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胤公位下家庭成员调查表
上接《常氏家谱》页 字号
家庭住址:省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 电话:
序 号 | 姓 名 | 与户主关系及成员简况 | 备注 | ||||||||||||||
户 主 | 父 亲 | 母 亲 | 配 偶 | 儿 子 | 女 儿 | 儿 媳 | 女 婿 | 孙 子 | 孙 女 | 孙 媳 | 孙 婿 | 出生日期 | 文化程度 | 职业职务 | |||
调查时间:年月日调查人员签字:户主签字:
填写《常胤公位下家族成员调查登记表》说明
《常胤公位下家族成员调查登记表》是续修《常氏家谱》最基础、最重要的现实资料,是真实反映每个家族成员情况的证明书,为准确记录每个家族成员的具体情况,特将填写《常胤公位下家族成员调查登记表》的有关要求作如下说明。
一、调查登记的原则及要求:本次调查登记由续修《常氏家谱》工作委员会派出的调查组及接受调查的家族成员各个家庭共同配合完成,坚持实事求是,公正明晰,应登必登,严防遗漏,严控错漏,严格把关,提高质量的原则,严肃有序地做好调查工作。
1、调查组对接受调查对象提供的情况,必须首先进行认真甄别核校,在认定情况准确的基础上正确填写登记表相关内容。
2、接受调查对象必须详实提供情况,不得夸大、不得隐瞒、必须报着对常氏祖先负责,为常氏后代负责的态度,向调查组如实反映情况。故意反映虚假情况者,将视为对家族不忠、对祖先不孝,将受到道德、舆论及良知的谴责。
二、登记要求:
1、表内“上接《常氏家谱》第页”的填写,由调查组与接受调查对象共同查证《常氏家谱》认定该家庭在《常氏家谱》瓜蒂的最后落脚页码,准确将页码填入该栏目空白处。同时对“字号”栏核对后,在字号后面填写该家庭归属字号即《乾、元、亨、利、贞》即可。
2、“家庭住址”栏内空白一律按现行行政区划规范名称填写,过时或旧名称不再登记。特殊情况可在调查表底部作说明。
3、“通信电话”栏内填写的电话号码应为户主或家庭主要成员的座机号或常用手机号码,不便联系的号码不予登记,特殊情况除外。
4、“序号”为接受调查对象在接受中的排列序号,由调查组填写。
5、“户主”栏的姓名为接受调查对象的户主姓名,不限为户口簿的户主姓名,填写时必须对“名”的用字核准,避免别、错、白字如表。
6、“姓名”栏内每个成员的姓名,必须与户口薄上的姓名用字相吻合。
7、家庭成员简况下辖各项内容的填写,对应姓名栏,核准后在对应的栏内打“勾”。出生年按公历填写,接受调查对象不清楚公历的,由调查人员核对后填入,月、日可填写农历。“文化程度”栏以现有学历填入,“职业或职务”栏分别以“务农”、“教师”、“医师”、“工人”、“技师”、“工程师”、“企业主”、“退休干部”、“退休职工”、“外出务工”等填写。
8、备注栏填写内容可为:国家工作人员工作单位、或职务、原工作单位或职务,女婿或孙女婿住址,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9、调查时间为调查组入户的调查时间。
三、其他事项:
1、外出务工人员在原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现住昆明的族人除外)。
2、原《常氏家谱》无记载的家庭,本人自愿的、可进行登记,族谱定稿前由编修工作委员会录入谱书,连接方式待定。
3、调查结束后至谱书定稿前出生的小孩,户主及时申报的可录入谱书。
4、进入登记表的人员未按字辈取名的,由调查人员在本人姓名对应的备注栏内注明字辈。
5、女儿所生孩子,随母姓的,在登记表内录入。
6、调查组的入户登记工作结束后,调查组人员和接受调查的户主必须在登记表上签字,完毕即归入调查档案存查使用。该资料属常氏家族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将调查资料据为己有或拉做他用。违者将严肃追究责任。
续修《常氏家谱》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