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尊敬的人
我尊敬的人是我小学的一位老师,他是我五年级的班主任何老师。我尊敬他主要有一下几个原因:
我尊敬他的第一个原因是她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对工作的热情、对工作的无私贡献。记得一次,他生病了,可是为了不耽误我们的学习,她坚持带病上课,在课堂上,他不停地咳嗽,脸色苍白,我们都叫她停下来休息一下,可是她却摇摇头说,不能够因为她的病情而影响了我们学习的进度。何老师就是这样无私贡献,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他的精神深深感动着我。所以我在那时就立志要当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像他一样爱教育事业,为教育事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我尊敬她的就二个原因就是她对学生的关心。她对学生的关心胜过关心自己。我深深地记得有一次放学了,下大雨,很多同学都被家长接走了,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天越来越黑。当何老师批改完作业,从办公室出来看见我还在等,知道我没有带雨伞,父母也没有送雨伞来。于是她就把雨伞塞给我,还叮嘱我路上也小心,说完就跑进了大雨中。望着何老师渐渐远去的背影,我的眼镜模糊了。何老师,谢谢你,我一定会好好努力学习的。也正是何老师的关心学生的品质使得我下定决心,将来我踏上讲台,也要好好爱自己的每一名学生,将自己的爱传递给每一位学生,给他们关心、给他们温暖。
我尊敬何老师的第三个原因就是因为何老师她的不断进取、不断学习的精神。何老师没有很高的学历,可是她经过她的自学,取得了中专学历,去年回去看望她的时候,她还告诉我,她正在为大专学历而学习呢。受何老师不断进取的精神影响,我在大学里面也自学了很多的课程,而且还取得了相应的证书。每当我自学遇到了困难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何老师在晕黄的灯光下艰苦学习的情景,也就有了动力。
现在我很快就要毕业了,但是,我的学习不会停止,我会永远记得何老师说过的一句话:活到老。学到老,人生就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信息在不断的更新,我们只有不断的学习心得知识,才能够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生存。
何老师是我最尊敬的人。他用她的言行举止教育我,感动我,我也会努力去做一名受人尊敬的教师。
2.我的兴趣爱好
我是一个说内向,也内向;说外向,也外向的人。因为我的懒惰,所以我没有广泛的爱好。记得在小学毕业前夕写留言录时,上面的爱好一栏,我是胡乱编了一个,真是挺丢脸的。不过静下心来想一想,我真的没有爱好吗?有,我一定有!每一次当我提出疑问后,我的心都会这样对我说。没错,我有。可是是什么呢?我一直在寻找着。终于我找到了。
我爱听音乐。不论是流行歌曲,还是古典音乐,我都爱听。“音乐能陶冶人的情操”,这句话说得真不错。当我听《春江花月夜》时,宁静、平和、温馨的气氛以及它所描绘的意象,仿佛为我营造了一个心灵的天堂;当我听贝多芬的《田园交响曲》,跳动的音符仿佛就是“心灵与万物和谐的对话”;当我听莫扎特的《土耳其进行曲》,仿佛看到了风景如画的田园风光,使人感到心旷神怡;当我听郭美美的《不怕不怕》,感到世界上的一切都不应该惧怕;当我在孤单彷徨时,我会哼张韶涵的《遗失的美好》,借此来给自己安慰;当我很开心时,我会唱着飞儿乐团的《GetHigh》,释放我的心情……
音乐就是这样,具有摄人心魄的力量,如果歌声没有打动人的心灵,迷惑人的神智的力量,那么美丽的女妖罗蕾莱就不能用她那优美的歌声去吸引船夫,也不能使那些船夫永远地成为莱茵河的俘虏了。音乐不仅能陶冶情操,表达个人的喜怒哀乐,还能使人摒弃尘世的粗俗、乏味,更可振奋人的精神,鼓舞人的斗志,激励人们战胜困难。因此,我可以很高兴的告诉你,我有一个很高雅的爱好,就是听音乐。
3.我熟悉的地方
我熟悉的地方是我的母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母校,每个人都对自己的母校留着一丝记忆。记得那天,我的母亲告诉我,明天就是你上学的日子。怀着既激动又神秘的心情,我走进了我的母校“***小学”,开始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在这五年的时间里,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到能掌握许多文化的小学毕业生,我的老师们又费了多少心血在里面啊!人们都知道,小学是基础,不管将来要从事什么职业,一切基础都是小学打下的。当我逐渐走向社会的时候,我发现,母校给我的是如此之多,令我难以忘怀而将终身受用不尽!忘不了,操场上,同学围坐一处,手拉手儿齐心“吼”出“团结就是力量”!忘不了,在课堂上,那一位位辛勤睿智的教师;忘不了,同学们直抒胸臆或辩论交流,在看似漫无边际的你言我语中,撞击出了思想的火花,滋生出了兄弟姐妹般的情谊!
