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总结
及2008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
(一)2007年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总结
2007年,我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坚持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总体要求,紧密围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产地、屠宰检疫,强化源头管理;推进各环节执法检查,加强流通领域监管;强化考核检查,规范公路站管理;开展大规模的执法检查活动,保障上市肉类质量安全。同时,努力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推进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提升检疫监督技术含量,推进科学化管理。一年来,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全年全市产地检疫活动物3838万头(只)。屠宰检疫动物3947万头(只)。产地检疫出病害动物3.3万头(只),屠宰检疫出病害动物16.5万头(只)。公路检查站共检查车辆34798辆,检查动物2356万头(只),检查动物产品87475吨,查处不合格动物78头(只),查处不合格动物产品10.6吨。全市各环节查处违法案件758件,其中:现场处罚724件,立案处罚34件,罚款45万元。核发《动物防疫合格证》4942个。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及成效如下:
一、深入推动产地、屠宰检疫,强化源头管理
一是建立检疫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检疫责任到人。二是规范产地检疫出证。强调检疫员必须认真查验免疫档案、检查免疫标识、实施临床检查和规范出具证明,把好“四关”。三是严格屠宰检疫管理,狠抓了检疫员、检疫设施和检疫制度“三落实”,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充实了检疫力量。四是开展了检疫证、章、标志使用清理整顿。五是加强了检查和考核,对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组织了两次较大规模的检查考核。上述措施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持续加强流通领域防疫监督,推进全程监管
1、加强公路检查站管理,落实通道管理制度。对公路检查站,全面落实责任制管理,一是着力抓好“四个到位”。即:坚持24小时上岗,值班人员到位;坚持规范实施检查,检查消毒到位;坚持开展文明执法,杜绝“三乱”到位;坚持做好设施卫生管理,站容站貌和运行保障到位。二是全面加强业务考核,共进行了两次定期考核,三次不定期抽查,组织开展了“文明执法优秀公路站”创建活动。三是于6月份、10月份两次对公路站坏损设施进行了维修。公路检查站工作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对内保障了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的落实,对外树立了良好形象,得到了农业部检查组的积极肯定。
2、强化市场、超市与冷库监管,规范市场经营。依据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对全市近400家农贸(摊群)市场,500多家超
市和30余座冷库,一是依法实施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核发《动物防疫合格证》;二是开展经常性防疫监督检查,对市场经营的肉类查证验物,监督落实检疫证明明示制度;三是对批发的肉类,做好检疫证明换证工作,对分割的小包装产品,做好加施检疫标志工作;四是会同工商、卫生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规范整顿市场经营肉类秩序。市监督所还着力强化了技术性监督,全年抽样进行实验室检验样品达4000余份。通过这些工作,有效地阻止了病害肉类、未检疫肉类上市销售。
3、积极拓展对餐饮业等单位监管,推进全程一体化管理。按照《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的规定,市和部分区县积极强化对宾馆、饭店、肉制品厂以及学校等单位的防疫监管,对这些环节使用的肉类检疫情况依法实施检查,规范其用肉渠道,帮助建立质量把关制度,并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与培训。这些工作,对查堵非法肉类经营起到良好的作用,得到了市教委及一些经营户高度评价,推进了动物防疫监督全程监管。
4、持续加强活禽市场经营监管。依据国办[2006]20号和农业部农医发[2006]11号文件规定,会同工商部门加大了对市场经营活禽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市场经营活禽违规行为。津南、塘沽和静海还还积极推进家禽定点屠宰,有效地推动了家禽屠宰检疫工作。
三、组织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严查违法行为
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市政府有关部署,配合“农产品质量
安全专项整治”和“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全国性活动的开展,在3月、6月和9月,先后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经营销售病死动物及肉类专项执法行动”、“生猪屠宰检疫专项整治行动”和“秋季防疫监督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等执法专项行动。在这些行动中,一是严格进行自查自纠,规范检疫监督执法行为;二是对经营销售病死动物、逃避检疫、抗拒防疫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监督落实“四不准一处理”规定;三是会同商务、工商、卫生等部门综合治理私屠滥宰、经营注水肉、病害肉不法行为。通过这些工作,集中治理了违反动物防疫法律行为,规范了检疫监督工作,有效地理顺了肉类产品经营秩序。
四、努力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市和区县都把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努力做好。一是积极组织开展查处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违法行为,全市完成了市局统一安排的5次大规模的“瘦肉精”专项整治监测抽样任务,完成了农业部安排的4次例行监测和2次监督抽查采样任务。市监督所还承担了全市各项活动安排的“瘦肉精”筛选检测任务,承担了无公害认证有关采样检测任务,全年累计开展“瘦肉精”检测1000余份,检测血清、水样300余份。二是积极组织开展二维码动物标识的监管工作,推进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市监督所下发了通告,开展了宣传,建立了二维码标识检查月报表制度。各区县加强了在产地、运输、屠宰环节对二维码标识的监督检查。这些工作,为提升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水
平,建立动物防疫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做出了贡献。
回顾2007年的工作,虽然在许多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的问题。主要是:(1)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区县兽医体制改革还没有到位,个别区县检疫、监督管理分离,导致政令不通、运行不畅,全市工作开展不平衡。(2)有效的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一些区县产地检疫严重不到位,屠宰检疫流于形式,监督执法不规范。(3)人员队伍素质差参不齐,亟待提高。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研究,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2008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
