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商界招商网内容中心】利用自家设备发电,家庭不用完,多余的电可以上网卖电给国家,这事儿听起来新鲜。最近关于个人卖电给国家的新闻时有出现,山东青岛市市民徐鹏飞,是中国“吃螃蟹”第一人,从2012年底发电,满足自用后,富余电力被国家电网收购,第一个月卖了42.76元;有“居民卖电第一人”之称的任凯,从今年1月开始卖电,不到两月的时间里,共收益约156元;合肥居民孔庆斌在家里用太阳能发电,用不掉的电自动并入国家电网,国家电网按照实际接收到的电量支付电费……继3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如今5个月过去了,个人卖电给国家是否可以投资?抑或仅仅只是看上去很美的一个项目而已?我们试图为有这方面的投资爱好者,解开其中的谜团。
个人卖电第一人
房顶上自己建一个“小电厂”,不仅自家用电不用愁,多余的电还能卖给电力公司……2012年12月,岛城市民徐鹏飞成为国内首个并网的居民用户分布式光伏电源,一时间他的太阳能小电站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7月3日,他手中拿到了一张单据,上面显示他半年共售出了897度电,电力公司为此付给了他400.87元钱。“别人花钱买电,我用电不仅不花钱,还有多余的电卖给电力公司。”徐鹏飞说。
2012年12月22日,在花三个周时间做通20户邻居工作、同意在楼顶放置光伏板,并得到青岛供电公司的批准后,市民徐鹏飞成功完成了他的光伏发电设备安装,并成功运行,这标志着他从此用上了太阳能发的电。在自己用电不愁的前提下,他的这个小电站还有另一个用途:将多余的电量传入电网,这也意味着他有了靠发电赚钱的可能。在成功并入电网后,按照与电力公司的合同约定,徐鹏飞的光伏发电系统的余电上网部分,每度电收购价格以当地脱硫煤电价为准,双方每半年一结算。
如今6个月过去了,也到了结算相关费用的日子。在准备好相关材料后,7月3日上午,徐鹏飞来到青岛供电公司,结算半年时间的发电费用。“自去年12月22日‘太阳能小电站’开始工作以来,半年里共发电1377度,其中卖给国家电网897度,电力公司按照每度电0.4469元的价格,支付给了我400.87元钱。其余的近500度电量则被我们家日常使用掉。”徐鹏飞说,这是小电站投入使用以来的首次结算,400.87元的费用虽然不高,却让他有种莫名的喜悦。
随着徐鹏飞的太阳能小电站步入正轨,发电的总量也是逐月递增,而相比于自己的日常用电量,发电的数字已经在4月份实现了超越。“一开始发电的数量有限,每月用电时,小电站可以抵消掉一部分,但每月还得向电力公司交电费,每2个月可能比没电站前少交了一半,差不多100块钱。自从今年4月4日开始,太阳能小电站发的电便超过了我家日常的用电量,并实现了盈余。”徐鹏飞说,盈余出来的电他便会并入电网,然后每半年跟电力公司结算。
10年才能收回的成本
4个月后,徐鹏飞的自产自销的小电站有了入账,投入的资本究竟多长时间才能收回成本?
