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执法机关公告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释义

石首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号)

【信息时间:2010-9-20阅读次数: 1545】【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部门机构改革职能规定,经审查,对具有合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机关、单位进行公告,全市范围内,非经公告不得行政执法,其行政处罚无效。现公告如下:

石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环境保护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商务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洗染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石首市公安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主要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典当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国家公安部制发的人民警察证。

石首市公安消防大队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主要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公安部政治部监制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证。

石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主要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国家公安部制发的人民警察证。

石首市农业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主要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发的农业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石首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渔政监督管理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湖北省渔港渔船管理条例》、《湖北省水产品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测绘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基础测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供水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城建监察大队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湖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执法机关公告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释义

石首市交通运输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路政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制发的交通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湖北省机动车维修业管理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制发的交通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地方海事处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制发的海事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物价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湖北省经营服务性价格管理办法》、《湖北省涉案物品价格评估管理办法》、《湖北省价格监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办法》、《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电影管理条例》、《有线电视管理办法》、《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水利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卫生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护士条例》、《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湖北省发展中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湖北省煤炭经营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文化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音响制品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作著权法》、《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审计局具体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国土资源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矿产资源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地方税务局(石首市地方税务局城区分局、石首市地方税务局笔架山分局、石首市地方税务局东升分局、石首市地方税务局江北分局、石首市地方税务局高基庙分局、石首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检查证。

石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下属各分局所(城关分局、专业分局、东升分局、调关分局、团山分局、高陵分局、高基庙分局、新厂分局、横沟市分局、小河工商所、大垸工商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主要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石首市财政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湖北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林业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湖北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湖北省木材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局制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森林公安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使用警械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和警官证。

石首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烟草专卖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主要执法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湖北省卷烟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司法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其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民政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科学技术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湖北省科技进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地震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统计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主要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石首市畜牧兽医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综合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石首分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教育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委保密机要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国家税务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税务检查证。

石首市气象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收费的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人民防空维护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保护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体育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湖北省体育市场管理条件》、《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彩票管理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反兴奋剂条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档案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首市办事处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粮食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国家粮食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旅游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为:《旅行社管理条例》、《湖北省旅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石首市盐务管理局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为《湖北省盐业管理条理》。其执法人员使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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