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一生会只有恩,而没有怨?这是不可能的事。
怨恨之所以形成,乃建基于不公平的待遇之上。不平则鸣,绝对合理,只“鸣”可能没用,故此要采取行动以还我公平。还我公平或者说“报复”的方法很多,昨天写了我常用而且常胜的方法,读者不妨试用。
至于说什么时候才是适当地采取行动以还我公平或报复仇家,我也有一个既定的原则,那就是给同一个人陷害到第三次,势必还手,绝对反攻。
一次给欺负了,可以忍,容易忍,应该忍。视之为锻炼自己的胸襟,也是值得忍的。而且趁这个机会,检讨一下自己,如何避免再受冤屈或欺负,先不忙着认定是对自己的不公平待遇,这也是做人的厚道。
被同一个人不公平地对待第二次,应立即检讨自己是否百分之百被冤屈,或有可能发现自己多少有点责任,做人也免不了会有很倒霉的遭遇故而不必急着寻求伸冤报复,也是说得过去的。
但到了第三次再被陷害,那就非想办法对付不可了。忍无可忍,自己精神压力很大,即有可能因这太大的委屈而承受不了,从而会影响生活质素、影响自己对旁边一众亲友之态度(爱心),更有可能影响工作和事业的发展。故此制定出还我公平方案,就有此必要了。
还我公平最彻底的方式是为自己吐气扬眉。故此强化自己,提升自身的价值,争取更进步的生活等,均是最有效的方法。
为此,与我相识交往的人,对我可能有三种截然不同的印象。如果他们在我第一次遇害时遇见我,会认为梁凤仪其实不聪明,可能是很愚蠢或迟钝。在我第二次被害时遇见我,会认为梁凤仪的修养可能还成,断没理由被不公平对待两次都没发觉。到我第三次被同一个人欺负时,在我身边知道其事的人,会认为梁凤仪相当厉害,真不简单。
是的,我从来感谢逆境、感谢无缘无故对我欺压的人,这些人这些事往往是我奋发图强的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