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十条诫命
第一条诫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第二条诫命:“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第三条诫命:“不可妄称耶和华你上帝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第四条诫命:“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做;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第五条诫命:“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第六条诫命:“不可杀人。”
第七条诫命:“不可奸淫。”
第八条诫命:“不可偷盗。”
第九条诫命:“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第十条诫命:“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圣经》·出埃及记20:3-20节
第一条诫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埃及记20:3)
“耶和华是自有永有的真神,他是惟一并非被造的真神,惟有他是万有的根源和万有的维护者;惟有他配受最高的尊敬和崇拜。人曾被禁止让任何事物在他的爱心或事奉上占首位。我们所爱好的任何事物若足以减低我们对上帝的爱,或妨碍我们对上帝应有的事奉,那事物就成了我们的神。”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你虽不认识我,我必给你束腰。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使人都知道除了我以外,没有别神。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灾祸;造作这一切的是我耶和华。诸天哪,自上而滴,穹苍降下公义,地面开裂,产出救恩,使公义一同发生,这都是我耶和华所造的。(以赛亚:45:5—8节)
创造诸天的耶和华,制造成全大地的神,他创造坚定大地,并非使地荒凉,是要给人居住。他如此说:“我是耶和华,再没有别神。我没有在隐密黑暗之地说话,我没有对雅各的后裔说,你们寻求我是徒然的。我耶和华所讲的是公义,所说的是正直。
你们从列国逃脱的人,要一同聚集前来。那些抬着雕刻木偶,祷告不能救人之神的,毫无知识。你们要述说陈明你们的理,让他们彼此商议。谁从古时指明,谁从上古述说,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神。我是公义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神。(以赛亚:45:18—21节)
雅各,我所选召的以色列啊!当听我言;我是耶和华,我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我手立了地的根基,我右手铺张诸天,我一招呼便都立住。(以赛亚:48:12—13节)
“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玛门(玛门是财利的意思)。”
第二条诫命: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第二条诫命禁止用偶像或形象敬拜真神。许多外邦国家声称,他们的偶像不过是他们所敬拜之神明的肖像或象征而已;但上帝已经声明,这样的敬拜就是罪。凡想用具体的东西来代表永恒上帝的,就必降低人对上帝的观念。人心若转离耶和华无穷的完全,就必被引诱去敬拜受造之物,而不敬拜造物之主。人对上帝的观念既已降低,他的人格也必因而堕落了。
“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上帝与他子民之间所有密切而神圣的关系,是以婚姻的关系来表示的。偶像的崇拜就是属灵的奸淫,所以经上以“忌邪”二字表示上帝对这事的憎恶是非常恰当的。
“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儿女受父母错行的影响是无可避免的,只要他们不参与父母的罪行,他们就不至为父母的罪受刑罚。但儿女时常会随从父母的脚步。由于遗传和榜样,儿女就常与父亲的罪有分。错误的倾向,败坏的情欲,堕落的品行,以及身体的疾病和退化现象,都能“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这一个可怕的事实,应有强大的力量来遏止人不效法犯罪的行为。
“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第二条诫命既禁止人敬拜假神,意即吩咐人要敬拜真神。凡忠心事奉上帝的人,就可以得到他慈爱的应许,这应许不象上帝对恨他的人所发的咒诅,仅及三四代,而是要直到千代的。
因为你们确实的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上帝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弗5:5节)
第三条诫命:不可妄称耶和华你上帝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以必不以他为无罪。(出埃及记20:7)
