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王大进写的小说《纪念物》原篇,里面有条线提到了96年南京大学发生的碎尸案。暗示凶手是一个开书店的诗人,而且当时去认尸的那位死者的室友也是知情人。
96年的时候,小月阿八正在南京读书,不过我没问过她那时知不知道这个案件,怕她骂我不务正业。因为这个案件不是特别靠谱,官方没有跳出来证实什么,只有网络上讨论的火热。
08年黑弥撒发帖分析此案引起过关注,无锡电视台播了,说南京警方会介入,可没了下文。也难怪,96年没查出个所以然,现在再查难上加难。
下面简单说下案件过程
1996年1月10日,死者在晚饭后将早上叠好的被子铺平,然后出门,再也没有回来。出发地是南京大学鼓楼校区(见地图)
她最终被目击到的地方是离学校300米远的青岛路(见地图)
1月19日,尸块被发现,装在印着“桂林旅游”的牛仔包里。尸块发现地点为水佐岗路及华侨路(见地图)
随后煮过的头颅在龙王山被发现(见地图)
我的分析
1.王大进跟此案有关的说法很牵强。
王大进因为写小说《纪念物》,所以被指凶手,有点站不住脚。大家说他是凶手的依据有两个,一是他小说中写死者的室友是知情人,二是他小说中写凶手是诗人。
文中说死者室友是知情人的原因,是因为事发后有“某舍友一日很反常的买了没人买的党报,发现了认尸启示”的桥段。小说里的内容就是根据这一桥段文艺化后出现的。而此舍友应该不涉及此案,因为如果她是知情人,无非两种情况,第一种,看到死者被杀,既然看到了,应该知道死者已死,不用买报探消息,第二种,她知道某人要杀死者,但是杀没杀成不知道,所以买报探消息。但是这种情况应该天天买报才对,因为她不可能未卜先知,知道就是那一天警察会登报,她的行为看作担心室友之下凑巧买报发现还比较可信。
至于小说中写凶手是诗人,是因为案发前死者告诉过舍友自己认识了一个诗人,因此小说中写凶手是诗人,没有实际意义。
2.凶手不是变态
因为凶手把死者肢解以后割成一千块然后和头颅一起煮熟。所以很多人说凶手是变态。但是变态杀人是为了追求杀人过程的快感,或者击杀特定的使其感到厌恶的人群,比如专杀妓女。有名的变态杀手香港的“雨夜屠夫”就是这样。但是追求快感是无止境的,杀了一个肯定还会杀第二个。击杀特定人群也不会只杀一个,而南大碎尸案只发生了一起。所以凶手不是变态。
3.此案不是活祭
因为08年黑弥撒的推理很让人吃惊,有人猜测黑弥撒是凶手。死者成了撒旦教的活祭品。但是如果是供奉撒旦同样不会只供奉一次,罪案没有再次发生,说明死者并不是撒旦教的活祭。
4.凶手跟南大有某种关系
凶手不一定跟南大有直接关系,但是凶手在鼓楼抛尸以后,偏偏过长江跑这么远将头颅扔在了龙王山。而龙王山是当年南大浦口校区,现在南大金陵学院的后山。这其中应该是有关系的,只是这种关系至今没人知道。有人说凶手是南大老师,坐校车将头带往浦口校区扔掉,未免荒唐。因为校车每次出发一定有其他老师在车上,他没必要冒这个险。
5.诗人有嫌疑
死者死之前告诉室友自己认识了一个诗人,那时诗人是很受欢迎的,分众传媒的老板江南春以前就是靠写诗泡妞。那时的诗人就相当于现在的老板。也就是现在的一个大学女生对自己的舍友说:“我认识了一个开兰博基尼的”这种,应该是很骄傲的态度。死者在傍晚出门,出门前铺好被子说明她并不打算在外面过夜,只是去去就回来的。这么晚出去又要回来的有两种可能,一是见人,二是散步。(这里说明一下因为资料有限,年代久远,有种说法是死者当天整个下午都不在,如果是这样,就应该是去见人了。)如果是散步,应该是养成习惯了天天准时出去,但是现存的资料里没有说,所以死者出去做简短的约会的可能性大一点。死者是大一新生,且未放寒假,说明是大一第一学期,她来南京也不过三个月,原本性格孤僻,在南京社会关系应该不复杂。而唯一骄傲的,向同学炫耀的学校外面的就只有那一个诗人,她那天很有可能是去见那个诗人。这个诗人是很有嫌疑的。
6.凶手受过高等教育,心理素质极强,极其自负,是中上阶层的人,有文化涵养,不一定是医生
因为尸体被切成一千多块,有人说凶手懂解剖,是医生。其实不一定,如果凶手心理素质极强,在异常冷静的情况下完全有可能慢慢切完一千刀。凶手应该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中上阶层,而且性格极其文静极其有耐心。未受高等教育的一般匪徒犯案以后的做法很简单,绑块大石头往长江里一扔。即使肢解尸体也是买把大刀回家乱砍。而本案的凶手不但细细割下死者的肉,还码放的整整齐齐。而且这个凶手极其自负,割到手指不割了,留下三个指头给警察,等于留下了线索,而且闹市抛尸。体现了他既想毁尸灭迹,又极其自信,相信警察奈何不了他的矛盾心理。说明凶手智商极高。相比之下澳门的“八仙酒楼人肉叉烧包”案就只是毁尸灭迹,但凶手没有挑衅警方,只是将尸体做成叉烧包卖给食客。智商远没有南大案的凶手高。
7.死者出走当晚就遇害了
死者出走当晚即遇害。之前说过凶手不是变态,变态会将受害人慢慢折磨致死,法医鉴定死者14日前死亡,19日尸体才被清洁工发现。一来凶手不是变态,不会囚禁死者,二来囚禁风险很高,死者容易逃脱呼救。所以应该在当晚,凶手约了死者,两人见面,因为某些原因,凶手异常恼怒杀了死者。当时凶手很慌,但他很快镇定下来,立即着手清理现场。前面说了凶手应该是个中上阶层的体面人。所以明天白天应该还有事。于是他放下尸体呼呼大睡,从此每晚回家才切割尸体。清洁工每天都会打扫,19日发现尸体,所以凶手应该是18日弃尸,所以尸体在凶手家至少放了五天。
8.凶手住在鼓楼区
死者失踪地在鼓楼区,尸块也在鼓楼区,那时私家车很少,作案地点不会太远,凶手当时应该就住在鼓楼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