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宗法”,是至调整家族关系的制度,它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的家长制,依血缘关系分大宗和小宗,强调前者对后者的支配以及后者对前者的服从。中国君主制国家产生之后,宗法制与君主制、官僚制相结合,成为古代中国的基本体制和法律维护的主体。
内容:
1.嫡长子继承制
宗法制的一个关键内容是严嫡庶之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其目的在于稳固贵族阶级的内部秩序。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缘亲疏关系以划定贵族的等级地位,从而防止贵族间对于权位和财产的争夺。在宗法制度下,从始祖的嫡长子开始传宗继统,并且世代均由嫡长子承继。这个系统称为大宗,嫡长子称为宗子,又称宗主,为族人共尊。《春秋公羊传》“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西周统治者划分为四个等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天子的嫡长子继承天子之位为大宗,其余庶子被分封为诸侯,为小宗;诸侯的嫡长子继承诸侯之位,为大宗,其余庶子被分封为大夫,为小宗;卿大夫之嫡长子继承卿大夫之位,为大宗,其余庶子成为士,为小宗。
2.风邦建国制
简称封建,由周人创立。“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二宗”(《左传》桓公二年)
诸侯受封成为地方邦国,与周天子有一系列的权利与义务的对应关系。卿大夫的领地被称为“采”或“邑”(采邑制),卿大夫封士,士为统治阶级里最低阶层,一半靠自己的技艺和本领为卿大夫服务。
3.宗庙祭祀制
宗子权力的象征是他们所主持的宗庙。在周代,大宗是宗族成员共同宗庙的宗庙主。小宗也是各自范围内近亲的共同宗庙的宗庙主。普通族人祭祀祖先,一般须在大宗或小宗所主持的各级宗庙中进行,并由大宗或小宗主持祭祀仪式。祖先祭祀在中国古代的社会与精神生活中非常重要。除祭祀外,许多日常礼仪活动和社会活动也要在宗庙里进行。如冠礼(男子成丁礼)、婚礼、宗族成员的盟誓等。因此,宗庙的存在被视为宗族存在的象征,宗子的宗庙主身份成了他们在族人中拥有宗族首领地位的保证。甚至宗子的名称也来自他们的宗庙主身份。
据《礼记·王制》记载,周天子为七庙,诸侯为五庙,大夫为三庙,士为一庙。今北京故宫前左侧的劳动人民文化宫便是明清的太庙,右侧的中山公园便是明清的社稷坛,也就是“左宗右社”的格局。“左宗”是宗法的标志,“右社”是国土的象征,共同表示着这个王朝的天下和对全部土地臣民的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