虽然这么多年过去了,但母校的模样记忆犹新。小学所教过我的老师,我还能清楚地记得他们的名字。那几位老师,把全部的心血都投入到我们这些既可爱、又调皮;既聪明、又好学;既懂事、又惹祸;即可气、又好笑的孩子们身上。今天,我在自己的岗位上,取得的成绩,和他们当年的辛勤耕耘是分不开的。我要真诚地说一声:谢谢我的老师!谢谢我的母校!***小学是我熟悉的地方,也是我永远不能忘记的地方。
4.我喜爱的植物是文竹
我喜爱文竹,房间的窗台上有一盆文竹,两年前买的,它与其它的文竹没有什么不同,树枝很细,还精致得分着节,随风摇摆。叶子像绒毛一样柔软,湿润,翠色欲滴,它看上去弱不禁风,但是这个“平凡”的小不点,却用对生的热爱,战胜了死亡,做到了其它的花卉都无法做到的事情。当年买它是因为如果买两盆,价格会便宜许多。我把它放在了阳台上,浇了一点水。它很快适应了阳台,并轻松的舒展起它的羽翼,从害羞走向成熟,它的绿色爬满了我的阳台,缠绕着阳台上复杂的装饰物,留下了一片荫凉。养一盆花,定时浇水是很重要的。当然,每一个星期我都会为它浇水,不过,也有疏忽的一次。一到暑假,人就变懒了,每天的生活就是:睡懒觉,看书,吃饭,看电视,上网……文竹已被我冷落了不少于一个月。过了好久,看到阳台,傻了眼,昔日茂盛的文竹,都奄奄一息。于是,我急忙浇了一点水,等了两个星期,但是可怜的文竹不见一丝好转,我放弃了。那天下午,我在书桌上挥汗如雨时,抬头放松一下快要爆炸的大脑,却瞥见那让我以为早已身赴黄泉的文竹上出现了一丝新绿。我欣喜若狂,忙为它浇了一些水。于是,我又苦苦等了两个星期。终于,我的文竹抛弃了早已枯萎的枝叶,重新长出了茂盛的绿枝,重新把根深深的插在土壤里,吸收着土地的精华。它的复活让我再忙也不忘了照料花草,它教会了我要热爱生命,保护生命。
5.难忘的旅行
在这之前,我去过不少地方旅行,比如武夷山,韶山,更是去过不少地方,比如深圳,中山,北京,长沙。.最令我难忘的一次旅行要属我第一次的旅游经历了。
那是2005年的三月份,福建的天气已经转暖,早已经有人穿着短袖。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得到去湖南的机会,没有一点准备,也不知道湖南有什么地方可以去。就这样我踏上了一个人的旅程。一下飞机,我就被一阵寒意侵袭,原来那儿的天气还很冷。当晚我入住酒店,买了一份地图,利用晚上的时间,圈了几个地点并且记住了路线,打算第二天游览。第二天早上,出发的时候天是下过雨的模样,我的第一站是去马王堆汉墓,因为离酒店不远,我是步行过去了,不想天上下起了雪,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雪呀,雪花纷纷扬扬,很漂亮。参观完马王堆汉墓遗址后,我坐车来到了湖南省博物馆,那里陈列了马王堆汉墓出土的所有文物。印象最深的是那具辛追夫人的干尸。博物馆出来后雪已经停了积了厚厚的一层,汽车上,树上,都是白花花的一层,很是好看。用手捏起一把,它就会结成一块,想起电视上经常看到堆雪人砸雪球的场面现在终于看到雪了。玩了一会雪,随后我去了岳麓山,想去看爱晚亭。一个人爬上的感觉还真奇怪,又是爬没爬过的山,途中拍了不少雪后风景照。我还碰上了拍电视的,一大队人马在雪中站着。最后我找到的爱晚亭,远远的看,银装的世界里一抹红色立在那里,原来爱晚亭就在湖南大学的校内,我还参观了岳麓书院。置身其中让人想起古代文人读书的样子。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返程回到旅店。第一次一个人旅游,第一次见到雪,都使我对那次旅行印象深刻啊。
6.我喜爱的一种艺术形式
