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炮、病菌与钢铁:人类社会的命运》之三

第十一章 牲畜的致命礼物

现在,我们已经考察了粮食生产是怎样在几个中心出现的,以及粮食生产是怎样以不同速度从那里向其他地区传播的。这些地理上的差异就是对耶利的问题的最后的重要回答,而耶利的问题是:不同的民族最后何以在权力和富裕方面大相径庭。然而,粮食生产本身并不是直接的原因。在一对一的的战斗中,赤手空拳的农民可能不是赤手空拳的狩猎采集者的对手。

对于农民力量的一部分解释,在于粮食生产所能养活的稠密得多的人口:10个赤手空拳的农民在战斗中肯定能战胜过一个赤手空拳的狩猎采集者。另一部分解释是:无论农民还是狩猎采集者都不是赤手空拳的,至少不是在比喻的意义上。农民往往会呼出更可怕的病菌,拥有更好的武器和盔甲,掌握一般来说更为有效的技术,并且生活在集中统一的政府之下,而这种政府里有更懂得如何去发动征服战争的有文化修养的杰出人物。因此,下面的四章将探讨一下粮食生产这个终极原因是如何导致病菌、文化修养、技术和集中统一的政府这些直接原因的。

一个医院的病例令人难忘地向我说明了牲畜、作物与病菌之间的关系,这个病例是我从一个医生朋友那里听说的。当我的朋友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医生时,他被叫进医院的一个房间去给一对受到一种怪病折磨得夫妇看病。这对夫妇彼此沟通有困难,同我的朋友沟通也有困难,这对治病是不利的。做丈夫的是一个胆怯的瘦小男子,不知是什么病菌使他得了肺炎。他只能说几句英语,充当翻译的是他美丽的妻子。她为丈夫的病忧心忡忡,并对陌生的医院环境感到害怕。我的朋友在医院里工作了整整一个星期,想弄清楚到底是什么异乎寻常的危险因数引起了这种怪病,这使他感到疲惫不堪。身心劳累使他忘记了关于病人秘密的所有教导:他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竟要求那个做妻子的去问她丈夫是否有过可以引起这种感染的性经历。

这位医生注意到,那个做丈夫的变得面红耳赤,把身体蜷缩起来,使原本瘦小的身躯似乎变得更小了。他恨不得一头钻到床单下面去,用一种几乎听不见的声音结结巴巴地说出几句话来。他妻子突然怒叫一声,站直了身子,居高临下地对着他。医生还没有来得及拦阻,她已一把抓住一只很沉的金属瓶,用尽全力向她丈夫的脑袋砸去,接着怒气冲冲地跑出了房间。医生花了一番功夫才把他弄醒过来,甚至花了更大的工夫才从那男人的结结巴巴的英语中探听出他究竟作了些什么竟使他的妻子如此暴怒。答案慢慢地出来了:原来他刚才承认不久之前到家里的农场去时和母羊性交过几次,也许这就是使他传染上那种神秘的病菌的原因。

这件事情听起来有点荒诞不经,也不可能有什么更普遍的意义。但事实上,它说明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大问题:缘自动物的人类疾病。我们爱羊很少会像那病人那样一样是出于肉欲。但我们大多数人对于我们的猫、狗之类的宠物有一种柏拉图式的爱。从我们所饲养的羊和其他牲畜的庞大数目来看。我们的社会毫无疑问对他们有一种过渡的喜爱。例如最近的一次人口调查表明,澳大利亚人对他们的羊非常重视,1708.54万人竟养了1.616只羊。

我们有些成年人会从我们的宠物那里得到传染病,而儿童得这种传染病地甚至会更多。通常这种病不过是一种小小的不舒服,但有些也会发展成为大病。整个近代史上人类的主要杀手是天花、流感、肺结核、疟疾、瘟疫、麻疹和霍乱,它们都是从动物的疾病演化而来的传染病,虽然奇怪的是引起我们人类的流行疾病的大多数病菌如今几乎只局限于在人类中流行。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战争受害者死于战争引起的疾病比死于战斗创伤的要多。所有那些为伟大的将军们歌功颂德的军事史对于一个令人泄气的事实只是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这个事实就是:过去战争中的胜利者并不总是那些拥有最优秀的将军和最精良武器的军队,而常常不过是那些携带有可以传染给病人的最可怕的细菌。

关于病菌的历史作用的最令人生畏的例子。来自随同哥伦布1942年的航行而开始的欧洲人对美洲的征服。虽然被那些杀人不眨眼的西班牙征服者杀死的印第安人不计其数,但凶恶的西班牙病菌杀死的印第安人却要多得多。为什么在欧洲和美洲之间这种可怕的病菌的交流是这样不对等?为什么印第安人的疾病没有大批杀死西班牙入侵者,并传回欧洲,消灭掉欧洲95%的人口?不但在大批杀死想要成为非洲和亚洲热带地区的征服者的欧洲人方面,而且在欧亚大陆的病菌大批杀死其他许多土著方面,都出现了类似的问题。

因此,人类疾病缘自动物这一问题是构成人类历史最广泛模式的潜在原因,也是构成今天人类健康的某些最重要问题的潜在原因。(请想一想艾滋病吧,那是一种传播速度非常快的人类疾病,似乎是从非洲野猴体内一种病毒演化而来。)本章一开始将要考虑什么是“疾病”,问什么有些病菌演化的目的是“使我们生病”,而其他大多数生物却不会使我们生病。我们将考察一下,为什么我们最熟悉的传染病中有许多成为流行病而迅速传播,如当前的艾滋病的流行和中世纪黑死病(腺鼠疫)的流行。然后,我们还将考虑现在只在我们中间传播的那些病菌的祖先,是怎样从他们原来的宿主动物身上转移到我们身上来的。最后,我们还要看一看,对我们的传染疾病缘自动物的深刻见解,是如何有助于说明欧洲人和印第安人之间重大的,几乎是单向的病菌交流的。

自然,我们都喜欢按照我们自己的观点来考虑疾病问题:我们怎样才能挽救自己和杀死病原体?让我们消灭这些坏蛋,而不必介意它们的动机是什么!然而,在一般的生活中,为了打败敌人,必须了解敌人,在医学中尤其如此。

因此,让我们首先暂时把我们人类的偏见放在一边,从病菌的角度来考虑疾病问题,要知道,病菌同我们一样都是自然选择的产物。病菌以各种稀奇古怪的方式使我们生病,如使我们的生殖器溃疡或腹泻。它这样做会得到什么样的演化利益呢?这似乎是特别令人费解而又自拆台脚的事,因为病菌杀死了它的宿主也就杀死了它自己。

从根本上来说,病菌的烟花和其他物种没什么两样。演化所选择的,是那些在繁殖后代和帮助后代向适于生的地方传播方面都是最有效的个体。可以从数学上把病菌的传播定义为:由每一个原发病人所传染的新的受害者的数目。这个数目的大小取决于每一个受害者能够传染给新的受害者的持续时间长短,以及这种病菌从一个受害者转移到下一个受害者的效率。

病菌已演化出各种不同的方式,从一个人传播给另一个人,以及从动物传播给人。传播能力强的病菌繁殖的后代也多,结果就会得到自然选择的偏爱。我们的疾病的许多“症状”,实际上不过是某种非常聪明的病菌在改变我们的身体或行为以便使我们帮助传播病菌时所表现出来的一些方式而已。

病菌传播的最不费力的方式,就是等待着被动的传染给下一个受害者。有些病原体等待下一个宿主被下一个宿主吃掉,就是这种策略的运用:例如沙门氏菌就是因为我们吃了已被感染的蛋或肉而感染上的;引起旋毛虫病的寄生虫就是等我们在杀猪后吃了未煮熟的猪肉而从猪身上进入我们体内的;引起线虫肉芽病的寄生虫是喜欢吃寿司的日本人和美国人因为吃了生鱼片而有时感染上的。这些寄生虫都是从被吃的动物传递给认得,但引起新几内亚高原地区的强笑病(亦称库鲁病-流行于新几内亚东部的一种致命病毒性脑病,其特征为运动共济失调(如不自主强笑)、战栗样震颤和构音障碍。)的病毒通常是从一个被吃的人传递给另外一个人的。这种病是通过吃人肉传播的:高原地区的母亲们把死于库鲁病的人的脑髓挖出来等待下锅,一旁的孩子把这未煮过的脑髓用手摆弄后添了添手指,从而犯下了致命的错误。

有些病菌不是等到旧宿主死后被吃掉,而是在昆虫的唾液中“搭便车”,这个昆虫咬了原来的宿主,然后赶紧离开去寻找新的宿主。提供这种“免费搭车”的可能是蚊子、跳蚤、虱子或采采蝇,他们分别传播疟疾、瘟疫、伤寒或昏睡病。这种被动传播的最卑鄙的把戏是通过妇女传给台儿,从而使出生后的婴儿受到感染。引起梅毒、风疹和现在的艾滋病的病原体就是靠玩这种把戏造成了道德的困境,而一些主张应该有一个基本正确的世界的人,不得不同这种困境作殊死的斗争。

其他一些病菌可以说是由自己来处理事情。它们改变宿主的结构和习惯,来加速自己的传播。从我们的角度看,得了由梅毒之类性病引起的外露的生殖器溃疡是一种极不光彩的事。然而,从病菌的观点看,它们只是一种有用的手段,用以获得宿主的帮助把病菌移人新宿主的体腔。天花造成的皮肤损伤,同样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身体接触来传播病菌的(有时是十分间接的,如一心想要消灭“好斗的”印第安人的美国白人把天花患者以前用过的毯子作为礼物送给他们)。

流行性感冒、普通感冒和百日咳病菌所运用的策略就更厉害了,它们诱使受害者咳嗽或打喷嚏,把一群病菌向未来的新宿主喷射出去。同样,霍乱菌促使它的受害者大量腹泻,把病菌送人潜在的新受害者饮用的水源。引起朝鲜出血热的病毒通过鼠尿来传播。在改变宿主的行为方面,再没有什么能和狂犬病病毒相比的了,这种病毒不但进入了受到感染的狗的唾液中,而且还驱使这只狗疯狂地乱咬,从而使许多新的受害者受到感染。但就这种小虫子所作的实际努力来说,应该得奖的还是钩虫和血吸虫之类的寄生虫。它们的幼虫通过前一个受害者的粪便被排泄到水里或土里,又从那里努力地钻进新宿主的皮肤。

因此,从我们的观点来看,生殖器溃疡、腹泻和咳嗽都是“症状”。但从病菌的观点看,它们就是传播病菌的聪明的演化策略。这就是为什么“使我们生病”是符合病菌的利益的。但是,为什么病菌会演化出杀死宿主这种明显自拆台脚的策略呢?

从病菌的角度看,那只是宿主症状促进病菌高效传播的一个无心的附带结果(对我们来说真是一个莫大的安慰!)。是的一个没有得到治疗的霍乱病人,最后可能因为每天拉稀达几加仑而送命。然而,至少在一段时间里,只要这病人仍然活着,霍乱菌就会由于大量传播进下一个受害者的饮用水源而得到好处。倘若每个受害者因而平均感染一个以上的新的受害者,那么即使第一个宿主碰巧死了,霍乱菌仍然会传播开去。

我们对病菌利益的不带感情的考察就到此为止。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考虑一下我们本身的自私的利益:活下去并保持健康,最好的办法就是杀死那些该死的病菌。我们受到感染的一个普遍反应是发烧。而我们又一次在习惯上把发烧看作是一种“症状”,好像就这样无缘无故地照例发生了。但是,体温的调节是受到基因控制的,并不是无缘无故发生的。有些病对热的反应比我们的身体更敏感。提高我们的体温,实际上就是要在烤死我们自己之前把病菌烤死。

我们的另一个普遍反应就是把我们的免疫系统动员起来。我们的白血细胞和其他细胞积极地搜出并杀死外来病菌。我们在抵抗某种使我们受到感染的病菌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特定的抗体,使我们在痊愈后不大可能再次受到感染。我们根据经验都知道,有些病如流行性感冒和普通感冒,我们对它们的抵抗力只是暂时的;我们最后还是有可能再次感染上这种病的。然而,对其他一些疾病——包括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百日咳以及现在已被战胜的天花——我们的由一次感染激发起来的抗体使我们获得终生免疫。这就是预防接种的原理:给我们接种一种已死的或变弱了的菌株,促使我们的抗体产生,而不必真的去生病。

可是,有些聪明的病菌在我们的免疫防御面前就是不屈服。有些已学会了改变我们的抗体能认出来的那一细菌的某些分子结构(即所谓的抗原)来使我们上当。新品种的流行性感冒通过不断的演化或改造,产生了不同的抗原,这就是为什么虽然你在两年前得过流感,但在今年另一种流感到来时你仍不能免于感染的缘故。疟疾和昏睡病由于有迅速改变抗原的能耐,成了甚至更难抓住的主顾。最难抓住的是艾滋病,因为它甚至在一个病人的体内也能演化出新的抗原,从而破坏了这个病人的免疫系统。

我们最缓慢的防御反应是通过自然选择表现出来的。自然选择改变了我们一代代的基因频率。对于几乎任何一种疾病来说,某些人证明比另一些人具有更强的基因抵抗能力。在疾病流行时,那些具有抵抗某种病菌的基因的人,比缺乏这种基因的人更有可能生存下来。因此,在历史的进程中,在反复接触某种病原体的人口中,具有那些抗病基因的个体的人数比例较高——这完全是因为没有这种基因的不幸的个体不大可能生存下来把他们的基因传给后代。

你可能又一次认为,这是莫大的安慰。这种演化反应对基因易受感染的行将消失的个体没有任何好处。然而,这的确意味着整个人口有了抵抗这种病原体的更强的能力。关于这种基因防御的例子如:镰状红细胞基因、泰萨二氏病基因和囊性纤维变性基因可能使非洲黑人、德系犹太人和北欧人分别获得了保护自己(以一定的代价)抵抗疟疾、肺结核和细菌性腹泻的能力。

总之,我们同大多数物种的相互作用,就像我们同蜂鸟的关系所证明的那样,不会使我们“生病”,也不会使蜂鸟“生病”。无论是我们还是蜂鸟,都不需演化出相互防范的能力。这种和平的关系能够维持下去,因为蜂鸟不指望我们为它们传播后代,也不指望我们把身体给它们当食物。蜂鸟演化的结果是它们以花蜜和昆虫为食,而这些东西是它们靠运用翅膀得来的。

但是,病菌演化的结果却是以我们体内的养料为食,一旦原来的受害者死了或者产生了抵抗力,它们也没有翅膀可以让它们飞到一个新的受害者的身体上去。因此,许多病菌不得不演化出一些花招,好让它们在潜在的受害者之间进行传播,而许多这样的花招也就是我们身上所体现出来的“症状”。我们也已演

化出我们自己的反花招,对此细菌又演化出反反花招来予以回答。我们和我们的病原体现在在一场逐步升级的演化竞赛中难解难分,以竞赛一方的死亡为失败的代价,而自然选择就是这场竞赛的裁判。现在就让我考虑一下这场竞赛的形式:是闪电战还是游击战?

假定我们计算一下某个地区某种传染病病例的数目,并注意这些数目如何随时间而变化。由此而产生的变化模式在各类疾病中是大不相同的。对某些疾病如疟疾或钩虫病来说,在一个受侵袭的地区,任何一年的任何一个月都会有新的病例出现。然而,所谓流行疾病在一个很长时间里可能连一例都没有,然后是一大批病例,接着有一阵子又没有任何病例。

在这些流行疾病中,流行性感冒是大多数美国人因有亲身经历而非常熟悉的一种病,有几年对我们来说特别糟糕(但对流行性感冒病毒来说则是美好的年头)。霍乱这种流行病发生的间隔时间较长,1991年秘鲁的霍乱是20世纪首次到达新大陆的流行病。虽然今天流行性感冒和霍乱的流行成了报纸的头版新闻报道,但在现代医药出现前的流行病通常要可怕得多。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次流行病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杀死2100万人的流行性感冒。黑死病(腺鼠疫)在1346年到1352年间杀死了欧洲四分之一的人口,在有些城市里死亡人数高达70%。19世纪80年代初,当加拿大太平洋铁路修经萨斯喀彻温时,该省以前很少接触过白人及其病菌的印第安人死于肺结核的人数每年竟达到惊人的9%。

作为流行病而不是作为点滴的小病光顾我们的这些传染病有几个共同的特点。首先,它们从一个受感染的人迅速而高效地传给近旁健康的人,结果使整个人口在很短时间内受到感染。其次,它们都是“急性”病:在很短时间内,你要么死掉,要么完全康复。第三,我们当中的确获得康复的那些幸运的人产生了抗体,使我们在很长时间内,也可能是一辈子不用担心这种病会复发。最后,这些病往往只在人类中传播;引起这些病的病菌往往不是生活在土壤中或其他动物身上。所有这4个特点也适用于美国人所认为的那些习见的儿童急性传染病,其中包括麻疹、风疹、急性腮腺炎、百日咳和天花。

这4个特点结合起来往往造成了某种疾病的流行,其原因不难理解。简单地说,情况是这样的:病菌的迅速传播和症状的迅速发展,意味着当地人口中的每一个人很快就受到感染,之后不久他或者死去,或者康复并获得免疫力。仍然会受到感染的人都不会活下来。但由于这种病菌除了在活人体内是不可能生存的,所以人死了这种病也就消失了,直到又一批后代达到易受感染的年代——直到一个受到感染的外来人使一场流行病重新开始。

关于这些疾病是怎样流行起来的,有一个典型的事例是大西洋上叫做法罗群岛的与世隔绝的岛屿上的麻疹病史。1781年,一次严重的麻疹流行病到达法罗群岛,接着又消失了,其后该群岛就不再有麻疹发生,直到1846年,一个受到感染的木匠从丹麦坐船到来。不出3个月,法罗群岛的几乎全部人口(7782人)都得了麻疹,于是有的人死去,有的人康复,麻疹病毒又一次消失,直到下一次流行。一些研究表明,麻疹可能会在任何少于50万人的人口中消失。只有在比较多的人口中,这种病才会从一个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地区,直到原先受感染地区里出生的婴儿达到足够的数目,麻疹又会卷土重来。

适用于法罗群岛上麻疹的情况,也适用于世界上其他一些我们所熟悉的急性传染病。为了维持自身的存在,这些病需要有足够多的人口,足够拥挤的稠密人口,这样,到这种病不然就会衰退的时候,又有一批众多的易受感染的儿童现成可供感染。因此,麻疹和一些类似的疾病也叫做群众疾病。

显然,群众疾病不可能在小群狩猎采集族群和刀耕火种的农民中存在。现代亚马孙河地区印第安人和太平洋岛民的悲惨经历表明,一个小部落可能被一个外来人带来的一种流行病几乎全部消灭——因为这个小部落中没有一个人有任何抵抗这种病菌的抗体。例如,1902年冬天,由捕鲸船“活跃”号上的一个水手带来的一场痢疾流行使56个萨德勒缪特爱斯基摩人中的51个人丧生,这是生活在加拿大北极地区南安普顿岛上的一群完全与世隔绝的人。此外,麻疹和我们的其他一些“童年”病,杀死受感染的成年人比杀死儿童的可能性更大,而那个小部落里的成年人又全都是易受感染的。(相比之下,现代的美国成年人很少有感染上麻疹的,因为他们中大多数在童年时或者得过麻疹,或者接受过预防接种。)那场流行病在把那个小部落中的大多数人杀死后接着就消失了。小部落人口少,这一点不但说明了为什么他们承受不住从外面带来的流行病,而且也说明了为什么他们没有能演化出自己的流行病去回敬外来人。

然而,这并不是说人口少就百病不生。他们同样会得传染病,不过只限于几种传染病而已。有些传染病是由能在动物身上或土壤中生存的病菌引起的,结果这种病不会消失,而且始终可以使人受到感染。例如,黄热病病毒是由非洲野猴携带的,它总是能够通过野猴感染非洲的农村人口,再从这些人通过横渡大西洋的奴隶贸易带去感染新大陆的猴子和人。

还有一些传染病发生在人口稀少的地方,它们是麻风和雅司病(雅司病:指经皮肤接触感染雅司螺旋体而发生的疾病,皮肤损害很像梅毒主要流行于热带地区。)之类的慢性病。由于这种病可能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杀死它的患者,所以患者在活着时就成了感染这个小部落的其他成员的病菌仓库。例如,我在60年代曾在新几内亚高原地区的卡里穆伊巴西姆工作过,那里的居民是几千个与世隔绝的人,他们的麻风病发生率是全世界最高的——约40%!人口少的群体毕竟也是容易得一些非致命的传染病的。由于我们对这种传染病没有形成免疫力,结果同一个人在康复之后仍会再度感染。钩虫和其他许多寄生虫的情况就是如此。

所有这些为与世隔绝的很少人口所特有的疾病,谅必都是人类最古老的疾病。它们是我们在早期几百万年的进化史中得以形成并保持的疾病,因为那时的总人口为数甚少而且零星分散。这些疾病是我们与我们的野生近亲非洲类人猿所共有的,或者与它们的疾病相类似的。相比之下,我们前面所讨论的那种群众疾病只有在积聚起众多的稠密人口时才可能出现。这种人口的积聚,随着大约1万年前农业的开始出现而出现,然后又随着几千年前城市的开始出现而加速发展。事实上,许多为人们所熟悉的传染病的得到证实的最早出现年代,竟晚得令人惊奇:天花出现在公元前1600年左右(从一具埃及木乃伊身上的痘痕推断出来),流行性腮腺炎出现在公元前400年,麻风出现在公元前200年,流行性脊髓灰质炎出现在公元1840年,艾滋病出现在1959年。

为什么农业的出现会成为我们群众传染病形成的开端?其中一个原因前面已经提到,那就是农业比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维持了高得多的人口密度——平均要高10倍到100倍。另外,狩猎采集族群经常变换营地,留下了一堆堆排泄物,上面聚集了大量病菌和寄生虫的幼虫。但农民是定居的,他们生活在自己排放出来的污水之中,从而为病菌从一个人的身体进入另一个人的饮用水源提供了捷径。

有些农业人口把自己的粪便收集起来,当作肥料撒到人们劳动的田里,从而使粪便中的病菌和寄生虫去感染新的受害者变得甚至更加容易。灌溉农业和鱼类养殖为蜗牛和水蛭提供了理想的生活环境。蜗牛是吸血虫的宿主,而水蛭则在我们涉过满是粪便的水中时钻进我们的皮肤。定居的农民周围不但有自己的粪便,而且还有被他们贮藏的粮食吸引来的传播疾病的啮齿目动物。非洲农民砍伐出来的林中空地也为疟蚊提供了理想的滋生地。

如果说农业的出现就这样地使我们的病菌交了好运,那么城市的出现则给它们带来了更大的幸运,因为在甚至更糟的卫生条件下,更加拥挤的稠密人口使情况恶化了。直到20世纪初,欧洲的城市人口才最后稳定下来:在那以前,来自农村的健康农民不断地移居城市,这对于补充城市中因群众疾病而死去的人是必要的。对病菌来说,另一件好事是世界贸易路线的发展,到罗马时代,这些贸易路线把欧洲、亚洲和北非有效地连接成一个巨大的病菌繁殖场。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所谓安东尼瘟疫的天花终于到达罗马,在公元165年到180年期间杀死了几百万罗马城镇居民。

同样,所谓查士丁尼瘟疫的腺鼠疫也第一次在欧洲出现了(公兀542--543年)。但直到公元1346年,所谓黑死病的鼠疫才开始全力打击欧洲,那时一条新的与中国的陆上贸易路线,为满是跳蚤的毛皮提供了一条沿欧亚大陆东西轴线,从到处瘟疫的中亚地区到欧洲的快速运输通道。今天,我们的喷气飞机使得甚至最长的洲际飞行比人类任何传染病的持续时间都要短暂。这就是1991年一架停在利马(秘鲁)的阿根廷航空公司飞机如何设法做到从利马飞越3000英里把几十个感染霍乱的人当天送到我所居住的城市洛杉矶。美国人周游世界和外国人移居美国的迅速增多,正在把我们变成另一座熔炉——这一回是病菌的熔炉,而这些病菌我们原先认为不过是在遥远的国度引起一些古怪的疾病而未曾予以理会。

因此,当人口的数量和集中达到一定程度时,我们也就达到了这样的一个历史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至少能够形成并保持只有我们人类才会有的群众疾病。但这个结论也有其矛盾之处:在那时以前这些病是不可能存在的!相反,它们必须演化成新的疾病。那么,这些新的疾病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最近,由于对致病病菌所进行的分子研究,证据正在不断出现。就引起我们独有的疾病的许多病菌来说,分子生物学家现在能够确定一些亲缘关系最为接近的病菌。这些病菌同样证明是群众传染病的媒介——不过只在我们的各种家畜和宠物中流行罢了!在动物中,流行病同样需要稠密的大种群,而不是只去折磨任何某一只动物:这些流行病主要地只发生在需要有大的种群的群居动物中。因此,当我们驯养牛和猪这类群居动物时,它们已经受到了一些流行病的折磨,只不过在等待着转移给我们罢了。

例如,麻疹病毒同牛瘟病毒亲缘关系最为接近。这种可怕的流行病侵袭牛和许多野生的反刍哺乳动物,但不侵袭人。反过来,麻疹也不侵袭牛。麻疹病毒和牛瘟病毒极其相似这一点表明,后者从牛转移给人,然后通过改变其特性以适应人的情况而演化成麻疹病毒。考虑到许多农民的生活和睡眠同牛及其粪便、呼吸、溃疡和血液近在咫尺,这种转移就一点也不令人奇怪了。自从我们对牛驯养以来,我们和牛的这种亲密关系已存在了9000年之久——这大量时间足以使牛瘟病毒发现我们就在它的近旁。如表11.1所示,其他一些我们所熟悉的传染病同样可以追溯到我们的动物朋友身上的疾病。

表11.1 来自我们的动物朋友的致命礼物

人类疾病 携带亲缘关系最为接近的抗原体的动物

麻疹 牛(牛瘟)

肺结核 牛

天花 . 牛(牛痘)或携带亲缘痘病毒的其他牲畜

流行性感冒 猪和鸭

百日咳 猪、狗

恶性疟疾 禽鸟(鸡和鸭?)

