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财务稽核报告
按稽核工作计划,我于2008年5月4日至18日对基建财务进行稽核。首先认真学习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计财处服务与管理手册等规章制度》等规章制度,以上各文件也是本次稽核的理论依据。因时间关系,本次主要对省拨帐户2007年度进行稽核,部分涉及其他年度和国拨帐户。基建财务审核、复核人员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合同和大额支付程序办理付款业务,有效防范了财务风险。经过稽核,其核算业务符合国家颁布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在重大方面反映了所核算项目财务决算情况、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工程成本核算情况和交付使用资产情况。但在某些方面还有改进的余地。现仅就发现的某些问题分项说明。
一、岗位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
(一)岗位分工情况
国拨帐套
审核:基建处项目南新区项目
材料:基建处项目南新区项目
复核:
出纳:
省拨帐套
审核:基建处项目南新区项目
材料:基建处项目南新区项目
复核:基建处项目南新区项目
出纳:
优点
传承了原两科分工格局,便于和基建部门协调。
建议:能否单独设立材料复核岗位。
(二)资金收付方面:
出纳依据审核、复核后凭证付款,财务专用章和人名章分离管理,符合内控制度。
依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第十九条规定 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建议明确非出纳人员担任银行对帐工作。
二、会计核算方面
(一)在会计科目运用方面
1. 某些凭证建安投资科目与待摊费用科目混淆
典型是印花税、电汇手续费等应该入待摊费用而入建安投资科目。如国拨07年6月64号凭单将印花税记入建安投资科目,应记入待摊费用科目。07年银行手续费入建安投资,应入待摊费用科目,经了解,08年已经改正。
贷款利息按会计制度应入“待摊投资”,据反映教育部汇表时只允许入“建安投资其它”。
2.存款利息帐务处理待商榷
全部存款利息收入07年收四笔,共349835.93元,分别入博士生公寓(见07年3月22#凭证,摘要和项目号不符)和南3#高层,08年一笔(7.7万),入南3#高层,在存在大量贷款利息的条件下,将全部利息计入未发生贷款项目。《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第305号科目上级拨入投资借款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将上级拨入的投资借款存入银行获得的存款利息,应按规定上交上级主管部门用于归还投资借款并相应冲减待摊投资(借款利息)。接到银行转来的存款利息通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待摊投资——借款利息”科目;将存款利息上交主管部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
3.将市散水办散水泥押金 入其他建安投资应入其他应收款。
4.某些前期费用核销问题,即出口问题。省拨帐套曾在项目周转金内列支过东区出版楼地形图费用,体育馆、文史楼数学楼翻建图纸费等费用,07年12月103#将以上费用转入老校博士生项目。
《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中规定:取消的项目发生的可行性研究费,借记“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贷记“待摊投资——可行性研究费”科目。发生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在下年初进行冲销,借记“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等科目,贷记“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但经与基建财务科协商,教育部不允许使用“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
(二)调帐处理不规范
基建财务未遵守《服务与管理手册》中《调帐业务规范》,未制定明确的《调账规范》。凭单如12.33#、118#。
(三)摘要编写不规范
现用基建财务软件摘要长度只有十个汉字字符长度,建议制定符合基建核算特点的《摘要编写规范》。
(四)附件中存在的问题
1. 07.12年102#103#缺校领导签字手续
2.材料转账明细表中仅材料人员签字无复核签字。如07.12.107#。
3.规范利息计提、支付手续。如12月5#凭单大财务支付利息时无大额支付申请。
三、财务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月报制度,规范月报格式,明确报送范围。
《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建设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的财务会计报表由建设单位自行规定。建议编制能够反映基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实际结余资金的月报表,余额与银行存款余额能互相验证。范围应包括基建部门、计划科报送。最好与当月凭证一起装订留存。
2.参与编制概算,与基建部门共同制定详细用款计划表,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编制项目用款计划表,确定最佳现金持有量。作为向大财务申请款项依据,又可掌握项目进展程度,推进精细化管理,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3.做好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工作,会同审计部门、基建部门清理债权债务,为资产交付基础工作。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至第四十条用近1000字篇幅对编制竣工决算报表要求、意义、格式、内容做详细规定,详见附件1。
4. 合理做好贷款利息计提、核算工作。
现有的基建会计制度没有明确涉及项目贷款利息的计算工作。但《基建财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视同项目已正式投产,其费用不得从基建投资中支付。建议参照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
5.管理前移。
为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基建财务必须要做到管理前移。
1.基建项目流程及发生费用汇总(基建项目各项费用明细)