我喜欢对联,对联是一种独特的文学艺术形式,迄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早在秦汉以前,我国民间过年就有悬挂桃符的习俗。所谓桃符,就是把传说中的降鬼大神的名字,分别书写在两块桃木板上,悬挂在左右门,以驱鬼压邪。这种习俗持续了一千多年,到了五代,人们才开始把联语题在桃木板上。末年,我国才出现最早的一副春联。一直到了明代,人们才始用红纸代替桃木板,出现我们今天所见的春联。随着各国文化交流的发展,对联还传入越南、朝鲜、日本、新加坡等国。这些国家至今还保留着贴对联的风俗。对联是由律诗的对偶句发展而来的,它保留着律诗的某些特点。古人把吟诗作对相提并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对联一般说来比诗更为精炼,句式也较灵活,可长可短,伸缩自如。对联无论是咏物言志,还是写景抒情,都要求作者有较高的概括力与驾驭文字的本领,才可能以寥寥数语,做到文情并茂,神形兼备,给人以思想和艺术美的感受。所以,我喜爱对联,喜爱这种独特的文学艺术形式。
7.我喜爱的职业
我喜爱的职业很多,比如小时候,我喜欢过医生,能治病救人;我喜欢律师,口若悬河;我喜欢记者,可以到处旅游。而我最喜欢的职业是老师。每当看到老师在讲台上传道授业解惑,不管是拿着粉笔还是拿着戒尺,都令我生生的敬佩。所以小时候我就梦想当一名老师。
都说老师是园丁,是蜡烛,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职业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老师在讲台上的一举手一投足,都令我有一种想模范的冲动,我立志将来当一名受学生爱戴的老师。至今,虽然我不是师范类毕业的,但我仍然不忘想当老师的愿望。我知道要当一名老师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但是我相信只要肯付出努力,一定能够实现我的理想。而且我有爱心有耐心更有恒心去做这件事。
当老师不仅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还要有良好的文化素养。我会努力充实自己,为让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而努力。
8.我喜欢的季节
一年包括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春天春意盎然,绿草融融,鸟语花香满地皆是,树枝发芽显示出生命的无限;夏天知了在树上叫不停,树木繁荣茂盛,是开花的季节,充满热情;秋天秋风过,树叶落,黄色的叶子散得满地都是,果实累累地挂在枝头;冬天树上零丁地挂着几片叶子,一切都在寂静中沉默。
一年四季,我喜爱秋天。
秋天的色彩是黄色的,我喜欢黄色。叶子铺在道路上看上去像一张黄色地毯子,踩在上面软绵绵的,给人一种舒适的感觉,让人想到沙发,在忙碌的生活中偶尔享受这种大自然的赐予,我觉得是莫大的幸福。
秋风是凉爽的,它轻轻地吹拂着人的皮肤,像爽肤水一样使得皮肤在沐浴一样舒服。生活给人的压力太大了,偶尔吹吹秋风,像是得到母亲的抚摸,便有了动力再去拼搏。
秋实是诱人的。在秋天,看到的果树上都挂满着沉甸甸的果实,让人看见便想吃。我家里的院子里种有很多的果树,芒果、荔枝、石榴、甘蔗、香蕉、红橙、葡萄等等,一旦到秋天,我常常爬上石榴树坐在那里吃得肚子饱饱的,或者爬上梯子,摘葡萄,或许因为从小在秋天就有一种温饱的满足,因此特别喜睐秋天,觉得一到秋天我就特别的幸福与满足。
