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芙蓉中心小学
喜迎国庆60周年“红歌大家唱”歌咏比赛活动方案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唱响爱国主旋律,构建和谐校园,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由教导处联合少先队举办一次“红歌大家唱” 歌咏比赛。
一、活动主题
此次活动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
二、活动目的
通过此次合唱比赛,加强同学们的爱国主义热情,使同学们懂得幸福生活来之不易,从而更加刻苦学习,奋发图强;同时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增进同学间的友谊。
三、时间、地点
拟定于9月29日在学校操场举办,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演唱形式及内容
本次大型歌咏比赛以合唱为主,兼容领唱、独唱、重唱、轮唱等形式。演唱内容要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歌颂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歌颂改革开放以来的辉煌成就和人民幸福美好生活为主,健康向上、形式多样,参照中央文明办等部门推荐的100首爱国主义歌曲进行选取。
五、参赛报名
比赛以年级组为单位参加,各班级学生参赛人数不得少于本班人数的三分之二,请各年级组、各班级在9月24日前将参赛曲目报教导处。
六、参赛要求及评分标准
1、每个参赛单位演唱1首歌曲,要求各班尽量做到不重复曲目。
2、以班级为单位,各班参赛总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1分)
3、服装整齐,精神饱满,上下场井然有序;(2分)
4、歌词内容积极向上,符合主题演唱形式新颖多样、别具一格者;(3分)
5、演唱时声音整齐、和谐、优美,能够表现出歌曲所表达的精神风格;(3分)
6、指挥须为本班学生,要求指挥动作大方,手势正确,强弱拍分明;(1分)
七、评委老师:刘晓文、丁万华、刘学华、宋雪媛、王志华、孙训浪、曾昭莲、罗华莲、肖曙华
统分老师:肖晓宁、肖芙英
八、奖励办法
本次歌咏比赛按年级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九、有关要求
1、各年级组、各班级要充分认识我校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型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对此项活动高度重视。
2、各年级组、各班级要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全校上下“红歌大家唱”的新高潮。
3、各年级组、各班级要按照组织者的总体要求,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组队、排练、参赛任务。
少先队大队部
2009、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