这一条诫命,不但禁止起假誓和普通的咒骂,而且也禁止人以轻率疏忽的态度称呼上帝的名,而不体会其严肃的意义。我们若在普通的谈话之中漫不经心地提起上帝的圣名,或在琐碎的事上凭他起誓,或时常疏忽地反复提他的圣名,这都是侮辱他的行为。“他的名圣而可畏。”(诗111:9)人人都该默想他的威仪,他的纯全和圣洁,以致内心得以被他崇高的品德所感化;而以恭敬严肃的态度提说他的圣名。
信主后不悔改是妄称圣名:“你既是教导别人,还不教导自己吗?你讲说人不可偷窃,自己还偷窃吗?你说人不可奸淫,自己还奸淫吗?你厌恶偶像,自己还偷窃庙中之物吗?你指着律法夸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上帝么?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罗2:21-24节
第四条诫命: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俾、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出埃及记20:8—11)
这一条诫命并没有把安息日看作一个新的制度,乃是说明它在创世的时候就已设立。人记念并遵守这日,乃是要记念创造主的大工。它指明上帝为创造天地的主宰,把真神和一切假神分别出来。凡是遵守第七日的人,就借此证明他们是敬拜耶和华的人。所以只要地上还有人事奉上帝,安息日就是人类效忠上帝的记号。在十条诫命中,只有第四条具有设立律法者的圣名和称号。惟有这一条诫命说明是以谁的权威颁布律法。可见第四条诫命之中附有上帝的印鉴,这印鉴盖在律法上,证明它的真实性和控制力。
上帝已经赐人六天的光阴可以作工,他要他们把自己的事务在六个工作日中作完。必要的处理和慈善的事,在安息日原是可以作的,患病的和受苦的人,随时都需要予以照料;可是不必要的工作是绝对要避免的。“你若在安息日掉转你的脚步,在我圣日不以操作为喜乐,称安息日为可喜乐的,称耶和华的圣日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这日,不办自己的私事,不随自己的私意。”可是,这禁令并非到此为止,先知还加上一句:“不说自己的私话。”(赛58:13)那些在安息日讨论业务或筹谋计划的,在上帝看来,就等于实际上从事业务了。我们若要守安息日为圣,就必须连思想也不用在属世的事上。而且这一条诫命包括一切在我们家内的人。在神圣的时间内,家里的人都要把属世的事务放在一边。全家都要在上帝的圣日,用乐意的心来事奉他。
上帝对他选民以色列的要求是:耶和华晓谕摩西说:“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你们务要要守我的安息日,因为这是你我之间世世代代的证据,使你们知道我是耶和华,是叫你们成为圣的。所以你们要守安息日,以为圣日,凡干犯这日的,必要把他治死。凡在这日作工的,必从民中剪除,六日要作工,但第七日是安息日,是向耶和华守为圣的;凡在安息日作工的,必要把他治死。故此,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为永远的约。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远的证据,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畅,’”(出埃及记31:12—17)。那些出于你的人必修造久已荒废之处;你要建立拆毁累代的根基。你必称为补破口的,和重修路径与人居住的。你若在安息日掉转你的脚步,在我圣日不以操作为喜乐。称安息日为可喜乐的,称耶和华的圣日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这日,不办自己的私事,不随自己的私意,不说自己的私话,你就以耶和华为乐。耶和华要使你乘驾地的高处,又以你祖雅各的产业养育你,这是耶和华亲口说的。(以赛亚58:12—14)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谨守安息日而不干犯,禁止己手而不作恶;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便为有福。与耶和华联合的外邦人不要说:耶和华必定将我从他民中分别出来。太监也不要说:我是枯树。因为耶和华如此说:那些谨守我的安息日,拣选我所喜悦的事,持守我约的太监,我必使他们在我殿中,在我墙内,有记念,有名号,比有儿女的更美。我必赐他们永远的名,不能剪除。还有那些与耶和华联合的外邦人,要事奉他,要爱耶和华的名,要作他的仆人,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他(原文作我)约的人。我必领他们到我的圣山,使他们在祷告我的殿中喜乐。他们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坛上必蒙悦纳,因我的殿必称为万民祷告的殿。(赛56:1-7节)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你们应当祈求,叫你们逃走的时候,不遇见冬天或是安息日。”(太5:17-18节24:20节)门徒约翰的观点: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上帝而生,凡爱生他之上帝的,也必爱从上帝生的。我们若爱上帝,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上帝的儿女。