考虑到我们同我们所喜爱的动物的亲密关系,我们必定不断地受到它们的病菌的攻击。这些入侵者经过自然选择的筛选,只有少数得以成为人类的疾病。只要把当前的一些疾病迅速地观察一下,我们就可以看出原为动物疾病向人类转化疾病演化的4个阶段。·

第一阶段可以由几十种病作为例证,这些病是我们有时从我们的宠物和家畜那里直接得来的。它们包括从我们的猫那里得来的猫抓热,从我们的狗那里得来的钩端螺旋体病,从我们的鸡和鹦鹉那里得来的鹦鹉热,以及从我们的牛那里得来的布鲁氏菌病。我们同样也会从野生动物那里感染疾病,例如猎人在剥野兔皮时可能得兔热病。所有这些病菌仍然处在向人类转化病原体演化的早期阶段。它们仍然不能直接地从一个人传染给另一个人,甚至它们从动物身上转移给我们也仍属罕见。

在第二阶段,原先动物的病原体的演化已达到可以直接在人群中传播从而引起流行病的地步。然而,这种流行病由于几个原因而消失了,如被现代医药治愈了,或因周围的每一个人都已得过病了,有的获得了免疫力,有的已经死了。例如,以前有——种叫做奥尼翁—尼翁热的不明热病于1959年在非洲出现,接

着感染了几百万非洲人。它大概是猴子身上的一种病毒引起的,由蚊子传染给人。病人很快康复并不会复发,这一点有助于这种新出现的病很快消失。美国人家乡的一种病叫做布雷格堡热,这是给——种新出现的钩端螺旋体病取的名字,这种病于1942年夏季在美国爆发,随后很快消失不见了。

由于另—原因而消失不见的一种致命疾病是新几内亚的库鲁病。这种病因吃人肉而传染,是由一种作用缓慢的病毒引起的,人一旦染上这种病毒,就终生不会痊愈。就在库鲁病快要消灭新几内亚的2万人的福雷部落时,澳大利亚政府于1959年左右建立了对这一地区的管理,结束了吃人肉的习俗,从而也结束了库鲁病的传播。医学史连篇累牍地记载了一些我们今天闻所未闻的疾病,但这些病曾一度引起了令人恐怖的流行病,接着又像出现时那样神秘地消失得无影无踪。有许多流行病在现代医学发明出用以确定罪魁祸首的病菌的方法之前很久便已销声匿迹了,从1485年到1552年在欧洲迅速蔓延并使欧洲一片惊慌的“英国汗热病”和18、19世纪法国的“皮卡迪汗热病”只是其中两例而已。· :

我们主要疾病的演化的第三阶段可以原先的动物病原体为代表,这些病原体确已在人体内安家落户,但并没有(尚未?)消失,可能仍然是或可能仍然不是人类的主要杀手。拉沙热是由一种可能来自啮齿目动物的病毒引起的,它的前途仍然十分难以预料。拉沙热是1969年在尼日利亚观察到的,它在那里引起了一种传染性很强的致命疾病,即使出现一例这样的病,尼日利亚的医院就都得关闭。情况比较清楚的是莱姆病,它是由一种螺旋体引起的,老鼠和鹿携带的扁虱叮咬了人,这种螺旋体就从口丁咬处进人人体。虽然人类感染莱姆病的已知首批病例晚至1962年才在美国出现,但在我国的许多地方,莱姆病已经达到了流行的程度。艾滋病来自猴子的病毒,1959年左右有了关于人类感染这种病的最早记录。这种病的前途甚至更有保障(从艾滋病毒的观点看)。

这种演化的最后阶段可以只有人类才会感染的那些主要的由来已久的疾病为代表。这些疾病必定是多得多的病原体在演化过程中的幸存者,所有那些病原体都曾力图迅速转移到我们身上——但多半失败了。

在这些阶段究竟发生了什么,使一种本来为动物所独有的疾病转化为一种为人类所独有的疾病?有一种转化涉及居中传病媒介的改变:如果一种依赖某种节肢动物为传播媒介的病菌要转移到一个新宿主身上去,这种病菌可能不得不也去寻找一种新的节肢动物。例如,斑疹伤寒最初是由老鼠身上的跳蚤在老鼠之间传播的,这些跳蚤过不多久就能把斑疹伤寒从老鼠身上转移到人的身上。最后,斑疹伤寒菌发现,人身上的虱子提供了一种效率高得多的在人与人之间直接往来的方法。由于美国人大都消灭了身上的虱子,斑疹伤寒又发现了进入我们体内的一条新的路线:先是传染给北美东部的飞鼠,这些飞鼠藏在阁楼上,然后再通过这些飞鼠传染给住户。

总之,疾病代表了一步步的演化,而病菌则通过自然选择适应新的宿主和传病媒介。但同牛的身体相比,我们的身体具有不同的免疫系统、虱子、排泄物和化学物质。在这种新的环境下,病菌必须演化出新的生存和传播方法。在几个富有启发性的病例中,医生或兽医实际上已经能够观察到演化出这种新方法的病菌。

得到最充分研究的例子,是多发性黏液瘤病袭击澳大利亚兔子时所发生的情况。这种黏液病毒本来是巴西野兔携带的病毒,据观察,这种病毒在欧洲家兔中造成了一种致命的流行病,而欧洲家兔是另一种不同的兔子。原来,在19世纪有人愚蠢地把欧洲兔引进了澳大利亚,结果造成那里的兔子泛滥成灾。因此,在1950年,黏液病毒被有意识地引进澳大利亚,以期解决这个大陆上的欧洲兔灾。在第一年,黏液病毒在受到感染的兔子中造成了令人满意的(对澳大利亚农民来说)99.8%的死亡翠。令这些农民感到失望的是,第二年兔子的死亡率下降到90%,最后下降到25%,使得要在澳大利亚完全消灭兔子的希望落空了。这里的问题是:这种黏液病毒是按照自己的利益来演化的,它的利益不但不同于那些兔子的利益,而且也不同于我们的利益。这种病毒之所以产生变化,是为了少杀死一些兔子,并使那些受到致命感染的兔子多活些时间再死。结果,不那么致命的黏液病毒就能比原先有高度毒力的黏液把下一代病毒传播到更多的兔子中去。

对于发生在人类中的一个类似的例子,我们只需考虑一下梅毒的令人惊异的演化情况就行了。今天,一提起梅毒,我们立刻会联想到两种情况:生殖器溃疡和病情发展的十分缓慢,许多得不到治疗的患者要过好多年才会死去。然而,当梅毒于1495年首次在欧洲明确见诸记录时,它的脓疱通常从头部到膝部遍市全身,使脸上的肉一块块脱落,不消几个月就使人一命呜呼。到1546年,梅毒已演化成具有我们今天所熟悉的那些症状的疾岗。显然,同多发性黏液瘤病一样,为使患者活得长些而进行演化的那些梅毒螺旋体因此就能够把它们的螺旋体后代传染给更多的患者

人类历史上致命病菌的重要性,可以从欧洲人征服新大陆并使那里人口减少这件事得到很好的例证。印第安人在病床上死于欧亚大陆的病菌的,要比在战场上死于欧洲人的枪炮和刀剑下的多得多。这些病菌杀死了大多数印第安人和他们的领袖,消磨了幸存者的士气,从而削弱了对欧洲人的抵抗。例如,1519年科尔特斯率领600个西班牙人在墨西哥海岸登陆,去征服拥有好几百万人口的勇猛好战的阿兹特克帝国。科尔特斯到达阿兹特克的首都特诺奇提特兰城,又带着他的“仅仅”损失了三分之二的队伍逃走,并一路打回海岸,这既证明了西班牙人的军事优势,也证明了阿兹特克人开始时的幼稚。但当科尔特斯的第二次袭击来到时,阿兹特克人就不再幼稚,而是极其顽强地展开了巷战。使西班牙人取得决定性优势的是天花。1520年,天花随着一个受到感染的来自西班牙属地古巴的奴隶到达墨西哥。由此而产生的天花流行接着杀死了阿兹特克的近一半人口,包括奎特拉瓦克皇帝。大难不死的阿兹特克人也被这种怪病弄得士气低落,因为这种病专杀印第安人而竟不伤害西班牙人,就好像在为西班牙人的不可战胜作宣传似的。到1618年,墨西哥原来2000万左右的人口急剧减少到160万左右。

皮萨罗于1531年率领168个人在秘鲁海岸登陆去征服有几百万人口的印加帝国时,同样带来了一场浩劫。对皮萨罗来说幸运的而对印加人来说不幸的是,天花已在1526年由陆路到达,杀死了印加的很大一部分人口,包括瓦伊纳·卡帕克皇帝和他的指定继承人。我们已在第三章中看到,皇位空缺的结果是使瓦伊纳·卡帕克的另两个儿子阿塔瓦尔帕和瓦斯卡尔卷入了一场内战,使皮萨罗在征服这个分裂的帝国中坐收渔人之利。

当我们美国人想到存在于1492年的新大陆人口最多的社会时,出现在我们心头的往往只是阿兹特克人和印加人的那些社会。我们忘记了北美洲也曾在那最合逻辑的地方——密西西比河流域养活了人口众多的印第安人社会,我们今天的一些最好的农田就在这个地方。然而,在这种情况下,西班牙征服者对于摧毁这些社会并未起到直接的作用;一切都是由事先已经传播的欧亚大陆的病菌来完成的。当埃尔南多·德索托成为第一个欧洲征服者于1540年在美国东南部行军时,他碰到了两年前因当地居民死于流行病而被放弃的一些城镇旧址。这些流行病是从沿海地区印第安人那儿传来的,而这些印第安人又是被到沿海地区来的西班牙人感染的。西班牙人的这些病菌赶在这些西班牙人之前向内陆传播。

德索托仍然看得到密西西比河下游沿岸的一些人口稠密的印第安城镇。在这次远征结束后,又过了很久,欧洲人才又一次到达密西西比河河谷,但这时欧亚大陆的病菌已在北美洲安家落户,并不断向四处传播。到欧洲人下一次在密西西比河下游出现,即17世纪初法国的移民出邵时,所有这些印第安人的大城镇已经消失殆尽。它们的遗迹就是密西西比河河谷的那些大土堆。直到最近我们才知道,构筑这种大土堆的社会,有许多在哥伦布到达新大陆时仍然大部分完好无损,它们的瓦解(可能是疾病造成的结果)是从1492年到欧洲人对密西西比河进行系统勘探这一段时间里发生的。

在我年轻的时候,美国小学生所受到的教育是:北美洲本来只有大约100万印第安人居住。把人数说得这样少,对于为白人的征服行为辩解是有用的,因为他们所征服的只不过是一个可以认为几乎是空无所有的大陆。然而,考古发掘和对最早的欧洲探险者所留下的关于我们海岸地区的描写的仔细研究现已表明,印第安人原来的人数在2000万左右。就整个新大陆来说,据估计在哥伦布来到后的一两个世纪中,印第安人口减少了95%。

主要的杀手是旧大陆来的病菌。印第安人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病菌,因此对它们既没有免疫能力,也没有遗传抵抗能力。天花、麻疹、流行性感冒和斑疹伤寒争先恐后地要做杀手的头把交椅。好像这些病还嫌不够似的,紧随其后的还有白喉、疟疾、流行性腮腺炎、百日咳、瘟疫、肺结核和黄热病。在无数情况下,白人实际上在当地亲眼目睹了病菌来到时所产生的破坏。例如,1837年,具有我们大平原最精致的文化之一的曼丹族印第安部落,从一艘自圣路易沿密苏里河逆流而上的轮船上感染了天花。一个曼丹人村庄里的人口在几个星期之内就从2000人急剧减少到不足40人。

虽然有十几种来自旧大陆的主要传染病在新大陆安家落户,但也许还没有一种主要的致命疾病从美洲来到欧洲。唯一可能的例外是斑疹伤寒,但它的原发地区仍然是有争议的。如果我们还记得稠密的众多人口是我们的群众传染疾病演化的先决条件的话,那么病菌的这种单向交流就甚至更加引人注目。如果最近对前哥伦布时代新大陆人口的重新估计是正确的,它不会比同时代的欧亚大陆人口少得太多。新大陆的

一些城市,如特诺奇提特兰城,属于当时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城市。为什么特诺奇提特兰城没有可怕的病菌在等待着那些西班牙人呢?

一个可能的起作用的因素是,开始出现稠密人口的时间在新大陆要稍晚于旧大陆。另一个因素是,美洲的3个人口最稠密的中心——安第斯山脉地区、中美洲和密西西比河流域——并未由于经常性的快速贸易而连成一个巨.大的病菌繁殖场,就像欧洲、北非、印度和中国在罗马时代连接起来那样。然而,这些因素仍然不能说明为什么新大陆最后显然完全没有任何流行的群众疾病。据报道,在1万年前死去的一个秘鲁印第安人的干尸上发现了肺结核菌的DNA,但在这方面所使用的识别方法并不能把人的肺结核菌同一种亲缘很近的在野生动物中广泛传播的病原体(牛科动物分支杆菌)区别开来。

其实,只要我们暂停一下,问一个简单的问题,那么美洲之所以未能出现流行的致命的群众疾病的主要原因就一定会变得很清楚。这个问题就是,想象一下这些疾病可能会从什么病菌演化而来?我们已经看到,欧亚大陆的群众疾病是从欧亚大陆驯化的群居动物的疾病演化而来的。尽管欧亚大陆有许多这样的动物,但在美洲驯化的动物只有5种:墨西哥和美国西南部的火鸡、安第斯山脉地区的美洲驼/羊驼和豚鼠、热带南美的美洲家鸭和整个美洲的狗。反过来,我们也看到,新大陆驯化动物的这种极端缺乏,反映了用以启动驯化的野生动物的缺乏。在大约13,000年前上一次冰期结束时,美洲有大约80%的大型野生哺乳动物便已灭绝了。同牛和猪相比,印第安人剩下的那几种驯化动物不可能成为群众疾病的来源。美洲家鸭和火鸡不是大群在一起生活的,它们也不是我们喜欢搂搂抱抱与我们有大量身体接触的动物(如小绵羊)。豚鼠可能有一种类似恰加斯病或利什曼病的锥虫感染,使我们的一系列痛苦雪上加霜,但这一点还不能肯定。开始,最令人惊奇的是,人类疾病没有一种来自美洲驼(或羊驼),这使人不由去把这种相当于欧亚大陆牲畜的安第斯山牲畜研究一番。然而,美洲驼有4个方面使它们不能成为人类病原体的一个来源:它们不像绵羊、山羊和猪那样大群饲养;它们的总数绝少会赶上欧亚大陆的家畜种群,因为它们从来没有传播到安第斯山脉以外地区;人们不喝美洲驼的奶(因此不会受到它们的感染);美洲驼不是在室内饲养,和人的关系不那么密切。相比之下,新几内亚高原地区居民中做母亲的妇女常常用自己的奶喂小猪,而猪也和牛一样经常养在农民的简陋小屋里。

源于动物的疾病在历史上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了旧大陆与新大陆之间的冲突;欧亚大陆的病菌在大量消灭世界上其他许多地方的土著民族方面起了关键的作用,这些民族包括太平洋诸岛居民、澳大利亚土著居民、非洲南部的科伊桑民族(霍屯督人和布须曼人)。这些以前没有接触过欧亚大陆病菌的民族的累计死亡率在50%和100%之间。例如,伊斯帕尼奥拉岛(即海地岛)的印第安人口,从哥伦布于公元1492年到达时的800万左右减少到1535年的零。麻疹于1875年随着一位访问澳大利亚归来的斐济酋长到达斐济,接着把当时仍然活着的所有斐济人杀死了四分之一(在这之前,大多数斐济人已在1791年死于随着第一批欧洲人的到来而开始的流行病)。梅毒、淋病、肺结核和流行性感冒于1779年随库克船长到来,接着于1804年又发生了一场斑疹伤寒大流行以及后来的许多“较小的”流行病,把夏威夷的人口从1779年的50万左右减少到1853年的84000人。这一年,天花终于来到了夏威夷,把剩下的人又杀死了1万左右。这种例子多得举不胜举。

然而,病菌也并不是只对欧洲人有利。虽然新大陆和澳大利亚并没有本土的流行病在等待欧洲人,但热带亚洲、非洲、印度尼西亚和新几内亚却有。旧大陆的整个热带地区的疟疾、热带东南亚的霍乱和热带非洲的黄热病,过去是(现在也仍然是)最著名的热带致命疾病。它们是欧洲人在热带地区殖民的最严重的障碍,同时也说明了为什么直到欧洲人瓜分新大陆开始后将近400年,欧洲人对新几内亚和非洲大部分地区的殖民瓜分才宣告完成。而且,一旦疟疾和黄热病通过船只运输传播到美洲,它们也成了对新大陆殖民的主要障碍。一个为人们所熟知的例子是:这两种病在使法国人修建巴拿马运河的努力中途失败,以及几乎使美国人最后取得成功的修建这条运河的努力中途失败方面所起的作用。

让我们把所有这些事实牢记心中,在回答耶利的问题时努力重新全面认识病菌所起的作用。毫无疑问,欧洲人在武器技术和行政组织方面拥有对他们所征服的大多数非欧洲民族的巨大优势。但仅仅这种优势还不能完全说明开始时那么少的欧洲移民是如何取代美洲和世界上其他一些地区那么多的土著的。如果没有欧洲送给其他大陆的不祥礼物——从欧亚大陆人和家畜的长期密切关系中演化出来的病菌,这一切也许是不会发生的。

第十二章 蓝图和借用字母

19世纪的作家往往把历史看作是从野蛮走向文明的进程。这一转变的主要标志,包括农业的发展、冶金、复杂的技术、集中统一的政府和文字。其中文字在传统上是最受地理限制的一种标志:在伊斯兰教和欧洲殖民者向外扩张之前,澳大利亚、太平洋诸岛、非洲赤道以南地区和除中美洲一小部分地区外的整个新大陆.都没有文字。由于处于一隅,以文明自诩的民族总是把文字看作是使他们比“野蛮人”优越的最鲜明的特点。

知识带来力量。因此,文字也给现代社会带来了力量,用文字来传播知识可以做到更准确、更大量和更详尽,在地域上可以做到传播得更远,在时间上可以做到传播得更久。当然,有些民族(引人注目的是印加入)竟能在没有文字的情况下掌管帝国,而且“文明的”民族也并不总是能打败“野蛮人”,面对匈奴人的罗马军队知道这一点。但欧洲人对美洲、西伯利亚和澳大利亚的征服,却为近代的典型结果提供了例证。

文字同武器、病菌和集中统一的行政组织并驾齐驱,成为一种现代征服手段。组织开拓殖民地的舰队的君主和商人的命令是用文字传达的。船队确定航线要靠以前历次探险所准备的构图和书面的航海说明。以前探险的书面记录描写了等待着征服者的财富和沃土,从而激起了对以后探险的兴趣。这些记录告诉后来的探险音可能会碰到什么情况,并帮助他们作出准备。由此产生的帝国借助文字来进行管理。虽然所有这些信息在文字出现以前的社会里也可以用其他手段来传播,但文字使传播变得更容易、更详尽、更淮确、更能取信于人。

既然文字具有这种压倒一切的价值,那么,为什么只有某些民族产生了文字,而其他民族则没有产生文字?例如,传统的狩猎采集族群为什么没有发明出自己的文字,也没有借用别人的文字?在岛屿帝国中,为什么文字出现在说弥诺斯语(古克里特语)的克里特,而不是出现在说波利尼西亚语的汤加?文字在人类历史上分别产生过几次?是在什么情况下产生的?因何种需要而产生的?在那些发明文字的民族中,为什么有些民族在这方面比另一些民族早得多?例如,今天几乎所有的日本人和斯勘的纳维亚人都识字,而大多数伊拉克人不识字:可是为什么文字的出现在伊拉克却又早了几乎4000年?

