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商务局关于外资企业热点问题答复
1、问:自2014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公司法》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开始实施。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8号),与利用外资有关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废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也进行了修改。上述法律法规的修订实施对我市利用外资和外企管理工作有什么影响?
答:您好!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取消了股东出资缴付期限的限制。全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的出资时限改为“投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在章程中载明”,即股东可以自由约定,没有时限限制。二是取消了股东出资方式的限制。“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而且取消了“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注册资本构成中不再有货币出资金额比例限制。三是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要求,除特别规定外,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四是改企业年度检验制度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现在我局正在组织企业申报。
2、问:请问外资企业在青岛落户有什么优惠政策吗?我很关心土地、税收方面的减免政策。
答:您好!目前在青岛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以下政策:一是《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可以享受进口设备免征关税政策;二是投资地区总部,可以享受地区总部政策支持;三是研发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研发中心和高新技术企业单独的政策支持。
3、问:请问外资独资公司建立研发中心,申请国家支持(包括资金和税收等方面),请问能申请吗?程序是怎样的?
答:您好!国家鼓励外商在华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出台《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市商务局外资处,电话85910271。
4、问:过去外资享受的很多优惠政策是内资享受不了的,现在内资外资待遇是一样的吗?
答:您好!外资企业待遇问题从2008年1月1日起,新的《税法》定下来以后,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享受的是一样的政策。国家从1994年开始,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实行的是双轨制,在所得税上。从2008年1月1日起,新的《税法》下来以后两税合一了。内外资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另外,在国家层面上,基本上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享受的政策是一致的。
5、问:投资商如果遇到问题的话,可以找谁来投诉?
答:您好!首先感谢这位网友对我市投资环境的关注。如果你是境外的企业或者责任人,或者青岛市以外的企业团体或者责任人,在青岛投资创办企业。不论是投资过程中,还是筹建过程中及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都可以到青岛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反映和投诉。青岛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将热忱高效的为各位投资者做好服务。该中心设有24小时企业服务热线88653523,24小时接听企业来电。
6、问:一个日本客商要来中国,请问邀请函怎样办理,要去具体哪个部门办理,能提供电话联系方式吗?
答:您好!办理外国人邀请函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一,提供外国人护照复印件、以前来华签字复印件;
二,双方之间合同复印件、青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填写呈批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详情请咨询0532-85028090。青岛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出国事务处(市南区福州北路1号乙,天福苑小区广场)。
7、问:我公司是外资企业,请问是否可以参加广交会,在所在区报名还是在贵局报名?
答:您好!谢谢您对广交会工作的关注。按照国家商务部的有关规定,申请广交会的基本条件是:(一)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和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合法经营。(二)达到广交会统计口径下企业出口金额最低标准:沿海流通型企业出口企业150万美元,非流通型出口企业75万美元;(三)具有与所申请参展展区对应、负责该展区管理的相关商(协)会会员资格。
若你公司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不论是内资还是外贸企业,都可以在广交会统一报名期间,通过网上申请(广交会官方网www.cantonfair.org.cn)。报名材料统一递交到商务局外服中心(福州北路1号大厅,电话81978602),您也可以咨询我局外贸处,电话85910329、85918121。
8、问:机电产品通常主要指哪些产品?
答:您好!机电产品统计目录主要分为金属制品、机械及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和其他产品六大类。
9、问:我们是一家外贸企业,怎样知道我们的出口产品中哪些属于高新技术产品?
答:您好!高新技术产品广义是指符合国家和省高新技术重点范围、技术领域和产品参考目录的全新型产品,或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或属创新产品等具较高的技术含量、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广阔的市场前景的产品。2006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对《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 》进行了修订,制定形成了《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 2006》,目前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均参照此目录统计。您可登陆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查询。
10、问:我司是个小公司,想参加五金方面的专业展会,请问贵局是否组织?如何报名参加?
答:您好!近几年,我局会同有关单位重点组织的境外五金专业展会主要有:每年2月底、3月初的德国科隆五金展和每年5月初的美国拉斯维加斯五金工具及园艺展。如有参展意向,请提前3个月与我处联系,联系电话:85910278、85916317。
11、我是青岛一家外资企业,之前在贵局办理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设备).现我公司要将此许可证的有效期延长,请问办理此项业务需要什么样的手续?必须要直接去北京办理吗?
