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 。
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着父亲奔丧回家。到徐州见着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因为丧事,一半因为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
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车北去。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但他终于不放心,怕茶房不妥帖;颇踌躇了一会。其实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什么要紧的了。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我再三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座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要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只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往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桔子往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桔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桔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桔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儿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立支持,做了许多大事。哪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经典赏析
《背影》是朱自清先生早期一篇极为有名的文章,也是现代文学史上散文的杰作。全文只有一千五百字,集中描写了一个片断,却感人至深,脍炙人口。过去,这篇散文曾长期选作教材,正如吴晗先生说的:“这篇短文被选为中学国文教材,在中学生心目中,‘朱自清’三个字已经和《背影》成为不可分的一体了。”叶圣陶也讲过类似的话。一篇散文能够久久传颂、不被忘记,这决不是偶然的,它在艺术上取得了很高的成就。
《背影》是作者于1925年10月在清华大学任教时写的,是追忆八年前的事。作者当时在北京大学哲学系念书,得知祖母去世,从北京赶到徐州与父亲一道回扬州奔丧。丧事完毕,父亲到南京找工作,作者回北京念书,父子在浦口惜别。
读《背影》,给读者的第一个感受是,作者着力表现了人间的至情──真挚的父子之情。这种感情表现得细腻、真实、深刻。
这个背影,是在一个特殊环境下活动着的背影,它就是这篇散文的聚光点。父亲的慈爱和迂执,艰难和努力,困顿和挣扎,都凝聚在这一点上;父子之间分离时深沉的爱也倾注在这一点上。抓住这特殊的一点,似乎把儿子对父亲一生的零星印象,以及百感交集的思绪都奔向一个中心进行集中、组合、强调,熔铸成一个有机的艺术整体。在那特定的场合下,作为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体贴、爱护,使儿子极为感动,这印象经久不忘,并且十年之后,想起那背影,父亲的影子出现“在晶莹的泪光中”,使人不能忘怀。
质朴中见深情。父子间这种真挚的感情,作者表现得淋漓尽致。从不放心茶房而要自己去送;从拣定坐位、千万叮嘱;从亲自去买桔子;……都体现了父亲的爱。作者并不正面写父亲的肖像表情、青布马褂的“背影”,而是通过几句简短的叮嘱之语、送儿子上车、拣座位、嘱托茶房照应等几个动作,尤其是手脚并用、努力攀登、不辞辛劳地为儿子的背影刻画,便把父亲对儿子的怜惜体贴、牵肠挂肚、依依不舍的不可言说的表情表现得淋漓尽致。各种事情,都是极平常的,极琐细的,但从中表现出的感情,却是极可珍贵的,它使作者经久不能忘怀,读者读后,也不能不为之感动。
作者写的是一篇抒情散文,通过质朴的叙事来抒情。作者笔下的事物,都被感情的色彩所笼罩。它很不同于客观的叙述,而是用叙述作为抒情的工具。行文的字里行间,都流露了父子间的至情,这正是文章能感动读者的地方。虽是事过十年后的回忆,却都按当时的情形叙述,在那种种细事中,处处透露了父亲爱惜儿子的心。父亲把二十岁的儿子仍然看成小孩子,而儿子却不太满意,处处认为父亲的行为“不大漂亮”,当时儿子不能理解父亲的一片深情。作者在如实记叙之中,加以点拨:“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回忆之中,带着责备自己的意思,明白了当时不能体贴父亲心情的过失。这些地方,都增强了文章的抒情性和感染力。有学者指出,大部分中国人对父亲的感情,都经历了抛物线一样的过程。小时候的父亲是我们的偶像,长大了些,发现他并不完美,再长大些,经受了生活的摔打磨练,或者也做了爸爸,才开始理解父亲,当父爱这条线突然断了时,我们才发现父亲在我们心中的分量。对父亲的爱,需要用一辈子去感悟,我们更需要在适当的时候把表达对父亲的爱这一“课”补一补。
