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1090年~1155年),字会之,江宁人(今江苏南京),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进士。多次任相。秦桧是南北宋期间的一个传奇人物,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为汉奸或卖国贼。
岳飞(1103-1142),字鹏举,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出身贫寒,二十岁应募为“敢战士”,身经百战,屡建奇功,是南宋初期的抗金名将。绍兴十年(1140)统率岳家军大破金兵于郾城,进军朱仙镇,准备渡河收复中原失地。但朝廷执行投降政策,勒令其退兵。后被赵构、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岳飞流传下来的作品不多,但都是充满爱国激情的佳作。有《岳武穆集》,为后人所编。
了解秦桧,必须了解历史上真实的秦桧遗嘱《秦桧遗表》。《三朝北盟会编》,宋代史学名著,南宋徐梦莘编,二百五十卷,采编年体例。徐梦莘(1126年—1207年),江西清江人,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进士,大部份时间在家著述,《三朝北盟会编》成书于光宗绍熙五年(1194年),记载自政和七年(1117年)“海上之盟”迄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完颜亮伐宋,共计四十六年宋金关系的史料。三朝系指宋徽宗赵佶、宋钦宗赵桓、宋高宗赵构三朝,该书成书于光宗绍熙五年(1194年),史料收罗广泛,凡诏敕、制诰、书疏、奏议、记传、行实、碑志、文集、杂著等,悉取尽收,按年月日标示事目,加以编排,征引的文献达二百多种,后又编《北盟集补》50卷,惜已失传。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二○:《秦桧遗表》曰:“死生夜旦之常,难逃大数命义。臣子之戒,敢竭愚衷。属馀息之将辞。恋清时而何及?伏念臣早缘末学,奋自书生。当见危致命之秋,守策名委质之分。画疆之遣,元枢飞掩。报之符存赵之陈,具寮奉惩断之指。仓皇皇奔走从君,衣冠不变于中华,觐会自依于常度。虽历九死其未悔,犹冀一言而可兴。草徽庙之二策,身居营窟,心在周行。洎浮海以言旋,举同朝而趣异。下石而挤者纷至,奉身而退者累年。荷上圣之深知,排群疑而复用。延登右揆,峻陟维垣。专秉任于钧衡,奉畴咨于帷幄。入而告后,玉音常许。其无心出则称君,舆论共推于得体。上遵成算,复建中兴,惟聪明睿智之绝伦,因古昔帝王之未有。挺身死难,救民于仗节之初;修睦休兵;寻盟于奏峨眉山之后。是谓乐天,以保天下继代,以率功名居然。甯亲以甯神,盈城而盈野。德之厚也,臣何力焉?臣感陛下推心委用之诚,进期毕命;睹陛下求治焦劳之切,退欲忘身。但知方疾以尽公,不敢辞难而避事。仰勤宸注,亲屈帝尊训词矜恻于孱躯,天步迈临于寝室。戴恩慈之俯逮,徒感咽以何言。顾愚臣知遇之若斯,虽举族捐糜而曷报。而臣上负乾坤之造,莫知药石之功,病在膏盲,命垂晷刻。阙廷注想,难瞻穆穆之光;黾鼎妥安,尚抱拳拳之恨。念吁天而靡逮,忍将死以犹言。文虽不伦,义或有取。伏望皇帝陛下,惟新盛德,谨保清躬,万寿无疆。行奉东朝之养五兵,不试永居北极之尊。益坚邻国之欢盟,深思社稷之大计,谨国是之摇动,杜邪党之窥觎。以治乱为著黾,以贤才为羽翼,事有未形而宜戒,言或逆耳而可从,缓刑乃得众之方,训本乃富民之术。虽渊衷之素定,在愚虑之实深。凡此数端,愿留圣念臣形留神往,泪尽辞穷。忧国有心,敢忘城吨之策;报君无路,尚怀结草之忠。”
秦桧的《遗表》很是感人,可以称得上忠肝义胆,不比诸葛亮的出师表差,秦桧他主张修养生息,养兵,以利后战。他说:“行奉东朝之养五兵,不试永居北极之尊。益坚邻国之欢盟,深思社稷之大计,谨国是之摇动,杜邪党之窥觎。以治乱为著黾,以贤才为羽翼,事有未形而宜戒,言或逆耳而可从,缓刑乃得众之方,训本乃富民之术。虽渊衷之素定,在愚虑之实深。凡此数端,愿留圣念臣形留神往,泪尽辞穷。忧国有心,敢忘城吨之策;报君无路,尚怀结草之忠。”
