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和泪,爱情的滋味 爱情的滋味歌词

我抛弃她那天,是情人节。

从餐厅的落地窗里,远远地看见她走过来,我就气不打一处来。她手里抓着一堆花花绿绿的纸和小册子,不用看,我也知道是什么“三分钟无痛流产”、“夜总会高薪聘公关”一类的乱七八糟的广告。有一次我问她为什么要接这些没用的传单,她告诉我,看见人家站在寒风中发传单,不忍心拒绝。她就是这样一个滥好人!

说实话,是我先勾引她的,但这不代表我不可以先厌倦。

8月的一天,酷热。我开车经过一个冷饮店,停下来买水,看见她站在路边的站牌下,穿着吊带连衣裙,用一本杂志遮着脸,白皙圆润的小肩膀完全暴露在炎炎烈日下。我在那一刻突然动了怜香惜玉之心。

请问,到白云商场怎么走?我把车开到她身边,摇下车窗,很诚恳地问。白云商场是这个城市很著名的大卖场,我知道它就在附近。

一直向前走,到了红绿灯右转,然后直行,再过两个红绿灯就到了,在马路北边。她拿开遮在头顶的杂志,热忱地给我指点。我发现她声音甜润,容貌清秀,皮肤细腻得像孩童一般,不禁又添了几分窃喜。

我像个白痴一样装出很茫然的样子,先过两个红绿灯然后再右转吗?一个?你刚才说两个啊……

她耐心地重复了几遍后放弃了努力,无奈地看着我,我故意不看她的眼睛,我知道她在怀疑我的智商。

我装作万分为难地开了口,小姐,我真的很着急,你能不能带我去呢?你要去哪里,我一会儿开车送你去,好不好?

她犹豫,我眼中的恳求愈发殷切。万事开头难,就在我觉得已经无望的时候,她打开车门坐了进来。我简直按捺不住心里的狂喜,按理说这是不可能的,一般的姑娘都会断然拒绝。但是,我说过了,她是一个滥好人。

那天,我得到了一个小时和她共处的时间。我还知道了冷饮店后面的写字楼就是她工作的地方。于是,两天后,还在那个站牌下,我又很“偶然”地遇到了她。

我不敢说自己是情圣,但也堪称个中高手,尤其是对付她这种傻姑娘。我们发展得很迅速,一个月后,就迎来了交往史上划时代的事件。

她紧紧地闭着眼睛,脸喷红喷红的,贴一下烫得很,我吓了一跳,还以为她发烧了。我想停下来,她说她没事,我感觉她拼命地压抑着自己的呼吸,像一只战战兢兢的小猫。我心生爱怜,温柔地解开她的衣服,她的胸前有清凉芬芳的味道,如同晨风拂过竹林。我埋首,心醉神迷。后来我知道了,那是处子的气息。

我有过很多女人,但是初夜的落红也是第一次看到。不是想象中那样唯美,只是普通的殷红色血迹,沾染在床单上,时间长了也会干涸。她只看了一眼,就用手捂住了眼睛。我有一点点内疚,但是没关系,我随即想,我会对她好的。

我会对她好的,那是当时的想法。半年后的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在一个女人身边蹉跎了一百多天的青春。

我能够拿出这么多的时间与她厮守,说明她确实是一个好女人。与我之前的那些女人不同,她的身体没有历史,像一座不设防的城,任我长驱直入;如一条无人涉足的河,清澈洁净。我想,没有男人能拒绝这种完全占有的感觉。整个夏天,一有闲暇,我就把她囚禁在我的身下,任自己在空调的嗡嗡声中汗如雨下。我承认我对她有过巨大的激情。激情来临的时候,像打喷嚏一样,怎么也控制不住,但谁都不能没完没了地打喷嚏。激情褪却后,就像退潮的海水一样,留下的,只是纷沓旧事的满地残骸。

之所以对她突然厌倦,主要是因为我遇到了玫蝶。我是一个追求极致的男人,我喜欢玫蝶,不是因为她是富家千金,也不是因为她是商界名媛,纯粹是因为她的美貌。玫蝶的美,是男人心里的一道绮梦。

为了迎接玫蝶的施然而来,她必须离开。在那个到处都洋溢着甜腻腻爱情气味的晚上,我决定跟她摊牌。

对于我的决定,她还一无所知。我冷眼看着她带着无知的欣喜走进餐厅,喜孜孜地从包里掏出送给我的情人节礼物。这个礼物坚定了我要跟她分手的决心。她竟然送给我一个抽水马桶形状的烟灰缸。

