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力建设总公司被转岗分流职工有关问题的情况反映 转岗分流

重庆电力建设总公司被转岗分流职工有关问题的情况反映 转岗分流

关于重庆电力建设总公司被转岗分流职工有关问题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单业才总经理:您好!

我们是1999年(当时300多名)被转岗分流到重庆市电力公司下属各供电局的农电、保卫等不同岗位上工作了十多年现留下来的150多名重庆电力建设总公司的全民职工。在此,我们向你们反映十二年来的历史遗留问题,希望重庆市电力公司领导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解决好十多年来一直未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让我们也与各供电局的全民职工一样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一、基本情况

1999年全国电力市场严重萎缩,供大于求,以致于我们电建总公司已经到达无米下锅的地步,企业似乎到了濒临破产的边缘,就在这个时候,重庆市委书记张德邻知道此情况后要求市电力公司领导不得将“包袱”甩给重庆,不得将影响稳定的问题推向社会,必须将这些矛盾和问题在本系统内部自行消化,自行解决。此时市电力公司叶明局长等全体领导及时向我们伸出了援助之手,相继出台有关政策和规定,果断决定将我们电建总公司的全民职工,规定年龄在35周岁以下,组织起来学习,然后,经过市电力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考试考核择优录取并业务培训后,才将我们转岗分流到了重庆市电力公司下属各供电局的农电、保卫等岗位上工作。当时叶明局长等领导在会上要求“各供电局必须完成市电力公司下达分配的重庆电建总公司被分流职工的接收任务,这是一项政治任务各供电局必须无条件地接收这部分培训人员,当时确实是这么一个历史背景,如各位领导不相信就请调查核实有关人员,绝无假话,所以,在培训结业典礼会上,时任市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导舒红(现任杨家坪供电局局长)代表市电力公司党委叶明局长表态:一年后,如你们工作上不出现大的问题和不发生大的责任事故就将你们的劳资关系像第一批重庆电建总公司“轮换工”一样转到各供电局”。同时,第一批被招录的重庆电建总公司“轮换工”经培训后其劳资关系当时就直接转入到各供电局的,而我们第二、第三批就被分流到各供电局农电和保卫岗位工作一直到现在其劳资关系均未转入到各供电局,尽管如此,就当时来说,也是“一举两得”,既减轻了电建总公司的沉重负担,同时又支援了那时正如火如荼的各供电局农网改造工作。可是十多年来,我们的人事劳动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直未得到彻底的解决。这十二年间我们曾到市电力公司找过叶明局长等有关领导,他们说“你们回去,你们的问题会很快得到解决的”,叶明局长也曾说过,一定会把我们的问题解决好的,可现在该问题都还未得到解决。我们这群人中有的已退休了,如分流在永川供电局工作的廖华现已退休,其退休金比同时参加工作的电建总公司未分流职工的退休金每月少得600-700元,我们的遭遇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同情和理解,这些问题拖而不决,回避矛盾的做法实在令人非常气愤。想当初(1999年初35岁以下)我们被分流到各供电局时还是毛头小伙,黄毛丫头现在都是为人父,为人母了,我们的希望似乎是越来越渺茫,而我们的年华也在一点点很快的消失,大部份人都从青壮年到中年了,人生最黄金的十多年就这样过去了,我们这150多名转岗分流职工基本上在当地都安家落户,生儿育女了。在此我们迫切希望市电力公司领导在当今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和谐企业、建设和谐单位、争创和谐家庭的新形势下,正确处理好企业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做到“二手抓”,不仅要抓好企业发展而且要抓好企业稳定,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细胞,企业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要以维护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己任,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换位思考,体贴民情,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妥善解决好我们的问题。