早期的秦桧也是个忠义之人。公元1126年,金兵突袭北宋京城成功。在金人未攻破汴京前,秦桧一直主张抗金,反对割地求和。在金人的威逼下,宋朝百官议立张邦昌为帝。秦桧竟站出来反对,立议状要存赵氏。结果秦桧被金人俘虏北去。秦桧此举,颇受人民赞扬。可以说秦桧若不出站来立议状要存赵氏,就不大可能会被虏走受苦受罪。或许还会在伪齐政府里做大官享受荣华富贵。秦桧到金国后,受到金元帅粘罕另眼看待。忍辱负重为徽宗写乞和书。可以说这完全是忠臣之举,谁那么傻写乞和书,给自己找后人唾骂的理由。其后他被金太宗完颜晟赐给左监军完颜昌。在金国期间并不无任何变节之举。公元1130年完颜昌攻楚州时秦桧趁机逃回宋朝。
后来的秦桧主和并没什么不对,宋高宗赵构本人在秦桧的生前和死后,多次把对金议和的首功归于秦桧。
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
卷一五八,绍兴十八年八月癸丑日(阳历1148年9月12日),赵构和秦桧的谈话:
‘朕记卿初自虏归,尝对朕言:“如欲天下无事,须是南自南,北自北。”遂首建讲和之议,朕心固已判然。而梗于众论,久而方决。今南北罢兵六年矣,天下无事,果如卿言。’
卷一六九,绍兴二十五年十月丁酉(阳历1155年11月19日),即秦桧死后次日:
‘执政奏事,上曰:“秦桧力赞和议,天下安宁。自中兴以来,百度废而复备,皆其辅相之力,诚有功于国。”’
卷一七○,绍兴二十五年十二月乙未(阳历1156年1月16日):
‘上谓魏良臣、沈该、汤思退曰:“两国和议,秦桧中间主之甚坚,卿等皆预有力。今日尤宜协心一意,休兵息民。”’
和、战问题,是两军对垒中经常发生的事,其共同目的,是取决于是否有利保存自己,和争取时间发展自己。南宋绍兴情势如何呢?清人赵翼说:“宋之为国,始终以和议而存,以不和议而亡。”“澶渊盟,而后两国享无事之福者,且百年;元昊跳梁,虽韩(琦)范(仲淹)名臣,犹不能制,亦终以岁币饵之,而中国始安枕。当北宋强盛时已如是,况南渡乎?”,见《二十二史札记》卷二十六.近人陈登元先生把赵翼这个观点具体化,以为“秦桧在偷安半壁,中原残破之时,其所以力主和议,实不得已中之不得已也。”其主要理由:(一)国家经济困难,支持不了庞大的军费开支;(二)军事力量不强,至收溃卒群盗,以充王旅,将骄卒惰,军纪废弛,不足以战;(三)文武不和,不可与图大业。“因此可知秦桧议和,有人以为保全东南者,非无以也。”,见《金陵学报》第一卷第一期.陈登元先生列举的这些现象,在南宋初年都是存在的,因而建炎间屡屡败给金人。
和约对宋朝是有利的。绍兴和议是南宋和金国在1141年达成的和议,南宋朝廷在急于求和下,接受了金国的苛刻条件。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年),南宋军在反击金军的南下中,取得了顺昌等地。至此,南宋可战而不战。为了彻底求和,绍兴十一年(1141年)南宋朝廷解除了韩世忠、张俊、岳飞等大将的兵权,同年十一月宋、金双方达成共识,十二月末,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与子岳云、部将张宪被害。次年三月才完成“绍兴和议”全部之手续。随著和议达成,金亦放还宋徽宗灵柩和高宗生母归宋。绍兴和议使宋、金之间维持了近二十年的和平,期间双方虽然偶有冲突,但冲突之规模不大。
条约内容要点如下:
重划宋、金两国的边界,东以淮水中流、西以大散关为界,宋割唐、邓二州(在今河南省内),又重定陕西地界,宋失去商(今陕西内)、秦(今甘肃内)两州约一半土地予金。
宋奉表称臣于金,金册宋主为皇帝。
每逢金主生日及元旦,宋均须遣使称贺。
宋每年向金国缴纳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
为什么秦桧被后人视为卖国贼呢?这完全是后来南宋政治的需要,明朝和辛亥革命也继续把这个历史谎言散布扩大。秦桧是政客们争名夺利的牺牲品,同时,一个性格有缺陷的战将岳飞被无限的神化。
秦桧身后,对于他的评价问题,有宋一代,官方就几经变化。绍兴二十五年十一月,高宗为褒其主和之功,题其神道碑额曰:“决策元功,精忠全德”。追封为申王,赠谥曰“忠献”。太常博士曹冠撰谥议说:
故太师赠申王秦桧,光弼圣主,绍开中兴。安宗社于阽危之中,恢太平于板荡之后;道德光天地,勋业冠古今,虽备道全美,不可主一善名一功,而崇报之典,严于定谥。尤当先其报国之大节,传道之效焉。谨按谥法:虑国忘家曰忠,文贤有成曰献。宜赐谥曰:“忠献”。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七十.
