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1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如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22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即: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对其申请受理、查验、审批。按照此规定,您可直接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认定后即可购买、安装、使用防伪税控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小规模企业如不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也不使用增值税发票,则需购买税控收款机开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卷式或折式)。按照政策规定,当您使用税控收款机机具后,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50万,商业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80万时,您必须认定一般纳税人,到那时您只能作废税控收款机机具,购买、安装、使用防伪税控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请您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进行选择。
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推行使用的税控收款机机具的价格和售后服务费用,实行统一定价。浙江海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大兴的推广工作。
(1)税控收款机由纳税人自行选购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税控机型,各种机型的具体销售价格是:高档税控收款机3700元/台;中档税控收款机3100元/台;低档税控收款机2400元/台;税控器1300元/台。
(2)税控收款机机具售后服务费用由纳税人在按年支付或按次支付(上门维修或送修)方式中自行选择。第一年免收售后服务费用。
售后服务年费200元/年、台;上门维修服务费,税控器50元/次、台;税控收款机80元/次、台。送修服务费:税控器20元/次、台;税控收款机50元/次、台。
服务单位电话: 57030797、57036073,24小时语音电话82037777
大兴服务站地址:大兴区康庄路那尔水晶城
方正地产大厦西侧,大兴华堂商场东侧,进那尔水晶城,正对一层
到达交通方式:
1:地铁:地铁四号线枣园站下,向北步行754米,红绿灯右转直行路南
2:公交:410、610、631、937、957快2(康庄路东口站下)
3:自驾:京开辅路北向南康庄路口右转,过一个红绿灯,路南
京开辅路南向北金星桥下掉头,康庄路口右转,过一个红绿灯,路南
兴华大街与康庄路交叉口,向东直行,过一个红绿灯,路南
在税控收款机机具推行过程中,如您对浙江海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意见,请向61218198、61218192反馈;如您对我局税务所工作人员有意见,请拨打投诉电话61218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