作者能把感情表现得这么深切动人,是与他的深刻感受分不开的。如果作者没有这样的生活,没有这种体会,他决不能写出这种文章来。父母对子女的爱是多方面的,而且大都在日常细微的事情上十分自然地流露出来。《背影》而是通过几句简短的叮嘱之语、送儿子上车、拣座位、嘱托茶房照应等几个动作,尤其是手脚并用、努力攀登、不辞辛劳地为儿子的背影刻画,便把父亲对儿子的怜惜体贴、牵肠挂肚、依依不舍的不可言说的表情表现得淋漓尽致。通过这些小事写出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那种父亲对儿子的春雨般的爱,更具有普遍意义,很能调动读者的生活体验和思想感情。对朱自清散文了解最深的叶老说过:“每回重读佩弦兄的散文……我常常想,他这样的经验,他这样的想头,不是我也有过的吗?在我只不过一闪而逝,他却紧紧抓住了。”(叶圣陶《朱自清新选集序》,见《文艺报》1982年第5期)。叶老的话很谦虚,但有力地说明了朱自清的散文极易引起读者共鸣的这一特点。读了《背影》,你不会不联想到父母平日对自己的许多钟爱,甚至有些自己本来不怎么在意的事情,这时也会浮现出来,令你动心,乃至流泪,甚或惭愧。
文末写父亲来信“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咏心间,会生发出和作者一样的怀想;作者不矫造,不做作,平平道来,使我们读来在心里满漾起复杂的感受。
读《背影》,给读者的第二个感受是,全篇用白描的手法,艺术技巧极为高超。
所谓“白描”,就是不借助比喻,不堆砌词藻,以朴实的文字,把当时的情景再现于读者眼前。用鲁迅先生的话说,则是“有真意的,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作文秘诀》)这是从白描的本质特征上说的。
全文集中描写的,是父亲的背影,所以“背影”二字,也是全文的题目。前后的叙述,都是必须交代的,是中间写背影的铺垫;如果没有种种不可少的交代,写这个特殊情况、特殊场合的背影就不清楚了。
按一般的惯例,文章中要刻画一个人物,表现人物的感情,大都喜欢描写这个人的正面,往往写他的面部表情怎样,比如眉宇啦,眼神啦等等,唯恐给人的印象不直接。而朱自清却恰恰相反,他要表现父亲对儿子的深情,并没有流于一般化、简单化,他所选择的不是父亲正面的肖像,而是父亲的背影。一般来说,写人物忌讳写背影的,但朱自清在《背影》中偏不写眼睛、不画面部,而只写背影,为什么这样呢?因为这样写,切合人物特定的关系,是真实的。实际生活难道不是如此吗?孩子大了,尤其是男孩子,他跟自己父亲的感情虽然很深,但是表现的方式总是比较含蓄的,不像母女之间的感情那样外露。那么大的儿子,已经二十岁的人了,就不太好意思从正面很细致地观察父亲的表情。父亲是他十分熟悉的人物,对于太熟悉的人物,往往可以从任何一处微小动作、角度的观察发现其全部性格特点。往往在父亲转过身去,他从侧面或背面去看,才能看得非常仔细。所以,如果朱自清在这里,也和某些人所写的文章一样,从父亲的正面,从父亲脸上的表情来刻画,那倒不符合实际情况了。散文最可以自由创作,文无定法,固守别人的成功经验没有出息。
要说父亲的背影,那是司空见惯的;但这次要写的,却不是平时常见的,而是特定场合下使作者极为感动的那一个背影:父亲过铁道的具体动作的背影,这是作者感情的高潮处,也是最打动人的地方。作者这样写道:
……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这一段描写得非常细致入微。这些具体动作,表面上看来都是很平常的,但是每一个微小的细节都是经过作者精心选择的,俄国评论家杜勃罗留波夫说过这样的话:作家从生活中选材,要选择“最能打动自己的一瞬”。朱自清选择的这些动作之所以“精”,是因为在当时这些动作都是最能够打动作者这颗游子的心的。父亲上了年纪,走路不方便,看到他“蹒跚地走过铁道,慢慢地探身下去”这些动作,儿子心中已经充满疼爱、怜悯、最后一个动作:年老的父亲挣扎着“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往上缩”,努力地爬到月台上去,我们看到他这种艰难的、毫不利索的动作,实在于心不忍,为之难过。他为什么这样完全丢掉了作为尊严的父亲的架子,心甘情愿地在大庭广众之中爬上爬下呢?原来是为了买橘子给儿子。这一艰难的动作,不但渗透着父亲对儿子的挚爱,也会使人想到父亲在艰难的生活中的挣扎。
作者描绘父亲的背影,并不借助于什么修饰、陪衬之类,只把当时的情景再现于读者眼前。这种白描的文字,读起来清淡质朴,却情真味浓,蕴藏着一段深情。所谓“于平淡中见神奇”(朱德熙:《于平淡中见神奇──谈朱自清的散文》)。
此时此刻,作儿子的怎能不动情!所以,作者的感情这时达到了高潮,文中写道: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
这一句,可算是作者对自己感情的正面抒发,但仍然只是平淡的客观叙述:“眼泪流下来了”。然而,作者在这里省略了的主观感情,每一个读者都会用自己的内心体验去补充,所以没有必要直接描写作者自己的心理活动。正如叶圣陶所说的那样,在《背影》里,“凡是读者能够体会到的,作者一概不写,给你留下思索、回味的余地”。
