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康为民院长公开信 湖南省脑科医院院长

尊敬的康院长:
我是湖南万维律师事务所的龙中阳律师,是你院(2010)湘高法监字第0152号提审一案被申诉人李在华的委托代理人。2013年5月的一天在一个慈善人士聚会上我遇到了李在华,由于李在华是益阳有名的慈善人士而我是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的委员,在交谈中李在华说他有一个执行标的三百万的案子在益阳法院申请执行三年了还没结果,他希望将执行所得全部捐献给贫困山区的孩子,并委托我做他这个案子的代理律师,为了贫困山区的孩子我欣然接受了委托,并与律所办理了相关委托手续。
接受委托后我前往执行法院查询才得知该案经被执行申请再审,省高院于(2010)年12月24日作出了(2010)湘言法民监字第0152号提审裁定,已中止了本案执行,然而李在华全然不知。2013年5月8曰我前往省高院在立案大庭查到该案再审立案审查的承办法官是立案一庭的金蝶,书记员叫韦薇。金法官见我询问该案的情况她查阅了她个人的一个笔记本后对我说案子在2011年9月就交给了一个叫申青枊的书记员就没管了。我拿出在执行法院复印的裁定书,她又打电话给韦薇,韦在电话中说她也不知道案卷在哪,没办法只好拜托金法官查找了,下午金法官电话告诉我说案卷找到了,是一直放在韦薇的书柜里。
在以后的几天里我一直与她们保持联系,到5月28日韦薇才将案卷移送立案大庭办理好了立案手续,几经周折案子已经到了审监二庭一个姓谷的法官手上(电话0731-82206277)。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由于你院的门难进(律师进门除了要验律师证还要交验身份证,并且要得到承办法官的允许才能登记进法院的院子,要上办公楼就更难了),几经查询才找到承办法官的办公电话,我多次拨打该电话要么就是没人接,要么被告知谷法官不在,听说最多的是谷法官病了没来。至今我想阅卷手续也无人接(金法官要我交审监庭)。
我不禁要问一下康院长,一个案子提审快三年了案卷居然还躺在书记员的书柜里无人问津,这正常吗?高院尚且如此,是高院没制度还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如果我的当事人再背又碰到一个经常找不到的法官,又给拖个三、五年岂不惨了,到时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或破产,那这个官司不是白打了,明明把几百万借给人家却拿不到法院的判决。
值得一提的是申诉方是一个正处级单位,他的律师又是北京的,这种拖时间的结果正是他们所希望的啊,您的法官是否存在有意无意为难弱者啊,希望您能亲自过问查一查是否还有类似我当事人这种情况的,也希望能给我当事人一个说法。
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康为民院长公开信 湖南省脑科医院院长


湖南万维律师事务所
龙中阳
20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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