答:您好!您办理的许可证如果在有效期内,由我局发放的由我局负责办理延期,如果是商务部发放的,您可提出申请,由我局初审,然后转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审批。具体事宜可咨询85916317。
12、问:请问是否所有机电产品进口都需要在市机电办申请进口许可证? 如何得到需要办理进口许可证的机电产品目录?
答:您好!进口属于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机电产品,进口单位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应当向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由市商务局发放《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证》或向商务部转报。办理进口许可证的机电产品目录可登陆商务部网站查询或咨询85916317。
13、问:请问什么情况下进口机电产品需要进行国际招标?
答:您好!根据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六条,采购原产地为中国关境外的机电产品,属于下列情形的必须进行国际招标:(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家融资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四)使用国外贷款、援助资金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五)政府采购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六)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或规定),您可登录商务部网站(www.bofcom.gov.cn)查询《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2014]1号令),也可直接拨打电话85916317进行咨询,或登陆我局网站www.qdbofcom.gov.cn留言咨询。
14、问:请问进口招标机构的甲级资质与乙级资质有什么区别?
答:您好!2013年11月8日,国务院以国发[2013]44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规定,取消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批,因此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没有甲级、乙级之分。
15、问:请问如果进口不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范围内的产品,但属于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机电产品,是否需要招标?如何办理招标?
答:您好!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机电产品,即使不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范围,也需要招标。可到具有资质的招标机构咨询办理,具体事宜可登陆中国国际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或咨询85916317。
107、问:请问企业自筹资金引进医疗设备项目是否需要招标?我们能在本市申请机电证吗?
答:您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设备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则需要招标,可向青岛市有资质的招标机构咨询、申请招投标有关事宜。如金额不足100万人民币,则无需招标,可直接到青岛市行政审批大厅商务局窗口申请办理。如是在青岛注册的企业可在本市申请机电证。具体事宜请咨询85916317。
16、问:请问什么情况下企业进口设备可以免税?
答:您好!2008年12月31日,海关部署发布2008第103号公告。自2009年1月1日起,对按照或者比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下列项目和企业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但继续免征关税:(一)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二)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三)由外商提供不作价进口设备的加工贸易企业;(四)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项目;(五)《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署税〔1999〕791号)中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自有资金项目);(六)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七)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八)其他比照《通知》执行的企业和项目。
17、问:进口机电产品如何办理许可证?
答:您好!进口属于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机电产品,进口单位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应当向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由市商务局发放《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证》或向商务部转报。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先办理商检手续,需要招标的先进行招标。
18、问:我公司想做整车出口,怎样取得资质?
答:您好!根据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汽车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06]629号),做整车出口必须取得商务部、工信部等5部门的许可。通常,商务部在9、10月份发布下年汽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的有关通知,汽车生产企业可按照商务部等5部委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日期前向当地机电办提出申请,并按照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具有出口经营权的贸易公司需首先取得汽车生产企业的授权,然后由汽车生产企业一并申报。相关事宜请关注商务部网站通知或咨询85910929。
19、问:申报汽车出口资质需要哪些材料?
答:您好!通常汽车生产企业通常需提报以下材料:
1、符合申领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申请表
2. 企业符合资质条件的证明材料
(1)申请出口车型的最新《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复印件、3C证书复印件、ISO证书复印件,获得出口目的国准入的相关认证材料复印件;
(2)具备与出口保有量相适应的维修服务能力的正式说明文件(企业目前出口的主要市场情况、在该市场建立服务网络情况、网点和服务人员数量、下一步发展计划等);
(3)企业国内产销、出口业绩情况及证明材料(海关报关单等证明文件);
其他材料需按照商务部等5部委当年的申报通知具体要求提报。
20、问:我公司出口的产品是高新技术产品,可以享受到哪些优惠政策?
答:您好!绝大多数高新技术产品可享受全额出口退税。如果在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我市有崂山区和高新区胶州湾北部园区两个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船舶出口基地(海西湾船舶出口基地)内的企业,如有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可申请外贸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支持。具体情况可咨询:85910929。此外,国家正在制订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如贵公司出口产品属于目录中产品,则下一步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1、问:“科技兴贸”已提多年,请问对我们企业在家电产品出口有什么鼓励措施?另外,在应对国外贸易壁垒及贸易摩擦方面,您对企业有何建议?