事过五十一年,宁宗开禧二年四月,以外戚入主大政的韩侂胄准备兴师北伐,使礼部侍郎李壁奏贬秦桧,奏疏说:
秦桧首倡和议,使父兄百世之仇,不复开于臣子之口,宜亟贬秦桧以示天下。
于是削夺秦桧王爵,改谥号为“谬丑”。制词说:“兵于五材,谁不能去之,首弛边疆之备;臣无二心,天之道也,忍忘君父之仇。”“一日纵敌,遂贻数世之忧;百年为墟,谁任诸人之责。”见续资治通鉴》宋纪卷一百五十七.评价全部翻了个个,制词成为当时传诵之作。
结果,开禧北伐失败,韩侂胄成为妄启兵端的罪魁祸首。时任礼部侍郎的史弥远献计诛杀韩侂胄,函韩侂胄之首向金人乞和。为了讨好金人,还恢复了秦桧的王爵,再赠以谥号。《续通鉴》评论说:“当时用事者,亟欲反侂胄之政,而不颐公议如此。”见《续资治通鉴》宋纪卷一百五十八.
元代修的《宋史》,照抄岳飞子孙写的美化岳飞的家集,同时,也把秦桧列入《奸臣传》。
上述种种,无论是褒是贬,都是当权者根据政治需要来确定的,秦桧不过是个皇帝手中的玩物。但秦桧本身却总是忠贞爱国的,可以说是死而后已。他没有错,赵构主和也没有错。想象汉武帝,他的武功不是因为前面文景之治,才有本钱大打特打么?赵构时代休养生息,为后来南宋挥兵北上创造了基础,尽管南宋北伐还是败了。
元代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华,对儒家所讲的“严华夷之辨”多所避忌,然修《宋史》仍将秦桧列入《奸臣传》。但是,历来的史家也不无异说。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三点:(一)秦桧力主和议,乃“保全东南”之举;(二)南宋向金人屈膝投降,高宗作为最高统治者,应负主要责任;(三)秦桧所以得政、专国,是因为他的主张迎合了高宗的愿望。到了明朝,为了鼓励抗击北元的斗志,秦桧再次遭难。秦桧和岳飞名声在南宋的大起大落很有戏剧性色彩,非常容易包装成正反派的明星。明朝文人伪造岳飞的诗词“满江红”。位于浙江杭州西湖西北角的岳王庙,有与岳飞被杀有关的秦桧、王氏、万俟_、张俊等四人跪像,也铸造于明代。
到了辛亥革命,民国把明朝的驱除靼虏的一套又全部学来了,当然,也再次掀起了贬低秦桧和神化岳飞的新高潮。个人对明朝和民国没有任何好感,明朝200年没有统一北元,却反复大修长城,民国更差,武昌起义的时候就是打的是十八星旗,意思是把满蒙藏疆出卖给各个列强以换取支持他们的革命,最后真的把外蒙给驱除了。
再说说宋高宗(1107年—1187年)赵构,南宋开国皇帝,北宋皇帝宋徽宗第九子,宋钦宗之弟。靖康元年(1126)赵构曾以亲王身分在金营中短期为人质,后得以回国。1127年汴京沦陷时,他在当时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与江苏省的南京市有别)登基做皇帝,改元“建炎”。期间赵构被金兵追杀,一度在海上飘泊,至绍兴元年(1131年)正式定都于临安(今浙江杭州)。民间有传说“泥马渡康王”。在位初期因为动乱,起用主战派李纲、岳飞等等。他大部分时间都是重用主和派的黄潜善、汪伯彦、秦桧等人,并处死岳飞、罢免李纲、韩世忠等等。由于当时金国已经占领了中国北方的大部分领土,宋高宗授意丞相秦桧和金议和,签定绍兴和议,以称臣赔款为代价,取回一部分实际上由金控制的领土,迎回宋钦宗(后来金未放钦宗)。宋金东以淮河,西以大散关为界。宋高宗仅有一亲生之子赵旉,早夭。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六月,以“倦勤”想多休养为由,禅位于太子赵眘,是为宋孝宗。
