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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乡镇机构改革 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纪念农村税费改革10周年

宝鸡市综改办 岐山县综改办

十年农村税费改革,十年风雨兼程。岐山县作为全省的试点县,在这波澜壮阔的改革大潮中,先后实行了取消农业税、乡镇机构改革、乡村债务化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改革举措,为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做出了努力。尤其是2006年的乡镇机构改革,动作之大,影响之深,至今作用久远令人难忘。在纪念农村税费改革10周年之际,回顾这段经历,更加坚定了我们始终不渝地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信心。

2001年以来,岐山县曾进行过乡镇机构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这些改革多局限在“拆庙减人”层面。乡镇机构内部设置人员构成不合理,职责不清,人浮于事,效能低下的现象在乡镇没有得到彻底改观。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工作格局发生了重大转变,乡镇工作重点转向提供公共服务、引导示范农户以及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形势呼唤乡镇职能转变,倒逼乡镇机构改革。2005年,省上将岐山县做为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县,乘此东风,岐山县及时调整改革思路,认真组织了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的乡镇机构改革试点。

一是积极转变乡镇职能,适应经济社会需要。在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中,把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作为机构改革的关键和核心。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县委、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的职能进行了重新明确,即:贯彻落实政策、发展农村经济、管理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新的职能定位解决了过去存在的重管理、轻服务;重经济发展、轻社会事业进步;重上面下达任务、轻农民现实需要;习惯于行政命令、不善于发挥市场作用等种种弊端。乡镇干部的工作方式也逐步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指导转变,由计划手段向市场引导转变,由行政命令向管理服务转变。乡镇政府和乡镇干部角色职能的转换,使大家明白了在新形势下乡镇应该干什么,应当怎样干,怎样才算干好的道理。促进了乡镇政府职能由“缺位、错位、越位”向“补位、到位、本位”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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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大力整合乡镇机构,合理精简人员编制。根据乡镇职能需要,乡镇行政机构只设立党政办公室,其余工作设11个干事和助理员岗位,按岗位配备人员;保留人武部、财政所和司法所。这样设置,有利于工作的协调配合,和人员力量的整合,也兼顾了上下对口关系,增强了乡镇工作的主动性和自主性。乡镇事业单位统一设置为农业技术推广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农村财经管理服务站和社会事务所;撤消各乡镇教育组和教育专干,相关职能由乡镇中心小学承担。通过合理设置机构,理顺了管理体制,推进了乡镇职能转变,有利于服务农村经济社会管理和发展。县上对改革后的乡镇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统一制作了牌匾,刻制了印章,达到规范统一。

在编制核定中,综合考虑乡镇人口、面积、财政收入及撤乡并镇等因素,按机构改革方案分别核定了行政事业编制。行政编制比改革前精简10.6%,事业编制精简18.8%,乡镇总编制与农业人口比例由1:553下降为1:648。乡镇领导实行交叉任职,职数均核定为6名,全县乡镇领导职数比改革前精简10%。编制管理中,严格实行“编制部门核准编制、人事部门核定人员和工资、财政部门核拨经费、银行统一发放”的管理办法,确保乡镇行政、事业编制只减不增。

三是妥善清退临时人员,减轻乡镇运转压力。乡镇机构改革前,各乡镇有480名临聘人员。这些人曾为农村工作做出过贡献。农村税费改革后,他们减少了工作对象,失去了工资来源,成为乡镇运转中的 “老大难”问题。为了稳妥做好此项工作,岐山县认真摸清临聘人员的人数、工作年限等,公开、公平、公正制定清退方案,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县上充分考虑临聘人员的实际困难,根据他们的工作年限核定了经济补偿金和生活医疗补助。全县共发放清退补偿金和生活医疗补助345.6万元、拖欠工资247.2万元。做到走的愉快,乡镇稳定,工作不受影响。

四是因地制宜撤并村组,适度扩大村级规模。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对全县建制村合理调整和撤并,使乡镇机构改革和村级组织改革相衔接,做到上下互动提高效能。1500人以下的行政村不再保留,条件成熟的1500人以上的行政村也予以撤并。村组干部职数根据本村人口、经济情况确定4-5人,推行村干部交叉任职,提倡和鼓励村干部兼任村民小组长。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要求,选拔政治素质好、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人担任村干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了两次公开选拔村级主要干部活动,共有90人被选拔任用。撤村并组后,全县行政村由183个减少到144个,精简21.3%;村干部由763名减少到630名,精简17.43%;村民小组和组干部均由原来的1341个减少到984个,精简26.6%。

2006年的乡镇机构改革已过去5个多年头。改革的成效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化日益显现。

1、转变了政府职能,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改革,乡镇机构设置得到规范,领导职数得到精简,干部素质明显提高。乡镇机构改革后的第一年,全县14个乡镇全部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其中10个乡镇超额完成任务。当年岐山县曾遭受多年不遇的暴雨、雪灾,乡镇能带领群众克服困难,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乡镇机构改革带来的活力。改革更重要的是把乡镇政府的职能转到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上来,工作模式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工作重心真正转到为农民群众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管理方式由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变为更多地运用经济、法律、民主和教育的手段。祝家庄镇在乡镇机构改革后,积极探索为民服务的新路子,通过组织群众外出学习、聘请专家培训、争取信贷支持、提供营销信息,大力发展苹果产业。目前已建成精品果园2000亩,年产值1200万元。还引导农民成立苹果专业合作社和养殖业协会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促进了全镇“一村一品”产业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深受群众好评。

2、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机构改革使乡镇干部思想观念经受了一次大洗礼,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使素质高、能干事、民意好的优秀干部充实到乡镇领导班子和重要岗位,优化了乡镇干部整体素质。上岗后的乡镇干部十分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增强了改进工作方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了为农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工作由“要我做”变成了“我要做”,以强烈的竞争意识、责任意识,把更多精力和时间投入到为群众谋利益、办好事上,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服务,群众来信来访明显减少,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大营乡机关干部积极争取建设项目和发展资金,努力改善全乡的基础设施条件,近年来带领群众兴修、整修水泥路29.7公里,实现了村村通水泥路,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赞扬。

3、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乡镇机构改革使乡镇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经济工作上。在国家政策支持下,通过实施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一减一加使农民有更多的资金投入生产,激活了农村社会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2007年,在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全县粮食总产达到31.8万吨,创岐山县粮食生产历史新高。通过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理顺了县乡分配关系,调动了乡镇培植财源、抓收入的积极性。2007年,全县乡镇完成财政收入7415万元,占全县地方财政收入9248万元的80.2%。

4、加快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乡镇机构改革以来,岐山县将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广播影视、计划生育、优抚等全面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使公共财政职能延伸到农村,建立了政府主导的农村社会事业投入机制,促进了农村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乡镇做为农村工作“一线指挥部”,发挥了组织领导服务保障作用,并在工作中提高了行政效能,锤炼了作风。乡镇机构改革当年,县财政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支出就达到23387万元,有效解决了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上学难、看病难、行路难”等突出问题,推进了城乡一体化进程。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入,岐山县以实施民生八大工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贫困家庭教育救助等制度,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民就业服务等政策,逐步构筑起了多层次、广覆盖、高水平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在新农村建设方面,落实了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通过实施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农村社会呈现出人心稳定、秩序良好、干群共谋发展的大好局面,为建设和谐岐山、平安岐山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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