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在1844年曾酝酿办一个周刊《蟋蟀》,要把“路边欢畅的小生物”作为题词,象征“圣诞欢歌哲学”。周刊虽然没有办起来,但他把蟋蟀用在一篇小说中,这就是《炉边蟋蟀》,并起了个副题叫“家的童话”。
约翰.皮瑞宾格尔是个运货工。他形象笨拙,憨厚忠实,外貌粗野、呆板,其貌不扬,内心却温柔善良,他爱这个家,妻子多特是个娇小可爱、善于持家的家庭主妇,这次回家,他带回了一个投宿的陌生人。
玩具商泰克尔顿是他家的邻居,靠童工发财,这次他就要结婚了,而且他要娶的是一个年轻的妻子,一个妩媚而又年轻的妻子。
泰克尔顿要结婚的妻子是梅,这头婚事是她贪财的母亲一手促成的。梅原来有个青梅竹马的恋人爱德华,他是凯里卜的儿子,从南美洲淘金回来,当他历尽千辛万苦、旅行昔日的海誓山盟时,听到了梅已经把自己许配给一个比他更富有的男人。于是,他便将自己打扮得面目全非,戴上假发套,打扮成一个老先生,傍晚时分在路口见了运货工,就搭上了他的马车,上了约翰家投宿,他就是约翰此次带回的一个投宿的陌生人。
直到在火炉边爱德华对多特窃窃私语时,因为彼此都是邻居,多特才知道来者是爱德华,当她知道爱德华来此目的的时候,多特告诫爱德华,无论如何要严守秘密,因为她丈夫的性格是过于太直爽了,于事总缺个心眼儿,而且他本身又是个大大咧咧的人,是很难替爱德华守这个秘密的。多特又把梅的婚事告诉了爱德华,,对他说他的情人是怎样地相信了他是死了,梅是怎样的经不住母亲的软磨硬泡,最终答应了那桩被愚蠢而可笑的老太婆称为有利可图的婚事;接着又告诉泰克尔顿和梅还未成婚,虽然时间已经迫近。爱德华听到这儿,快活的几乎要疯了;于是多特说她愿意为他们牵线,就像她过去经常做的那样。
而此时泰克尔顿也看出他家神秘的房客和多特之间的关系亲密,就猜疑约翰.皮瑞宾格尔和多特这对老夫少妻的感情出了问题,多次旁敲侧击暗示约翰他老婆出轨了。当约翰看到爱德华摘掉头套,露出俊秀的面庞,并且和自己的夫人多特亲密耳语,他妒火中烧,怀疑自己的妻子不贞。但是约翰毕竟是约翰,他没有冲动地处理这件事,而是回顾了自己婚后的整个甜蜜生活,他舍不得责怪多特,相反认为妻子如果有外遇,责任还是在自己,因为她感到不幸福,最后他下了一个决心,决定送自己的妻子回娘家,遵从妻子自己的选择。这样的决定也让泰克尔顿这位想看好戏的私利小人傻眼了。
《炉边蟋蟀》以大团圆结局结束。当约翰从妻子和爱德华口中了解到全部事实的真相,才知道这完全是一场误会,为此他们夫妻的感情更增进了。结局皆大欢喜,有情人终成眷属。爱德华和梅在教堂里结了婚,泰克尔顿的婚礼当然泡了汤。
为了纪念这一系列事情并且永远地记录在约翰.皮瑞宾格尔的日历上,举行了一次像过节一样快活的盛宴是理所当然的。于是多特忙开了,她准备的这个庆典将给这户人家以及所有与之有关的人们带来不可磨灭的光辉。并且派出人员去寻找梅的母亲——费尔丁太太,费尔丁太太在装模作样拒绝一番后,渐渐地心平气和了,于是派去的人抓住她情绪中的这个转机一拥而上,将她打扮的无可指摘地出发去皮瑞宾格尔家。
在婚礼上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泰克尔顿送来结婚蛋糕,因为这盒蛋糕现在对他本人已毫无用处,接着又给孩子们送来一些小玩具,过后,又主动要求参加这个快乐的晚会,因为他的炉边,连一只蟋蟀也没有,实在太冷清了。晚上,他们风风火火地跳起舞来,蟋蟀唧唧歌声加入了这曲音乐,故事以快乐的婚礼和狂舞作结。
整部小说以一只炉边蟋蟀浅声低吟开始,最后又以蟋蟀在炉边加入婚礼和狂舞作结。
狄更斯说:“蟋蟀是小小的家神——人们受苦,悲愁时它一声不鸣,人们高兴,万事如意时,它又放声歌唱。”
这是一篇喜气洋洋的作品,贯穿着宽恕仁慈、克己助人、弃恶从善等人道主义思想,体现了人与人之间互传的圣诞精神。
狄更斯是一位伟大的作家,在英国文学史上,他的地位仅次于莎士比亚,以往我们对他的评价受到极左思潮的影响,只注意到他对社会黑暗现实的批判和抗争,并没有注意到他作品中的人道主义立场。事实上,人道主义才是他的本色,才是他观察社会,反思人生的出发点。他对社会的批判是为了这个社会的自由、平等和公正,为了推广他的普世价值,所以他的批判不是否定一切,打倒一切,而是永远是建设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