答:您好!我市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以来,在促进出口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08年之前,积极组织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申报国家技改贴息或研发资助;2009年,按照国家外贸优化结构切块地方扶持资金的支持方向,对25个符合条件并通过评审的项目给予了资金支持。2010年以来,国家对基地内符合条件的外贸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予以资金扶持,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机电产品出口。
关于应对贸易摩擦,我们的初步建议是:一是关注国家商务部和市商务局官方网站,重点了解国外有关贸易壁垒和贸易摩擦预警信息;二是积极参加市、区两级商务部门组织举办的有关专题培训会,掌握应对策略及方法;三是企业应配备和培养相关人员,负责跟踪收集相关信息,结合企业实际研究国外贸易壁垒和贸易摩擦的具体影响,提早预警应对;四是及时向所在地商务部门反映企业遭遇贸易壁垒和贸易摩擦的情况,积极寻求各方面的关注和支持。具体事宜可咨询:85910929。
22、问:什么是科技兴贸创新基地?
答:您好!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是指产业特色鲜明,具备一定的出口规模,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市场开拓能力,注重技术创新,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辐射能力,产业链和配套体系较为完善的产业集聚区。建设创新基地的主要目的在于培育一批具有战略意义、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增强其专业化发展能力和示范带动作用,提高产业竞争力;以推动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研究开发为突破口,提高产品竞争力;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企业和产品参与市场竞争,提升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提高贸易竞争力。
23、问:请问我市有几个国家级机电类出口基地,国家对基地有什么政策?
答:您好!截止目前,我市共有3个国家级机电类出口基地,一是崂山区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是2007年由国家商务部、科技部认定的电子信息科技兴贸创新基地;二是高新区胶州湾北部园区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是2009年由国家商务部、科技部认定的装备制造科技兴贸创新基地;三是海西湾船舶出口基地,是2011年国家由商务部、工信部认定的船舶出口基地。
2010年以来,国家对基地内符合条件的外贸公共服务如研发设计、产品检测、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平台项目予以专项资金扶持。具体情况可咨询:85910929。
24、问:青岛口岸可以进口汽车了,我们是一家贸易公司,能否开展汽车进口业务?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哪些证照,需要去那些部门办理,具体是什么流程,谢谢!
答:您好!我市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是2013年5月经国家海关等部门验收运行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国际一流汽车口岸,尽快发挥开放带动效应”的要求,正在全力推进开发建设、管理运营、品牌招商等工作,海关、国检、商务等单位密切配合,积极支持,青岛汽车整车口岸正健康稳步发展。今年一季度,青岛汽车进口口岸进口汽车100多辆,在同期批准的4个口岸中列首位。
目前国内对进口汽车和汽车销售是品牌授权制。申请进口汽车整车用于销售的,需提交汽车品牌经销授权证明材料(公历年度首次申请时提供),营业执照须注明“某某品牌汽车销售”。具体事宜,请参见《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 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6号)、《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 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2008年第7号)和《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商务部部海关总署令2008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到市商务局在市行政审批大厅窗口申请办理。咨询电话:85916317
但任何一家进出口企业都可以代理企业自用车的进口业务,所以目前你们公司可做企业自用车的代理进口业务。
25、问:我们公司想进口汽车销售不知是否可以?
答:您好!进口汽车销售业务目前由国家工商总局审核,要求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展示场地300平方米以上。
26、问:本公司为从事城市公交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控股。现拟收购一家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但本公司经营范围中并无汽车贸易项目。请问本公司是否可以收购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汽车贸易是否需要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具体是什么手续?
答:您好!请参照商务部等六部委令2006年第10号公布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项目申报备案材料》的通知申请办理并购及设立汽车贸易公司事宜。
27、问:企业如何申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答:您好!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应先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审批,领取《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具体步骤为到所在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生产能力证明或经营状况证明,同时到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山东代表处(EDI)领取CA证书,通过网络进行申报。开展国家规定须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管理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以及加工贸易内销业务应到市商务局进行审批。
28、问:我公司在城阳,请问办理加工贸易许可证是去贵局办理还是在城阳区办理,联系方式是什么?