二、我们强烈要求市电力公司解决以下问题

(一)要求尽快将我们这150多名被转岗分流职工(第二批和第三批)的人事劳动关系像第一批电建总公司转到各供电局的农电工一样转入各供电局。

从1999年被转岗分流到各供电局后,我们就在各供电局的农电、保卫等岗位上扎根下来了,我们以为其劳动人事关系也会像第一批电建总公司转到各供电局的农电工一样也将很快转到各供电局,但接下来的情况是随着时光的流失,一年、二年……,一直到2011年至今都十二年了,其劳资关系一直未转入各供电局。说句实在话,我们这十多年确实是在农电,保卫,电力宾馆等岗位上任劳任怨,辛勤的工作,这么多年就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我们都应成为各供电局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了,领导们又为啥不考虑把我们这批人的劳动人事关系转到各供电局呢?我们也正是干工作的“黄金时代”,富有工作经验,做事又较为成熟稳重,只要能对我们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给我们提供施展才能的平台,请相信我们会把组织交给的工作干得更好更出色的,供电局的有些工作又不是高科技的,只要一学就会的,再加之,我们已在供电局工作了十二年,都能熟练的做好这些工作,在此,也真诚的希望市电力公司的领导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们身处像我们这样的处境,又怎么想这个问题?我们在各供电局也工作了十多年,这说明这些岗位也是需要我们的,再加上各供电局也是差人的,将我们在各供电局工作了十二年现仍在岗的重庆电建总公司职工的劳资关系尽快转入到各供电局。目前我们只有150多人,全市12个供电局,如将其劳资关系转入到各供电局,每个局才划13个人左右,一个局接纳这十来个人就多了吗?希望组织上能面对现实,正视问题,尽快的争取政策和出台政策妥善解决好这些历史遗留问题,真正为我们解决后顾之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解决好我们的主要诉求,所以,强烈要求尽快将我们在各供电局工作了十二年现仍在岗的重庆电建总公司150多名被转岗分流职工(第二批和第三批)的人事劳动关系像第一批电建总公司转到各供电局的农电工一样转入供电局。

(二)强烈要求恢复我们全民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市电力公司取消对重庆电建总公司被转岗分流到各供电局工作了十二年现仍在岗的全民职工实行包干工资发放的规定)。

我们这150多名是叫国家电网公司的全民职工,你们是按照国家的哪一部法律法规及什么政策给我们这150多名国营企业全民职工实行包干制发放工资的规定,我们是国营企业全民职工,是有工资基金等标准的,应按国营企业职工正常的工资基金(即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及奖金等工资福利待遇来发放给我们。为什么这十多年来要给我们实行包干工资的办法发放给我们,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工资机制和用工体制?领导们在制定这些规定时想过没有?不是有错必纠,而是错上加错,我们成了市电力公司全民职工的牺牲品,成了被分流到各供电局的得不到公正公平对待的市电力公司国营企业全民职工,只要求我们为电力建设创造更多的财富,而我们得的是少之又少的一点儿薪水,这是不是叫人剥削人的社会?我们是电力系统的全民职工为啥不按国家规定的正常的工资制度执行?要对我们实行包干工资?我们与电力系统的其他全民职工一样不仅国营企业全民职工并且在同一岗位上工作,二者相比我们是不是要少一皮肋骨?我们所在岗位的职工与供电局职工工资及待遇相比,他们所得的一年的工资及待遇而我们干十多来都得不到那点报酬,他们一年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工人就是十多万元,我们工作一年才一万多元或二万多元,我们在同一岗位工作同样是电力系统的全民职工,为啥要这样对待我们?可想而知,他们工资及五险一金和有关福利待遇全年得的是多少应该清楚了,你们调查了解过吗?如不信请核查,我们相信市电力公司的领导是知道的,但为啥还是要剥削我们?我们将印发给市和国家有关单位,让他们也了解一下供电局的全民职工收入究竟高不高?国有资产是否流失?是否流到职工包包里去了,也让外界人士也了解一下市电力公司及各供局职工的收入嘛,而我们这十二年该得的工资基金及福利待遇从未享受过,所以,我们这150多名转岗职工强烈要求市电力公司尽快取消对我们实行包干工资制发放的规定。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国有企业全民职工的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即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及奖金等待遇),不要认为从2010年1月起给我们农电工从原来的包干工资1700元上调至2600元(含五险一金在内)和保卫人员1100元上调至2000元包干工资(含五险一金在内),宾馆1200元上调至2200元包干工资(含五险一金在内),服务员1100元上调至2000元包干工资(含五险一金在内),我们就此罢休了,这是办不到的,我们已清楚地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这十多来已把我们迫害够了,这确实是历史遗留问题,希望能得到解决。