你要让我对着这只马桶吃牛排?我冷冷地问。

这个很有趣的。她兴趣盎然地给我演示,你看,这个烟灰缸可以像真的马桶一样冲水,你把烟灰弹进去,按一下这里,烟灰就被冲走了,很适合你这种懒人。

有没有搞错?我忍无可忍,拍案而起。

抽水马桶成为一个良好的契机,我就此和她恩断义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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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约玫蝶。玫蝶送我的礼物也跟烟有关,一只登喜路的烟斗。我更加坚信自己的选择是对的,我不在乎礼物的价格,而在乎女人的档次。有人说,女人是男人的终极品位。我不能让一个俗气的女人降低我的品位。

在美国长大的玫蝶果然不同,当天晚上就在车里与我亲热。我没有理由拒绝,但也不是特别欢喜。作为男人,我希望掌控一切,对过于主动的女人,总觉得意犹未尽。

把玫蝶送回去后,已是深夜了。我回到自己家,惊讶地发现,一天的时间,这个房子已经迥然不同了。所有属于她的痕迹都消失不见,完全恢复了半年前我独居时的样子。我迷惘地在房间里转了个圈,连她的气息都没有了,弥漫在空气中的,是消毒液和清洗剂的味道。

我欢天喜地地辞旧迎新,准备开始和玫蝶的新生活。但这崭新如瓷的生活这么快就出现罅隙,却是我始料未及的。

由于刚从美国回来不久,玫蝶急于融入这个城市的社交圈子,频频地要我陪她出席各种活动。几次香鬓云影、锦衣华服的酒会过后,我渐渐觉察出端倪。我承认玫蝶艳光四射,但是男人们眼神中的那种戏狎,绝对不是欣赏,甚至不仅仅是欲望。作为一个男人,我太了解那种眼神的涵义了。

于是,一个周末,我邀请几个从美国回来的青年才俊打高尔夫。几句漫不经心的谈笑之后,我就已经心中了然。玫蝶在美国的年轻华人圈中,有着凛冽的坏名声。虽然他们说得隐晦,但那种暧昧的表情足以令我不快。毕竟,自己女人的床技和身材被一群男人津津乐道,并且评判的依据是他们都跟这个女人上过床,对任何男人来说,都不是一件感觉舒服的事情。

玫蝶所到之处,处处都有知情者意味深长的目光,可见这个女人绝对不是一般的放荡。我不是卫道士,但是跟玫蝶在一起,总让我觉得自己的头顶隐隐地冒着绿光。我提出分手。

玫蝶很痛快地答应了,但要我给她十万块作补偿。

我怔了半天,才缓过神来,冷冷地说,你不缺钱,别把自己弄得像只鸡。

玫蝶轻快地笑了,用戴着卡地亚彩钻的昂贵手指戳戳我的胸口,温柔地说,亲爱的,我美丽的身体从不白白交付给任何男人,这是我的游戏规则。

但不是我的!我有点愠怒。

你最好能遵守,否则……哼!她用一个鼻音结束了这次谈话,瞪了我一眼,就扭着她美丽的身体娉娉婷婷地走了。

我看着她的背影,在幻觉中一个又一个男人在她身后出现、交叠。我有点想吐。

当时我老爸和玫蝶的老爸正在合作一个投资巨大的项目,我不想让我们的胡闹搅了他们的正事。我虽然年轻气盛,但还算有分寸。签十万块的支票的时候我咬牙切齿地骂,婊子!

然后时间哗哗地过去了六年。在这六年里,我遇到了很多比玫蝶更美的女人,也渐渐看厌了各种各样躲在爱情背后的物欲嘴脸。美色依旧是盛宴,但我失去了大快朵颐的胃口。风流荒诞的年少时光渐行渐远,在父母的安排下,我结婚了。

一天晚上,应酬回来,浸满酒精的胃渐渐觉出空虚,我对太太说,想喝一碗粥,配一道小菜,凉拌彩椒。

凉拌彩椒端上来,我只吃了一口就放下筷子。这道菜,无论太太怎么练习,也达不到我的要求。太太忿忿然,怎么就不酸不甜?我放了好多糖和醋,从哪里吃来的这刁钻口味?

从哪里吃来的?我亦在思索。一刹那,太遥远的一张脸,她的脸,从记忆浮云的层层遮掩中逐渐浮现出来,像一缕阳光竭力要穿透阴霾。但是,我残醉的大脑太过混沌,以至于这点微光转瞬即逝。

几天后,我们要搬家。太太清理旧物,从壁橱深处发现一只小箱子,我一时手闲,撕开了封在箱子上的胶带,一只马桶状的烟灰缸赫然出现。我把箱子搬到书房,慢慢翻检里面的其他物件。

一个日记本、一条水晶项链、一叠钞票。我翻开泛黄发脆的日记本,六年前的一段往事在这个夏日午后渐渐凸现。

无疑,这个箱子是她临走前放进壁橱的,但不知为何放得如此隐秘。水晶项链是我送给她的惟一一个礼物,钞票是我付给她的分手费。她都没有带走。她带走的只有悲伤。在这个本子里,我读到了一种自己从未有过的体验:最初的忐忑、羞涩、喜悦,随即而来的甜蜜、憧憬、全身心的投入和付出,以及最后的肝肠寸断。原来爱一个人是这样的!

