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知道我不能随意转载别人的文章,我也不知道要如何获取对方让我转载的认可,但是,我真的真的很想转载这篇文章,算是我对现实中的bl的认识的一个里程碑。
转载——逆旅主人:怀念我的陈可
陈可并非一个真实存在的人。但是他的名字,我却始终欢着,就象我初次遇到他的时侯那样,虽然不是曾经认识的名字,但却无比熟悉,总让人笑着念起。不见已然经年,他目前的下落也只是听几个过去的同学简单提起,但每年到了此时,以及元旦的时侯,总还是会互去信函,说起过去的事情。
不日就要赴美,因而一个多月来忙忙碌碌,奔波度日。到了前一天,终归把一切都打理好了,所有的都已经装箱,客厅陡然变得空空落落。情景是这样熟悉。常觉得上一场离别并不遥远,可记忆却已经模糊,人生长在这个健忘的年代,总是要一个凄冷的所在,才让人想起曾经切切的不能忘记。当时以为,即使分开了,距离仍不会远,因为装着那些故事,心总是近的。大概也就是安心于此,反而疏远了联络,总觉着要真心想见,几个小时后就能看到了,因此倒在无意中消磨了彼此见面的可能。
而今却是无可托辞的了。归期已是难料,彼此的境遇在几年间亦可迥异,天南海北的,各自也没有了像在学校里一样的自由身,什么样的机缘下,才能再会呢?想到此处,心中不免悲苦,眼泪徘徊着难以退潮。
我于是动了念头,想要回忆一下他,却又不知该如何谈起,便只好借小说中一个极可爱的名字,顺着说说吧。
总记得相识的最初。刚入学的头几日,天天和新室友去打球,那天就碰到了他。他打得是那样好,几乎让人嫉妒,我们轮番上去防他,都无从下手。他就像是一只矫健的小老虎,窜来窜去,一再地得分。但除此之外,我对他并没有留下印象,只是事后听人说起他的名字,我这才说:“哦!是他啊!”
那个名字,就和陈可一样,让我第一次听到,便不能忘记。是什么原因呢?若不是关乎轮回、前世、未了的记忆,那便只有甘于模模糊糊地说句:缘分哪。
就在几天后,我去图书馆二楼的自习区看书,当时座位已经满了,只剩下他旁边的一个位子,我便偷偷摸摸地要走,因为最不愿和半生不熟的人坐在一起看书,总觉得尴尬。但是他喊了我的名字,叫住了我,招手让我坐到他旁边去。唯有那一次,我以为他是一个待人热情的人。
那天晚上我们全然罔顾周围人鄙视的眼神,欢谈良久,一直到了宿舍的楼梯口,还久久地不愿散去。我们像老朋友那样聊到了很多,皮蓬,梅赫迪,巴乔,昆德拉,余华,红楼梦……就像那些东西,本就是我们的话题。
那个时候院里的男生普遍都在一层楼上,偏只有他和另一个可怜的孩子被分去了社会的宿舍,因此矮了我们一层楼。后面的两年,我们总是在夜里,下了自习,晃晃悠悠地拿着煎饼,行到此处,然后道别;或者,在某个不上自习的晚上,因为一个短信,而聚首到楼梯口那盏昏暗的灯下,然后去南门或者西门,吃几个串,喝上两杯。直到现在,一接到他的短信,我依然恍惚着,以为自己只要走下楼去,便可以见到他,仰着天真的脑袋,喉结一抖一抖的,像是在咽什么东西,嘴巴傻傻地咧着,站在灯下。我那时总是快步地跳下去,摸摸他脑袋,然后他跟着我,或者我跟着他,行走在黑暗中,去一同解忧。
那天以后,我们就常一起吃饭,游戏,上自习,再以后,就是天天一起吃饭,游戏,上自习。
那个年龄,我们两个天天就没有饱的时候,中午米饭总要吃到4两,现在想想,都有些骇然。我们各自买各自的菜,然后拼在一起吃。起先还陌生的时候,总是顾着公平,便各买一荤一素一个凉菜,后来混得熟了,成了自己人,因我知他家里不富裕,便总是多买一个荤的,让他买素菜,最终也就成了规矩了。至于凉菜,偶尔谁想起来就买,没想起来就作罢,反正是无所的东西。又因我比他大一个月,算是兄长,便总是照顾着他,把最后一块肉让给他吃。他夹那最后一块肉的动作十分可爱,总是把筷子先杵在嘴里咬咬,低眉顺目地看着我,然后似乎很不情愿地把筷子伸向饭盒,夹起来,往回走,走到半途,常常又送回来到我的面前,我很习惯地摇摇头,他便露出那种天真的笑容,心安理得地吃了。
我们第一次接吻的时候没有什么尴尬,也没有想什么该不该的问题,就是在那个时候觉得应该亲一下,仿似那部白痴电影里的唐伯虎和对穿肠,于是就很自然地亲了一下。
然而,后来问题渐渐地多了起来。我开始越来越欢他,想要独占他全部的时间,因此遭到了反抗。那时我是一个面皮很薄的人,一旦被拒绝,便不愿再自甘下贱,一味地缠着人家。于是我有一个星期没有理睬他,没有和他一起吃饭,也没有一道打球、看书、喝酒,上课见面也就只是简单的打个招呼。我的心里苦苦的,惩罚一个自己爱的人是这样难受,因为,在同时,也是在惩罚自己。
他起先总是发短信过来,嚷嚷着没有我伙食陡然差了很多,我第一次睇见,眼泪险些滑落,但最终狠了狠心,忍住了,没有回信。既然不愿被纠缠,就独自寂寞去吧。
后来有两个整天,他没有发短信过来,我当时十分地心虚。说实话,过去的那一个礼拜我竟有些享受那种惩罚的感觉,确认自己在对方的心中还有应该有的分量;若说原谅,其实,从一开始便不曾计较吧。罢了,我在慌乱中迅速心软了,决定自己还是要做一个贱人,因为无论何时,遇到他的事,总无法漠然地走开,总有尽了自己所有的冲动。但他比我聪明,他在放弃短信求和的第二天便趁着晚饭时间跑到了我的宿舍,来敲我的房门,因为那时侯宿舍里的哥们肯定都在,我便无论如何也无法挺着不搭理他——否则,人家看着两个男生这个样子,心里还不起疑么?
