逸)注云:‘赋,铺也。’铺陈今之政教,对风说圣贤治道之遗化,为陈古事也。《释名·释典艺》云:‘敷布其义,谓之赋。’(成伯玛)《毛诗指说》云:‘赋者敷也,指事而陈布之也。’义并略同。云‘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者,《鬼谷子·反应篇》云:‘比者,比其辞也。’陶弘景注云:‘比谓比类也。’《释名·释典艺》云:‘事类相似谓之比。’《毛诗指说》云:‘物类相从,善恶殊态,以恶类恶,谓之为比。墙有茨,比方是子者也。’云‘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者,《毛诗指说》云:‘以美喻比,谓之为兴,叹咏尽韵,善之深也。听关雎声和,知后妃能谐和众妾,在河洲之阔远,喻门壶之幽深;鸳鸯于飞,陈万化所得,此之类也。”’
2.情感角度
还有一种角度,试图从诗歌创作者的主观情感与客观物体的相互关系角度,来阐释“赋比兴”的本质含义,主要观点有:
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诠赋》一篇中之处:“赋者,铺也,体物写志也”另外在《比兴》一篇中认为:“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
南北朝钟嵘《诗品序》:“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
唐皎然《诗议》:“赋者,布也。匠事布文,以写情也。”“比者,全取外象以兴之,西北有浮云之类是也。”“兴者,立象于前,后以人事谕之,《关雎》之类是也。”
唐王昌龄《诗格》云:“赋者,错杂万物,谓之赋也。”“比者,直比其身,如‘关关雎鸠’之类是也。”“兴者,指物及比其身说之为兴,盖托谕谓之兴也”。
宋二程(程颢、程颐):“《诗》有六义:⋯⋯日赋者,谓铺陈其事也;日比者,直比之,‘温其如玉’之类是也;日兴者,因物而兴起,‘关关雎鸠’、‘瞻彼淇奥’之类是也。”
宋李仲蒙:“学诗者必分其义。如赋、比、兴,古今论者多矣,惟河南李仲蒙之说最善。其言日: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尽物也;索物以托情谓之比,情附物也;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者也。
宋范处义《诗令补传》:“铺陈其事者,赋也;取物为况者,比也;因感而兴者,兴也。”
宋黄彻:“赋者,铺陈其事;比者,引物连类;兴者,因事感发”
明郝敬:“托物为比,陈辞为赋,感动为兴,三义合而诗成。”
3.技巧角度
晋挚虞《文章流别论》:赋者,敷陈之称也;比者,喻类之言也;兴者,有感之辞也。
宋带朱熹从创作技巧的角度对“赋比兴”加以从新解释:“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
又说:“赋者,直陈其事;比者,以彼状此;兴者,托物兴词。”
又说:“比者,但比之以他物,而不说其事如何;兴,则引物以发其意,而终说破其事也。”
三、二十世纪对“赋比兴”本意的探寻
1.诗歌体裁
章炳麟第一个出来肯定古老的六诗分类。他认为这六个范畴的原始意义是六种诗体:赋即后来的文体赋之起源,比为辩,一种篇幅较长的诗体,兴为廞,与诔、赞相近。
朱自清也赞成六诗皆体,但进一步提出六诗皆歌:赋为合唱,比为变旧调唱新辞,兴为合乐开始的新歌。
郭绍虞则推测:赋、比、兴皆是不入乐的民歌。
2.祭祀礼仪
白川静运用语源学和民俗学研究的方法,推断兴原本是一种祭祀礼仪,涉及灌酒、舞蹈、咏诵祷词等仪式,目的在于召唤地灵及其他神灵。
周策纵在全面探讨巫术与音乐、舞蹈和诗歌的关系的基础上,提出六诗皆源于巫术活动。
3.教学科目
陈世骧相信六诗应是大师的教义,可理解为六种诗歌表演的形式。
章必功提出六诗是周代诗歌教学的纲领,声义并重,大师通过风和赋教国子歌唱和朗诵诗篇之法,通过比和兴教国子切类指事、引伸发挥诗义之法,通过雅和颂教国子在各种政治和祭祀场合用诗之法。
王昆吾也认为六诗是西周乐教的六个项目:风和赋是言语传诗的方式,分别指方音诵和雅言诵;比和兴是歌唱传诗的方式,分别指赓歌和和歌;雅和颂是加入器乐因素来传诗的方式,分别指乐歌和舞歌。
四、二十世纪对“赋比兴”方法的阐述
1.诗歌创作前的谋篇立意技巧
徐复观将比和兴作了一个深刻的比较:“比是由感情反省中浮出的理智所安排的,使主题与客观事物发生关连的自然结果”;兴则相反,未经过任何安排经营,而是作者胸中所蕴蓄的感情,偶然由于某种事物的触发而浮现,故兴和主题的关系,是「先后相生」的,“先有了内蕴的感情,然后才能为外物所触发;先有了外物的触发,然后才能引出内蕴的感情。”
叶嘉莹的看法与徐相近,她指出比和兴的区别在于:首先,兴的作用大多是物的触引在先,而心的情意之感发在后;而比的作用,则大多是已有心的情意在先,而借比为物来表达则在后;其次,兴的感发大多由于感性的直觉触引,不必有理性的思索安排,而比的感发则大多含有理性的思索安排。
2.诗歌创作中的结构布局技巧
鲁迅说:“《诗》则有六义焉:一日风,二日赋,三日比,四日兴,五日雅,六日颂。风雅颂以性质言⋯⋯是为《诗》之三经。赋比兴以体制言:赋者直抒其情;比者借物言志;兴者托物兴辞也。是为《诗》之三纬。”
钱基博说:“《诗》凡三百五篇,其体为风、雅、颂,其辞有赋、比、兴。赋者,直陈其事者也。比者,以物取譬者也。兴者,感物抒兴者也。”
蒋伯潜、蒋祖怡说:“赋是直抒情意,直述人事;比是借物为比,喻其情事;兴是托物兴起,抒写情意。”
刘若愚将赋、比、兴释为三种表达模式---- 赋是叙述的、描写的模式,比是比较的、类似的模式,兴是联想的模式。
顾明东(Ming DongGu)质疑戴的方法和结论,并提出另一观点:“比是一种静态的、单一的隐喻,而兴则是一种动态的、整体的、完整化的隐喻;赋-比-兴三位一体,构成诗歌创作的完整理论,分别代表在将诗歌深化过程中三个相互交织重迭的阶段。”
傅庚生释比为联想,诗人借之以构造浅切明白的隐喻,兴为分想(独立想象),诗人借之以构造意味深长的意象。
3.诗歌创作后的阅读诠释技巧
施炳华在细致分析《毛诗》中所有标兴的诗篇的基础上,推论毛公标兴的目的是强调诗的教化作用,揭示诗中所隐藏的政治伦理意思,并不是为了标举作诗方法。
王念恩将赋、比、兴理解为不同的读诗方式:赋是文字阅读,比和兴是比喻寄托式的阅读。
苏源熙认为赋、比、兴是《诗经》注疏家们的诠释工具,故运用赋、比、兴对诗篇进行解读,总是引向对正统观念的确认。
周刚将赋、比、兴称为三种赋诗言志的方法。
鲁洪生则进一步将这一定义扩充至言语引诗和著述引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