文字从其发源地向外传播,同样提出了一些重要的问题。例如,为什么文字从新月沃地向埃塞俄比亚和阿拉伯半岛传播,但却没有从墨西哥向安第斯山脉传播?书写系统是否是通过手抄来传播的?现有的书写系统是否仅仅是启发了邻近的民族去发明他们自己的书写系统?既然一种书写系统只适合一种语言,你又如何去为另一种语言设计这样的一种书写系统呢?如果人们想要了解人类文化的其他许多方面——如技术、宗教和粮食生产的起源和传播,同样的问题也会产生。但对关于文字的这类问题感兴趣的历史学家却拥有一个有利的条件,即这些问题通常可以借助文字记载本身而得到无比详尽的回答。因此,我们可以对文字的发展作一番考查,这不仅是因为文字固有的重要性,而且也因为可以借此对文字所提供的文化史进行普遍而深人的了解。

有3个基本策略构成了书写系统的基础。在由一个书写符号代表的言语单位的大小方面,这些策略是不同的:或者是一个基本的音,一个完整的音节,或者一个完整的词。在这些书写系统中,今天大多数民族使用的系统是字母表,而字母表最好要能为语言的每一个基本的音(音素)提供一个独一无二的符号(称为字母)。但实际上.大多数字母表只有20或30个左右的字母,而大多数语言的音素又多于它们的字母表中的字母。因此,大多数用字母书写的语言,包括英语,不得不给同一个字母规定几个不同的音素,井把字母组合来代表某些音素,如英语中的两个字母的组合sh和th(而在俄语和希腊语字母表中,则分别由一个字母代表一个音索)。

第二个策略就是利用所谓语标,就是说用一个书写符号来代表一个完整的词。这是中国文字的许多符号的功能,也是流行的日语书写系统(称为日文汉字)的功能。在字母文字传播以前,大量利用语标的书写系统更为普通,其中包括埃及象形文字、马雅象形文字和苏美尔楔形文字。

第三个策略是本书大多数读者最不熟悉的,也就是用一个符号代表一个音节。其实大多数这样的书写系统(称为音节文字)就是用不同的符号代表一个辅音和后面的一个元音所构成的音节(如“fa—W—1y”这个词的音节),并采用各种不同的办法以便借助这些符号来书写其他类型的音节。音节文字在古代是很普通的,如迈锡尼时代(公元前1500-1100年)希腊的B类线形文字。有些音节文字直到今天仍有人使用,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日本人用于电报、银行结单和盲人读本的假名。

我故意把这3个方法称为策赂,而不是称为书写系统。现行的书写系统没有一个是只有一种策略的。汉语的文字不是完全由语标组成的,英语的文字也不是全用字母的。同所有字母书写系统一样,英语用了许多语标,如数字、$、%和+:就是说,用了许多任意符号,这些符号代表整个的词,但不是由语音要素构成的。“由音节组成的”B类线形文字有许多语标,而“由语标组成的”埃及象形文字不但有一个含有代表每一个辅音的各别字母的实际上的字母表,而且也包括了许多音节符号。

从头开始去发明一种书写系统,其困难程度与借用和改造一个书写系统无法相比。最早的抄写员必须拟定一些在我们今天看来是理所当然的基本原则。例如,他们必须想出办法把一连串的声音分解为一些言语单位.而不管这些单位被看作是词、音节或音素。他们必须通过我们说话时的音量、音高、话速、强调、词语组合和个人发音习惯等所有正常变化中去学会辨认相同的音或言语单位。他们必须决定,书写系统应该不去理会所有这些变化。然后,他们还必须设计出用符号来代表语言的方法。

不知怎么的.在前面没有显示最后结果的样板来作为指导的情况下,这些最早的抄写员竟解决了所有这些问题。这个任务显然非常困难,历史上只有几次是人们完全靠自己发明出书写系统的。两个无可争辩的独立发明文字的例子,是稍早于公元前3000年美索不达米亚的苏美尔人,和公元前600年的墨西哥印第安人(图12.1);公元前3000年的埃及文字和不迟于公元前1300年的中国文字,可能也是独立出现的。从那以后,所有其他民族可能是通过借用和改造其他文字,或至少受到现有书写系统的启发而发明了自己的文字。

我们研究得最详尽的独立发明的文字是历史上最古老的书写系统——苏美尔楔形文字(图12.1)。在这种文字定形前的几千年中,新月沃地的一些农业村舍里的人用粘土做成的各种简单形状的记号来计数,如记下羊的头数和谷物的数量。在公元3000年前的最后几百年中,记账技术、格式和符号的发展迅速导致了第一个书写系统。这方面的一个技术革新是把平平的粘土刻写板作为一种方便的书写表面。开始时是用尖器在粘土上刻划,后来这种尖器逐步让位于用芦苇杆做的尖笔,因为这种笔能在蘸土板上画出整齐美观的记号。书写格式的发展包括逐步采用了今天普遍认为必不可少的一些惯例:应该把文字整整齐齐地安排在用直线画出来的行列中(苏美尔人的文字同现代欧洲人的文字—样都是横排的;一行行文字读起来应该始终顺着一个方向(苏美尔人同现代欧洲人一样都是从左到右的);以及在粘土板上逐行阅读应该是由上而下,而不是相反。

但是,至关重要的改变是去解决对几乎所有书写系统来说都带根本性的问题:如何去设计出人人同意的代表实际语言的显而易见的符号,而不仅仅是不顾发音的一些概念或单词。这一解决办法的早期发展阶段,在苏美尔人以前的城市乌鲁克的废墟上出土的几千块粘土板上得到了非同寻常的证明。乌鲁克位于幼发拉底河上,在现今巴格达东南大约200英里处。最早的苏美人的文字符号是一些可以认出来的所指称对象的图形(如鱼和鸟的图形)。当然,这些图形符号主要是由数字加上代表看得见的对象的名词组成的;由此而产生的文本不过是没有语法成分的简短的速记式的流水账。慢慢地,这些符号形式变得比较抽象起来,尤其是在尖头的书写工具被芦苇秆做的尖笔代替之后。把旧的符号结合起来创造出新的符号,产生了新的意义:例如,为了产生一个表示吃的意思的符号,就把代表头的符号和代表面包的符合结合在一起。

最早的苏美尔文字是由不表音的语标构成的。就是说,它不是以苏美尔语言的特有发音为基础的,它可以用完全不同的发音来表示任何其他语言中的同一个意思——正如对4这个数字符号,说英语的、说俄语的、说芬兰语的和说印度尼西亚语的都有不同的发音,分别念成four、chetwire、nelju和ernpat。也许整个文字史上最重要的一步是苏美尔人采用了语音符号,开始时是借助代表发音相同而又可以画出来的名词的符号来书写抽象名词。例如,要对弓画出一个可以识别的图形是容易的,但要对生命画出一个可以识别的图形就困难了,但这两者的发音在苏英尔语里都是ti,因此—张弓的图形的意思或者是弓,或者是生命。解决由此而产生的歧义是加上—个叫做义符的无声符号,以表示拟议中的对象所属的名词类别。语言学家把这种决定性的创新称之为画谜原则,也是今天构成双关语的基础。

苏美尔人一旦偶然发现了这个语音原则,就着手把它不仅仅用来书写抽象名调,而且还用在其他许多方面。他们把它用来书写构成语法词尾的音节或字母。例如,要给英语中的常见音节—tion画出一幅图来可不那么容易,但我们却能为同音动词shun(避开)画出一幅示意图来。用语音来表达的符号也被用来“拼写”较长的词,成为一系列的画面,每一个画面描绘一个音节的发音。这就好像一个说英语的人在写believe(相信)这个词时先画一只蜜蜂(bee)再在后面画一片树叶(Leaf)一样。语音符号也使造字的人能够用相同的图形符号来代表一组相关的词(如tooth[牙齿]“speech[说话]和speaker[说话者],但要解决歧义问题,就得加上一个语音表达符号(如为two[二]、each[每个]和peak〔山峰〕选择符号)。

因此.苏美尔文字最后成了3种符号的一种复杂的组合:语标,指称一个完整的词或名字;语音符号,实际上被用来拼写音节、字母、语法成分或部分的词;和义符,不发音,只用来解决歧义问题。尽管如此.苏美尔文字中的语言符号还远远没有达到一种完备的音节表或字母表的标淮。苏美尔语的有些音节没有任何书写符号;同一个符号可能有不同的发音;同一个符号可能有各种不同的读法,可以读作一个词、一个音节或一个字母。

除了苏美尔楔形文字外,人类历史上另一个独立发明文字的确然无疑的例子,来自中美洲(可能是墨西哥南部)的印第安社会。有人认为,中美洲文字的出现与旧大陆的文字没有关系,因为没有仟何令人候服的证据可以证明在古挪威人之前新大陆的社会就己同拥有文字的旧大陆的社会有了接触。而且,从形式来看,中美洲的书写符号也完全不同于旧大陆的任何一种文字。已知的中美洲文字约有十几种,其中全部或大部分显然有亲缘关系(例如,在它们的数字系统和历法系统方面),它们大多数仍然只是部分得到破解。目前,中美洲保存下来的最早的文字,来自公元前600年左右墨西哥南部的萨波特克地区,但迄今了解得最多的则是马雅人居住的低地地区的文字,那里已知最早的有文字记录的年代相当于公元292年。

尽管马雅文字是独立发明出来并且具有与众不同的符号形式,但它的组成原则基本上类似于苏美尔文字,也类似于受苏美尔文字启发的欧亚大陆西部其他一些书写系统。同苏美尔文字一样,马雅文字也利用语标和语言符号。代表抽象词的语标通常是根据画谜原则而发明出来的。就是说,一个抽象的词可以用代表另一个词的符号写出来,这个词发音相同,但具有一种不同的然而可以容易画出来的意思。同日本的假名符号和迈锡尼时代希腊的B类线形文字音节表一样,马雅文的语音符号多半是由一个辅音和一个元音构成的音节符号(如ta,te,ti,to,tu)。同早期闪语(闪语:闪语族中的任何一种语言。属闪含语系.包括古希伯来语、阿拉伯语、阿拉米话、腓尼基语、亚述语、埃塞俄比亚语等。)字母表中的字母一样,马雅文的音节符号来自对所指称事物所画的图像,而对这个事物的发音就是以那个音节开始(例如,马雅文的音节符号“ne”像一个尾巴,而马雅文中表示尾巴的词就是neh)。

中美洲文字同欧亚大陆西部古代文字的所有这些相似之处,证明了人类创造力的根本普遍性。虽然在全世界的语言中.苏美尔人的语言和中美洲的语言彼此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但两者在把语言化为文字方面都提出了一些类似的基本问题。苏美尔人在公元前3000年前首创的解决办法,又在公元前600年前隔着半个地球被早期的中美洲印第安人重新创造出来

埃及、中国和复活节岛的文字是可能的例外,留待以后讨论。世界上任何地方任何时候发明出来的所有其他书写系统,似乎都是从一些书写系统派生出来的,这些书写系统或是把苏美尔文字或早期中美洲文字加以修改后为己所用.或至少是受到它们的启发而自行创造出来的。独立发明出来的文字何以如此之少,一个原因是发明文字极其困难,这一点我们已经讨论过了。另一个原因是独立发明文字的其他机会被苏美尔文字或早期中美洲文字以及它们的派生文字抢先得去了。

我们知道,苏美尔文字的形成至少花去了几百年也许是几千年时间。我们还将看到,文字形成的先决条件是由人类社会的几个特点组成的,正是这些特点决定了一个社会是否会认为文字有用,以及这个社会是否能养活那些专职的抄写员。除了苏美尔人的社会和早期墨西哥人的社会外,其他许多人类社会——如古代印度的社会、克里特岛的社会和埃塞俄比亚的社会也有了这样的先决条件。然而,苏美尔人和早期墨西哥人碰巧分别是旧大陆和新大陆最早有了这些先决条件的人。一旦苏美尔人和早期墨西哥人发明出文字,他们的文字的细节和原则迅速传播到其他社会,它们可以不必再用几百年甚或几千年的时间去进行造字的实验。因此,其他一些独立的造字实验的可能性就被取消或中止了。

文字是通过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法中的任何一种去传播的,这两种方法在整个技术史和思想史中都可以找到先例。有人发明了一样东西并投人了使用。那么,你作为另一个未来的使用者,既然知道别人已经建造了他们自己的原型并使其发生作用,你又为何要为自己的使用而去设计相同的东西呢?

此类发明的传播形式多种多样。一头是“蓝图复制”,就是对现有的一幅详尽的蓝图进行复制或修改。另一头是“思想传播”,就是仅仅把基本思想接受过来,然后必须去重新创造细节。知道这能够做到,就会激励构你自己努力大干,但你最终的具体解决办法可能象也可能不象第一个发者的解决办法。

举个最近的例子。历史学家们仍然在争论:蓝图复制或思想传播,到底哪个对俄国造成原子弹贡献更大。俄国制造原子弹的努力,是否决定性地依赖于由间谍窃取后进到俄国去的已经造好的美国原子弹蓝图?或者这仅仅是美国原子弹在广岛爆炸的启示终于使斯大林相信制造这样的炸弹是可能的,然后由俄国科学家重新创造出用于一项独立的应急计划的原则,而很少从此前美国的努力中得到详尽的指导?对于轮子、金字塔和火药的发展史也存在同样的问题。现在让我们考察一下蓝图复制和思想传播是怎样帮助书写系统的传播的。

今天,一些专业语言学家用蓝图复制法为一些没有文字的语言设计书写系统。这种根据特定需要设计的系统,大多数是把现有字母表拿来加以修改,虽然有些也设计出了音节表。例如,一些身为传教上的语言学家,通过修改罗马字母为数以百计的新几内亚和印第安语言设计文字。政府的语言学家不但为俄罗斯的许多部落语言设计出经过修改的西里尔字母,而且也设计出经过修改的罗马字母,于1928年被土耳其采用来书写土耳其语。

有时候,对于那些在遥远的过去依靠蓝图复制而设计出书写系统的人,我们也有所了解。例如.西里尔字母(今天仍在俄国使用)是公元9世纪时向斯拉夫人传教的希腊传教士圣西里尔通过改造希腊文和希伯来文字母而设计出来的。日耳曼语(包括英语在内的语族)保存完好的最早文本是用乌尔斐拉斯主教创造的哥特文字母写的。乌尔斐拉斯是一个传教士,于公元4世纪同西哥特人一起生活在今天的保加利亚。同圣西里尔的发明一样,乌尔斐拉斯的字母表是从其他来源借用的字母的大杂烩:有大约20个希腊字母,大约5个罗马字母,还有两个字母或是取自如尼文(北欧的一种古文字)字母,或是他自己创造的。更多的时候,对于那些发明著名的古代字母的人,我们则一无所知。但仍有可能把新出现的古代字母同以前存在的字母加以比较,并从字母的形式推断出是哪些现有的字母被用作模本。由于同样的原因,我们可以肯定,迈锡尼时代希腊的B类线型音节文字是在公元前1400年左右从克里特岛的A类线形音节文字改造而来的。

把一种语言的现有书写系统用作蓝图使之适应另一种语言,在几百次这样做的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问题.因为没有两种语言的发音是完全相同的。原来的字母和符号有些被舍弃了,如果在借出语言中的那些字母所代表的发音在借入语言中是不存在的,就会出现这种情况。例如,芬兰语中没有其他欧洲语言用b、c、f、g、w、x和z所代表的音,因此芬兰人就从他们的经过改造的罗马字母中舍弃了这些字母。还有一个经常出现的相反问题、即设计出一些字母来代表为借入语言所有而为借出语言所无的一些“新的”发音。这个问题以几种不同的方式获得了解决:如利用一个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字母构成的任意组合(如英语中的th代表在希腊语和如尼语中只用一个字母代表的音);给一个现有的字母加上一个区别性的记号(如西班牙语字母的腭化符号ñ,德语字母的变音符号ö,以及那些多出来的在波兰语和土耳其语字母周围跳舞的记号);征用借入语言中用不着的字母(如现代捷克语把罗马字母c重新起用来表示捷克语中的t8音);或者干脆创造出一个新的字母(就像我们中世纪的祖先在创造j、u和w这些新字母时所做的那样)。

罗马字母本身就是长长的一系列蓝图复制的终端产品。在人类历史上,字母显然只产生过一次:是在公元前第二个l000年中从现代叙利亚到西奈半岛这个地区内说闪语的人当中产生的。历史上的和现行的几百种字母,追本溯源全都来自闪语字母这个老祖宗,有些(如爱尔兰的欧甘字母(欧甘字母:公元4世纪时用以在石碑上刻写爱尔兰语和皮克特语的欧甘文字母))是思想传播的结果,但大多数则是通过对字母形式的实际复制和修改而产生的。

字母的这种演化可以追溯到埃及象形文字,这种文字包含代表埃及语24个辅音的全套24个符号。埃及人没有采取(在我们看来)合乎逻辑的下一步,即抛弃他们所有的语标、义符和代表双辅音和三辅音的符号,而只使用他们的辅音字母。然而.从大约公元前1700年开妨,一些精通埃及象形文字的闪米特人着手对这合乎逻辑的一步进行试验。

规定符号只能用来代表单辅音,这是把字母同其他书写系统区别开来的3大改革中的第一项改革。第二项改革是把字母按照一个固定的顺序排列并给它们起一个容易记住的名称,从而帮助使用者来记住这些字母。我们英语字母的名称多半是没有意义的单音节(“a”、“bee”、“cee”、“dee”,等等)。但闪语字母的名称在闪语中是有意义的:它们都是代表人们所熟悉的事物的词(’aleph=牛,beth=房子,gimel=骆驼,daleth=门,等等)。这些闪语词“通过截头表音法”同它们所涉及的闪语辅音发生关系:就是说,代表该事物的词的第一个字母,也就是赋予该事物以名称的那个字母(’a、b、g、d,等等)。此外,闪语字母的最早形式在许多情况下似乎都是那些事物的图像。所有这些特点使闪语字母的形式、名称和排列顺序容易记住。许多现代语言的字母,包括我们英语的字母,在3000多年后仍然保留了原来的排列顺序,只是发生了一些小小的改变(就希腊语而言,甚至还保留了字母原来的名称:alpha、beta、gamma、delta,等等)。读者们可能已经注意到的一个小小的改变,是闪语和希腊语字母中的g变成了罗马语和英语字母中的c,而罗马人又在现在的位置上创造出一个新的g。

导致现代语言的字母的第三项也是最后一项改革的,是规定了元音。在闪语字母的早期,已经有人着手对书写元音的方法进行实验,或是另外加上一些小字母来表示特定的元音,或是在辅音字母上加上点、线或钩。在公元前8世纪.希腊人成为用代表辅音的那些字母来系统地表示全部元音的第一个民族。希腊人通过“征用”腓尼基语字母中用来代表为希腊语所无的一些辅音的5个字母而得到他们的元音字母。

文字演变的一条路线是对这些最早的闪语字母进行蓝图复制和逐步修改,从而发展成早期的阿拉伯字母,再进而发展成现代的埃塞俄比亚语的字母。还有一条重要得多的路线是经由用于波斯帝国官方文件的阿拉姆语(属闪语族,公元前9世纪通用于古叙利亚、后来一度成为亚洲西南部的通用语.犹太文献及早期基督教文学多以此语写成。)字母,演变为现代的阿拉伯语、希伯来语、印度语和东南亚语言的字母。但欧洲和美国读者最为熟悉的一条演变路线到公元前8世纪初经由腓尼基人到达希腊人,在同—世纪内又从希腊人到达伊特鲁斯坎人(意人利埃特鲁西亚地区古代民族),又过了一个世纪到达罗马人,罗马人的字毋稍经修改就成了英文字母。由于精确和简洁相结合的这种潜在优点,字母如今已在现代世界的大部分地区得到采用。

虽然蓝图的复制和修改是传播技术的最直接的选择,但有时候这种选择不一定能够得到。蓝图可能被隐藏起来,而且不是深于此道的人对蓝图也不一定能够读懂。对于在远处某个地方发明了某个东西,人们可能有所耳闻,但详细情况则可能无从知晓。也许所知道的只是这样的基本思想:某人以某种方法成功地取得了某种最后的成果。然而,知道了这一点,可能就是通过思想传播去启发别人设计他们自己的取得此种成果的途径。

文字史上的一个引人注目的例子是:1820年左右阿肯色州的一个名叫塞阔雅的印第安人为了书写切罗基语而发明了音节文字。塞阔雅注意到,白人在纸上做记号,并且用这些记号来记录和复述长篇讲话,能得到很大方便。然而,这些记号的复杂作用对他来说仍是一个谜.因为(同1820年前的大多数切罗基人一样)塞阔雅是个文盲,对英语既不会说,也不会读。因为塞阔雅是个铁匠,他开始时发明了一种记账法帮助他记录顾客的欠账。他给每一个顾客画一幅画;然后他又画了一些大小不一的圆圈和线条来表示所欠钱款的数量。

1810年左右,塞阔雅决定去为切罗基语设计一种书写系统。他又一次开始画图,但由于画图太复杂,在艺术上要求太高,就放弃了。接下去他为每一个词发明一些单独的符号,但在他创造了几千个符号而仍然不够用时,他又觉得不满意了。

最后,塞阔雅认识到,词是由一些不同的声音组成的,这些声音在许多不同的词里反复出现——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音节。他开始时设计出200个音节符号,又逐步减少到85个,大多数符号代表一个辅音和一个元音的组合。

一位小学者师给了塞阔雅一本英语单词拼写课本,他于是就用这本书来练习抄写字母,这些字母也就成了他的符号的一个来源。他的切罗基语音节符号大约有二十几个直接取自英语字母,当然意义完全改变了.因为塞阔雅并不知道它们在英语中的含意。例如,他挑出D、R、b和h这些符号来分别代表切罗基语的音节a、e、si和ni,而数字4这个符号则被借用来代表音节se。他把一些英语字母加以改变从而创造出其他一些符号。还有一些符号则完全是他自己的创造。塞阔雅的音节文字得到专业语言学家的普遍赞赏,因为它非常切合切罗基语的发音,同时学起来也很容易。在很短时间内.切罗基人几乎百分之一百地学会了这种音节文字,他们买来了印刷机,把塞阔雅的符号铸成铅字,并开始印起书报来。

切罗基文字始终是关于思想传播产生文字的得到最充分证明的例子之一。我们知道,塞阔雅得到了纸和其他书写材料,得到了关于书写系统的思想、利用不同符号的思想,并得到了几十种记号形式。然而,由于他对英语既不能读,也不能写,所以他不能从周围现有的各种文字中得到关于造字的细节,甚至也得不到关于造字的原则。虽然他周围语言的字母都是他所不了解的,但他却在不知道3500年前克里特岛已经创造出另一种音节文字的情况下独立地重新创造出一种音节文字。

塞阔雅的例子也可被用作说明思想传播如何可能导致古代许多书写系统的样本。公元1446年朝鲜李朝国王世宗为朝鲜语设计的谚文字母,显然受到了中国方块字的启发,同时也受到了蒙古和西藏佛教经文的字母表音原则的启发。然而,世宗国王创造了谚文字母的形式和他的字母的几个独一无二的特点。包括用行书把字形组成方块,用相关的字母形状来代表相关的元音或辅音.以及用描写嘴唇和舌头位置的辅音字母的特有形状来发那个辅音。从公元4世纪左石在爱尔兰和说凯尔特语的不列颠部分地区使用的欧甘字母,向样采用了字母表音原则(此时已有现成的欧洲字母可以来用),仅也发明了独一无二的字母形式,而这种形式显然是以手势语的五指法为基础的。

我们可以有把据地把谚文字母和欧甘字母的出现归之于思想的传播,而不是闭门造车式的独立创造,因为我们知道这两个社会与拥有文字的社会保持着密切的交往,同时也因为显而易见是哪些外国文字提供了灵感。相比之下,我们也可以有把握地把苏美尔的楔形文字和中美洲的最早文字归之于独立创造,因为在它们首次出现时,在它们各自所在的半球范围内,不存在任何可以给它们以启发的其他文字。仍然可以争论的是复活节岛、中国和埃及的文字起源问题。

生活在太平洋中复活节岛的波利尼西亚人有一种独特的文字。这种文字保存完好的最早样本只可追溯到公元1851年左右,也就是在欧洲人于1722年到达该岛之后很久。也许,在欧洲人到达之前,文字就已在复活节岛独立出现了,虽然没有任何样本保存下来。但是,最直截了当的解释就是不妨对一些事实信以为真,假定1770年—支西班牙探险队向复活节岛居民递交了书面的并吞声明,正是看了这个声明才促使岛上居民去发明一种文字。

至于中国文字,最早有实物证明的是在公元前1300年左右,但也可能还有更早的。中国文字也具有为本地所独有的符号和某些组合原则,所以大多数学者认为,它也是独立发展起来的。文字于公元前3000年在中国早期城市中心以西4000英里的苏美尔发展起来,并在不迟于公元前2200年时在这些城市中心以西2600英里的印度河河谷出现,但在印度河河谷和中国之间的整个地区没有听说过存在早期的书写系统。因此,没有证据可以说明中国最早的抄写员已经知道了其他任何可以给他们以启发的书写系统。

在所有古代书写系统中最有名的埃及象形文字,通常也被认为是独立创造的产物,但如认为埃及文字和中国文字不同,是思想传播的结果,这种解释似乎更为合理。象形文字于公元前3000年左右以几乎完全成熟的形式相当突然地出现。埃及在苏美尔西面仅仅800英里,埃及和苏美尔也一直有贸易往来。使我感到可疑的是,竟然没有关于象形文字逐步发展的任何证据流传下来,尽管埃及的干燥气候可能会有利于保存更早的文字实验成果,尽管苏美尔同样干燥的气候至少在公元前3000年前的几个世纪中已经产生了关于苏美尔楔形文字发展的丰富证据。同样可疑的是,在苏美尔文字和埃及文字出现之后,又在伊朗、克里特和土耳其出现了其他几种显然独立设计出来的书写系统(分别为所谓原始埃兰语文字、克里特形象文字和赫梯象形文字)。虽然这些书写系统的每一种所使用的一套特殊的符号,都不是从埃及或苏美尔借用的,但发明这些书写系统的民族几乎是不可能不知道他们邻近的贸易伙伴的文字的。

如果人类在没有文字的情况下生存了几百万年之后,所有这些地中海和近东社会在彼此相距不过几百年的时间内,碰巧竟各自独立地偶然想到发明文字这个主意.这可能是一个非同一般的巧合。因此,在我看来,一个可能的解释就是思想传播,就像塞阔雅的情形一样。这就是说,埃及人和其他民族可能已从苏美尔人那里了解到发明文字的思想,可能还了解到某些造字原则,然后又为自己发明了另外一些原则和全部字母的特有形式。

