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机构:常熟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一、机构设置和沿革

2007年4月18日,常熟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简称合管中心)成立,为行政管理类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于常熟市卫生局领导,核定人员编制10名,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拨款。负责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各镇的公共卫生和管理医疗管理中心,社会公益类全民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人员编制供81名,隶属各镇政府领导,业务上接受市合管中心指导,全面负责辖区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工作。

2009年 11月24日,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SPAN>常熟市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全市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经编委同意,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增挂“常熟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常熟市卫生信息中心”牌子。主要负责全市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工作和全市医疗卫生信息工作。

经办机构:常熟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我市居民医保体系形成了由居民医保中心统一管理,各乡镇经办机构为辖区居民提供具体相关服务的运作管理模式。

二、工作职能:

为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提供管理保险。负责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拨付、结算和保证基金安全、规范运作;负责市级大病统筹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用和医疗救助基金的审核、发放;指导检查基层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监督管理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负责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卫生信息化管理;承担市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参保情况及基金筹集与使用情况

2011年为52.44万名人员办理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参保率达到99.83%。2011年,本市实际筹资标准为428元/人(含上级财政资助),其中,上级财政资助28元/人,本市财政资助150元/人,镇财政(含村集体扶持)资助150元/人,个人缴纳100元/人。全年筹集基金22247.76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补助1608.2万元、市级财政补助7650.00万元、镇级财政补助7126.78万元、村集体扶持509.49万元、个人缴纳5234.38万元(其中,个人自付5153.77万元、医疗救助基金资助缴纳80.61万元)、利息收入118.91万元。2011基金总支出金额2607.91万元,其中:住院补偿83332人次,住院补偿金额20642.12万元,门诊补偿2671042人次,门诊补偿金额4628.32万元,体检补偿155970人次,体检支出598.81万元,其他支出(按规定提取医疗救助基金)738.66万元。

2011年,医疗救助对象(五保、低保、低保边缘对象、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少儿、重度残疾人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等)参保共13200人,占参保总人数的2.52%。各镇财政出资80.61万元,为8061名符合资助参保政策的五保户、低保、重点优抚和特困职工家庭少年儿童等人员缴纳了个人保费。医疗救助对象因病就医得到医疗救助25189人(次),1243.53万元,其中:五保户、低保、低保边缘、重度残疾人、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少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等人员获得救助24552人次,900.88万元;年医疗费用5万元以上且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得到医疗救助637人次,342.65万元。获得万元以上救助共226人,获得10万元以上救助1人。

四、工作业务内容

(一)服务参保居民,惠及民生工程。

中心设立服务窗口,为参保人员现场政策咨询、业务办理。2011年全年为311位常年在外的参保者办理了异地医疗登记审批手续,为2410位参保者办理转院、转诊登记审批手续,为1734位参保者办理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登记审批手续,办理医疗卡坏卡换卡8391张,办理医疗卡遗失补办2954张。接受参保人员政策咨询的来电来访1000余人次。

(二)加强监管,保证基金安全运行。

中心全年办理参保人员提交的各类医疗费用调查、审批1710份,加强定点服务机构监管,专项抽查病历800份,审核危重病历5943份。开展对定点服务机构的各类专项检查134次。检查内容涉及到:一般诊疗费收费管理、基本用药目录执行、政策、补偿公示情况、死亡人员刷卡结算、连续刷卡的处方抽查和医疗机构履行定点服务机构义务等方面,较好地保证了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的执行和基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经办机构服务能力。

加强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政策业务培训,全市组织开展各级培训127期数,合计培训1599人次。培训内容包括政策培训、财务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业务培训等。

五、工作荣誉:

2008年8月,卫生部将我市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制衔接”重点试点联系地区之一。

2008年12月,我市被省卫生厅授予“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2009年1月,我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被市委、市政府授于2008年度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十佳科室”。

2009年5月份,我市被卫生部、民政部选取确定为中国和澳大利亚政府合作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制度衔接干预性研究项目的全国6个试点县之一。

2011年1月,我市被首批授予“江苏省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市”称号。

2011年3月,我市被卫生部列为全国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刘谦副部长联系点。

2011年4月,我市被卫生部确认为卫生部、亚洲开发银行新农合供方支付方式改革全国二个项目县之一。

2012年7月,我市被省卫生厅推荐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集体。

六、科室职能

综合业务科:52701397

具体职能:

1、负责定点服务机构申请受理、初步审核(审定由市合管委负责)、变更和考核,监督检查定点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

2、办理异地医疗、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转诊的登记和审批,办理各类医疗卡的业务。

3、负责病历审核和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的调查核实。

4、接受参保人员的政策咨询。

5、其他领导交办的工作。

信息技术科:52308558

具体职能:

1.负责全市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业务系统、财务系统等安全运行。

2.负责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网络宣传版块。

基金管理科:52302327

具体职能:

1、负责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核算管理。

2、建立健全有关帐册和台帐,按时准确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3、督促财务人员及时补偿兑现和基金结算拨付,定期公布基金的筹集、使用、补偿兑现情况。

七、联系方式

常熟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常熟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常熟市卫生信息中心

咨询电话:52701397

工作QQ:2318234515(常熟市居民医保)

Email:52701397@163.com

官方微博:常熟市居民医保

http://weibo.com/u/1133966612

单位地址:常熟市富阳路6号。

常熟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csw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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