我明白了为什么我太太总是调不好凉拌彩椒,因为用的调料不对,白糖和醋放得再多也枉然。而她用的,是冰糖水和柠檬汁。

很多事情,看上去相差无几,其实本质迥然不同。她对我的爱,岂止是仅仅体现在一道菜上?我点燃一根烟,把烟灰弹到小马桶里,是谁说的,生活就像马桶,水一冲什么都没了。

我必须去寻找她。这里面还有自私的因素。早年糜烂放纵的生活给了我报复,我得过一场大病,虽然治愈,但是从此我的精子全部死掉了,除了倾泻欲望以外,再无其他意义。而她在日记中提到,已经身怀有孕,本来打算在情人节那天告诉我这个“好消息”。

桃花巷五十六号,是她写在扉页通讯录上的一个地址。

这个有着美丽名字的小巷,是这个城市最落魄的所在。车开不进狭窄的巷口,我只好走进去。我走得磕磕绊绊,城市是这么大,城市又是这么逼仄。

门被敲开的时候,我几乎以为是她。终究不是,眼前的女子,没有她那么柔美,却比她干练。

我说我是晓芙的中学同学,很久以前去了国外,难得回来,想看看她。

女子说自己是她的妹妹,叫晓蓉。坐在窗下的老妇,是她的母亲。晓蓉苦笑着说,现在难得有人怀旧了,这么多年,你是第一个来看她的人。

阳光从狭小的窗口投进来,细小尘埃在光柱中轻轻浮动。晓蓉轻缓的诉说,像一记记重锤,砸得我隐隐作痛。

我们是单亲家庭,我和姐姐很小的时候,爸爸就跟一个女人走了。妈妈对我们姐妹惟一的期望,就是找一个可靠的男人,稳妥地生活。六年前,她已经有了未婚夫,是巷子里一起长大的男孩,老实本分,人人都说他们般配。但那年夏天她突然悔婚,妈妈气得打她耳光。她鬼迷心窍,宁死不回头。有一天晚上,她跪在妈妈面前说,遇到那个男人之后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二十几年来她都在做一个听话的乖女儿,这次她想自己做回主。妈妈哭着求她,两个人都哭得昏天暗地,但她还是毅然走了,搬去和那个男人同住。妈妈从此不许她再进家门。

半年后的一天深夜,她突然回来了。她说他们吵架了,想在家住几天。妈妈把她推了出去,以为她会哀求,谁知道半天没有声响,急忙打开门,门外已经空无一人。我记得那天是情人节,飘了点雪花。我追到巷口,哪里还有她的影子。三天后,我们得知,她投了江。

晓蓉说完后,屋子里一片静默。老妇突然厉声喝道,晓蓉,去给你姐姐开门!我一惊,晓蓉说,不用理她,她患了老年痴呆。

我心下恻然,问晓蓉,你恨那个男人吗?晓蓉说,她的尸体打捞上来后,手心里还死死地攥着一个小相框,里面是那男人的照片,可惜已经濡湿,看不清面目。晓蓉一声长叹,轻轻地说,如果我知道他是谁,一定要杀了他!

我是流着泪走出桃花巷的。我开车来到了江边。

我想起六年前的那个情人节夜晚,她哭泣着拼命地往我的怀里钻。我不知道一个人能流那么多的泪水,以致于我的衬衣前襟都成了一块咸苦的布,在夜风中冰凉粘湿地贴着胸膛。我用尽力气把她一把甩开,她像个破陀螺一样歪歪扭扭地仆倒在马路上,嘶哑而绝望地喊着我的名字。我对她说的最后一个字是“滚!”

一对情侣坐在江边,女孩靠在男孩肩头,轻轻地哼着一首老歌:

整个我的人整颗我的心,交给你的时候,有白色的梦有红色的情,单纯而又执着,轻轻挑着我的黑发,你是这样温柔,给我最深情的吻,春天来的风春天开的花,秋天悄悄飞落,象从前的你和现在的你,转变后的冷漠,明明该有一个结果,偏偏留下伤口,给我最伤痛的泪,吻和泪,爱情的滋味,总是这样叫我跟你飞呀飞,吻和泪,甜蜜和心碎,熊熊火中我是一只飞蛾,永远不后悔……

这姑娘唱得我心中凄惶。那一百多天的爱情,对我来说,是一场游戏,对她来说,是飞蛾扑火。

我为了一段欢情,轻易舍弃了真爱;她为了一个浪子,轻易舍弃了生命。

原来在爱情中,不只有吻,还有泪,不只有甜蜜,还有心碎。这么简单的道理,可笑我今天才明白。

我无声地哽咽,浪迹花丛这么多年,我第一次觉得自己爱上了一个人——在这个人死了六年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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