(1)项目筹备期(多为行政事业性收费)
地形图费 勘察费 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树木移植费 日照测试费 招标代理费公示费 放线费人防设施费 配套及管网费噪声超标费 环境卫生费工程质量监督费 印花税交易服务费 劳保费
济南市交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依据:1.济价费字(1996)154号《关于调整城市综合开发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2.鲁价费发(2001)81号《关于调整人防建设收费的通知》。3.济价费字(2001)259号《市物价局、财政局、人防办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人防办〈关于调整人防建设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管理前移重点
参与编制项目概算。
(2)施工期,各项费用明细
渣土费 水泥运费 预付工程款月进度工程款决算工程款 各种材料款 室外工程款监理费沉降观测费 跟踪审计费 煤气测量费电梯定测费综合布线费 灯具检测费 外电工程款消防工程款管网工程款 绿化费 消防检测费
管理前移重点
①参与合同付款条款拟定并起主导意见。
对建筑施工合同,提出预付款比例及扣回时间、工程进度付款比例、甲方供料款扣款时间、比例,质保金留存比例等。建议工程进度付款比例控制在80%以下,质保金留存比例在5%以上。
对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可参照标的物不同设计几种不同模式备选。
②参与工程变更签证。
③防止某些单项工程不经过招投标,如外电、室外、综合布线等。
(3)交付期 费用明细
晒图费 决算审计费 决算工程款
管理前移重点
参与工程决算的预审工作。督促各方尽快办理交付手续。
四、工作建议
(一)制度建设方面
熟悉大财务相关工作规范(如调账规范),制定符合基建财务特点有关工作规范:
1.资产交付工作规范。应包括暂估入账规定。
2.月报工作规范。
3.工程变更会签工作规范。
4.摘要规范
5.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
(二)执行制度方面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
2.坚持内控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每一项业务必须经两人以上办理,
3.严格依照合同及大额资金付款程序办理付款业务。
(三)其他方面
1.合并虚拟银行账户。原来为适应两个科室管理,设4个虚拟帐户,往往照成困扰。如07年7月23207科目余额为负数。现合并为一个科,建议国拨、省拨帐套应各保留一个虚拟银行账户。
2.为将来合并帐套进行调研。
3.推进基建财务软件升级。
此次稽核工作得到分管处长及基建财务科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附件1:
《基建财务管理规定》中关于编制竣工决算报表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时,应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应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
第三十六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各编制单位要认真执行有关的财务核算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实事求是地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
第三十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及其批准文件;招投标文件(书);历年投资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有关的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十九条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主要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帐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做到帐帐、帐证、帐实、帐表相符。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器具等,要逐项盘点核实,填列清单,妥善保管,或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不准任意侵占、挪用。
第四十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主要有以下报表(表式见附件二,略):
1.封面
2.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
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4.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5.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
2.会计账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3.基建结余资金等分配情况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5.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6.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
7.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8.摊利息规定
处长办公会决定:
会议听取了同志关于对基建财务的稽核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总稽核工作的重要性有效性,指出各分管处长应予以特别重视,认真对待。针对基建财务稽核报告,责成副主任负责组织完成以下工作:
1、组织基建财务科认真学习《基建财务稽核报告》;
2、就稽核报告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落实;
3、针对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作出整改方案报处长办公会。
4、起草学校质保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