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质监局驻拥巴村工作队
驻村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八宿县委的工作部署。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二、严格遵守组织纪律。驻村工作队全体人员要自觉接受拥巴乡党委、政府的领导,紧紧依靠拥巴村党支部开展工作,不脱离基层党组织、不搞“单兵作战”,做到指导不领导、帮助不代替、便民不扰民。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驻村工作队全体人员要吃住在村、工作在村,扑下身、沉下心、扎下根,尽力竭心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不得损害群众利益。
四、严格遵守生活纪律。在驻村期间,要轻车简从、单独起灶、集体吃住,不请吃、不收礼、不扰民,不增加群众负担,不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
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执行经费管理使用规定,加强经费管理,建立工作队财务账本,对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出现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
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工作队全体人员不得向所拥巴村和拥巴乡提出不合理要求,不得接受请吃和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及土特产,不得私驾公车,不得酗酒滋事、不得参与赌博。
七、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工作队全体人员每月驻村时间不得少于25天,要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队长每天负责点名并登记。驻村工作队成员请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天,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在保证三分之二人员在岗的前提下:工作队成员请假3天(含3天)之内的由队长和村党支部书记签字同意,并报??乡党委、政府批准;3天以上15天(含15天)之内的以书面形式由队长和村党支部书记签字,经质监局党组、??乡党委政府同意,报??县委组织部和县强基办批准后,到县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区、地、县强基办备案。请病假需出具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病情证明。工作队成员照常休假,但必须保证工作队三分之二人员在岗,具体由队长统筹安排。
工作队成员未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的,按照相关程序,从离岗之日起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