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约一书5:1-3节)保罗对待安息日:保罗和西拉经过暗妃波里、亚波罗尼亚,来到帖撒罗尼迦,在那里有犹太人的会堂。保罗照他素常的规矩进去,一连三个安息日,本着圣经与他们辩论,讲解陈明基督必须受害,从死里复活;又说:“我所传与你们的这位耶稣就是基督。”他们中间有些人听了劝,就附从保罗和西拉,并有许多虔敬的希利尼人,尊贵的妇女也不少。(徒17:2-4节)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上帝的诫命就是了。(林前7:19节)耶稣的门徒对待安息日:那日是预备日,安息日也快到了。那些从加利利和耶稣同来的妇女跟在后面,看见了坟墓和他的身体怎样安放。她们就回去,预备了香料香膏。她们在安息日,便遵着诫命安息了。(路23:54-56)
新天新地要在安息日敬拜:耶和华说: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长存;你们的后裔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照样长存。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气的必来在我面前下拜。这是耶和华说的。(赛66:22-23节)
安息日的时间:是每星期五日落到星期六日落。“上帝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创1:5-6节)在安息日的前一日,耶路撒冷城门有黑影的时候,我就吩咐人将门关锁,不过安息日不准开放。我又派我几个仆人管理城门,免得有人在安息日担什么担子进城。(尼13:19节)
上帝的儿女必在安息日敬拜:天地万物都造齐了。到第七日,上帝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上帝赐福给第七日,定为圣日;因为在这日,上帝歇了他一切创造的工,就安息了。(创2:1-3节)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儿女争战,这儿女就是那守上帝诫命、为耶稣作见证的。那时龙就站在海边的沙上。(启12:17)圣徒的忍耐就在此;他们是守上帝诫命和耶稣真道的。
(启14:12节)又将我的安息日赐给他们,好在我与他们中间为证据,使他们知道我耶和华是叫他们成为圣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你们要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且以我的安息日为圣。这日在我与你们中间为证据,使你们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结20:12;19-20节)
第五条诫命: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埃及记20:12)
父母受儿女的敬爱,应该过于其他的人。上帝亲自把教养儿女的责任托付给父母,所以他规定在儿女幼年时,父母对他们乃是居于上帝的地位。凡否定父母应有之权威的人,就等于否定了上帝的权威。第五条诫命不单要儿女尊敬顺服他们的父母,而且要亲切地爱他们,减轻他们的忧虑,爱护他们的名誉,并要在他们老年的时候奉养他们,安慰他们。这一条诫命也吩咐人尊敬官员,首长,以及一切凡上帝赋予权柄的人。
使徒说:“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2)以色列人希望不久要进入迦南,这一条诫命对于顺从的人,乃是长久承受那美地的保证;但是它还有一个更大的意义,这应许也包括上帝的一切真以色列人在内,应许他们在将来没有罪恶咒诅的地上,承受永生。
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1-3节
戏笑父亲、藐视而不听从母亲的,他的眼睛必为谷中的乌鸦啄出来,为鹰雏所吃。箴30:17节
你要听从生你的父亲;你母亲老了,也不可藐视他。箴23:22
第六条诫命:不可杀人。(出埃及记20:13)凡足以减短人寿命的不正当行为;怨恨复仇的精神,或损害他人的企图,或幸灾乐祸的意念,(因为“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以及不肯照顾贫乏和受苦之人的私心,甚至一切自我放任的行为,不必要的克苦,与有碍健康的过分劳动,──这一切,在不同的程度上,都是违犯第六条诫命的。
1)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约翰福音3:15)
2)不可咒骂聋子,也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只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华。(利未记19:16)
3)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总要指摘你的邻舍,免得因他担罪。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
民,却要爱人如己。我是耶和华(利未记19:17)
4)暗中杀人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门(申命记27:24)