现在,让我们再回到本章开始时的那个主要问题:为什么文字在某些社会出现并向某些社会传播,但不向其他许多社会传播?我们讨论的方便的起始点是早期书写系统的有限容量、有限用途和有限使用者。

早期文字不完整、不明确或复杂难懂,或三者都有。例如,最早的苏美尔楔形文字还不能连组成文,而只是一种电报式的简略表达方式,它的词汇只限于一些名字、数字、测量单位、代表数过的物件的词以及几个形容词。这情形就好像一个现代的美国法院书记员由于英语里没有必要的词和语法,无法写出“我们命令约翰把欠政府的27头肥羊交来”这样的话,而只能写成“约翰27头肥羊”。后来,苏美尔楔形文字能够写出散文来,但也显得杂乱无章,正如我曾经描绘过的那样,是语标、音符和总数多达几百个不同符号的不发音的义符的大杂烩。迈锡尼时代的希腊的B类线形文字至少要简单一些,因为它根据的是一种大约有90个符号和语标的音节文字。和这个优点相比,B类线形文字的缺点就是很不明确。它把词尾的辅音全都省略,并用同一个符号来代表几个相关的辅音(例如,一个符号代表l和r,另一个符号代表p、b和Ph,另有一个符号代表g、k和kh)。我们知道,如果土生土长的日本人连l和r都分不清楚就去讲英语,那会使我们感到多么莫名其妙:请想象一下,如果我们的字母把我刚才提到的其他一些辅音也同样类同起来,那会造成什么样的混乱。这就好像我们把“rap”、“lap”、“lab”和“laugh”这些词拼写成一个词一样。

一个相关的限制是很少有人学会书写这些早期的文字。只有国王或寺庙雇用的专职抄写员,才掌握关于文字的知识。例如,没有任何迹象表明,除了宫廷官员中很少几个骨于分子外,在迈锡尼时代的希腊人中还有谁使用或了解B类线形文字。由于B类线形文字的各个抄写员可以根据他们留在保存下来的文件上的笔迹区别开来,我们可以说,克诺索斯(克里特岛弥诺斯王的首都)和派洛斯(希腊伯罗奔尼撒半岛西南港口)宫殿保存下来的用B类线形文字抄写的文件分别出自仅仅75个和40个抄写员之手。

对这些简略、笨拙、不明确的早期文字的使用,同它们的使用者的人数一样都受到了限制。任何人如果希望去发现公元前3000年苏美尔人的思想和感情,是注定要失望的。最早的苏美尔文文本只是宫廷和寺庙官员所记的一些毫无感情的账目。在已知最早的乌鲁克城苏美尔档案中,大约如90%的刻写板上都是神职人员记下的采购货物、工人配给和农产品分配等事项。只是到了后来,随着苏美人从语标文字逐步过渡到语音文字,他们才开始写作记叙体散文,如宣传资料神话。

迈锡尼时代的希腊人甚至没有达到写作宣传资科和神话的阶段。在克诺索斯宫殿出土的全部B类线形文字刻写板中,有三分之一是关于绵羊和羊毛的账目,而在派洛斯宫殿发现的极大部分文字记录的都是亚麻。B类线形文字本来就不明确,所以始终只用来在宫廷中记账,由于有上下文和选词限制的关系,解读起来是很清楚的。关于这种文字用于文学创作,则无迹可寻。(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是不识字的行吟诗人为不识字的听众创作而传播开来的,直到几百年后才随着希腊字母的发展而见诸文字。

同样的使用限制也是早期埃及、中美洲和中国文字的特点。早期的埃及象形文字记录了宗教和国家的宣传材料以及官员们的账目。保存完好的马雅文字也同样专门用于宣传、记录国王的生辰、登基和战争胜利以及祭司的天象观测结果。现存最早的商代晚期的中国文字被用来为朝廷大事占卜吉凶,卜辞就刻写在所谓甲骨上。一个商代文字的样本是:“国王在识读裂纹[骨头经火灼而产生的裂纹]的意思后说,‘如果这孩子是在庚日出生的,那将非常吉利。’’

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我们不禁要问:既然早期的书写系统是那样的不明确,使得文字的功能大受限制,只能为少数抄写员所掌握,那么拥有这些文字的社会为什么竟会容忍这种情况?但提出这个问题正好说明了在普及文字方面古人的观点和我们自己的期望之间的差距。早期文字在使用方面所受到的限制乃是蓄意造成的,这种情况对发明不那么含糊的书写系统产生了实实在在的抑制作用。古代苏美尔的国王和祭司们希望文字由专职的抄写员用来记录应完税交纳的羊的头数,而不是由平民大众用来写诗和图谋不轨的。正如人类学家克劳德·利瓦伊—斯特劳斯所说的那样.古代文字的主要功能是“方便对别人的奴役”。非专职人员个人使用文字只是很久以后的事,因为那时书写系统变得比较简单同时也更富于表现力。

例如,随着公元前1200年左右迈锡尼时代希腊文明的衰落,B类线形文字不见了,希腊重新回到了没有文字的时代。当文字在公元前8世纪终于又回到希腊时,这种新的希腊文字、它的使用者和它的用途已十分不同。这种文字不再是一种夹杂语标的含义不朗的音节文字,而是一种借用腓尼基人的辅音字母再加上希腊人自己发明的元音而得到改进的字母文字。希腊的字母文字代替了那些只有抄写员看得懂、只在宫中阅读的记录绵羊头数的账目,从问世那一刻起就成了可以在私人家中阅读的诗歌和幽默的传播媒介。例如,希腊字母文字最早保存下来的例子,是刻在大约公元前740年的一只雅典酒罐上的一行宣布跳舞比赛的诗句:“舞姿最曼妙者将奖以此瓶。”第二个例子是刻在一只酒杯上的三行扬抑抑格6步韵诗句:“我是内斯特①的酒杯,盛满了玉液琼浆。谁只要飞快的喝上一口,头戴花冠的阿佛洛狄特。会使他的爱欲在心中激荡。”现存最早的伊特鲁里亚和罗马字母的例子,也是酒杯和酒坛上的铭文。只是到了后来,字母的这种容易掌握的个人交际媒介.才被用于公共或官方目的。因此,字母文字使用的发展顺序,同较早的语标文字和音节文字使用的发展顺序正好颠倒过来。

早期文字在使用和使用者方面的限制表明,为什么文字在人类进化中出现得如此之晚。所有可能的对文字的独立发明(在苏美尔、墨西哥、中国和埃及),和所有早期的对这些发明出来的书写系统(如克里特岛、伊朗、土耳其、印度河河谷和马雅地区的书写系统)的采用,都涉及社会等级分明、具有复杂而集中统—的政治机构的社会.这种社会与粮食生产的必然联系,我们将留在下一章探讨。早期的文字是为这些政治机构的需要服务的(如记录的保存和对王室的宣传),而使用文字的人是出生产粮食的农民所种植的多余粮食养活的专职官员。狩猎采集社会没有发明出文字,甚至也没有采用过任何文字,团为它们既没有需要使用早期文字的机构.也没有生产为养活文字专家所必需的剩余粮食的社会机制和农业机制。

因此,粮食生产和采用粮食后几千年的社会进化.对于文字的演进向对于引起人类流行疾病的病菌的演化是同样必不可少的。文字只在新月沃地、墨西哥、可能还有中国独立出现,完全是因为这几个地方是粮食生产在它们各自的半球范围内出现的最早地区。一旦文字在这几个社会发明出来,它接着就通过贸易、征服和宗教向具有同样经济结构和政治组织的社会传播。

虽然粮食生产就是这样地成为文字演变或早期文字采用的必要条件,但还不是充分的条件。在本章开始时,我曾提到,有些粮食生产的社会虽然已有复杂的政治组织,但在现代之前并未能发明或借用文字。我们现代人习惯于把文字看作是一个复杂社会必不可少的东西,所以这些例子一开始就使我们感到迷惑不解,这些例子还包括到公元1520年止的世界上最大的帝国之一——南美的印加帝国、汤加的海洋原始帝国、18世纪晚些时候出现的夏威夷王国、赤道非洲和撒哈拉沙漠以南西非地区在伊斯兰教来到前的各个国家和酋长管辖地,以从密西西比河及其支流一带北美最大的印第安人社会。

尽管所有这些社会也具有有文字社会的那些必备条件.但为什么它们却未能获得文字呢?

这里,我们必须提醒——下自己,大多数有文字的社会之所以获得文字,或是通过向邻近的社会借用,或是由于受到它们的启发而发明出文字,而不是靠自己独立创造出来的。我刚才提到的那些没有文字的社会在粮食生产方面比苏美尔、墨西哥和中国起步晚。(这种说法唯一难以确定的是印加帝国的最后领地墨西哥和安第斯山脉地区粮食生产开始的有关年代问题。)如果假以时日,这些没有文字的社会也可能最后靠自己的力量发明出文字来。如果它们离苏美尔、墨西哥和中国更近一些,它们也会从这些中心得到文字或关于文字的思想,就像印度、马雅和其他大多数有文字的社会一样。但它们距离那些最早的文字中心太远了,所以没与能在现代之前获得文字。

这种孤立状态的重要作用对夏威夷和汤加是极其明显的,这两个地方同最近的有文字的社会隔着重洋,相距至少有4000英里之遥。另一些社会则证明了这样一个重要的观点:乌鸦飞过的距离不是人类衡量孤立状态的—种恰当的尺度。安第斯山脉、西非的一些王国和密西西比河口与墨西哥、北非和墨西哥的有文字社会的距离、分别只有大约1200英里、1500英里和700英里。这些距离大大小于字母在其发明后的2000年中从发源地沿地中海东岸到达爱尔兰、埃塞俄比亚和东南亚所传播的距离。但人类前进的脚步却由于乌鸦能够飞越的生态障碍和水域阻隔而慢了下来。北非国家(有文字)和西非国家(没有文字)中间隔着不适于农业和城市的撒哈拉沙漠。墨西哥北部的沙漠同样把墨两哥南部的城市中心和密西西比河河谷的酋长管辖地分隔开来。墨西哥南部与安第斯山脉地区的交通需要靠海上航行,或经由狭窄的、森林覆盖的、从未城市化的达里安地峡的一连串陆路联系。因此,安第斯山脉地区、西非和密西西比河河谷实际上就同有文字的社会隔离了开来。

这并不是说,那些没有文字的社会就是完全与世隔绝的。西非最后接受了撒哈拉沙漠另一边的新月沃地的家畜,后来又接受了伊斯兰教的影响,包括阿拉伯文字。玉米从墨西哥传播到安第斯山脉地区.又比较缓慢地从墨西哥传播到密西西比河河谷。但我们在第十章已经看到,非洲和美洲内的南北轴线和生态障碍阻滞了作物和家畜的传播。文字史引入注目地表明了类似的情况:地理和生态条件影响了人类发明的传播。

第十三章 需要之母

1908年7月3日,一些考古学家在克里特岛上对菲斯托斯的古代弥诺斯文化时期的宫殿进行发掘,无意中发现了技术史上最引人注目的物品之一。它乍看之下似乎貌不惊人,只是一个小小的、扁平的、没有彩绘的圆盘,由粘土烘制而成,直径为6.5英寸。再仔细观察一下.就发现这个圆盘的每一面都布满了文字,文字落在一条曲线上,而曲线则以顺时钟方向从圆盘边缘呈螺旋形通向圆盘中央,一共有5圈。总共241个字母符号由刻出来的垂直线整齐地分成若干组,每组包含几个不同的符号,可能就是这些符号构成了词。作者必定仔细地设计和制作了这个圆盘,这样就可以从圆盘的边缘写起,沿螺旋线写满全部可以利用的空间,然

而在到达圆盘中央时空间正好够用(见下团)。

自出土以来,这个圆盘一直成为文字史家的一个不解之谜。

不同符号的数目(45个)表明这是一种音节文字.而个是字母文

字,但它仍没有得到解释,而且符号的形式也不同于其他任何已

知的书写系统的符号形式。在它发现后的89年中,这种奇怪文

字连零星碎片也没有再出现过。因此.它究竟是代表了克里持

岛的一种本地文宁,还是从外地进入克里持岛的舶来移民,这仍然

不得而知。

对技术史家来说,这个菲斯托斯圆盘甚至更加令入困惑;它的年代估计为公元前1700年,这使它成为世界上最早的印刷文件。圆盘上的符号不像克里特岛后来的A类线形文字和B类线形文字所有的文本那样是用手刻写的,而是用带有凸起铅字似的符号的印章在柔软的粘土上压印出来的(粘土随后被烘干硬化)。这位印工显然有一套至少45个印章,一个印章印出圆盘上的一个符号。制作这些印章必然要花费大量的劳动,而它们肯定不是仅仅为了印这—个文件而被制造出来的。使用这些印章的人大概有许多东西要写。有了这些印章,印章的主人就可以迅速得多、整齐得多地去进行复制,这是他或她在每一个地方写出每一个文字的复杂符号所无法比拟的。

菲斯托斯圆盘开人类下一步印刷业之先河。因为印刷也同样使用字模或印板,但却是直接沾墨水印在纸上,而不是不沾墨水印在粘土上。然而.这些接下去的尝试直到2500年后才在中国出现,在3100年后在中世纪的欧洲出现。圆盘的这种早熟的技术,为什么没有在古代地中海的克里特岛或其他地方得到广泛的采用?为什么它的印刷方法是在公元前1700年左右在克里特岛发明出来.而不是在其他某个时间在美索不达米亚、墨西哥或其他任何一个古代文字中心发明出来?为什么接着又花了几千年时间才又加上用墨水和压印机这个主意从而得到了印刷机?这个圆盘就是这样地成了对历史学家的咄咄逼人的挑战。如果发明创造都像这个圆盘似乎表明的那样独特而难以捉摸,那么想要对技术史进行综合的努力可能一开始就注定要失败的。

表现为武器和运输工具的技术,提供了某些民族用来扩张自己领域和征服其他民族的直接手段。这就使技术成了历史最广泛模式的主要成因。但是,为什么是欧亚大陆人而不是印第安人或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人发明了火器、远洋船只和钢铁设备?这种差异扩大到了从印刷机到玻璃和蒸汽机的其他大多数技术进步。为什么所有这些发明创造都是欧亚大陆人的?虽然世界上一些蕴藏最丰富的铜矿和铁矿分别在新几内亚和澳大利亚,但为什么所有新几内亚人和懊大利亚土著在公元1800年还在使用几千年前就已在欧亚大陆、非洲大部分地区被抛弃了的那种石器?所有这些事实说明,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外行人想当然地认为,欧亚大陆人在创造性和智力方面要比其他民族高出一筹。

另一方面,如果在人类神经生物学方面没有任何此种差异可以说明各大陆在技术发展方面的差异,那么用什么来说明呢?另外一种观点是以发明创造的英雄理论为基础的。技术进步似乎特别多地依靠少数十分稀有的天才如约翰内斯·谷登堡、詹姆士·瓦特、托马斯·爱迪生和莱特兄弟。他们或是欧洲人,或是移居美国的欧洲人的后代。阿基米德和古代的其他一些稀有天才也是欧洲人。这样的天才会不会也生在塔斯马尼亚岛①或纳米比亚呢?难道技术史仅仅决定于几个发明家的出生地这些偶然因素吗?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这不是个人的创造性问题,而是整个社会对新事物的接受性问题。有些社会无可救药地保守、内向、敌视变革。许多西方人都会有这种印象,他们本来想要帮助第三世界人民,最后却落得灰心丧气。第三世界的人作为个人似乎绝对聪明;问题似乎在他们的社会。否则又怎样来解释澳大利亚东北部的土著为什么没有采用弓箭?而他们见过与他们进行贸易的托雷斯海峡的岛上居民在使用弓箭。也许整个大陆的所有社会都不接受新事物.并由此说明那里的技术发展速度缓慢?在本章中,我们最终将要涉及本书的一个中心问题:为什么在不同的大陆上技术以不同的速度演进的问题。

我们讨论的起始点是“需要乃发明之母”这个格言所表达的普遍观点。就是说,发明的出现可能是由于社会有一种未得到满足的需要:人们普遍承认,某种技术是不能令人满意的,或是作用有限的。想要做发明家的人为金钱和名誉的前景所驱使,察觉到了这种需要,并努力去予以满足。某个发明家最后想出了一个比现有的不能令人满意的技术高明的解决办法。如果这个解决办法符合社会的价值观,与其他技术也能协调,社会就会予以采纳。

相当多的发明部符合需要乃发明之母这个常识性的观点。1942年,当第二次世界大战仍在进行时,美国政府制定了曼哈顿计划,其显而易见的目的就是抢在纳粹之前发明出为制造原子弹所需要的技术。3年后.这个计划成功了,共花去20亿美元(相当于今天的200多亿美元)。其他的例子有,1794年伊莱·惠持尼发明了轧棉机,来代替把美国南部种植的棉花的棉绒剥离下来的繁重的手工劳动,还有1769年瓦特发明了蒸汽机来解决从英国煤矿里抽水的问题。

这些人们耳熟能详的例子,使我们误以为其他的重大发明也是为了满足觉察到的需要。事实上,许多发明或大多数发明都是一些被好奇心驱使的人或喜欢动手修修补补的人搞出来的,当初并不存在对他们所想到的产品的任何需要。

一旦发明了一种装置,发明者就得为它找到应用的地方。只有在它被使用了相当一段时间以后,消费者才会感到他们“需要”它。还有一些装置本来是只为一个目的而发明出来的,最后却为其他一些意料之外的目的找到了它们的大多数用途。寻求使用的这些发明包括现代大多数重大的技术突破,从飞机和汽车到内燃机和电灯泡再到留声机和晶体管,应有尽有。了解到这一点,也许会令人感到吃惊。因此,发明常常是需要之母,而不是相反。

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托马斯·爱迪生的留声机的发明史。留声机是现代最伟大的发明家的最具独创性的发明。爱迪生于1877年创造出了他的第一架留声机时,发表了一篇文章,提出他的发明可以有10种用途。它们包括保存垂死的人的遗言,录下书的内容让盲人来听,为时钟报时以及教授拼写。音乐复制在他列举的用途中并不占有很高的优先地位。几年后,爱边生对他的助手说,他的发明没有任何商业价值。又过了不到几年,他改变了主怠,做起销售留声机的生意来——但作为办公室口述记录机使用。当其他一些企业家把留声改装成播放流行音乐的投币自动唱机时,爱迪生反对这种糟蹋他的发明的做法,因为那显然贬低了他的发明在办公室里的正经用途。只是在过了大约20年之后,爱迪生才勉勉强强地承认他的留声机的主要用途是录放音乐。

机动车是另一个在今天看来用途似乎显而易见的发明。然而,它不是为满足任何需求而发明出来的。当尼古劳斯·奥托于1866年造出了他的第一台4冲程气化器式发动机时.马在满足人们陆上运输需要方面已经有了将近6000年的历史,在最近的几十年里又日益得到蒸汽动力铁路的补充。在获得马匹方面不存在任何危机,人们对于铁路也没有任何不满。

由于奥托的发动机力量小、笨重和高达7英尺,所以它并不比马匹更为可取。直到1885年,发动机的改进使戈特利布·戴姆勒得以在—辆自行车上安装了一台发动机从而制造了第一辆摩托车;他一直等到1896年才制造了第一辆卡车。

1905年,机动车仍是有钱人的昂贵而不可靠的玩物。公众对马匹和铁路的满意程度始终很高,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军方认定它的确需要卡车。战后卡车制造商和军队进行了大量游说,使公众相信他们对机动车辆的需要,从而使卡车得以在工业化国家开始取代马车。甚至在美国的最大城市里,这种改变也花了50年时间。

发明家们常常不得不在没有公众需求的情况下长期坚持他们的修修补补的工作,因为他们的早期样机性能太差,派不了用场。最早的照相机、打字机和电视机同奥托的7英尺高的内燃发动机一样使人不敢领教。这就使发明者难以预知他们发明的可怕的原型最终是否可以得到使用,从而是否应该投入更多的时间和费用来对它进行开发。美国每年要颁发大约7万份专利证书,但只有少数专利最后达到商业性生产阶段。有一项大发明最终得到使用,就会有不计其数的其他发明得不到使用。甚至有些发明当初本来是为了满足特定的需要而设计的,后来可能在满足意外需要方而证明是更有价值的。虽然詹姆士。瓦特设计他的蒸汽机是为了从煤矿里抽水,但它很快就为棉纺厂提供动力

因此,被用作我们讨论的起始点的关于发明的常识性观点把发明的通常作用和需要弄颠倒了。它也夸大了诸如瓦特和爱迪生之类稀有天才的重要性。所谓“发明的英雄理论”之所以得到专利法的鼓励,是因为申请一项专利必须证明所提交的发明具有新意。发明者出于财政的动机而贬低或忽视前人的成果。从专利法律师观点看,最佳的发明就是全无先例的发明,就像雅典娜整个地从宙斯的前额跳出来一样。

实际上,即使对那些最著名的而且显然具有决定意义的现代发明来说,就是“某人发明某物”这种不加掩饰的说法背后有着被忽视了的先例的影子。例如,我们经常听到人们说,“詹姆斯·瓦特于1769年发明了蒸汽机“,据说他是由于看到蒸汽从水壶嘴冒出来而受到了启发。这个故事实在太妙了,但可惜的是,瓦特打算制造自己的蒸汽机的想法,实际上是在他修理托马斯·纽科曼的一台原型蒸汽机时产生的。’这种蒸汽机纽科曼在57年前就已发明出来了,到瓦特修理时,英格兰已经制造出100多台。而纽科曼的蒸汽机又是在英国人托马斯‘萨弗里于1698年获得专利权之后才有的,但在萨弗里获得专利权之前,法国人丹尼.帕庞已于1680年左右设计出这种蒸汽机(但没有制造),而帕庞的设计思想则来自他的前人荷兰科学家克里斯蒂安·惠更斯和其他人。所有这些并不是要否认瓦特大大改进了纽科曼的蒸汽机(把一个独立的蒸汽冷凝器同一个往复式汽缸合并在一起),就像纽科曼曾经大大改进了萨弗里的蒸汽机一样。

对所有有足够文件证明的现代发明都可以讲出类似的发展史。习惯上认为有发明才能的英雄仿效以前的一些发明者,而这些发明者也具有同样的目标,并已作出了一些设计、造出了一些工作样机或(就像纽科曼的蒸汽机—样)可以成功地投入商业使用的样机。爱迪生的1879年10月21日夜间著名的白炽灯泡的“发明”.只是对从1841年到1878年的其他发明者获得专利权的其他许多白炽灯泡的改进。同样,在莱特兄弟的载人飞机之前已有了奥托·利林塔尔的载人无动力滑翔机和塞缪尔·兰利的不载人动力飞机;在塞缪尔·莫尔斯的电报机之前已有了约瑟夫·亨利、威廉·库克和查尔斯·惠斯通的电报机;而伊莱·惠特尼的短绒(内陆)棉轧棉机不过是几千年来长绒(海岛)棉轧棉机的应用范围的扩大罢了。所有这些并不是要否认瓦特、爱迪生、莱特兄弟、莫尔斯和惠特尼作出了巨大的改进,因而增加了或开创了商业成功的机会。如果没有那位公认的发明者的贡献,发明物最后采用的形式可能已有所不同了。但我们所讨论的问题是:如果某些天才发明家不是在某个时候出生在某个地方,世界史的广泛模式会不会因此而产生重大的变化。答案很清楚:从来就没有这样的人。所有公认的著名发明家都有一些有本领的前人和后人,而且他们是在社会有可能使用他们的成果的时候对原来的发明作出改进的。我们将会看到.对用于菲斯托斯圆盘的印章作出改进的那位英雄的悲剧在于,他或她发明了当时社会不能予以大规模利用的东西。

到目前为止,我所举的这些例子都来自现代技术,因为现代技术发展史是众所周知的。我的两个主要结论是:技术的发展是长期积累的,而不是靠孤立的英雄行为;技术在发明出来后大部分都得到了使用,而不是发明出来去满足某种预见到的需要。如果把这两个结论用于没有文件证明的古代技术发展史,那就更加有说服力得多。当冰期的狩猎采集族群注意到他们的炉膛里焚烧过的沙子和石灰岩的残留物时,他们不可能预见到这种长期的偶然积累起来的发现会导致最早的罗马的玻璃窗(公元元年左右),而这种积累过程则是从最早的表项有半透明薄涂层的物品(公元前4000年左右),到最早的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的独立的类似玻璃的物品(公元前2500年左右),再到最早的玻璃器皿(公元前1500年左右)。

对于那些已知最早的表面半透明薄涂层本身是怎么搞出来的,我们则一无所知。不过,通过观察今天在技术上“原始的”族群,如我与之一起工作的那些新几内亚人,我们可以推知史前的发明方法。我已经提起过他们认识几百种当地的植物和动物,知道每一种是否可以食用、它的药用价值和其他用途。新几内亚人同样还把他们周围的几十种石头讲给我听.告诉我每一种的硬度、颜色、在遭到敲打或削凿时的情况以及各种用途。所有这方面的知识都是通过观察和反复试验而获得的。每当我带领新几内亚人到远离他们家乡的地方工作时,我都看到了这种“发明”过程在进行。他们不断地在森林里捡起一些不熬悉的东西,拿在手中摆弄,偶尔发现有用就带回家去。当我放弃了营地,当地人跑来在丢弃物中寻找有用的东西时,我看到了同样的过程。他们把玩我丢弃的东西,设法弄清楚它们在新几内亚社会里是否有用。丢弃的马口铁耀的用途是容易确定的:它们最后被当作容器重新使用。其他东西则经过试验,用于完全不同于当初制造时的目的。把那支黄色的2号铅笔插进穿孔的耳垂和鼻隔做装饰品,看上去会不会很漂亮?那块碎玻璃是否很锋利.很结实,可以当刀来使用?我发现了!

