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多位亲友问到同一个问题,那就是信用卡透支后经催收未归还的,警察会不会抓人。信用卡透支后未及时归还,银行信用卡中心通常会通过电话或短信催收,并严厉告知法律后果----如果若干天后没有归还的,银行将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刑事责任。很多人曾经接到过这样的电话,心里难免有点忐忑不安。
银行催收人员口中所说的向公安机关报案确有不小的威慑力,因为一旦符合某些情形时,确能构成犯罪,具体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信用卡诈骗罪。该条第一款列举了四种涉及信用卡诈骗的情形,但普遍常见的为“恶意透支的”,何为恶意透支?该条第二款以及最高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六条对此进行了定义,恶意透支指的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
那么,到底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对恶意透支的行为进行立案追诉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应予追诉。根据司法解释第六条的规定,这里的恶意透支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所以,本法师个人认为,恶意透支本金一万元以上为追究信用卡诈骗罪的门槛性要求。低于此数额者,不构成犯罪,但不免除应当承担的民事还款责任。
如果要构成该罪,不但客观上有具体数额的要求,主观上还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主观故意难以具象化,因此,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综上,一旦认定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透支本金一万元以上,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归还的,理论上即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可以定罪量刑。如果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的第一百九十六条及司法解释第六条的规定,量刑标准归纳如下:
金额 | 量刑 | 罚金 |
≥1万<10万 |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2万<20万 |
≥10万<100万 |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5万<50万 |
≥100万 |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5万<50万 |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者,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现实中,很多人透支金额远超一万元,银行再三催促后依旧没有归还,银行虽口口声声说报警处理,但持卡人却依旧安然无事,何故?首先,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有限,辖区内银行众多,信用卡恶意透支人数多,无暇处理;其次,即便透支数额巨大,但公安机关往往以持卡人能联系上,主观上难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而不予立案。再次,公安机关立案后,持卡人往往慑于国家暴力机器的威力,一被拘留,立马认怂还清款息。银行通过此方式回款收效显著,成本底,公安机关有一种被当枪使的感觉,观念上不接受,还耗费警力,从而不愿意立案,除非“有关系”。
很多人问透支后没能力还,公安机关会不会抓人?我只能说看公安机关的心情了,要抓人,法律上一点问题都没有。法不可知,则其威不可测,但是,目前来看,选择性执法,其威力才真的深不可测,因为你不知如何评估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谁都不知道自己是否会成为选择性执法的对象。当你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时,偏偏选择你树个典型也未尝不可。
最后,善意忠告:如果你不幸穷困到透支信用卡,特别是金额近10万或以上的,别玩失联,让银行工作人员能联系上你,催收时态度诚恳些,偶尔或多或少意思意思还点款,保证有断断续续的还款记录,以期降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祝刷卡开心,还款顺心,另,本法师目前没有信用卡……
【作者介绍】
丁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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