5)受贿赂害死无辜之人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门(申命记27:25)
6)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废物)的,难免公会的审判;凡骂弟兄是魔利(笨蛋)的,难免地狱的火。“(马太福音5:21—22)
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要先饶恕人的过犯,再来求父的饶恕。
第七条诫命:不可奸淫(出埃及记20:14)
这一条诫命不单禁止奸淫的行为,也禁止一切肉欲的思想和意念,或任何引起这些情欲的行为。人不但要在外表的生活上圣洁,更要追求内心隐藏的意念与情感的洁净。基督曾将上帝律法的广泛义务教导世人说,淫念与淫视同不法的行为,一样是违反诫命的。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5:32节
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19:9节
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21:8节
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因为你们确实的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上帝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弗5:3-5节
第八条诫命:不可偷盗(出埃及记20:15)
第八条诫命禁止一切明抢暗窃的行为。这条诫命不仅定了拐带人口和贩卖奴隶是罪恶的行为,同时也禁止一切侵略的战争。第八条诫命明定偷窃与抢劫为罪恶的行为。它命令人类在生活的调节上保持严格的诚实。它禁止商业上的欺诈行为。命令人清偿正常的债务与应付的工价。同时它又宣布一切乘他人的无知,软弱,或不幸而作利己之图,在天国的记录上都算为欺诈的罪行。
不可私拿东西,要显为忠诚,以致凡事尊荣我们救主上帝的道。多2:10节
偷窃父母的,说:“这不是罪”,此人就是与强盗同类。箴28:24节
第九条戒命: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出埃及记20:16)
在任何事上说谎,以及一切欺骗邻舍的企图或动机,都包括在这一条诫命之内。虚谎的本质就是存心欺骗人。眼之一眨,手之一动,或脸上的表情,都同说话撒谎的行为一样。一切故意夸大其辞,或暗讽示意,只要图谋造成错误或予人以夸大印象的,都是虚谎,即或说的是事实,而所用的方式却足以令人发生误会,这也是谎言。这条诫命禁止人用诬蔑诽谤,恶意猜度,或散布谣言来损害他人的名誉。就是故意隐匿真情,使他人因而受害,也是违反第九条诫命的罪行。
1. 假见证:
1)不可随伙步散谣言,不可与恶人连手妄作见证。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论的事上,随众偏行,作见证屈枉正直;也不可在争论的事上偏护穷人。(出埃及记23;1—3)
2)不可在民中来往搬弄是非,也不可与邻舍为敌,置之于死,我是耶和华(利未记19:16)。
3)不可受贿赂,因为只有贿赂能叫明眼人变瞎了,又能颠倒义人的话。(出埃及记23:8)
4)作假见证的,必不免受罚;吐出谎言的,终不能逃脱。(箴言19:5)作假见证的不免受罚,吐出谎言的,也必灭亡。(箴言19:9)
所以你们要弃绝谎言,各人与邻舍说实话,因为我们是互相为肢体。弗4:25节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或作是从恶里出来的)。
太5:37节
2. 陷害人:
1)不可无故作假见证陷害邻舍,也不可用嘴欺骗人(箴言24:28)
2)往来传舌告状,虚夸的,戏言妄论是非,妄论上帝仆人,无事生非,捏造恶事的,编造虚谎不晓得的事,谤渎,辱慢人,有意识的攻击人,做成圈套陷阱陷害别人。诡诈不诚实的,说话不负责任的等。
第十条戒命: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俾,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第十条诫命针对着万恶之根,禁止一切自私的欲望,因为一切犯罪的行为都是发端于此。那顺从上帝律法,不向他人所有物妄起贪欲的人,决不会对同胞有冒犯的行为。《圣经》中告诉我们“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为我们没有带什么到世界上来,也不能带什么去,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但那些想要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人沉在败坏和灭亡中。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书6:6—10)
1.贪心:主叫谨慎,免去贪心(路加福音12:15)于是对众人说:你们要谨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贪心,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
2.贪婪:所以要治死你在地上的肢体,就如淫乱污秽邪情私欲和贪婪,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