答:您好!如果开展一般商品加工贸易业务,请到城阳区商务局办理,咨询电话:87866408。开展国家规定须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管理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应到我市商务局进行办理,具体事宜请咨询85916412。
29、问:我是一家外贸公司,加工企业在潍坊,请问加工贸易许可证能在青岛办吗?生产能力证明在哪里办?怎么办理?
答:您好!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是按照企业注册地来申请,如贵公司是在青岛注册,则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在青岛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或规定),您可直接拨打电话85916412进行咨询.生产能力证明在潍坊当地所属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具体办理事宜请咨询当地所属商务主管部门。
30、问:我们是一家外商独资公司,每年需要办理的加工贸易手册也就十几本,但5800元/年的申报系统服务费过高,请问能否根据手册数量多少降低收费?
答:您好!关于加工贸易CA证书费用问题说明如下:我局受国家商务部委托对本市企业办理加工贸易业务进行审批,发放《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目前我局已委托各区市、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港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商务部规定凡企业做加工贸易业务,申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必须通过其下属单位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及其地方代表处(简称EDI)发放的CA证书通过网络进行申报,企业免费领取该证书。据我们了解,EDI免费提供CA证书给企业,同时在企业自愿的情况下收取服务费对证书进行维护,而且根据提供服务的多少费用也有所不同。你所提出的5800/年应该是其会员价格,你可自主选择。
31、请问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转内销手续到那里办理?
答:您好!为简化审批手续,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市商务局从2013年12月1日起将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转内销(国家规定的配额、敏感商品除外)的审批权下放至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由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为辖区内企业办理《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但内销商品如涉及配额、许可证等特殊管理措施的,仍须按规定报青岛市商务局或商务部审批。
32、问:怎样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答:您好!请登陆青岛市商务局的官方网站:http://www.qdbofcom.gov.cn/,导航栏--对外经贸-两用物项-办事指南-业务管理-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指南。注意:应根据拟进出口物项的归类区分要查询敏感物项或是易制毒化学品。不同归类办理的程序和提交的材料不尽相同。口物项的归类,不同归类办理的程序和提交的材料不尽相同。
33、问:怎样知道我公司拟进出口物项是否需要许可证?
答:您好!请到网络中查找。在搜索引擎中输入“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目录”,打开后输入你公司拟进出口物项的海关编码或具体商品名称,即可查到。注意:要注意进出。
34、问:拟进出口产品未列入《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目录》,但报关时海关提出需要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怎么办?
答:您好!《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海关有权对进出口经营者进口或者出口的商品是否属于两用物项和技术提出质疑,进出口经营者应按规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口或者出口许可,或者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不属于管制范围的相关证明。遇此情况,请向市商务局机电和科技产业处咨询。电话:85910278
35、问:我公司出口石墨及石墨制品,请问是否需要办理两用物项许可证?如何办理?
答:您好!具体产品是否需办理出口许可证,可上网查找目录。在搜索引擎中输入“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目录”,打开后输入你公司拟进出口物项的海关编码或具体商品名称,即可查到。要注意进出口物项的归类,不同归类办理的程序和提交的材料不尽相同。如在目录之内的商品需办理许可证,请登陆青岛市商务局的官方网站:
http://www.qdbofcom.gov.cn/,导航栏--对外经贸-两用物项-办事指南-业务管理-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指南。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或规定),您可直接拨打电话85910278进行咨询。
36、问:我公司在莱西,请问办理两用物项许可证必须到市局办理吗?是否可在莱西商务局受理?
答:您好!按照两用物项进出口管理有关规定,你需要首先到网上下载审查单,填报备齐相关材料后,先到莱西市商务局初审,再到市商务局申报办理。按规定只有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才有权受理。具体有关事宜请咨询85910278。
37、问:请问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扶持资金的政策都是什么?2014年的展会补贴政策大约要等到什么时候公示?参加完境外展会是不是可以申请补贴?具体流程如何?
答:您好!请参阅青岛商务局(财审处)中的重要通知栏目中有关于《青岛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