《背影》中的情调是惨澹的、低沉的,作者白描的文字,也是极为素淡的,与全文的情调很和谐。但是,写桔子,特别加了浓烈的修饰语──“朱红的桔子”。这种不协调的朱红色,与全文的情调形成强烈对比,当时是家遭不幸、父子离别,用这红色更衬托出全文的基调,增加了凄凉的色彩。作者白描的手段极高,用对比加强了艺术效果,加强了文章的感染力。
在文章中,“背影”在文章里出现了四次。第一次是文章的开头,开篇点题,使一种浓重的感情气氛笼罩了全文。第二次是在车站送别的场面中,作者对“背影”作了具体的描绘:那肥胖的身躯,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步履艰难,蹒跚地爬过铁道为儿子买橘子。这个镜头表现了父亲爱儿子的深厚感情,使“我”感动得热泪潸然。第三次是父亲和儿子告别后,“我”眼望着父亲的背影在人群里消逝,离情别绪,又催人泪下。第四次是在文章的结尾,“我”读父亲来信时,在泪光中再次浮现了父亲的“背影”,思念之情不能自已,与开头呼应。用笔却有详有略,更见含蓄的力量。买桔子的背影,以白描的手法细细描绘;离别的一刹那的背影,却是略写,只一句带过:“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这个背影,作者没有再加以描写,但那“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和再三叮咛,已把那舍不得和儿子分别的心情,为了谋生又不得不离去的苦况,活画出了。几笔之中,作者当时那种悲酸惆怅的心情,表现得含蓄而深沉。这都是作者文字的技巧和工夫。
读《背影》的第三个感受是,文章的语言朴素、简练。
叶圣陶认为,朱自清早期散文,“都有点儿做作,太过于注重修辞,见得不怎么自然。”(《朱佩弦先生》)到了后来,才全写口语,有了现代口语的韵味。这个看法,当然是对的,符合朱自清散文的实际。但是,《背影》这篇早期的散文,语言却与其他有些不同,它没有做作之气,也不重修辞,而是用朴素自然的文字,表现了真切的内容。全文除了对父亲背影的描写外,全是叙事,叙述得清楚明白、自然恳切。全篇一千五百字,很少形容、修饰的东西,连生字难词都很少,回忆十年前的往事,老老实实地叙述,真情实感自地然流露出来。《背影》采用这样的语言,是由内容决定的。同时,作者用白描的手法,也决定了语言的朴素自然。我们读《背影》,能够明显地感到语言与《匆匆》、《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等篇的不同,它显示了朱自清早期散文的另一种文采和风格。
《背影》的语言很简练,细读全文,感到文字很干净,没有多余的话,没有多余的字,文章写得精粹。比如,全文有四处记载了父亲的话,即:“不要紧,他们去不好!”“我买几个桔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走了;到那边来信!”“进去吧,里边没人。”并不是那天父亲只讲了这么四句,而是这四句较为典型地代表了当时父亲的心情。作者惜墨如金,只用简单的几句话,就反映了当时父亲的体贴、爱怜、依依不舍之情,以少胜多,我们不仅体会了蕴含的意思,还仿佛听见了父亲当时的声音。就此一例,也能说明朱自清语言的简练、精粹。至于文章中的叙事、描写、抒情种种,语言都非常简洁,堪称散文中的典范。
《背影》一篇,是朱自清先生散文的代表作。我们虽不能用它代表朱自清散文的全部,却的确表现了他散文风格的一些重要方面。人们提到朱自清的散文,往往以《背影》为代表,这不是没有原因的。这篇小文,仅仅谈了读《背影》的片断感受,那是远远不能包括它的特点和优点的。过去有人评论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时曾说,他的散文“风华从朴素出来,幽默从忠厚出来,腴厚从平淡出来”。(杨振声:《朱自清先生与现代散文》)这虽然是评论朱自清全部散文的话,但有些方面还是能在《背影》中得到印证。
《背影》中有这样的语句:“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从这些叙述中间,我们可以体察到他们父子之间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根据朱自清弟弟朱国华回忆,“误会”源自朱自清的1923年写的《笑的历史》。这篇小说是以朱自清原配夫人武钟谦为主人公而作的,写她怎样从娘家嫁过来,嫁过来以后受到严格的封建家庭的约束,他的太太本来是年纪很轻,喜欢笑,性格开朗,很活泼。而一种封建礼仪不容许她自由地来发展她的个性,不容许她随便地笑,这个家庭扭曲了他夫人的性格。一方面反映了当时青年女性在旧家庭中被封建伦理道德压抑扭曲的悲惨地位,另一方面也真实反映了朱家中由于生活的困难引起误会并最终造成矛盾的过程。当时朱自清父母亲读了这篇小说,很不高兴。实际上我们结合《笑的历史》、《毁灭》、《给亡妇》、《我的南方》等作品可以推知在1921年甚至之前,家中就存在诸多的矛盾与不和,但朱自清尚未卷入。父子之间的不和是在他1921回扬州工作期间才产生的,之后的《笑的历史》只是加深了这种隔膜。
朱自清是一个孝子,后来他写《背影》,一经发表就把发表《背影》的《文学周报》从外地寄到扬州的老家,当邮差把书送到家门时,朱自清的三弟朱国华接了过去。他打开邮包看到是哥哥写的《背影》。朱国华欣喜万分,三步并两步跑上楼,来到父亲的房间,把书送给正在病中的父亲。朱自清的父亲从床上起来,坐在靠窗户的一张椅子上,把《背影》看了一遍。他看着看着,流下了眼泪。所以一家人就尽释前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