虽然如今电量已出现盈余,不仅省了自家电费钱,而且还能从电力公司“挣钱”,但徐鹏飞说,这套光伏发电设备投入了2万元,收入成本的话,也得需要15年。“青岛市每年的光照时间大约是1300个小时,一年下来他的系统设计发电量是2600度,可以节省标准煤0.91吨,减少2592.2公斤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因为发电项目没有设置储电装置,白天可以自给自足外,晚上还得用大电网的电。现在居民用电的电价是每度0.5469元,他卖给供电公司的电价大概是四毛钱多点。按照一年发电2600度,每度不到5角钱计算,我投入的两万元,差不多需要15年才能收回成本。”
在江苏的朱启杰今年从事工程建设,很早就接触过太阳能光伏发电,大约10年前,他就有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梦想”。今年3月,他看到国家电网公司将免费接入适用于私人家庭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消息后,立即购买了装备,花了5万多元自建了电站。经过3天的组装和调试,他的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很快就投入运行。
朱启杰表示,他家屋顶发电自用1个多月了,只要是晴天,太阳能光伏发电不仅能够满足全家的用电需求,而且还能有所积余,于是他又买了两台蓄电池用来储存电能。他的光伏板在日照充裕时,发电功率可以达到5千瓦,而阴天时只有0.2千瓦。
那么,朱启杰的收益怎样呢?朱启杰借助他的监控电脑算了一笔账,大晴天一天的发电量大约为30度,考虑到阴雨天和温度的因素,一个月的发电量大约为600度,一年的发电量大约为7000度。国家电网的收购价为0.46元/度,那么向国家电网卖电一年可获得收入为0.46×7000=3220(元),据此计算,朱启杰5万多元的投入至少要10年以上才能收回,而10年以后又要考虑太阳能光伏板的损耗和维修甚至更换问题。问题不仅仅于此,配套政策也制约了个人卖电的有效发展。
陷入死循环的结算
41岁的任凯的日记记录了他的无奈。他利用自家屋顶改造成的“微型发电站”,正式向国家电网卖电。6月20日,是结算电费的日子,任凯收到了顺义电力公司第一份光伏上网电费结算单。但因为自然人无法开增值税发票,令卖电结算陷入死循环。
8月15日,任凯一起去要电费,把电力公司、税务局、工商局都走了一遍,“死循环”还是无解。
任凯刚收到结算单时一阵欣喜,立即去顺义电力公司要电费。可顺义电力公司却在给任凯兑换电费的时候犯了难:“你卖电确实应得483元钱,但按照财务流程必须去开增值税发票。”
6月25日,任凯跑到顺义税务局去开增值税发票,税务局工作人员摇摇头:“你作为自然人是没有办法开增值税发票的,只有法人才能开增值税发票。”
26日,任凯又跑到电力公司。电力公司工作人员决定对他降低要求:“实在不行就开一个普通发票吧!”
27日,任凯又去了趟税务局,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税务局的答复是分布式光伏并网卖电是长期行为,不属于偶然所得,不能代开。要开售电发票,必须去工商局注册一个公司或者个体户,并且经营的范围需含售电业务,有供电资质。
28日,任凯来到工商局咨询,但被告知由于发电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国家管控行业,普通公司或者个体户的经营范围不能够涵盖售电的业务。“你要想增加售电业务,必须拿到供电营业许可证,可以试试去能源局申请。”工作人员说。
29日,任凯电话咨询了能源局,答复是供电营业资质只发给电站,暂不对个人开放。
折腾十几天之后还是没能拿到钱,任凯非常失望:“坦率地说,这几个部门都是按照现有的政策办事,没有刁难我。但我的家庭光伏电站的电费结算,陷入了一个无解的‘政策死循环’”。
7月23日,任凯在新浪微博发文反映情况,引起众多网友和各路媒体的关注。
8月15日下午5点多,就在任凯准备再次失望而归的时候,电力公司打来电话,让他去领钱。原来,经过协调,电力公司决定采用临时解决方法,让任凯先写个收据代替发票。
钱是拿到了,但任凯觉得这次的临时解决方案并不是一个长期有效的办法。“要从根本解决这个事情,还需要这几家部门坐在一起,面对分布式光伏并网卖电这个新的事物,探讨一下是不是应该与时俱进地出台一些新的管理方法。”
好政策亟待“百米冲刺”
目前,除了北京之外,河北、山东、上海、天津等地纷纷有人在自家开建分布式光伏发电。
补贴的滞后则直接抑制了家庭光伏电站的推广普及。任凯算了一笔账:按照日均10千瓦时的设计发电量,以当前0.4元/千瓦时的收购价,任凯的屋顶电站约需18年才能收回全部投资。再考虑到光伏组件20年—25年的使用寿命,显然这一项目不具投资价值。
“如果每度电能加上5毛钱的补贴,那10年就能收回成本,投资回报率大概是12%左右,比银行储蓄利率要高很多,就具备客观的投资价值了。”任凯说。
要让好政策产生好效果,最后的百米冲刺最关键。“国家出台的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相关政策,只是一个框架性的文件,需要包括电网、税务、工商等部门一起细化、落实,绝不只是电网一家的事。”任凯说。
国家逐步放开曾经被垄断领域的竞争业态,老百姓可卖电给国家,破除配套制度的缺陷,才有望告别这种“墙内开花墙外香”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