(三)、要求参照重庆市职工社平工资或各供电局职工平均工资或电建总公司职工平均工资足额补缴这12年“五险一金”的问题。

这十多年来,我们这150多名转岗分流职工的工资收入还没有重庆市职工社平工资高,仅重庆市2008年职工平均工资26985元,2009年度重庆市职工社平工资29229元,2007、2008电建总公司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46092元(月平均工资3841元)、53472元(月平均工资4456元),2009年电建总公司职工平均工资较上年基础上稳中有升,各供电局职工平均工资是更高,而农电人员、保卫人员平均工资分别为20040元、13200元。目前,我们这150多名转岗分流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按照重庆市职工社平工资60%来缴纳的。按规定“重庆市社保的缴费基数一般是按本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按社平工资的60%计算,高于社平工资的300%,按社平工资的300%计算”。由此看来,我们工资收入低,其社保缴费标准也很低,住房公积金及其他险种也随之缴费标准也很低,这直接关系到我们这150多名转岗分流职工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及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也很低的问题,这将会使我们的个人利益受到巨大的损害,可想到时我们怎能安心渡晚年呢?我们的这些利益完全没有得到合法有效的维护,到那时候矛盾和问题会更加激化,职工的情绪也会更加激动,这些问题如得不到解决将会加剧和深化矛盾,这种做法是很危险的可怕的,很有可能使人们走向极端,到时更不知是否有领导会为企业为社会安全稳定“买单”负责。如得不到解决我们将带着妻氏儿女,一家老小找市电力公司领导“要饭吃”讨说法的?因为人活着要生存,生活也是很现实的,一个人就是怕“逼上梁山”,这也是十多年来反映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而迫于无奈的做法了。这些问题的存在必将会影响公司的发展和稳定,这和同样都是重庆市电力公司全民职工的收入差距是显而易见的,这可以想像得到目前我们这1000多元的月收入怎么生活就不用说了。以现在的生活水平和物价水平在重庆市这个大都市生活,用1700元(农电工),1100元(保卫人员),1200元(电力宾馆人员)钱拿来养家糊口,人人上有老下有小,还要买房子,简直是天方夜谭。可想“五个重庆”建设中的“宜居重庆”我们怎么宜居呢?更何况我们还是叫重庆市电力公司的全民职工,所以,要求参照重庆市职工社平工资或各供电局职工平均工资或电建总公司职工平均工资足额补缴这12年“五险一金”的问题。

(四)、要求补发我们这12年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

我们这12年来,不知是叫下岗还是叫上岗?如叫下岗我们又还有工作岗位,并且是经重庆市电力公司组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并培训后安排到各供电局的农电、保卫等岗位上的,如叫上岗我们又没有享受到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所以,要求市电力公司督促各供电局补发我们这12年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不论怎么说,我们总是叫组织上(重庆市电力公司)安排的工作岗位。在此我们想问你们几个问题:不知我们依法向各级领导反映问题是否有错?难道象这样长期阻拦我们向市及国家有关单位反映问题是最终解决问题的办法吗?我们反映问题的渠道畅通吗?这种阻拦的方式与国家有关法规相符吗?难道非要向市和国家有关单位反映问题才解决吗?真的是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就不解决吗?所以,恳请单总经理为民作主,通过这次反映这些情况后,为我们解决好这些问题。虽然我们工人老二不会说不会写,但是,我们反映的问题确实是实事求是的,而不是无理取闹,大家都知道人生是没有几个十多年的,这十多年来我们真是感到太无助了。举国上下都在开展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和谐企业、建设和谐单位,争创和谐家庭等创建活动,重庆市也正在建设“五个重庆”(森林重庆、畅通重庆、宜居重庆、健康重庆、平安重庆),同时也在开展一系列的送温暖,结对帮扶,扶贫济困,结穷亲等形式多样的爱心活动,目的就是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营造稳定的环境,为何作为国家的大型国营企业---市电力公司不积极面对现实,主动解决本行业本系统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呢?希望领导们紧急行动起来搞好调查研究把这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本系统内,不把矛盾和问题推向社会,不给地方和中央添乱,真正做到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我们这个电力系统的弱势群体解难,真正承担起一个大型国营企业应该为社会平安稳定所尽的责任和义务,真正为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尽职尽责。希望重庆市电力公司不能再将这些问题上推下御给重庆电建总公司和各供电局来处理,必须积极主动面对现实,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兑现重庆市电力公司领导在当初(1999年)被转岗分流职工业务培训结业会上的承诺----将我们这150多名被转岗分流职工(第二批和第三批)的人事劳动关系像第一批重庆电建总公司转到各供电局的农电工一样转入各供电局,成为各供电局的全民职工。重庆市电力公司将我们转岗分流到各供电局工作已十二年了,不是一天二天呀,这十二年间我们所从事的岗位也需要我们的呀,为啥重庆市电力公司不拿出决心处理这个问题呢?还拖在何年何月来处理呢?

(五)、强烈要求与市电力公司单业才总经理见一面。

十多年来,我们反映了多次的问题,市公司领导均未作出正面的答复,故这次强烈要求市电力公司单总经理能够抽出时间接待我们,听取我们的心声,这样也让我们能面对面的向领导反映我们的真实问题。也是我们150多名职工的共同愿望。

以上几个问题如在半个月内得不到妥善解决,我们将不断地逐级向市和国家有关单位反映这些问题,一直到这些问题能得到解决为止。希望各位领导能在近期内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让我们能在各自岗位上安安心心工作,继续为电力建设发挥自己的光和热。否则,我们将带着妻氏儿女、一家老小向市和国家有关单位反映问题,求得最终的解决。我们的宗旨是“一天不解决,一天不放弃,一直到问题最终能得到妥善解决为止”,我们才不再向市和国家有关单位反映问题。

重庆电建总公司被转岗分流到

各供电局的150多名职工敬上

201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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