我便也正好找了一个台阶,下了。路上他怯懦地在一边走着,满脸的无辜,满脸的委屈,我终于感到不忍,当时暗自想着,无论如何,不管发生什么事,再不用这样的方式惩罚他也惩罚我了。但誓言是脆弱的,人总在无意中重复自己的错误。我们之间的冷战,当然也不只是那一次。
直到几年以后,他和我已经不能够再在任何场合谈及爱情了,才醒悟:总以为自己是在照顾着他,处处体谅着他,可事实上,却是自己将快乐寄托在了他的投降和让步上。他不止一次地跟我说过,实在很难想象,两个男人发生肉体接触是什么德行,但在四下无人的时候,他总会很热情地抱着我,把嘴唇青涩地靠上来,同我亲吻。他解释说和我之间很自然,没什么不舒服的,但我总是觉得他大概是怕不这样做,我又会不高兴,又会觉得他待我不像我待他那样真,于是又会很多天不理他。这样想着的我,觉得自己很卑鄙。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尽管在大三前大三后反反复复地有过很多次势在必行、箭在弦上的情态,我却始终都没有和他发生过性行为。也就是怕他本不愿意这样,却不敢拒绝,被我强上了以后,两人却又生尴尬。与其如此,不如大度一些,放过他,也放过自己。
大三后,他有了女朋友。我和他朝夕相处,居然从未听说他们之间的暗通款曲。我室友告诉我这件事的时候,女方那边已经传得开了,有些和女生楼走得很近的男生也知道了这个消息。我感觉自己像是挨了一记闷棍,赶紧找到他求证。我还记得,他那个时候极力地低着头,脸上还是那样委屈的表情,可这一次我却着实地想要抽他。
我问,是你追的人家么?他赶紧高声地回答是人家穷追猛打,他觉得两个人处处也好,自己还没谈过女朋友,就答应了。像是一个刑事犯企图减刑的辩解。那次我强装着自尊的面孔,撑着依然濒临崩溃的身体,和他走到了那个无数次经过的楼梯口,待他转过身,便坐在了楼梯上。
我那时起誓,再也不理他了,再也不和他说话了,你愿意尝试恋情,就应该付出代价,你不再拥有这个为你比任何女人更多、愿意为你付出一切的朋友了。
可日子过去,他“背叛”的颜色一日日地淡了;每每见到,他脸上的委屈和歉疚也不再能激起我的怒火,反而更让我想起了他的好。
罕有比他更可亲的人了。他是那样善良,从来不以恶意揣度别人,更遑论对别人产生恶意;他从不给出虚伪的承诺,可一旦应承了别人的托付,就会负责到底;他不善于应酬,肚子里没有吹捧逢迎的底稿,但对人极真。每次我遇到难事,一闭上眼,眼前总是晃动着他天真的脑袋,低眉顺目地,跟着我愁眉不展,或者热泪盈眶。
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聪明,英俊,身手矫健,而性格中总透着一丝惹人怜爱的忧郁,言谈里时刻让人感受到他的值得依赖。时间冲淡了每个事件在当年的惨烈,记住的总是平淡的温情脉脉,和他几乎完美的微笑,和品格。
他找了女朋友后不过几个月,我们便和好如初了。他女朋友也是我们院的,和我算是熟人,却每每对我恨得咬牙切齿。他转述女朋友的话说,但只要碰到我的事情,他便抛下自己的老婆不管了,世上哪有这样的事情?我当时很坚定地对她说,那是应该的,因为我对你也是这样。
在我毕业的时候,他送了我一张卡片,说我是世界上对他最最好的几个人之一,他非常欢我,若任何时候有事,总不要忘记他,云云。
如今他已不是我最爱的人,我也不是他的。可往日那些荒唐,似是非是,让人郁结愁肠的恋情,如今却被酿的只剩下甜蜜。几日前,在一个纪念日,他发了信过来,说现在的生活平淡如白开水,已经烧过,只待渐渐冷却;他说常想起来大一大二终日和我在一起的生活,那竟是人生中最浪漫的一段时光了。
几年后得到了这一句话,对我,是最值得纪念的褒赏。
相逢总如萍聚,时间似流水过隙,而萍叶,已成东西。还记得深夜在北新煎饼摊前闻见的葱香,还记得在寒冬里一起挑灯奋战的几十个不眠之夜,还记得球场上一同挥洒过的汗水,还记得桨声灯影下的如花笑魇,而再要和他重温那段甘苦岁月,只能期待某年某月的一场不期而遇了。而我总记得他的名字,多少年后,一如初见,那是两个字,一看到它,就想起了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