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顾名思义,就是最开始的心。
去年国庆,往姐家小住。七天假期,两人挽臂于鹿城街头逛了又逛,买吃、买喝、买穿,日子几近奢靡。可唯叫人苦恼的,是每每看准件好看衣服,准因三围不合适而穿不了。那种被骨感售衣小姐白眼的感觉,似一“胸中块垒”,苦凄凄地,暗暗郁结于内不能释怀。待从鹿城返晋后,便制定了个长期晨跑的计划。几个月太短了,半年也不屑,一拟就是两年。红笔、白纸,写就,贴于壁上,日夜相对,就差“头悬梁锥刺股”了。或许,是因为这决心下的太猛了,实施的也太决绝了。原计划好的晨跑,还未近月余,就把脚踝跑坏了,肿得像卤猪蹄,疼的碰不得,也下不了地,只能暂时偃旗息鼓,卧床休息。这一休息不要紧,安逸怠惰的作息习惯,渐渐便将原来誓死要减肥的念头给淹没了,只是偶尔还会窜出一星半点的火苗,稍稍燎燎这颗自责的心。后来,脚伤痊愈,想起曾经地疼痛,便借着不能再做剧烈运动的由头,将减肥这一档子事,彻彻底底的放弃掉了。
从前,我有一个小同事,年仅二十出头,长得很活泼,性格也开朗。刚到单位时,她血气方刚,见什么都充满兴致与斗志。每每开会或学习,总将手里的笔记本记录的满满当当。她曾私下对我说过好几回,说她能找到这份工作,真是欣喜若狂,所以,发誓一定要好好干,要吃苦耐劳,要任劳任怨,要怀揣不到长城非好汉的意志,把它做好,做成功,做到像我一样,也当标兵,也领奖金,也去各门店巡回演讲,待到那时,她才算不负自己的青春。然而,时间一长,随着朝九晚五按部就班、且辛苦、枯燥、了无新意与趣味的工序做下来,她一开始那种万人难挡势如破竹的劲头与雄心,渐渐就萎了、蔫儿了,干朽了。后来,从思想里居然开始讨厌起了这份工作,常常脱岗,怠工。最后,尽找了个小由头,辞职,了事。
平日里,我们最常见的有朋之间,也是这样。最开始遇见时,大多皆有相见恨晚、一见投缘之势。并盟约说,要做真朋友,要做经世之交。接下来,就视彼此为知己者,朝暮共处,不分彼此。或推杯换盏,或秉烛夜谈,又是交心,又是交情。然,过上个三月五月,一年半载的,或偶因一些观念上的差参,或是身份上渐成的悬殊,慢慢地就疏远了。最后,或成了不咸不淡的无关紧要者,或成了摩肩不语的陌路人。
还有,爱情也是。当彼此蓦然得遇,瞬间爱上对方时,便心怀万般的美好,且信誓旦旦,决心一定要好好对待彼此,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要得着同心人,白首不相离。可是,几个月,几年,十几年,几十年下来,面对身边无数的参照,及不可避免的矛盾,猜忌的猜忌,吵闹的吵闹,背离的背离。想当初,那一日不见甚似三秋之渴的渴,渐渐也就不渴了,当初那口口念念里的海枯与石烂,也真就枯了、烂了。终了了,原本爱的炽烈的双方,不是分道扬镳,就是反目成仇,更或穷途匕首现。最开始初遇时的那些美好,及美好愿望,都消失不见了。
有句话说,不忘初心,方有始终。可实际之中,由于失败、挫折、利益、诱惑、困顿、伤痛、迷茫······的作祟,人走着走着,就把自己的初心给丢了、忘了、忽略了,或者,干脆放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