2008年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市委九届三次全会、中央和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兽医工作“改革、发展、提升”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畜牧工作会议提出的“两个加强、两个确保”核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新的《动物防疫法》为契机,以组织实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为核心,改革理顺管理体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整顿提升执法队伍,规范强化执法行为,全力推动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流通监管以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和可追溯方向发展,全面提升动物卫生执法能力和水平,推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持续健康发展。
2008年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定点屠宰厂的同步屠宰检疫率达到100%;上市肉品持证合格率达到100%;法定发证范围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发放率达到100%;违法案件查办正确率达到100%;各类业务报表及执法记录达标率100%。管理体制基本理顺,检疫及监督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以及考核评价制度全面建立,执法行为切实规范,动物卫生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2008年的重点工作是:
一、深入开展《动物防疫法》的学习和宣传活动
要以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在今年开始实施为契机,对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弄通、弄懂、弄准《动物防疫法》的各项规定,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对外要面向社会,特别是向对动物、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户,持续开展《动物防疫法》宣传,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二、全面理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体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5]15号、市人民政府津政发[2006]100号文件精神,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推进体制改革,年内全面理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实现市和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独立设置,名称统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具有执法主体资格,依法履行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能的总体要求,在全市建立起职能统一、纵向贯通、运行高效的动物卫生监督体制。
三、强化机制建设,推进长效管理
一是要按照市政府关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对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及防疫监督工作,全面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市、区县和基层派出机构要层层签定责任书,检疫监督执法人员要与管理机构签定责任状,切实推进工作落实。
二是落实执法业绩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制。对检疫监督执法人员的工作业绩,每季度要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组织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不合格以及发生执法过失的,依章追究行政责任。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将对区县工作进行上、下半年两次考核,并加大不定期突击检查力度。
四、下大力气抓好产地检疫工作
要把产地检疫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下大力气抓好,重点做好生猪、家禽、牛、羊和乳畜、种畜的产地检疫工作。一是要狠抓产地检疫报检工作的落实,切实建立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报检受检工作机制,促进产地检疫有效开展。二是全面规范产地检疫行为。严格执行到场、到户、到点检疫的规定,严格执行凭免疫档案、免疫证明、免疫标识出证的规定。三是认真执行畜禽调运检疫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种蛋、种畜、奶牛、仔畜、雏禽等的调运检疫工作。要通过上述工作,使产地检疫工作实现大的突破。
五、规范加强屠宰检疫工作
以全市36家生猪定点屠宰厂为重点,切实抓好检疫人员、设施和制度“三落实”,特别强调要抓好检疫人员和检疫设施的
落实。全面规范屠宰检疫行为,重点是抓好同步检疫制度的落实,检疫员必须做到与屠宰过程同步实施检疫。要把好进厂检查、待宰准宰、宰后检疫、加标出证和无害化处理“五关”。严格执行二维码耳标管理制度,对无标无证的坚决依法处理。
六、深入推进各环节防疫监督执法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对饲养环节的监督。要切实把对饲养场户的防疫监督摆上重要日程,依法开展对饲养场户防疫条件、养殖档案、标识加施、强制免疫、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等的执法检查。年内要使饲养环节防疫监督薄弱的问题有一个较大的改进。
二是继续强化对公路检查站的管理。以“四个到位”为总要求,强化日常运行管理。按照市监督所有关规定,加大业务考核和不定期抽查力度。继续开展“文明执法优秀公路站”评比活动。
三是深入推动冷库、市场、超市、宾馆、饭店的防疫监督。加强执法检查,切实做好明示检疫证明和检疫证明换证工作。强化对市场经营活禽的检查,依法取缔市场经营活禽。落实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进市的外埠动物、动物产品依法进行查处。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检疫、经营病害禽及其产品行为。
四是强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按照农业部的要求统一全市动物卫生执法标志,加强用证监督检查。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工作,做好《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发放工作。
七、努力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加强对养殖场加施畜禽标识的监管,做好运输、屠宰环节二维码标识的查验、登记和回收工作,加大对不按规定加施标识的查处力度。做好瘦肉精的抽查监测工作,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有关部门下达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抽样、采样任务。
八、强化队伍管理,建立健全法制
年内对全市检疫、监督执法人员组织进行全员培训,参培率要达到100%。对全市检疫、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清理整顿,为落实官方兽医管理制度作好充分准备。
4月底前,对现行业务制度进行全面地梳理和修定,并制定《产地检疫报检制度》、《调运动物检疫审批制度》等一批新的业务制度,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九、推进科学化管理,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实施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6月份前完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网站建设,并积极推动区县信息网的建设。年内在检疫和运输环节开展生猪二维码标识信息查询、信息传输和出具电子检疫证明试点工作。规范动物卫生信息上报、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全市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动态化、网络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