我记得小学课文曾说过一篇文章叫《秋思》,印象特别的深刻。秋天给人的思考是与众不同的,秋天的果实,秋天的风,秋天的色彩常常给人感悟,特别是对生命的感悟。看到片片的叶子随风而落,让人觉得那是生命的凋零。也有人因为看到这样的一景,而发出感慨:树叶的离开是因为风的追求还是因为树的不挽留。这一话题曾引发很多人的探讨,至今也没有最后的答案。或许,秋天,给人的就是一种智慧的思考。秋天,确实让人们从中得出很多的生活和人生哲理。我喜欢秋天,因为秋天是低调的灿烂,在秋天给我灵感,让我常常在困境中得出解决的办法。
9.我的母校
毕业已经两年多了,却未曾回过母校看一眼,心里不免有些愧疚之感,尤其是我在那个寒假给我原来的毕业班的老师打电话贺年时,才知道全班同学,只有我没回去过。也许,我只能用文字来填充在我对母校的回忆和思念吧。
母校不算宽敞,却承载了我童年几乎所有的记忆,那淡淡的木槿味道,是如何传到我的嗅觉中,成为我对母校记忆中的一部分,我至今已不记得,只记得每年木槿花落的时候,我们总会去拾木槿花朵,偷偷塞进别人的领口里,或是塞进别人的嘴中,花瓣怀着淡淡的甜。木槿花如同一层柔软的云,将我们的童年包裹起来。
我常走在学校边的路上,哼着属于自己的曲子,寻着快乐的足迹,未曾想过幸福这个字眼,也许正在拥有就不会感受到吧。有时候,会和伙伴追逐半天,我不是个顽皮的孩子,而在童年的时间里,却同样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一份天真。
风拂过教室,将我们在夏日中午午自习间的梦吹醒,老师不停的絮着题,而我们却想着毕业考后自由自在的假期,说实话,那段时间真的是比假期还惬意的时光。即使试卷时时刻刻在敲打我的梦境,我也不会放弃对那三个月自由的追寻。
那段时间,只有我一个人徘徊着,走向西落的斜阳,直到寂寞淡薄了那份期待的心灵。
到了离别的时刻,我却无法怀着释然的感觉去面对离别,在我脑海中,只有怀念的痛楚。
一年过去了,槐花落了,又一群人毕业了,不知现在学校里还会不会漾起送别的歌声,还会不会飘著起临别的伤感,而我只知道,在那个槐花殇落的季节里,我在母校折下了最后一根思念的红豆枝。
10.生活中的一件事
很多年前,因城市建设的需要,我们家所在的一片地区要拆迁了,当我们这些年轻人知道后别提有多高兴了,我们也可以住到套房里去了。对于住套房,我们是很向往的,有客厅、有卧室、有厨房、有卫生间。我们兴奋地憧憬着。一年后,我们全家都住进了新的房子,我感觉很兴奋,但父母常常说,还是老家住得舒服,我总觉得难以理解。几年后,我上了大学,借住在姐姐家。房子装修得很漂亮,在这里的日子是幸福、甜蜜的,老家在记忆里慢慢淡忘了。
然而,一件小事使我感到了现代城市生活的特征和尴尬,也勾起了我对老家生活的美好回忆。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我在家里看书,“叮咚、叮咚”,门铃响了,我过去朝猫眼看了看,门外是一个打扮朴素的老大娘,我把门打开,问:“你找谁?”老大娘问:“燕子住这儿吗?”我说:“不是。”老大娘问:“那你知道他家是哪间吗?”我说:“不知道。”老大娘问:“你这里是×××小区××号吗?”我说:“是的。”老大娘一边自言自语说:“哦,奇怪了。”一边下楼去了。大约半年后,我偶然得知,燕子就是我们顶楼的住户,我忽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不知那天老大娘有没有找到。
回想起在老家的生活,住在那里的人家平时门都开着,不要说邻居,就是邻居的亲戚大家都认识。大家你来我往,连吃饭的时候都端个碗要走好几家,谁家的桌上都可以坐下。邻居有亲戚送来一篮杨梅,邻居总会一碗一碗在周边分一分。我家做了什么好吃的,父母也总会叫我们小孩一家一家去分。谁家有什么婚丧嫁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