古人能够利用的原料都是自然材料,如石头、木头、骨头、兽皮、纤维、粘土、沙子、灰岩和矿物,各种各样,数量众多。人们根据这些材料逐步学会了把某些种类的石头、木头和骨头制成工具;把某些粘土制成陶器和砖;把沙子、灰岩和其他“污物”混合在一起制成玻璃;对现有的纯粹的软金属如铜和金进行加工,后来又从矿石里提炼金属,最后又对硬金属如青铜和铁进行加工。

有关反复试验的发展过程的一个很好的例子,是从原料产生火药和汽油。可以燃烧的自然产物必然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如富含树脂的圆木在营火中爆燃。到公元前2000年,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的人通过加热天然沥青提炼出大量的石油。古希腊人发现,石油和沥青、树脂、硫磺、生石灰的各种混合物,可以用作由弩炮、弓箭、火焰炸弹和船只来发射的火攻武器。中世纪伊斯兰教的炼金术士为生产酒精和香水而发明的蒸馏技术,也使他们把石油蒸馏成馏分,其中有些证明是威力甚至更加强大的燃烧剂。用手榴弹、火箭和爆炸装置来发射的这些燃烧剂,在伊斯兰教最后打败十字军的战争中起了关键的作用。在这之前,中国人也已观察到硫磺、木炭和硝石的一种特殊混合物的爆炸力特别强,这种混合物就叫做火药。公元1100年左右,伊斯兰教的一篇化学论文介绍了火药的7种配方,而公元1280年的一篇论文则提到了70多种适用于不同目的的配方(一种适用于火箭,另一种适用于大炮)o

至于中世纪以后的石油蒸馏,19世纪的化学家们发现中间馏分油可以用作油灯的燃料。这些化学家把最易挥发的馏分(汽油)当作一种没有用的废品而予以抛弃——直到后来发现那是内燃机的一种理想的燃料。今天还有谁记得汽油这种现代文明的燃料当初曾是又一个寻求使用的发明呢?

一旦发明家发现了一项新技术的用途,下一步就是说服社会来采用它。仅仅有一种更大、更快、更有效的工作装置还不能保证人们会乐于接受。无数的此类技术要么根本没有被采用,要么只是在长期的抵制之后才校采用。这方面臭名昭著的例子有:1971年美国国会拒绝考虑为发展超音速运输提供资金;全世界继续拒绝一种高效打字机的键盘设计,以及英国长期不愿采用电灯照明。那么,究竟是什么促使社会去接受发明呢?

让我们首先比较一下在同一个社会内对不同发明的接受能力。结果,至少有4个因素影响着对发明的接受。

第一个也是最明显的因素,是与现有效术相比较的相对经济利益。虽然轮子在现代工业社会里非常有用,但在其他一些社会里情况就并非如此。古代墨西哥土著发明了带车轴和车轮的车子,但那是当玩具用的,而不是用于运输。这在我们看来似乎不可思议,直到我们想起了古代墨西哥人没有可以套上他们的带轮子的车子的牲口,因此这种车子并不比搬运工有任何优势。

第二个考虑是社会价值和声望,这种考虑可以不顾经济利益(或没有经济利益)。今天干百万人去买标名牛仔裤,而这种牛仔裤的价格是同样耐穿的普通牛仔裤的两倍——因为标名商标的社会声望的价值超过了额外的花费。同样,日本继续使用它的麻烦得吓死人的汉字书写系统,而不愿使用效率高的字母或日本自己的效率高的假名音节文字——因为与汉字体系连在一起的社会声望实在太大了。

另一个因素是是否符合既得利益。本书同你读过的大概每一份别的打印文件一样,都是用标推打字机键盘打印出来的,这种键盘是因其上排最左面的6个字母而得名的。虽然现在听起来令人难以置信,打字机键盘的这种安排是在1873年作为一种反工程业绩而设计出来的。它使用了一系列旨在迫使打字的人尽可能放慢打字速度的故意作对的花招,如把最常用的字母键全都拆散而集中在左边(用惯右手的人必须用他们不习惯的左手)。这些似乎产生相反效果的特点的真实原因是:如果在1873年发明的这种打字机上连续快速敲击相邻的键,会使这些链互相卡在一起,所以制造打字机的人不得不使打字的人把打字的速度放慢。当打字机的改进解决卡键这个问题后,1932年对为提高效率而设计的键盘进行的试验表明.它可以成倍地提高我们的打字速度,把我们打字所花的气力减少95%。但到这时,标准打字机键盘的干百万个打字员、教打字的人、打字机和电脑推销员以及打字机生产厂商的既得利益,仍多年来压制了提高打字机键盘效率的所有行动。

虽然这个关于标准打字机键盘的故事听起来可能有点滑稽,但许多同样的例子却涉及重大得多的经济后果。虽然晶体管是在美国发明和取得专利权的,但为什么现在却是日本控制了世界晶体管化电子消费产品市场,以致破坏了美国与日本的国际收支平衡?因为就在美国的电子器件消费工业拼命生产真空管并且不愿与自己的产品竞争的时候,日本的索尼公司购买了西方电气公司的特许权。为什么英国的城市直到20世纪20年代,在美国和德国城市已经改用电灯为街道照明之后很久,仍在使用煤气为街道照明?因为英国的一些市政府已对煤气照明进行了大量投资,从而对竞争的电灯公司设置了行政管理方面的障碍。

影响接受新技术的最后一种考虑,是新技术的优点能够很容易地看到。公元1340年,当火器还没有到达欧洲大部分地区时,英格兰的德比伯爵和索尔兹伯里伯爵碰巧遇上了西班牙的塔里法战役,阿拉伯人在战斗中对西班牙人使用了大炮。这两位伯爵对他们所看到的事印象深刻,于是把大炮引进英国军队.而英国军队热情地采用了大炮,并于6年后在克勒西战役中把它们用来对付法国士兵。

因此,轮子、标名牛仔裤和标准打字机键盘说明了同一个社会对所有发明不是同样接受的不同原因。反过来说,对同一发明的接受力在同时代的社会中也是大不相同的。我们全都熟悉那个想象出来的普遍规律,即第三世界农村社会不像西方化了的工业社会那样容易接受新事物。即使在工业化的世界内,某些地区的接受能力要比另一些地区强得多。如果在整个大陆范围内存在着这种差异,那么它们也许能说明为什么某些大陆的技术发展要快于其他大陆。例如,如果澳大利亚的所有土著社会由于某种原因一律抵制变革,那也许能说明为什么当金属工具在其他每一个大陆出现后它们仍然在使用石器。社会之间在接受能力方面的差异是怎样产生的呢?

技术史家们已经提出了一长串至少14个说明性因素。一个因索是预期寿命变长了,这在原则上应能使未来的发明家不仅有耐心和有把握去制订长期的、延期得益的开发计划,而且也使他们可以有多年时间去积累技术知识。因此,现代医药带来的大大延长了的期望寿命,可能加快了近来发明速度的步伐。

其次的5个因素涉及社会的经济和组织:(1)古典时期可以得到廉价的奴隶劳动,这一点大概妨碍了当时的发明创造,而现在的高工资或劳动力短缺,对寻求技术解决办法起了刺激作用。例如,移民政策的改变,可能会切断加利福尼亚农场的廉价的墨西哥季节工的来源,但这种可能性鼓励了在加利福尼亚去开发可以用机器收获的番茄品种。(2)在现代的西方,保护发明者的所有权的专利权和其他财产法奖励发明.而在现代的中国,缺乏这种保护妨碍了发明。(3)现代工业社会提供了大量的技术培训的机会,这一点中世纪的伊斯兰教国家做到了,而现代的扎伊尔则没有做到。(4)和古罗马的经济不同,现代资本主义制度使投资技术开发有可能得到回报。(5)美国社会强烈的个人主义允许有成就的发明者为自己赚钱,而新几内亚牢固的家族关系则确保了一个人一旦开始赚钱就要同十几个指望搬来同吃同住的亲戚一起分享。

另外4个想得到的解释是意识形态方面的,不是经济或组织方面的:(1)为创新努力必不可少的冒险行为,在某些社会里比在另一些社会里普遍。(2)科学观点是文艺复兴后欧洲社会的独有特色,对于欧洲社会现代技术的卓越地位来说,这种特色确是功不可没。(3)对各种观点和异端观点的宽容促进了创新,而浓厚的传统观点(如中国强调中国古代的经典)则扼杀了创新。(4)宗教在其与技术创新的关系上差异很大:犹太教和基督教的某些教派据说与技术创新特别能够相容,而伊斯兰教、印度教和婆罗门教的某些教派可能与技术创新特别不能相容。

所有这10个假设似乎都说得通。但其中没有一个与地理有任何必然的联系。如果专利权、资本主义和某些宗教真的对技术起了促进作用,那么又是什么决定了这些因素在中世纪后的欧洲出现,而不是在同时代的中国或印度出现?

至少,这10个因素影响技术的方向似乎是清楚的。其余4个拟议中的因素——战争、集中统一的政府、气候和丰富的资源——所起的作用似乎是不一致的:有时候它们促进技术,有时候它们抑制技术。(1)在整个历史上,战争常常是促进技术革新的主要因素。例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对核武器和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对飞机和卡车的巨额投资,开创了整个新的技术领城。但战争也能给技术发展带来破坏性极大的挫折。(2)强有力的集中统一的政府在19世纪后期的德国和日本对技术起了推动作用,而在公元1500年后的中国则对技术起了抑制作用。(3)许多北欧人认为,在气候条件严峻的地方,技术能够繁荣发展,因为在那里没有技术就不能生存;而在温和的气候下,技术则会枯萎凋零,因为那里不需要穿衣,而香蕉大概也会从树上掉下来。一种相反的观点则认为,有利的环境使人们用不着为生存进行不懈的斗争,而可以一门心思地去从事创新活动。(4)人们也一直在争论,促进技术发展的究竟是环境资源的丰富还是环境资源的短缺。丰富的资源可以促进利用这些资想的发明的发展,例如在有许多河流的多雨的北欧地区的水磨技术——但为什么水磨技术却没有在甚至更多雨的新几内亚更迅速地发展起来?有人认为英国森林遭到破坏是它很早就在采煤技术方面领先的原因.但为什么在中国滥伐森林却没有产生同样的结果呢?· ‘

关于社会在接受新技术方面为什么会存在差异,上面的讨论并未穷尽为解释这个问题而提出来的各种原因。更糟的是,所有这些大致准确的解释都没有考虑这些解释背后的终极因素。这看起来也许就好像我们想要了解历史进程的尝试遭到了一次令人灰心丧气的挫折,因为技术毫无疑问一直是历史的最强大的推动力之一。然而,现在我要说,影响技术创新的独立因素是多种多样的,而这一点实际上使了解历史的广泛模式变得不是更困难.而是更容易了。

就本书所讨论的问题而言,这一长串问题中的主要问题是:影响技术创新的这些因素在大陆与大陆之间是否存在着全面的差异,因而导致了各大陆在技术发展方面的差异。大多数外行人和许多历史学家都认为答案是肯定的,有的是明确表示,有的是心照不宣。例如,人们普遍认为,澳大利亚土著作为一个群体,在意识形态方面只有导致他们技术落后的共同特点:他们过去(或现在)大概都是保守的,生活在一种想象中的创造世界的黄金时代,而不去注意改善现在的实际方法。一位研究非洲的主要历史学家则把非洲人说成是性格内向,缺乏欧洲人的那种扩张欲望。

但是,所有这类说法都是以纯粹的猜测为基础的。对两个大陆中每一个大陆上具有相同社会经济条件的许多社会,还不曾有人进行过研究,以证明这两个大陆民族之间的全面的意识形态差异。人们通常使用的都是循环论证:由于存在技术上的差异,因此可以推断出相应的意识形态上的差异。

事实上,我经常在新几内亚观察到,那里的土著社会在流行观点上彼此差异很大。就像工业化的欧洲和美国一样,传统的新几内亚也有抵制新的生活方式的保守社会,尽管它们同一些有选择地采纳了新的生活方式的富于创造性的社会生活在一起。结果,随着西方技术的输入,那些比较有创新精神的社会现在正利用西方的技术来征服它们的保守的邻居。

例如,当欧洲人于20世纪30年代第一次到达新几内亚东部高原地区时,他们“发现了”几十个过去从未与外界接触过的石器时代的部落,其中钦布部落在采用西方技术方面特别积极。当钦布人看到白人移民种植咖啡,他们也开始把咖啡当作经济作物来种植。1964年,我遇见了一个50岁的钦布男子,他不识字,穿着传统的草裙。虽然他出生在一个仍然使用石器的社会,但却靠种咖啡发了财。他用赚来的10万美元现款买下了一个锯木厂,还买下了一队卡车,用来把他的咖啡和木材运往市场。相比之下,同我一起工作8年之久的一个相邻的高原民族——达里比族,就特别保守,对新技术毫无兴趣。当第一架直升机在达里比人的地区降落时,他们只是很快地看了它一眼,然后回去继续于他们的活;如果是钦布人,他们就会为租用它来讨价还价。结果,钦布人现在正迁入达里比人的地区,把他们的土地接收过去改为种植园,并把达里比入变成为他们干活的劳工。

其他每一个大陆都有这种情况,某些土著社会证明有很强的接受力,它们有选择地采纳外来的生活方式和技术,并成功地使之融入自己的社会。在尼日利亚,伊博族同新几内亚的钦布族一样,成了当地富于进取心的族群。今天美国人数最多的印第安部落是纳瓦霍族,在欧洲人来到时.他们不过是几百个部落中的一个。但纳瓦霍人的适应能力特别强,并能有选择地对待新事物。他们把西方的染料和自己的纺织结合起来,他们做银匠和农场工人,现在虽然仍住在传统的住宅里,但已学会了开卡车。

同样,在据称保守的澳大利亚土著中,既有接受能力强的社会,也有保守的社会。一个极端是塔斯马尼亚人,他们仍旧在使用石器,而这种工具在几万年前的欧洲即已为别的工具所代替,就是在澳洲大陆的大部分地区也已不再使用。另一极端是澳大利亚东南部的一些以捕鱼为生的土著群体,他们发明了管理鱼群的复杂技术,包括修建沟渠、鱼梁和渔栅。

因此,即使在同一个大陆上,各社会之间在发展和接受新事物方而也是大不相同的。即使是在同一个社会内,在时间上也会有所不同。现在,中东的伊斯兰社会相对而言比较保守,并不居于技术的最前列。但同一地区的中世纪伊斯兰教社会在技术上却是先进的,是能够接受新事物的。它的识字率比同时代的欧洲高得多;它吸收了古典的希腊文明的遗产,以致许多古典的希腊书籍只是通过阿拉伯文的译本才为我们所知;它发明了或精心制作了风车、用潮水推动的碾磨、三角学和大三角帆;它在冶金术、机械工程、化学工程和灌溉方法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步;它采用了中国的纸和火药,又把它们传到欧洲。在中世纪,技术绝大多数是从伊斯兰世界流向欧洲,而不是像今天那样从欧洲流向伊斯兰世界。只是在公元1500年左右以后,技术的最终流向才开始逆转。

中国的发明创造也是引入注目地随着时间而起伏不定。直到公元1450年左右,中国在技术上比欧洲更富于革新精神,也先进得多,甚至也大大超过了中世纪的伊斯兰世界。中国的一系列发明包括运河闸门、铸铁、深钻技术、有效的牲口挽具、火药、风筝、磁罗盘、活字、瓷器、印刷(不算菲斯托斯圆盘)、船尾舵和独轮车。接着,中国就不再富于革新精神,其原因我们将在本书的后记中加以推断。相反.我们倒是把西欧及其衍生的北美社会看作是领导现代世界的技术创新,但直到中世纪后期,西欧的技术仍然没有旧大陆任何其他“文明”地区那样先进。

因此,认为有些大陆的社会总是富于创新精神,有些大陆的社会总是趋于保守.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大陆上都有富于创新精神的社会,也有保守的社会。此外,在同一个地区内,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迟早会产生波动。

细想起来,如果一个社会的创新精神决定于许多独立的因素,那么这些结论就完全是人们可能期望的结论。如果对所有这些因素没有详尽的了解,创新精神就成了不可预测的东西。因此,一些社会科学家在继续争论:为什么在伊斯兰世界、中国和欧洲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会发生变化?为什么钦布人、伊傅人和纳瓦霍人比他们的邻居更容易接受新事物?这些情况的具体原因是什么?然而,对研究广泛的历史模式的人来说,这些情况的具体原因是什么。这并不重要。影响创新精神的各种各样的因素,反而使历史学家的任务变得更加容易起来,他只要把社会之间在创新精神方面的差异转换为基本上一种随机变量就行了。这就是说,在任何特定时间里的一个相当大的区域内(如整个大陆),总会有一定数量的社会可能是富于创新精神的。

创新实际上来自何方?除了过去的几个完全与世隔绝的社会外,对所有社会来说,许多或大多数技术都不是当地发明的.而是从其他社会借来的。当地发明与借用技术的相对重要性.主要决定于两个因素:发明某个技术的容易程度以及某个社会与其他社会的接近程度。

有些发明是通过处理天然原料而直接产生的。这些发明在世界史上的不同地点和时间曾有过多次独立的发展。有一个例子我们已经仔细考虑过了,这就是至少在9个地方独立进行的对植物的驯化。另一个例子是陶器。陶器的产生可能来自对粘土这种十分普遍的天然材料在晒干或受热时的变化所作的观察。陶器在大约14000年前出现于日本,不迟于大约1万年前出现于新月沃地和中国,以后又出现于亚马孙河地区、非洲的萨赫勒地带、美国东南部和墨西哥。

一个困难得多的发明的例子是文字。文字的发明不是通过对任何天然材料的观察。我们在第十二章看到,文字只有几次是独立发明出来的,而字母在世界史上显然只产生过一次。其他一些困难的发明包括水轮、转磨、齿轮装置、磁罗盘、风车和照相机暗箱,所有这些在旧大陆只发明过一次或两次,而在新大陆则从未发明过。

这些复杂的发明通常是靠借用而得到的,因为它们的传播速度要比在当地独立发明的速度快。一个明显的例子是轮子。得到证明的最早的轮子于公元前3400年左右出现在黑海附近,接着在几个世纪内又在欧洲和亚洲的许多地区出现。所有这些旧大陆的早期轮子都有一种独特的设计:一个由3块厚木板拼成的实心因盘,而不是一个带有辐条的轮圈。相比之下,印第安社会的唯—一种轮子(画在墨西哥的陶器上)则是用一块木板做成的,由此可见,这是轮子的第二个独立的发明——就像人们从新大陆与旧大陆文明相隔绝的其他证据可以预料到的那样。

没有人认为,人类史在经过了没有轮子的700万年之后,不意在旧大陆的许多独立地点,于相隔不到几百年的时间内,竟多次出现了旧大陆的那种独特设计的轮子。实际上,想必是这种轮子的功用使它在旧大陆从唯一的发明地由东向西迅速传播。旧大陆在古代还有其他一些复杂的技术从一个西亚发源地由东向西传播的例子,其中包括门锁、滑轮、转磨、风车,还有字母。新大陆的技术传播的例子是冶金术,它是从安第斯山脉地区经巴拿马传到中美洲的。

一个用途广泛的发明在一个社会出现后,接着它便往往以两种方式向外传播。一种方式是:其他社会看到或听说了这个发明,觉得可以接受,于是便采用了。另一种方式是:没有这种发明的社会发现与拥有这种发明的社会相比自己处于劣势,如果这种劣势大到一定程度.它们就会被征服并被取而代之。一个简单的例子是火枪在新西兰毛利人部落之间的传播。其中有一个叫恩加普希的部落于1818年左右从欧洲商人那里得到了火枪。在其后的15年中,新西兰被所谓的火枪战争搞得天翻地覆,没有火枪的部落要么也去弄到火枪,要么被已经用火枪武装起来的部落所征服。结果,到1833年火枪技术传遍了整个新西兰;所有幸存的毛利人部落这时都已有了火枪。

如果一些社会从发明某项新技术的社会采用了这项技术,这时技术传播的情况可能各不相同,其中包括和平贸易(如1954年晶体管从美国传播到日本)、间谍活动(公元552年家蚕从东南亚偷运进中东)、移民(1685年被从法国驱逐出去的20万胡格诺派教徒⑦把法国的玻璃和服装制作技术传播到整个欧洲)和战争。最后一个至关重要的例子,是中国的造纸术传到了伊斯兰世界。其所以可能,是由于公元751年阿拉伯军队在中亚的塔拉斯河战役中打败了中国军队,在战俘中发现了一些造纸工匠,于是就把他们带到了撒马尔罕建立了造纸业。

我们在第十二章看到,文化的传播可能是通过详尽的“蓝图”,也可能是通过刺激重新发明细节的模糊思想。虽然第十二章说明的是传播文字的办法,但这些办法对传播技术也同样适用。上一段举的是蓝图复制的例子,而中国的瓷器制造技术传往欧洲则是一个长期传播的例子。瓷器是一种纹理细密的半透明陶器,于公元7世纪左右在中国发明。当瓷器于14世纪开始经丝绸之路到达欧洲时(当时还不知道它的制造方法),人们对它赞赏不已,并为仿制它进行了多次不成功的尝试。直到1707年,德国的炼金术士约翰·伯特格尔在用许多制作方法和把各种矿物同粘土混合起来进行了长期的试验之后,才偶然发现了解决办法,从而建立了如今名闻遐迩的迈森瓷器工厂。后来在法国和英格兰进行的或多或少独立的试验,产生了塞夫勒陶瓷、韦奇伍德陶器和斯波德陶器。因此,欧洲的陶瓷工匠必须为他们自己对中国的制作方法进行再创造,但他们这样做是由于在他们的面前有那些完美无暇的产品作为榜样从而刺激了他们的创作欲望。

社会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它们接受来自其他社会的技术的容易程度是不同的。近代史上地球上最孤立的族群是塔斯马尼亚岛上的土著,他们生活在一个距离澳大利亚100英里的岛上,没有任何远洋水运工具,而澳大利亚本身就是一个最孤立的大陆。在过去1万年中,培斯马尼亚人同其他社会没有任何接触,除了他们自己的发明外,他们没有得到过任何技术。澳大利亚人和新几内亚人由于有印度尼西亚岛群把他们同亚洲大陆隔开,所以只能从亚洲得到一点零星的发明。在发明的传播中最容易接受发明的社会是大陆上的一些根基深厚的社会。在这些社会中技术发展最快,因为它们不但积累了自己的发明,而且也积累了其他社会的发明。例如,中世纪的伊斯兰社会,由于位居欧亚大陆的中央,既得到了印度和中国的发明,又承袭了希腊的学术。