从高宗禅位看,他并不贪恋皇位,而岳飞屡劝没有子嗣的宋高宗立嗣,为高宗所忌,最后以“莫须有”罪名杀死岳飞。从这个罪名看,按当时宋朝的法律,岳飞确实该杀。
莫须有,南宋时期中古汉语的口语,历史学家李傲的解释是“难道没有吗?”,后来为了包装岳飞这个明星,莫须有被文人解释成了凭空捏造。
岳飞由于深受重用而干涉高宗立嗣的问题,不需要证实其谋反罪名就可处死:
南宋张戒《默记》记录如下:薛弼以甲字正月,道由建康谓戒曰:‘弼之免于祸,天也。往者丁巳岁(注:绍兴七年为丁巳年),被旨从鹏(注:岳飞字鹏举)入觐,与鹏遇于九江之舟中。鹏说曰:“某此行将陈大计。”弼请之,鹏云:“近牒报:虏酋以丙午元子(注:指宋钦宗之嫡长子赵谌。靖康元年为丙午年,当时宋钦宗立赵谌为太子)入京阙,为朝廷计,莫若正资宗之名,则虏谋沮矣。”弼不敢应。抵建康,与弼同日对,鹏第一班,弼次之。鹏下殿,面如死灰。弼造膝,上曰:“飞适来奏,乞正资宗之名。朕喻以卿虽忠,然握重兵于外,此事非卿所当与也。”弼曰:“臣虽在其幕中,然初不与闻。昨至九江,但见飞习小楷,凡密奏,皆飞自书耳。”上曰:“飞意似不悦,卿自以意开喻之。”弼受旨而退。嗟夫!鹏为大将,而越职及此,取死宜哉!弼又云:“不知若个书生教之耳。”’
《金佗粹编》卷二十一《吁天辨诬》卷一《建储辨》引熊克《中兴小历》如下:‘绍兴七年夏四月,上诏飞入觐,弼亦移书趣飞行。至是飞偕弼入奏事,飞以手疏言储贰事,冲风吹纸动摇,飞声战不能句。飞退,弼进,上视之色动。弼曰:“臣在道,常怪飞习写细字,乃作此奏。虽其弟子无知者。”’
赵鼎《忠正德文集》卷九《辨诬笔录·资善堂汲引亲党》:‘鼎丁巳秋再相,适岳飞入朝奏事。翌日,上曰:“飞昨日奏乞立皇子,此事非飞所宜与。”鼎奏曰:“飞不循分守,乃至于此!”退,召飞随军运使薛弼谕之曰:“大将总兵在外,岂可干预朝廷大事!宁不避嫌?飞武人,不知为此,殆幕中村秀才教之。公归语幕中,毋令作此态,非保全功名终始之理。”弼深以为然,曰:“当子细谕飞,且谕幕中诸人也。”’
另外,岳飞被杀还在于他不断地鼓动北伐、规复旧河山之外,还经常公开宣扬要“迎还二帝”,而金国也不断在战争失利时派密使威胁高宗要“送还汝兄”,并不断暗示囚在五国城的宋钦宗与岳飞有秘密来往,令高宗疑窦丛生,甚至到了“寝食不思”地步。
总结一下,秦桧力主和议,乃“保全东南”之举,南宋向金人屈膝投降,高宗作为最高统治者,应负主要责任,议和本身并没什么错。秦桧是爱国的忠义之士,岳飞也是爱国的将领,两个人都爱国的,不过是主战或者主和的差别。岳飞的死是他自己的责任,他不该干涉本来无后的高宗立嗣、宣扬要“迎还二帝”。
过去,政客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丑化秦桧而神化岳飞是错误的,今天,我们不再需要一个虚假的历史人物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中国的历史上爱国人物很多,比如,晚清抗着棺材收复新疆的左宗堂。今天教科书上已经不再称岳飞是民族英雄了,这是个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