技术传播和使技术传播成为可能的地理位置,这两者的重要性得到了一些从其他方面看简直难以理解的事实的充分证明,即有些社会竟然放弃了具有巨大作用的技术。我们往往想当然地认为,有用的技术一旦获得,就必然会流传下去,直到有更好的技术来取而代之。事实上,技术不但必须获得,而且也必须予以保持,而这也取决于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京。任何社会都要经历一些社会运动和社会时尚,此时一些没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变得有价值起来,而一些有用的东西也变得暂时失去了价值。今天.当地球上几乎所有社会相互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我们无法想象某种时尚会发展到使人们竟然抛弃一项重要的技术。一个暂时反对一项具有巨大作用的技术的社会会继续看到它在被毗连的社会所使用,而且也会有机会在这技术传播时重新得到它(或者,如果不能做到达一点,那就会被毗连的社会所征服)。但这种时尚会在孤立的社会中历久而不衰。

一个著名的例子是日本放弃枪支。火器在公元1543年到达日本,当时有两个葡萄牙人携带火绳枪(原始的枪)乘坐一艘中国货船抵达。日本人对这种新式武器印象很深,于是就开始在本地制造,从而大大地改进了枪支制造技术.到公元1600年已比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拥有更多更好的枪支。

但也有一些因素不利于日本接受火器。这个国家有一个人数众多的武士阶层,对他们来说,刀是他们这个阶层的象征,也是艺术品(同时也是征服下层阶级的工具)。日本的战争以前都是使刀的武士之间面对面的个人搏斗,他们站在空地上,说几句老一套的话,然后以能体面地进行战斗而自豪。如果碰上农民出身的士兵手持枪支乒乒乓乓乱放一气,这种行为就是白送性命。而且,枪是外国的发明,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鄙视,就像1600年后其他一些事物在日本受到鄙视一样。由武士控制的政府开始只允许几个城市生产枪支,然后又规定生产枪支需要获得政府的特许,再后来把许可证只发给为政府生产的枪支,最后又减少了政府对枪支的定货,直到日本又一次几乎没有实际可用的枪支。

在同时代的欧洲也有一些鄙视枪支并竭力限制枪支使用的统治者。但这些限制措施在欧洲并未发生多大作用,因为任何一个欧洲国家,哪怕是短暂地放弃了火器,很快就会被用枪支武装起来的邻国打垮。只是因为日本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孤立的海岛,它才没有因为拒绝这种具有巨大作用的新军事技术而受到惩罚。1853年,美国海军准将佩里率领装备有许多大炮的舰队访问日本,使日本相信它有必要恢复枪支的制造,直到这时,日本因孤立而得到安全的状况才宣告结束。

日本拒绝枪支和中国抛弃远洋船只(以及抛弃机械钟和水力驱动纺纱机),是历史上孤立或半孤立社会技术倒退的著名例子。其他技术倒退的事情,在史前期也发生过。极端的例子世界技术最简陋的社会(第十五章)。澳大利亚土著可能采用过弓箭,后来又放弃了。托里斯海峡诸岛的岛民放弃了独木舟,而加瓦岛的岛民在放弃了独木舟后又重新采用。陶器在整个波利尼西亚都被放弃了。大多数波利尼西亚人和许多美拉尼西亚人在战争中放弃使用弓箭。极地因纽特人失去了弓箭和单人划子,而多塞特因纽特人则失去了弓箭、弓钻和狗。

这些例子我们初听起来会觉得希奇古怪,但它们却很好地证明了技术史上地理条件和技术传播的作用。如果没有技术的传播,得到的技术会更少,而丢失的现有技术会更多。

由于技术能产生更多的技术,一项发明的传播的重要性可能会超过原来这项发明的重要性。技术史为所谓自我催化过程提供了例证:就是说,由于这过程对自身的催化,它就以一种与时俱增的速度而加快。工业革命以来的技术爆炸给我们今天的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中世纪的技术爆炸与青铜时代相比,同样会给人以深刻的印象,而青铜时代的技术发展又使旧石器时代晚期的技术发展相形见拙。

技术往往会催化自身的一个原因是:技术的进步决定于在这之前对一些比较简单的问题的掌握。例如,石器时代的农民不会直接开始炼铁和对铁进行加工,因为那必须有高温的炼铁炉才行。铁矿冶金术是人类几千年经验的结晶,人类开始时只是利用天然显露的软质纯金属(铜和金),在不需加热的情况下把它们捶打成形。它也是一些简单炉窑几千年发展的结果,这些炉窑用来烧制陶器,后来又被用来提炼钢矿和熔炼铜合金(青铜),因为做这些事不需要炼铁那样的高温。在新月沃地和中国,只是在有了大约2000年的青铜冶炼的经验之后,铁器才变得普遍起来。当欧洲人的到来缩短了新大陆的独立发展轨迹时,新大陆社会刚刚开始制造青铜器,还不曾开始制造铁器。

自我催化的另一个原因是:新技术和新材料通过重新结合可以产生更新的技术。例如,为什么印刷术的迅速传播发生在公元1455年谷登堡印刷了他的<圣经>之后的中世纪欧洲,而不是发生在公元前1700年那位无名的压印工印制了菲斯托斯圆盘之后?一部分原因是中世纪欧洲的印工能够把6项新技术结合起来,而这些新技术的大部分是非斯托斯圆盘的制作者无法得到的。在这些技术进步——纸、活字、冶金术、印刷机、油墨和文字中,纸和关于活字的思想是从中国传到欧洲的。谷登堡发明的用金属模子铸字的办法克服了字体大小不一这种致命的问题,而他的办法又决定于冶金术的许多发展成果:用以冲压字母的钢、做字模用的黄铜或青铜合金(后来用钢代替)、做铸模用的铅和做活字用的锡锌铅合金。谷登堡的印刷机来自榨酒和橄榄油的螺旋压床,而他的油墨则是在现有的墨水中加油改进而成。中世纪欧洲从3000年的字母发展中继承的字母文字适合于用活字印刷,因为只需浇铸几十个字母就行了,不像中国文字那样需用几千个语言符号。

在所有这6个方面,若要把具有巨大作用的技术结合成一个印刷系统,菲斯托斯圆盘制作者能够得到的机会要比谷登堡少得多。这个圆盘的书写材料是粘土,其体积和重量都比纸大得多。公元前1700年的克里特岛在冶金技术、油墨和印刷机方面比公元1455年的德国都要原始,因此菲斯托斯圆盘必须用手来压印,而不是用装在金届框子里的浇铸活字加上油墨来印刷。圆盘上的文字是一种音节文字,比谷登堡使用的罗马字母符号更多,结构也更复杂。结果,菲斯托斯圆盘的压印技术比谷登堡的印刷机笨拙得多,比手写也好不了多少。除了所有这些技术上的缺点外,在印制菲斯托斯圆盘的那个时候,掌握书写知识的只有少数几个宫廷和寺庙抄写员。因此,对圆盘制作者的精美产品几乎没有什么需求,对投资制作所需要的几十个手压印摸也几乎没有什么吸引力。相比之下,中世纪欧洲潜在的印刷品畅销市场则诱使许多投资者把钱借给谷登堡。

人类技术的发展是从不迟于250万年前使用的最早石器到1996年的激光印刷机,这种印刷机取代了我的业已过时的1992年的激光印刷机,并被用来印刷本书的手搞。开始时发展的速度慢得觉察不出来,几十万年过去了,我们的石器看不出有任何变化,用其他材料制造的物品也没有留下任何证据。今天,技术的发展非常迅速,报纸上天天都有报道。

在这漫长的加速发展的历史中,我们可以挑出两次意义特别重大的飞跃。第一次飞跃发生在10万年到5万年前,其所以能够发生,大概是由于我们身体的遗传变化,即人体的现代解剖学进化使现代语言或现代大脑功能或两者成为可能。这次飞跃产生了骨器、专用石器和复合工具。第二次飞跃来自我们选定的定居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在世界的不同地区发生的时间不同,在有些地区早在13000年前就发生了,在另一些地区即使在今天也还没有发生。就大多数情况而言,选定定居的生活方式是同我们采纳粮食生产联系在一起的,因为粮食生产要求我们留在我们的作物、果园和剩余粮食储备的近旁。

定居生活对技术史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为这种生活使人们能够积累不便携带的财产。四处流浪的狩猎采集族群只能拥有可以携带的技术。如果你经常迁移而且又没有车辆或役畜,那么你的财产就只能是小孩、武器和最低限度的其他一些便于携带的小件必需品。你在变换营地时不能有陶器和印刷机之类的累赘。这种实际困难或许可以说明何以有些技术出现得惊人地早,接着停了很长时间才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例如.得到证明的最早的陶瓷艺术品是27000年前在现代捷克斯洛伐克地区用粘土烧制的人像,在时间上大大早于已知最早的用粘土烧制的容器(在14000年前的日本发现)。捷克斯洛伐克的同一地区在同一时间还出现了关于编织的迹象,但直到大约13000年前才出现了已知最早的篮子和大约9000年前出现了己知最早的布,这时最早编织的出现才得到了证明。尽管在很早的时候人们就已迈出了这几步,但在人们定居下来从而免去携带坛坛罐罐和织机的麻烦之前,无论是制陶还是编织都不会产生。

粮食生产使定居生活因而也使财产积累成为可能。不仅如此,由于另一个原因,粮食生产还在技术史上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它在人类进化中第一次使发展经济专业化社会成为可能,这种社会是由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养活的不从事粮食生产的专门人员组成的。但我们在本书的第二部分中已经看到,粮食生产在不同的时间出现在不同的大陆。另外,我们在本章中也已看到,本地技术的发生和保持,不但要依靠本地的发明,而且也要依靠来自其他地方的技术传播。这个因素往往使技术在没有可能影响其传播的地理和生态障碍的大陆上发展得最快,而这种传播可能发生在这个大陆的内部,也可能发生在其他大陆。

最后,一个大陆上的每一个社会都体现了发展技术和采用技术的进一步机会,因为各个社会在创新精神方面由于许多不同的原因而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在所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技术发展最快的是那些人口众多、有许多潜在的发明家和许多互相竞争的社会的广大而富有成果的地区。

现在,让我们来总结一下,粮食生产开始的时间、技术传播的障碍和人口的多寡这3大因素的变化,是怎样直接导致我们所看到的各大陆之间在技术发展方而的差异的。欧亚大陆(实际上也包括北非在内)是世界上最大的陆块,包含有数量最多的互相竞争的社会。它也是拥有粮食生产开始最早的两个中心的陆块,这两个中心就是新月沃地和中国。它的东西向的主轴线,使欧亚大陆一个地区采用的许多发明较快地传播到欧亚大陆具有相同纬度和气候的其他地区的社会。它的沿次轴线(南北轴线)的宽度,同美洲巴拿马地块的狭窄形成了对照。它没有把美洲和非洲的主轴线切断的那种严重的生态障碍。因此,对技术传播的地理和生态障碍,在欧亚大陆没有在其他大陆那样严重。由于所有这些因素,后更新世技术的加速发展,在欧亚大陆开始得最早.从而导致了本地最大的技术积累。

北美洲和南美洲在传统上被看作是两个不同的大陆,但它们连接在一起已有几百万年之久,它们提出了同样的历史问题,因此可以把它们故在一起来考虑,以便和欧亚大陆相比较。美洲构成了世界上第二大的陆块,但比欧亚大陆小得多。不过,它们在地理和生态上却支离破碎:巴拿马地块宽不过40英里,等于在地理上把美洲腰斩了,就像这个地峡上的达里安雨林和墨西哥北部的沙漠在生态上所做的那样。墨西哥北部的沙漠把中美洲人类的先进社会向北美洲的社会分隔开了.而巴拿马地峡则把中美洲的先进社会同安第斯山脉地区和亚马孙河地区的社会分隔开了。此外,美洲的主轴线是南北走向,从而使大部分的技术传播不得不逆纬度(和气候)的梯度而行,而不是在同一纬度内发生。例如,轮子是在中美洲发明的,而美洲驼是不迟于公元前3000年在安第斯山脉中部驯化的,但过了5000年,美洲的这唯一的役畜和唯一的轮子仍然没有碰头,虽然中美洲马雅社会同印加帝国北部边界之间的距离(1200英里)比同样有轮子和马匹的法国同中国之间6000英里的距离要短得多。在我看来,这些因家足以说明美洲在技术上落后于欧亚大陆这个事实。

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是世界上第三大的陆块,但比美洲小得多。在人类的大部分历史中,到欧亚大陆比到美洲容易多了,但撒哈拉沙漠却仍然是一个主要的生态障碍,把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同欧亚大陆和北非隔开。非洲的南北轴线造成了欧亚大陆与非洲撤哈拉沙漠以南地区之间以及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本身内部技术传播的又一障碍。作为后一障碍的例子,陶器和炼铁术出现在或到达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的萨赫勒地带(赤道以北).至少同它们到达西欧一样早。然而,陶器直到公元元年才到达非洲的南端,而冶金术在从欧洲由海路到达非洲南端时,还不曾由陆路传播到那里。

最后,澳大利亚是最小的一个大陆。澳大利亚大部分地区雨量稀少,物产贫乏,因此,就其所能养活的人口来说,它实际上就显然甚至更小。它也是一个最孤立的大陆。加之.粮食生产也从来没有在澳大利亚本地出现过。这些因素加在一起.就便澳大利亚成为唯一的在现代仍然没有金属制品的大陆。

表13.1通过对各大陆的面积和现代人口的比较,把上述因素变成数字。l万年前在粮食生产出现前夕的各大陆人口的多少,我们无法知道,但想必就是表中的这个排列顺序,因为今天生产最多粮食的许多地区,对1万年前的狩猎采集族群来说,可能也是物产丰富的地区。人口的差异是引人注目的:欧亚大陆(包括北非在内)的人口差不多是美洲人口的6倍,差不多是非洲人口的8倍,澳大利亚人口的230倍。人口多意味着搞发明的人和互相竞争的社会也多。表13.1本身大大有助于说明欧亚大陆的枪炮和钢铁的由来。

各大陆之间在面积、人口、技术传播的难易程度和粮食生产的开始时间等方面存在着差异,而这些差异又对技术的出现产生了种种影响,但所合这些影响都被夸大了,因为技术可以催化自身。欧亚大陆在开始时的巨大优势因此就变成了自1492年(哥伦布到达美洲)起的巨大的领先优势——其原因是欧亚大陆独特的地理条件,而不是那里的人特别聪明。我所认识的那些新几内亚人中就有潜在的爱迪生。不过,他们把自己的聪明才智用于解决适合自己情况的技术问题:不靠任何进口物品而在新几内亚丛林中生存的问题,而不是发明留声机的问题。

第十四章从平等主义到盗贼统治

1979年,我和几个传教士朋友坐飞机飞越新几内亚的一个到处是沼泽的偏远盆地时,我注意到一些相隔好多英里的简陋小屋。驾驶员向我解释说,在我们下面那一大片泥淖中的某个地方,有一群猎捕鳄鱼的印度尼西亚人不久前碰上了一群新几内亚的游牧民。这两群人都惊慌失措,这次意外的相遇最后以印度尼西亚人开枪打死几个游牧民而告终。

我的传教士朋友们猜想,这些游牧民属于一个从未和外界接触过的叫做法尤族的群体,外界只是通过他们的被吓坏了的叫做基里基里族的邻居的描述才知道他们的。基里基里族从前也是游牧民族,后来因接受福音而改变了信仰。外人和新几内亚的一些群体的初次接触,始终存在着潜在的危险,但像这样的开端就尤其不吉利。尽管如此,我的朋友道格还是坐直升机飞了进来,他想要和法尤人建立友好关系。他倒是活着回来了,但却显得心有余悸.他讲了一个非同一般的故事。

原来法尤族人通常都是独家居住,他们散布在整个沼泽地带,每年聚会一两次,谈判交换新娘的事。道格的访问碰巧赶上了有几十个法尤族人参加的一次这样的聚合。对我们来说,几十个人只是一个小小的普通聚会,但对法尤族人来说,这却是一个少有的令人心惊肉跳的事件。杀人凶手突然间同死者的亲属狭路相逢。例如,一个法尤族男子认出了杀死他父亲的人。这个做儿子的举起斧头向杀人凶手冲去,但被朋友们摔倒在地上;于是.那个杀人凶手也拿起斧头向倒在地上的那个做儿子的人走过来,但也给人摔倒在地上。这两个人都给紧紧地按住,他们大声怒喊,直到好像差不多筋疲力尽了才被故开。其他的人则不时地对骂,愤怒和失望使他们浑身发抖,他们用斧头不住狠狠地敲击地面。在聚会的几天中一直就是这样紧张,使道格不停地祷告这次访问不要以暴力收场。

法尤族人过着狩猎采集生活,他们大约有400人,分为4个族群,在几百平方英里的范围内游荡。根据他们自己的描述,他们原来有2000人左右,但由于自相残杀,他们的人口大大减少了。他们没有我们认为理所当然的政治和社会机构来和平解决严重的争端。最后,由于道格的这次访问,法尤族人的一个群体邀请了一对勇敢的传教士夫妇和他们一起生活。这对夫妇如今已在那里住了十几年,并逐步说服法尤族人放弃暴力。这些法尤族人由此被带入了现代世界,在他们的前而是一个难以预料的未来。

其他许多以前从未与外界接触过的新几内亚人和亚马孙河地区印第安人的群体,同样由于传教士的作用而被吸收进现代社会。跟在传教士后面到来的是教师和医生、政府官员和士兵。政府和宗教的扩张在整个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上一直就是这样相互联系在一起的,不管这种扩张是以和平手段实现的(如最后对法尤族人).还是以暴力手段实现的。就后一种情况来说,通常都是由政府来组织征服,然后再由宗教来为这种征服辩护。虽然游牧民族和部落民族偶尔也打败过有组织的政府和宗教,但在过去的13000年中,总的趋势是:失败的还是游牧民族和部落民族。

在上一次冰期结束时,世界上很大一部分人口生活在类似今天法尤族的社会中,没有人是在一种复杂得多的社会中生活的。晚至公元1500年,全世界的土地被用边界线划分成由官员管理和法律统治的国家的还不到20%。今天,除南极大陆外,所有的土地都被划分成国家了。有些社会最早实现了集中统一的政府和有组织的宗教,而这些社会的子孙后代最后主宰了现代世界。政府和宗教就是这样结合起来发挥了作用,它们是产生历史最广泛模式的4组主要的直接动力之一,另外3组动力是病菌、文字和技术。那么,政府和宗教又是怎样产生的呢?

法尤族群和现代国家代表整个人类社会的两个极端。现代美国社会和法尤族人社会的差异,在于有或没有专门的警察、机关、城市、金钱、贫富悬殊和其他许多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所有这些制度是一起产生的,还是有先有后?我们可以推断出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办法是研究关于过去社会的文字记录或考古证据和观察某个社会的制度在历史上的变迁情况。

试图描绘人类社会多样性的文化人类学家,常常把人类社会分为6、7种类型之多。有人试图为任何进化的或发展的统一体确定几个阶段——无论是关于音乐风格的、人类生活阶段的或是人类社会的,但任何此类做法都加倍注定是有缺陷的。首先,由于每一个阶段都是从前面的某个阶段发展来的,阶段与阶段之间的分界线不可避免地带有任意的性质。(例如,一个19岁的人是青少年还是年轻的成人?)其次,发展的顺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被分在同一阶段的例子必然是五花八门的。(勃拉姆斯和李斯特如果知道他们现在一起被归人浪漫主义时期作曲家一类,他们在坟墓里也会感到不安的。)不过,如果人们牢记上面提出的告诫,任意划分的阶段却为讨论音乐和人类社会的多样性提供了一种有用的简便方法。本着这一精神,我们将要使用一种以族群、部落、酋长管辖地和国家这4种分类(见表14.1)为基础的简单分类法来了解人类社会。

族群是最小的社会,一般由5到90人组成,其中大多数或全部是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近亲。事实上,一个族群就是一个大家庭或几个有亲缘关系的大家庭。今天,仍然过着独立自主生活的族群,几乎只能在新几内亚和亚马孙河流域最偏远的地区找到,但在现代有许多别的族群受到了国家的控制,或者被同化,或者被消灭。他们包括许多或大多数的非洲俾格米人、非洲南部以狩猎采集为生的桑人(所谓布须曼人)、澳大利亚土著人、因纽特人(伊努特人)以及美洲的某些资源贫乏地区如火地岛和北部山区森林中的印第安人。所有这些现代的族群无论现在或过去都是四处流浪以狩猎和采集为生的人,而不是定居的粮食生产音。直到至少4万年前,大概所有的人都生活在族群中,而大多数人晚至11000年前还仍然如此。

族群没有我们在自己的社会中认为理所当然的那许多制度。他们居无定所。族群的地盘为整个集体共同使用,而不是划分给小集团或个人。除了年龄和性别之分,族群中没有任何固定的经济专门化:体格健全的人一律自己去觅食。没有诸如法律、警察和条约之类的正式制度来解决族群内部和族群之间的冲突。族群组织常常被人说成是“平等主义的”:没有上层阶级和下层阶级之分的正式化了的社会阶层,没有正式化了的或世袭的领导地位,也没有正式化了的对信息和决策的垄断。然而,不应把“平等主义的”这个词拿来表示所有族群都有同等的威望,对决策都有同等的权力。这个词只是表示族群中的任何“领导地位”都是非正式的,它是通过诸如个性、力量、智慧和战斗技巧之类的品质而获得的。

我自己对族群的经验来自新几内亚法尤族人居住的一个叫做湖泊平原的多沼泽的低地地区。在那里,我仍能碰到一些由几个成年人带着他们抚养的儿童和老人组成的大家庭,这些人住在溪流旁临时搭起来的简陋小屋里,他们出行靠独木舟和步行。在大多数其他新几内亚民族和世界上其他地方几乎所有其他民族今天在过着大群的定居生活时,为什么湖泊平原上的民族仍然在过着游牧的族群生活?对这个问题的解释是:这个地区没有可以使许多人生活在一起的本地大量集中的资源,而且(在传教士带来农作物之前)它也没有使多产农业成为可能的本地植物。族群食物的主要来源是西谷椰子树,这种树在成熟时,它的树心就产生了一种含淀粉的木髓。这些族群之所以过着流浪生活,是因为他们在把一个地区成熟的西谷椰子树砍光后,他们必须迁往别的地方。由于疾病(尤其是疟疾),由于沼泽地带缺少原料(甚至连做工具用的石头都必须靠交换得来),以及由于沼泽地带为人类提供的食物数量有限,族群的数目一直很少。对人类现有技术能够利用的资源的类似限制.在世界上不久前为其他族群所占有的地区仍很普遍。

与人类亲缘关系最为接近的动物——非洲的大猩猩、黑猩猩和产于刚果河以南的倭黑猩猩——也是生活在族群中的。所有人类大概也都是如此,直到经过改进的觅食技术使得某些狩猎采集族群在某些资源丰富的地区的永久性住所定居下来。这种族群就是我们从几百万年的演化史继承下来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组织。超越这个阶段的发展则是近几万年中发生的事。

超越族群的那些阶段中的第一个阶段是部落。部落与族群的区别是它比较大(一般有几百人,而不是几十人),而且通常有固定的住所。然而,有些部落,甚至有些由酋长管辖的部落,却是由随季节而迁移的牧人组成的。

新几内亚的高原居民就属于典型的部落组织。在殖民政府来到前,他们的政治单位是一个村落或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一批村落。因此,这种从政治上界定的“部落”,通常要比语言学家和文化人类学家所界定的部落小得多——即部落是一个具有共同的语言和文化的群体。例如,1964年,我开始在一群叫做福雷族的高原居民中工作。按照语言学和文化的标准,当时的福雷族有12000人,操两种互相听得懂的方言,生活在65个村落里,每个村落有几百人。但在属于福雷语族的一些村庄中并没有任何政治上的统一。每—个小村庄都卷人了同所有邻近小村庄一会儿战争—会儿改变结盟的令人眼花缭乱的老一套纷扰之中,而不管这些邻居是福雷人还是操某种不同语言的人。

不久前独立的并且现在纷纷隶属民族国家的一些部落,仍然占据着新几内亚、美拉尼西亚和亚马孙河流域的很大一部分地区。我们从一些定居点的考古证据推断,在过去也存在过类似的部落组织,这类定居点虽然数量不少,但都缺乏关于酋长管辖地的考古特征,这一点我在下面予以说明。关于定居点的考古证据表明,部落组织于大约13000年前开始在新月沃地出现,后来又在其他一些地区出现。在定居点里生活的一个先决条件或是粮食生产,或是物产丰富的环境,具有可以在很小地区内进行狩猎和采集的特别集中的资源。这就是在气候变化加上技术改进使人们能够收获大量的野生谷物的时候,定居点和由此推知的部落开始在新月沃地数量激增的原因。

部落和族群的不同点是部落有固定的住所和人数更多,除此以外,还有一点也是不同的,那就是:部落是由不止一个的得到正式承认的亲属群体所组成,这些群体称为氏族,氏族之间互相通婚。土地属于某个氏族,不同于整个部落。然而,部落的人数仍然很少,每一个人都知道另外每一个人的名字和他的各种亲属关系。

对人类其他类型的群体来说也是一样,在一个群体里如要做到彼此了解,这个群体的人数最多似乎以“几百人”为宜。例如,在我们的国家社会中,如果一所学校只有几百个小学生,校长可能叫得出他所有学生的名字.而如果这所学校里有几千个小学生,他就做不到了。在超过几百人的社会中,人类的政府组织往往都是由部落组织转换为酋长管辖地组织,这种情况的一个原因是:在不认识的人们之间解决冲突本来就是一个难题,而随着群体的扩大,这个难题也变得日益尖锐起来。有一个事实在解决部落成员之间的冲突时有助于化解可能出现的问题,这个事实就是部落中的每一个人和其他每一个人或是有血缘关系,或是有姻亲关系,或是两种关系都有。把所有部落成员维系在一起的这种亲属关系纽带,使得人数较多的社会才有的警察、法律和其他解决冲突的制度变得不必要了,因为任何两个发生争执的村庄都有许多共同的亲属,他们对双方施加压力,使争执不致演变成激烈的冲突。在新几内亚的传统社会里,如果一个新几内亚人碰巧和另—个陌生的新几内亚人发生冲突,而两人离开各自的村庄又都很远,于是两人就长时间地谈论他们的亲属,试图建立某种关系,从而找到某种理由使两人不会产生要杀死对方的念头。

尽管族群和部落之间存在着这种种差异,但它们仍然有许多类似之处。部落仍然具有一种非正式的、“平等主义的”政府制度。信息和决策都是公共的。在新几内亚高原地区,我观看过一些村庄庄会议,村子里的成年人全都到会,他们坐在地上,大家轮流发言,看不出有什么人在“主持”讨论。高原地区的许多村庄的确都有一个叫做“大人物”的人,也就是村子里最有影响的人。但这种地位不是一个由人来担任的正式职务,而且也只有有限的权力。这个大人物没有独立的决策权,对外交秘密一无所知,除了试图影响公共决定外,他什么也做不了。大人物靠他们自己的德性获得了这种身份;他们的地位是不能世袭的。

部落和族群一样,也有一种“平等主义的”社会制度,而没有分成等级的家族或阶级。不但身份地位是不能世袭的,而且在传统的部落或族群成员中,任何人都不能靠自己的努力而过于富有,因为每个人对其他许多人都负有义务和责任。因此,外来人很难从外表上猜出在村子里的所有成年人中谁是大人物,因为他和其他每一个人一样,住的是同样的简陋小屋.穿的是同样的衣服,佩戴的是同样的装饰品,或者和大家一样赤身裸体。

和族群一样,部落也没有行政系统、警察部门和税收机关。它们的经济以个人或家族之间的对等交换为基础,而不是以重新分配向某个中央权威交纳的贡品为基础。经济专门化的程度是微不足道的:没有全职的工艺专门人材,每个体格健全的成年人(包括大人物)都要参加对食物的种植、采集和猎捕。我记得,有一次我在所罗门群岛走过一个园圃时,看见远处一个正在挖地的人向我招手,我惊讶地发现那是我的一个名叫法勒多的朋友。他是所罗门群岛最著名的木刻家,一个极富独创性的艺术家——但这并没有使他不必亲自去种甘薯。由于部落如此缺乏经济专家,它们也缺乏奴隶,因为没有适合奴隶去做的专门的低贱工作。

就像古典时期作曲家,从巴赫到舒伯特,从而包括从巴罗克风格作曲家到浪漫主义作曲家的整个流派一样,部落也是从一个极端的族群渐变而来,又渐变而为另一极端的酋长管辖地。尤其是,部落在为举行盛宴而杀猪时由大人物来分配猪肉,他的这个角色预示了酋长在其管辖地收集和再分配食品和货物——现在被重新解释为贡品——中所扮演的角色。同样,有没有公共建筑物大概也是酋长管辖地和部落的区别之一,但新几内亚的一些大村庄也常常建有一些供举行膜拜仪式之用的屋子(以西皮克河畔的鼓屋闻名),它们就是酋长管辖地庙宇的前身。

虽然在国家控制之外的偏远的生态贫瘠地区今天仍然幸存着一些族群和部落,但完全独立的酋长管辖地到20世纪初就已经消失了,因为它们往往占据着使国家垂涎三尺的最好的土地。然而,直到公元1492年,酋长管辖地仍然普遍存在于美国东部的广大地区,存在于南美洲、中美洲和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还没有被划归土邦的物产丰富的地区以及波利尼西亚的所有地区。

下面讨论的考古证据表明,酋长管辖地出现在新月沃地不迟于公元前5500年左右,出现在中美洲和安第斯山脉地区不迟于公元前1000年左右。让我们来考虑一下酋长管辖地完全不同于现代欧美国家同时也完全不同于族群和简单的部落社会的显著特点。

就人口的多少而言,酋长管辖地的人口比部落的人口多得多,从几千人到几万人不等。这样多的人口造成了内部冲突的严重的潜在威胁,因为对于任何一个生活在酋长管辖地的人来说,酋长管辖地的广大多数的其他人和他既没有密切的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他也叫不出他们的名字。随着大约7500年前酋长管辖地的出现,人们在历史上第一次不得不学会如何经常地去和陌生人打交道而又不想把他们杀死。

对这个问题的部分解决办法,是赋予一个人即酋长以使用武力的独占权利。与部落的大人物不同,酋长拥有得到公认的职位,并对这个职位有世袭权。和村落会议上权力分散的无政府状态不同,酋长是永远的权力中心,他作出所有的重大决定,并垄断重要的信息(如邻近酋长管辖地的酋长个人会构成什么样的威胁,或者诸神可能已应允赐予什么样的收获)。和大人物不同,酋长都有醒目的标志,在远处就能认出来,如西南太平洋伦纳尔岛上的酋长背后插着一把大扇子。一个平民遇见了酋长就得按规矩做出尊敬的表示.如(在夏威夷)使自己拜倒在地。酋长的命令可以通过一两级官员来传达,这些官员中有许多本身就是低级酋长。然而,与国家官员不同的是,酋长管辖地的官员什么都干.而没有专门分工。在波利尼西亚群岛的夏威夷.这些官员(称为科诺希基)征收贡品和管理灌溉,并为酋长组织徭役工作,而国家社会则分别没有税收官、水利地区管理人和征兵员。

酋长管辖地在小范围内的众多人口需要大量的粮食,这些粮食在大多数情况下靠粮食生产来获得,而在一些物产特别丰富的地区则靠狩猎和采集来获得。例如,美洲太平洋西北沿岸的印第安人,如夸扣特尔族印第安人、努特卡族印第安人和特林基特族印第安人,在酋长的领导下生活在没有农业和家畜的村落里,因为那里的河流和海洋盛产鲑色和大比目鱼。被降级为平民的—些人所生产的多余粮食被用来养活酋长、他们的家庭、官员和从事制造独木舟、扁斧或痰盂等工作或做捕鸟人或文身匠的有一技之长的专门人材。

奢侈品有那些专门的手工制品或与远方贸易换来的珍稀物品,这些东西都归酋长所有。例如,夏威夷的一些酋长都有羽毛斗篷,有些斗蓬是由几万根羽毛经过许多世代人的努力才编织成的(当然是由平民斗篷编织工来完成的)。这种奢侈品的集中,使得在考古中能够认出酋长的身份,因为有些坟墓(酋长的坟墓)里的陪葬物品要比另一些坟墓(平民的坟墓)里的培葬物品丰富得多,这一点和这以前的人类历史上的平等主义的墓葬是不同的。有些古代复杂的酋长管辖地也能够同部落村庄区别开来,区别的根据是精心设计的公共建筑(如寺庙)遗迹和地区内定居点的等级,其巾一处住地(至高无上的酋长的住地)显然比其他住地大,其中的办公用房和人工制品也较其他住地多。

与部落一样,酋长管辖地由多个生活在一个住地的世袭家族组成。不过,部落村庄里的家族是地位平等的氏族,而酋长管辖地的酋长家族的所有成员都享有世袭的特权。事实上,这个社会被分为世袭酋长和平民阶级两种人,而夏威夷的酋长本身又再分为8个等级森严的家族,每一个家族只能在家族内部通婚。此外,由于酋长不但需要有专长的手艺人,而且也需干粗活的仆人,因此酋长管辖地和部落的又一个区别是前者没有许多可以由奴隶来担任的工作,而这些奴隶一般都是在对外劫掠中俘获来的。

酋长管辖地在经济上的最显著特点是:它们已开始改变完全依赖那种为族群和部落所特有的对等交换的办法,根据这种办法,A送给B一个礼物,同时又指望B在将来某个未特别规定的时间把一个类似价值的礼物送给A。我们现代国家的居民只有在生日和假口才这样做,但我们的大多数商品流通都是按照供需规律进行金钱买卖来实现的。酋长管辖地在继续实行对等交换和没有市场买卖或货币的同时,发展出了另一种叫做再分配经济的新制度。一个简单的例子是:酋长在收获季节从他的管辖地的每一个农民那里收到了小麦,然后宴请大家吃面包,或者把小麦贮藏起来,再在下次收获之前的日子里把小麦逐步地分配给大家。如果从平民那里收到的很大一部分货物不是再分配给他们,而是留给酋长的家族和手艺人消费,这种再分配就变成了进贡,也就是首次在酋长管辖地出现的税收前身。酋长不但向平民索取财物,而且还要求他们提供建设公共工程的劳动力,而这又一次可能对平民有利(例如有助于养活每一个人的灌溉系统),要不然那就主要对酋长们有利了(例如穷奢极欲的墓葬)。

我们对酋长管辖地进行了一般性的讨论,似乎它们全都是一个模式。事实上,酋长管辖地的差别是很大的。在较大的酋长管辖地,酋长的权力更大,酋长家族的等级更多,酋长和平民之间的差异更明显,酋长保留的贡物更多,官员的层次更多,公共建筑也更宏伟。例如,波利尼西亚的小岛上的社会实际上与有大人物的部落社会颇为相似,只不过酋长这个职位是世袭的罢了。酋长住的简陋小屋看上去同任何其他简陋的小屋一样,那里没有官员,也没有公共建筑,酋长把他收到的大多数财物重新分配给平民,土地则由社区来管理。但在波利尼西亚最大的岛如夏威夷岛、塔希提岛和汤加岛上,酋长靠他们的装饰一眼就可以认出来,公共建筑是靠大批劳动力来修建的,大部分贡物都被酋长留下了,并且所有土地也为他们所控制。在家族分成等级的社会中,政治单位就是一个自治村庄的社会,又进一步演化为由整个地区内一批村庄集合而成的社会,而在这一批村庄中,有一个至高无上的酋长的那个最大的村庄控制着只有次要酋长的较小的村庄。

至此,有一点应该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酋长管辖地带来了对集中管理的、非平等主义社会来说带有根本性质的两难处境。从最好的方面说,它们可以提供个人无法承办的昂贵服务。从最坏的方面说,它们公然地在起着盗贼统治的作用,把实际财富从平民手中转移到上层阶级手中。这种高尚和自私的双重作用难分难解地联系在一起,虽然有些政府强调一种作用要大大多于强调另一种作用。盗贼统治者和英明政治家的区别,强盗贵族和公益赞助人的区别,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这只是一个从生产者那里榨取来的财物有多少被上层人物留下来的问题,是平民对把重新分配的财物用于公共目的喜欢到什么程度的问题。我们认为扎伊尔的蒙博托总统就是一个盗贼统治者,因为他把太多的财物(相当于几十亿美元)据为已有,而把太少的财物拿来重新分配(在扎伊尔没有可以实际使用的电话系统)。我们认为乔治·华盛顿是一个政治家,因为他把税款用于受到广泛赞誉的计划,而不是中饱总统的私囊。不过.华盛顿是生而富有的,而财富的分配在美国要比在新几内亚的村庄不公平很多。

对于任何等级社会,无论是酋长管辖地或是国家,人们于是不禁要问,为什么平民会容忍把他们艰苦劳动的成果奉送给盗贼统治者?从柏拉图到马克思的所有政治理论家都提出过这个问题,在现代的每一次选举中选民们又重新提出了这个问题。得不到公众支持的盗贼统治者有被推翻的危险,不是被受压迫的平民所推翻,就是被暴发的想要取而代之的盗贼统治者所推翻,这些新贵们用许诺为被窃取的果实提供更多服务的办法来谋求公众的支持。例如,夏威夷的历史上曾不断出现过反对压迫者酋长的叛乱,而这些叛乱通常又都是由许诺减轻压迫的酋长的兄弟们领导的。从过去夏威夷的情况来看,我们也许会觉得这听起来滑稽可笑,但只要我们考虑一下这种斗争在现代世界所造成的种种苦难,我们就不会有这种感觉了。一个上层人物在仍然保持比平民舒服的生活方式时,要怎样做才能获得群众的支持呢?从古至今的盗贼统治者混合使用了4种办法:

1.解除平民的武装,同时武装上层掌权人物。这在使用现代科技武器的现代比使用长矛和棍棒的古代容易得多,因为现代的武器只有在工厂里才能生产,也容易被上层人物所垄断.而古代的武器在家里就能容易地制造出来。

2.用通行的方法把得到的财物的很大一部分再分配给群众来博取他们的欢心。这个原则对过去的夏威夷的酋长与对今天的美国政治家同样有效。

3.利用对武力的绝对控制来维持公共秩序和制止暴力以促进社会幸福。这可能是中央集权的社会对非中央集权的社会的一个巨大的、末得到正确评价的优势。人类学家以前把族群社会和部落社会理想化了,说它们是温和的没有暴力的社会,因为一些访问的人类学家对一个25人的族群经过3年的研究,竟没有发现一例谋杀事件。他们当然不会发现:一个由十来个成年人和十来个儿童组成的族群,由于谋杀以外的通常原因,还常常要碰到一些无论如何都必然发生的死亡,如果在这些死亡之外,在这十来个成年人中有一个每隔3年杀死另一个成年人,那么这个族群本身就不可能长久存在下去,这一点是很容易计算出来的。关于族群社会和部落社会的广泛得多的长期积累的资料表明,谋杀是死亡的首要原因。例如,当一位女人类学家在向新几内亚伊亚乌族妇女调查她们的生活史时,我碰巧也在访问伊亚乌人。当一个又一个女人被要求说一说她的丈夫时,她会说出一连几个死于非命的丈夫。典型的回答是这样的:“我的第一个丈夫被埃洛皮族的袭击者杀死了。我的第二个丈夫被一个想要我的人杀死了,这个人就成了我的第三个丈夫。这个丈夫又被我第二个丈夫的兄弟在为他哥哥报仇时杀死了。”此类生活遭遇对于所谓温和的部落民来说竟是家常便饭,因此,随着部落社会的扩大,这种情况就对接受中央权威起了促进作用。

4.盗贼统治者为了得到公众支持而使用的最后一个方法,是制造一种为盗贼统治辩护的意识形态或宗教。族群和部落本来就都相信鬼神,就像现代的国教一样。但是,族群和部落的相信鬼神,并不能被用来为中央权威辩护和为财富的转移辩护,也不能被用来维持没有亲属关系的人们之间的和平。当对鬼神的迷信获得了这些功能并被制度化之后,它们也就变成了我们所说的宗教。夏威夷的酋长们在宣传神性、神灵降世或至少与诸神沟通方面,可为其他地方酋长的代表。酋长声称,他为人民服务就是为他们向诸神说情和在仪式上吟诵为求得雨水、好年成和捕鱼成功所必需的咒语。

酋长管辖地都有一种独特的意识形态,它是有组织的宗教的前身,维持着酋长的权威。酋长可以一身而兼政治领袖和祭司的两个职务,也可以支持单独一个盗贼统治者集团(即祭司),而这个集团的职责就是在意识形态上为酋长提供辩护。这就是为什么酋长管辖地要把如此大量地征收来的财物专门用来建造寺庙及其他公共工程,因为这些建筑可以用作官方宗教的中心和酋长权力的醒目标志。

除了为财富转移给盗贼统治者进行辩护外,有组织的宗教还为中央集权的社会带来了另外两个重大的好处。第一个好处是,共同的意识形态或宗教有助于解决没有亲属关系的人们应如何共处而不致互相残杀这个问题——办法就是为他们规定一种不是以亲属关系为基础的约束。第二个好处是,它使人们产生了一种为别人而牺牲自己生命的动机,而不是产生利己之心。以少数社会成员战死沙场为代价,整个社会就会在征服其他社会或抵御外侮时变得更加有效。

我们今天最熟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就是国家制度.这种制度如今统治着世界上除南极以外的所有地区。许多早期国家和所有现代国家都有有文化的精英,许多现代国家还有有文化的群众。消失了的国家往往留下了明显的考古标志,如有标准化设计的庙宇的废墟,至少有4种不同规模的定居点,以及几万英里范围内的各种风格的陶器。我们由此知道,国家在公元前3700年左右出现于美索不达米亚.公元前300年左右出现于中美洲,2000多年前出现于安第斯山脉地区、中国和东南亚,1000多年前出现于西非。在现代,人们不断看到由酋长管辖地形成国家的情况。因此,关于过去的国家及其形成,我们所掌握的知识远远多于关于过去的酋长管辖地、部落和族群的知识。

原型国家发展了大型的最重要的(由多个村庄组成的)酋长管辖地的许多特点。它们的规模从族群到部落,再从部落到酋长管辖地,不断地扩大。酋长管辖地的人口少则几千,多则几万.而大多数现代国家的人口都超过100万,中国的人口则超过10亿。最重要的酋长居住地可能成为这个国家的首都城市。首都以外的其他人口中心也可能取得真正城市的资格,而这些城市是酋长管辖地所没有的。城市与村庄的区别是城市有重要的公共工程,有统治者居住的宫殿,有来自贡物和税收的资本积累,还有粮食生产者以外的集中的人口。

早期的国家有一个资格相当于国王的世袭领袖.他很像一个超级的至高无上的酋长,对信息、决策和权力实行甚至更大的垄断。即使在今天的民主国家里,至关重要的知识也只有少数人能够获得,他们对信息流向政府的其余部门进行控制,结果也就是对决策进行控制。例如,在1963年的古巴导弹危机中,开始时肯尼迪总统把关于确定核战争是否会吞没5亿人的信息和讨论,限制在他亲自任命的国家安全委员会10人执行委员会的范围内;后来,他又把最后决定权限制在由他本人和他的3名内阁部长组成的4人小组范围内。

中央控制在国家中比在酋长管辖地更加影响深远,而以贡物(改名为税收)形式进行的经济再分配在国家中也比在酋长管辖地更加广泛。经济专门化进一步走向极端,以致今天甚至农民也无法维持自给自足。因此,当国家的政府垮台时,社会所受到的影响产生了灾难性的结果,就像不列颠在罗马于公元407年至411年撤走军队、行政官员和硬币时所碰到的情况那样。甚至最早的美索不达米亚国家对它们的经济也实行中央控制。它们的粮食是由4个专业群体(生产谷物的农民、牧人、渔民以及果园和菜园的种植者)生产的,国家从每一个群体那里得到产品,又向每一个群体分配必需的日常用品、工具和这个集团所不生产的食物。国家向种植谷物的农民供应种子和耕畜,从牧人那里得到羊毛,通过远方贸易用羊毛交换金属制品和其他必不可少的原料,并向维护农民所依赖的灌溉系统的劳动者发放粮食。

许多早期国家,也许是大多数早期国家,都曾经历过奴隶制,其规模比酋长管辖地大得多。这不是因为酋长管辖地在处理被打败的敌人时更加宽大为怀,而是因为国家经济专门化的发展,更多的大规模生产和更多的公共工程需要使用更多的奴隶劳动。此外,更大规模的国家战争能够得到更多的俘虏。

酋长管辖地原来只有一两个行政管理层,而在国家里行政管理层次就大大增加了,任何人只要见过任何政府的组织系统图就会知道这一点。除了纵向的各级官员大大增加外,还有横向的专业部门。酋长管辖地的官员科诺希基要负责夏威夷一个地区的所有行政事务,而国家的政府则不同,它分为几个不同的部门,分别处理水利管理、税收和征兵等事宜,而每一个部门又都有自己的一套等级系统。即使是小国的行政系统也要比大的酋长管辖地来得复杂。例如.西非国家马拉迪(现为尼日尔南部城市)就曾建立过一个中央政府,光是有头衔的职位就达130多个。

为了解决国家内部的冲突,法律、法制和警察机关越来越正规化了。法律经常得到制订,因为许多国家(也有显著的例外,如印加帝国)都有有文化的上层精英,而文字也已在差不多与最早的国家于美索不达米亚和中美洲出现的同时被发明了出来。相比之下,还没有形成国家的早期酋长管辖地没有一个发明过文字。

早期的国家已有了国家的宗教和标准化的寺庙。许多早期的国王被看作是神授的,并在无数方面被给予特殊的待遇。例如.阿兹特克和印加的皇帝出行都用轿子抢着;仆人们走在印加皇帝轿子的前头清扫地面;而日本语中有特殊形式的代词“你”’专门用来称呼天皇。早期的国王本人就是国家宗教的领袖,否则就另外设立一个大祭司。美索不达米亚的寺庙不但是宗教活动的中心,而且也是经济再分配、文字和手工技术的中心。

国家的所有这些特征,把从部落到酋长管辖地的发展引向了极端。不过,除此以外,国家还是从酋长管辖地沿几个不同方向演化的结果。这方面最根本的差别是,国家是按政治和领土而组建起来.不是按照划分族群、部落和简单的酋长管辖地的亲属关系而组建起来的。而且,族群和部落始终是由单一的族群和语族组成的,酋长管辖地通常也是如此。然而,国家——尤其是通过对一些国家的合并或征服而形成的帝国——通常都是包括不同种族和使用多种语言的。在后期的国家中,包括今天大多数国家在内,领导常常变成非世袭的.而且许多园家放弃了酋长管辖地遗留下来的关于正式世袭阶级的整个制度。

在过去的13000年中,人类社会的主要趋势都是较大的、较复杂的单位取代较小的、较不复杂的单位。显然,这只是就一般的长期趋势来说的,古往今来都有数不清的变化:有l000次的统一便会有999次的分裂。我们从报纸上了解到,一些大的单位<例如前苏联、南斯拉夫和捷克斯洛伐克)有时也会分裂成一些较小的单位,就像2000多年前马其顿的亚历山大的帝国一样。比较复杂的单位并不总是能征服不那么复杂的单位,有许多反而屈服于后者,就像罗马帝国和中华帝国分别为“蛮族”和蒙古族酋长管辖地所蹂躏那样。但长期趋势仍然有利于最后上升为国家的一些大的复杂的社会。

同样明显的是,国家在与较简单的实体发生冲突时所以能取得胜利,部分原因是国家拥有武器和其他技术方面的优势,同时也拥有人口数量上的优势。但酋长管辖地和国家还有另外两个固有的潜在优势。首先,中央决策者拥有集中军队和资源的优势。其次,许多国家的官方宗教和爱国热忱使它们的军队在作战中视死如归,心甘情愿地为国捐躯。

在现代国家中,乐于为国牺牲的思想由我们的学校、教会和政府大力灌输给我们公民.使我们忘记了它标志着同以往人类历史的彻底决裂。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鼓动其公民准备好在必要时为国牺牲的口号:英国的口号是“为了国王和国家”,西班牙的口号是“为了上帝和西班牙”,等等。同样的思想感情也在激励着16世纪阿兹特克的战士:“战死沙场最最光荣,给我们以生命的神(阿兹特克的民族之神维茨罗波切特里)最最看重这种光荣的死:我远远看见了它.我的内心充满了对它的渴望!”

这种思想感情在族群和部落中是无法想象的。我的新几内亚的朋友们对我谈起过他们以前的部落战争,但在他们的全部描述中看不出有丝毫的部落爱国主义、自杀性的冲锋,也没有任何不惜冒生命危险而采取的军事行动。相反,进行袭击都是采用埋伏或优势兵力的办法,千方百计地把为自己村庄牺牲性命的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但和国家社会相比,这种态度严重限制了部落的军事选择。当然,把狂热的爱国者和宗教信徒变成这种危险对手的,不是这些狂热分子本身的死,而是他们的意愿,即不惜以他们一部分人的死来换取消灭或制服他们的异教徒敌人。在过去的6000年中,在酋长管辖地尤其是国家出现之前.历史上记载的驱使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信徒去进行征服的那种战争狂热,地球上大概还不曾有过。

小型的、非中央集权的、以亲属关系为基础的社会,是怎样演化为大型的、中央集权的、大多数成员彼此没有密切的亲属关系的社会的呢?在回顾了从族群到国家这一转变的各个阶段之后,我们现在要问:是什么迫使社会产生这样的转变?

在历史上的许多时候,有些国家独立地出现了——或者,就像文化人类学家所说的那样,“最早地”出现了,就是说,在周围没有任何国家先于它们而存在的情况下出现了。最早国家的出现,除了澳大利亚和北美洲外,在其他每一个大陆上至少发生过一次,也许发生过许多次。史前的国家包括美索不达米亚、中国北部、尼罗河和印度河河谷、中美洲、安第斯山脉地区和西非的那些国家。过去的3个世纪中,在马达加斯加、夏威夷、塔希提和非洲的许多地方,由于同欧洲国家的接触,在一些酋长管辖地不断出现了土邦。在所有这些地区和北美洲的东南部、西北太平洋地区、亚马孙河地区、波利尼西亚以及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甚至更经常地出现了一些最早的酋长管辖地。所有这些复杂社会的出现,使我们获得了一个丰富的资料库来了解其发展进程。

在处理国家起源问题的许多理论中,最简单的理论否认有任何问题需要解决。亚里斯多德认为国家就是人类社会的自然状态,不需要作任何说明。他的错误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所有他可能认识的社会——公元前4世纪的希腊社会——都是国家。然而,我们现在知道,直到公元1492年,世界上很大一部分地区仍然是酋长管辖地、部落或族群的天下。国家的形成的确需要予以说明。

第二种理论是大家员熟悉的。法国哲学家让—雅克·卢梭推断说,国家是按照一种社会契约来组成的,人们在计算自身的利益时作出了理性的决定,一致同意他们的经济情况在国家中会比在较简单的社会中更好,因而自愿地废除他们的较简单的社会。但我们的观察和历史记载,都没有揭示出有哪一个例子可以证明国家是在表现出冷静的远见的轻松优雅的气氛中组成的。较小的单位不会自愿地放弃自己的主权去合并成较大的单位。只有通过征服或在外部的胁迫下,它们才会这样去做。

第三种理论甚至更能得到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的喜爱。这个理论从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出发,认为在美索不达米亚、中国北部和墨西哥,大规模的灌溉系统大概是在国家开始出现那个时期开始兴建的。这个理论还指出,任何大型的复杂的灌溉系统或水利管理,都需要有集中统一的行政系统来予以修建和维护。接着,这个理论只把一种观察到的在时间上的初步联系变成了一种假定的因果关系链。美索不达米亚、中国北部和墨西哥的居民大概预见到大规模的灌溉系统可能会带给他们的利益.虽然当时在几千英里范围内(或地球上任何地方)并没有这样的系统可以向他们证明这些利益。这些有远见的人决心把他们的效率低下的小小的酋长管辖地合并成一个较大的能够使他们有幸得到大规模灌溉的国家。

然而,这种关于国家形成的“水利理论”遭到了一般契约理论所遭到的同样的反对。更具体地说,它所涉及的只是复杂社会进化过程中的最后阶段。至于大规模灌溉有可能出现之前的整整几千年中,是什么推动了从族群到部落再到酋长管辖地的发展,它却只字未提。经过详细研究的历史年代或考古年代,也未能支持关于灌溉是国家形成的推动力这一观点。在美索不达米亚、中国北部、墨西哥和马达加斯加,小规模的灌溉系统在国家出现前便已存在了。大规模灌溉系统的兴建与国家的出现并不是同时发生的,在这些地区兴建重要的灌溉系统还是以后的事。在中美洲和安第斯山脉地区形或的大多数国家中,灌溉系统始终是小规模的,当地社会依靠自己的力量就可修建和维护。因此,即使在的确出现了复杂的水利管理系统的那些地区,这些系统也只是国家形成的间接结果,而国家的形成必定另有原因。

在我看来,能够表明关于国家形成的一个基本正确的观点的,是一个无府置疑的事实,即地区人口的多少是预测社会复杂程度的最有力的唯一根据,这个事实远比灌溉与某些国家形成之间的相互关系更能令人信服。我们已经看到,族群有几十个人,部落有几百个人,酋长管辖地有几千人到几万人,而国家一般都要超过5万人。除了地区的人口多寡与社会类型(族群、部落等)之间的这种约略的相互关系外,在这些类型的社会内部,在人口与社会复杂程度之间还有一种更细微的倾向,例如.拥有众多人口的酋长管辖地证明是最集中统一、层次最分明和最复杂的社会。

这些相互关系有力地表明了,地区的人口多寡或人口密度或人口压力与复杂社会的形成有着某种关系。但这种相互关系并没有明确地告诉我们,人口的各种可变因素在作为复杂社会缘起的因果关系链中是怎样发生作用的。为了勾画出这个因果关系链,让我们现在提醒自己一些密度大的人口是怎样产生的。然后,我们可以研究一下一个大而简单的社会为什么会难以为继。以这一点作为背景,我们最后还将回到一个简单的社会如何随着地区人口的增长而竟然变得比较复杂这个问题上来。

我们已经看到,众多的或稠密的人口只有在粮食生产的条件下,或至少对狩猎采集来说物产特别丰富的条件下才会产生。有些物产丰富的狩猎采集社会已达到了可以组织酋长管辖地的水平,但还没有一个达到国家的水平,因为所有国家都要靠粮食生产来养活它们的国民。这些考虑加上刚才提到的地区人口多寡与社会复杂程度之间的相互关系,导致了关于粮食生产、人口的可变因素和社会复杂程度之间因果关系的究竞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长期争论。集约的粮食生产是否就是因,是它触发了人口的增长并以某种方式导致了复杂的社会?或者,众多的人口和复杂的社会反而是因,从而以某种方式导致了粮食生产的集约化?

用非此即彼的方式提出这个问题,是没有抓住要点。集约化的粮食生产和社会的复杂程度通过自我催化而相互促进。就是说,人口的增长通过我们将要讨论的机制使社会变得复杂起来,而社会的复杂又导致集约化的粮食生产,从而导致了人口的增长。只有复杂的中央集权的社会才能组织公共工程(包括灌溉系统)、远距离贸易(包括输入金属以制造更好的农具)和各种经济专门团体的活动(如用农民的粮食养活牧人,又把牧人的牲口提供给农民作耕畜之用)o中央集权社会的所有这些功能,促进了集约化的粮食生产,从而也促进了整个历史上的人口增长。

此外,粮食生产至少在3个方而帮助复杂的社会形成了鲜明的特点。首先,它随季节变化定期地投入劳动力。收成贮藏好之后,中央集权的行政机构就可以利用农民的劳动力来兴建宣扬国威的公共工程(如埃及的金字塔),或兴建可以养活更多人口的公共工程(如波利尼西亚群岛中夏威夷的灌溉系统或鱼塘),或从事扩大政治实体的征服战争。

《枪炮、病菌与钢铁:人类社会的命运》之三

其次,组织粮食生产以产生余粮储备,从而使经济专门化和社会层次化成为可能。剩余粮食可以用来养活复杂社会的各个阶层的人:酋长、官员和上层阶级的其他成员;抄写员、手艺人和其他非粮食生产的专门人员;以及被征去修建公共工程时的农民本身。

最后,粮食生产促使人们或要求人们采取定居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是积累足够的财产、发展复杂技术和精巧手艺以及兴建公共工程的一个先决条件。固定住所对复杂社会的这种重要性说明了,为什么传教士和政府在初次接触新几内亚和亚马孙河地区以前从未与外界接触过的游收部落或族群时,都普遍抱有两个直接的目的。一个目的当然就是“安抚”这些游牧部落的显而易见的目的;即说服他们不要杀害传教士和官员,也不要自相残杀。另一个目的就是劝诱这些游牧部落在村庄里定居下来,这样传教士和官员就能找到他们,给他们带来医疗保健和学校教育之类的服务,并使他们改变宗教信仰从而控制他们。

因此,粮食生产不但使人口增加,而且还在许多方而发生了作用,使复杂社会能够形成自己的一些特点。但这并不能证明粮食生产和众多人口使复杂社会的出现成为必然之事。根据实际观察,族群或部落组织对有几十万人的社会是不适用的,而且现存的大型社会都有复杂的中央集权组织。对于这种观察结果,我们怎样来予以说明呢?我们至少可以举出4个显而易见的原因。

一个原因是没有亲属关系的陌生人之间的冲突问题。随着组成社会的人口的增加,这种问题多得无法计数。一个由20人组成的族群内部的两人之间的互动关系只有190种(20*19/2),而——个由2000人组成的族群可能有199.9万个两人组合。每一个这样的两人组合就是一个潜在的定时炸弹,说不定在哪一次杀气腾腾的争吵中就会爆炸。族群社会和部落社会的每一次谋杀通常都要引起一宗蓄意报仇的杀人事件.从而开始了又一轮杀人和报仇行为,这样周而复始,永无止境,使社会稳定遭到了破坏。

在族群中,每一个人同其他每一个人都有密切的亲属关系,与争吵双方同时都有亲属关系的人出而调解争端。在部落中,许多人仍然是关系密切的亲属,每个人至少能够叫出其他每个人的名字,在发生争吵时由双方的亲友来调解。“几百人”是个界限,在这个界限内每个人能够认识另外每个人,一旦超过这个界限,越来越多的两人组合就成了一对对没有亲属关系的陌生人了。当陌生人打架时,在场的人很少会是打架双方的朋友或亲属,没有什么私利要他们去制止打架。相反,如果许多旁观者是打架一方的朋友或亲属,他们就会站在他的一边,这样,本来是两个人的打架结果就逐步升级为一场乱哄哄的群殴。因此,一个继续把冲突交给全体成员去解决的大型社会必然会分崩离析。仅仅这一个因素就可以说明为什么几千人的社会只有在形成完全控制武力和解决矛盾冲突的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机构时才能存在。

第二个原因是,随着人口的增加,共同决策越来越难以做到。由全体成年人来决策,在新几内亚的一些村庄里仍然是可能的,但这些村庄都很小,消息和通知可以迅速传达到每一个人,每一个人在全村大会上可以听到其他每一个人的意见,每一个人也都有在会上发表意见的机会。但共同决策的所有这些先决条件,在大得多的社会里已经无法得到了。即使在如今拥有麦克风和扬声器的时代,我们也全都知道,一次小组会决不能解决一个有几千人的群体的问题。因此,一个大型社会如要有效地作出决定,就必须加以组织并使之置于中央集权的控制之下。

第三个原因是经济方面的考虑。任何社会都需要在其成员之间转移财货的手段。一个人可能在某一天碰巧获得了较多的某种基本商品,而在另一天则获得较少。人的才智有不同,一个人通常总是对所拥有的某些生活必需品感到过多,而对另一些生活必需品又常嫌不足。在只有很少几对成员的小型社会中,由此而产生的必要的财货转移,可以通过对等交换直接安排在成对个人或家庭之间进行。在大型社会里使直接的成对冲突的解决缺乏效率的那种数学计算,同样也会使直接的成对经济转移缺乏效率。大型社会只有在除了有对等经济还有再分配经济的情况下才能在经济上发生作用。超过个人需要的财货必须从这个人转移到—个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机构,然后再由这个机构再分配给财货不足的人。

使大型社会必须有复杂组织的最后一个原因与人口的密度有关。粮食生产者的大型社会比狩猎采集者的小族群不但成员多,而且人口密度也大。每一个由几十个猎人组成的族群占据着很大一片地区,在这个地区内,他们可以获得对他们来说必不可少的大部分资源。他们可以在族群战争的间歇通过与邻近族群的交换来获得其他生活必需品。随着人口密度的增加,属于本来只有几十个人的那片地区可能会变成一个很小的地区,越来越多的生活必需品不得不从这个地区以外的地方获得。例如,我们可以把荷兰的16000平方英里的土地和l600万人划分成80万个单独的地块,每个地块包含13英亩土地并被用作一个由20人组成的独立自主的族群的家园,这些人始终在他们的13英亩土地的范围内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偶尔利用暂时的休战到他们这小小地块的边界去同邻近的族群交换物品和新娘。这种受空间条件限制的现实情况,要求人口稠密的地区去养活大型的组织复杂的社会。

对解决冲突、决策、经济因素和空间的这些考虑,于是综合起来要求大型社会实行中央集权,但权力的集中不可避免地为那些掌权的人、私下据有信息的人、作决定的人和对财货进行再分配的人大开方便之门,使他们得以利用由此带来的机会为他们自己和他们的亲属谋取好处。对于任何一个熟悉任何现代人的分类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随着早期社会的发展,那些获得集中权力的人逐步地成了公认的上层人物,也许他们本来就是属于先前的几个地位平等的乡村氏族之一,只是这些氏族比其他氏族“更平等”罢了。

上面说的就是为什么大型社会不能以族群组织来运作,而只能靠盗贼统治来发生作用的原因。但我们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这就是小型的简单社会实际上是如何演化成或合并成大型的复杂社会的。合并、冲突的集中解决、决策、经济再分配和盗贼统治者的宗教,并不是通过某种卢梭式的社会契约而自动形成的。是什么推动这种合并的呢?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于对演化的推理。我在本章开始时说过,归在同一类的社会并不是完全相同的,因为人与人之间、人的群体与群体之间永远存在着差异。例如,某些族群和部落中的大人物比另一些族群和部落中的大人物必然会更具魅力,更有权势,在作决定时更富技巧。在一些大型部落中,具有更强有力的大人物因而拥有更大的权力集中的部落,往往拥有对权力不那么集中的部落的某种优势。像法尤族那样拙劣地解决冲突的部落,往往又分裂为族群,而管理不善的酋长管辖地则分裂成更小的酋长管辖地或部落。能有效地解决冲突、作出正确的决定和实行和谐的经济再分配的社会,能够发展更好的技术,集中自己的军事力量,夺取更大的物产更丰富的地盘,逐一地打垮独立自主的较小的社会。

因此,如果条件许可,复杂程度处在同一水平的社会之间的竞争,往技导致了复杂程度更高的社会。部落之间进行征服或兼并以达到了酋长管辖地的规模,酋长管辖地之间进行征服或兼并以达到了国家的规模,国家之间进行征服或兼并以形成帝国。更一般地说,大的单位可能拥有对各个小的单位的某种优势,如果——这是一个大大的“如果”——这些大单位能够解决因规模变大而带来的问题,如来自觊觎领导地位的狂妄之徒的无时不在的威胁、平民对盗贼统治的忿恨,以及增多了的与经济一体化联系在一起的问题。

把小单位合并成大单位,这无论在历史上或是考古上都是有案可查的。同卢梭的看法相反,这种合并决不是在一些没有受到威胁的小型社会为了促进其公民的幸福而自由决定合并这一过程中发生的。小型社会的领袖和大型社会的领袖一样,珍惜自己的独立和特权。合并的发生不外乎下面的两种方式之一:在外力的威胁下合并,或通过实际的征服。有无数的事例可以用来说明每一种合并方式。

在外力威胁下实现合并的很好的例子,是美国东南部切罗基族印第安同盟的组成。切罗基族印第安人原来分为30个或40个独立的酋长管辖地,每一个酋长管辖地就是一个大约有400人的村庄。日益扩大的白人殖民地的开拓,导致了切罗基人与白人之间的冲突。当个别的切罗基人抢劫或袭击白人移民或商人时,白人无法区别不同的切罗基酋长管辖地,而是不分青红皂白地对任何切罗基人进行报复,或是对他们采取军事行动,或是断绝与他们的贸易往来。作为对策,各个切罗基酋长管辖地在18世纪逐步发现它们不得不加入一个单一的同盟。起先,较大的酋长管辖地于1730年选出了一个统领全局的领袖,一个名叫莫伊托伊的酋长,1741年由他的儿子继任。这些领袖的首要任务是惩罚攻击白人的个别切罗基人,并与白人政府打交道。1758年左右,这些切罗基人把他们的决策规范化,仿照以前的村社会议,每年在一个村庄(埃科塔)召开一次会议,这个村庄因此就成了一个事实上的“首都”。最后,这些切罗基人都成了有文化的人(就像我们在第十二章所看到的那样),并通过了一部成文宪法。

切罗基族印第安同盟就这样建立起来了,但不是靠征服,而是靠把以前的一些小心提防的较小实体合并起来,而这种合并只有在这些实体有被强大的外力消灭的危险时才可能发生。同样,关于国家的形成,每一本美国历史教科书都介绍过一个例子,谈到美洲白人殖民地中有一个殖民地(佐治亚)曾经促成切罗基国家的建立,而这些殖民地本身其实也是在受到强大的外力不列颠君主国的威胁时才被迫建立自己的国家的。美洲各殖民地在开始时也同切罗基的各酋长管辖地一样,小心冀翼地守护着自己的自治权,它们根据(邦联条例>(1781年)进行的第一次合并尝试,证明是不切实际的,因为它为前殖民地保留了太多的自治权。只是在出现了一些进一步的威胁,著名的有1786年的谢斯起义(丹尼尔·谢斯(1747—1825),美国军官,领导农民起义(1786—1787).起义被镇压(1787).被俘判处死刑.次年获赦免。

)和末解决的战争债负担问题,才克服了前殖民地极不愿意牺牲自治的态度,并促使它们通过了我们现行高效能的1787年联邦宪法。19世纪德国的那些小心提防的各邦的统一,证明是同样困难的。在法国于1870年宣战这个外部威胁最后导致1871年小诸侯们向德意志帝国中央政府交出了他们的很大一部分权力之前,早先的3次统一尝试(1848年的法兰克福议会、1850年恢复后的德意志联邦和1866年的北德意志联邦)都失败了。

除了在外力威胁下实现合并外,复杂社会形成的另一种方式是通过征服而实现的。一个得到文件充分证明的例子,是非洲东南部祖鲁国的起源。在白人移民第一次看到祖鲁人时,祖鲁人分为几十个小型的酋长管辖地。在1700年代晚些时候,随着人口压力的增加,各酋长管辖地之间的战争变得日益剧烈起来。在所有这些酋长管辖地中,在集中统一的权力结构的设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被一个名叫丁吉斯韦约的酋长十分成功地解决了。1807年左右,他杀死了一个对手.从而获得了姆特特瓦酋长管辖地的统治地位。丁吉斯韦约从各个村庄挑选了一些年轻人,按照年龄而不是按照他们的村庄把他们组成团队,就这样建立了一种优秀的集中统一的军事组织。他还发展了出色的中央集权的政治组织,他在征服其他酋长管辖地时禁止杀戮,对被打败的酋长的家族秋毫无犯,只是用这个酋长的一个愿意与丁吉斯韦约合作的亲属来接替酋长的职位。他扩大了对争吵的审理范围,提出了较好的集中解决冲突的办法。这样,丁吉斯韦约就能够征服并开始把其余30个祖鲁族酋长管辖地合并起来。他的继承人扩大司法系统,加强监督和发展礼仪,结果使这个萌芽中的国家得到了加强。

通过征服而形成国家的这个祖鲁族的例子几乎多得不胜枚举。18世纪和19世纪的一些欧洲人碰巧亲眼目睹了由酋长管辖地形成土邦的情况,这些土邦包括被利尼西亚群岛中的夏威夷国、波利尼西亚群岛中的塔希提国、马达加斯加岛的梅里纳国、非洲南部祖鲁国以外的莱索托和斯瓦齐以及其他国家、西非的阿散蒂国以及乌干达的安科莱国和布干达国。阿兹特克帝国和印加帝国是在15世纪通过征服而建立的,那时欧洲人还没有到来,但对它们形成的情况,我们从早期西班牙移民翻译过来的印第安人口述历史中知道了不少。关于罗马帝国的形成和亚历山大统治下的马其顿帝国的扩张,同时代的古典作家有详细的描述。

所有这些例子都表明,战争或战争威胁在大多数(即使不是全部)社会合并中起了关键的作用。但是战争,甚至仅仅是族群间的战争,一直是人类社会的一个恒久不变的事实。那么,为什么只是在过去的13000年中战争才明显地开始造成社会的合并?我们业已断定,复杂社会的形成以某种方式与人口的压力联系在一起,因此我们现在应该寻找一下人口压力与战争后果之间的某种联系。为什么战争总是在人口稠密而不是在人口稀少的时候造成社会的合并呢?答案是,战败民族的命运取决于人口的密度,这有3种可能的后果:

凡是人口密度很低的地方,就像在狩猎采集族群占据的地区所常见的那样,战败群体的幸存者只要离开他们的敌人远一点就行了。新几内亚和亚马孙河地区游牧部族之间战争的结果往往就是这样。

凡是人口密度中等的地方,就像粮食生产部落占据的地区那样,没有大片空旷的地方可以让战败族群的幸存者逃避。但是,没有集约型粮食生产的部落社会不使用奴隶,也不能生产出可以作为很大一部分贡品的足够的剩余粮食。因此,战败部落的幸存者对胜利者来说毫无用途,除非娶他们的女人为妻。战败的男人都被杀死了,他们的地盘也可能为胜利者所占有。

凡是人口密度高的地方,就像国家或酋长管辖地所占有地区那样,被打败的人仍然无处可逃,但胜利者不杀死他们而有了利用他们的两种选择。由于酋长管辖地社会和国家社会已出现了经济专业化,被打败的人可以当奴隶来使用,就像在(圣经)时代通常发生的那样。或者,由于许多这样的社会已经有了能够生产大量剩余粮食的集约型粮食生产系统,胜利者可以让战败者仍然从事原来的劳作,只是剥夺了他们的政治自主权,要他们定期地用粮食或货物来纳贡.并把他们的社会合并入获胜的国家或酋长管辖地。在整个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上,与国家或帝国的建立联系在一起的一些战役的结果通常就是这样。例如,西班牙征服者想要从被征服的墨西哥土著那里勒索贡物,所以他们对阿兹特克帝国的贡单很感兴趣。原来阿兹特克人每年向臣服他们的人收取的贡物包括7000吨玉米、4000吨豆类、4000吨苋菜籽、200万件棉斗篷、大量可可豆、军服、盾牌、羽毛头饰和琥珀。

因此,粮食生产及社会之间的竞争与混合,产生了征服的直接原动力:病菌、文字、技术和中央集权的政治组织。这些都是终极原因,是通过因果关系链而表现出来的,虽然这些因果关系在细节上有所不同,但全都与稠密的庞大人口和定居的生活方式有关。由于这些终极原因在不同的大陆上有不同的发展,征服的这些原动力在不同的大陆上也有不同的发展。因此,这些原动力往往是相互联系着一起出现的,不过这种联系并不是绝对的:例如,在印加人中出现了一个没有文字的帝国,而在阿兹特克人中则出现了一个有文字但很少有流行病的帝国。丁吉斯韦约的祖鲁人则证明了,每一个这样的原动力都多少独立地为历史模式作出了贡献。在几十个祖鲁族的酋长管辖地中,姆特特瓦酋长管辖地无论在技术、文字或病菌方面都不具有对其他酋长管辖地的优势,但它还是成功地打败了它们。它的优势仅仅存在于管理和意识形态方面。这就使由此而产生的祖鲁国得以在将近——个世纪的时间里征服了一个大陆的一部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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