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文件国烟专〔2012〕198号 烟草专卖专项行动总结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行业全面推行专卖内管委派制的实施意见

(2012-05-31 11:19:21)

国家烟草专卖局文件

国烟专〔2012〕198号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行业全面推行专卖内管委派制的实施意见

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

为有效发挥省级烟草专卖局专卖内管机构作用,充分调动基层专卖内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完善专卖内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行业严格规范水平,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烟草行业的实际情况,现提出烟草行业全面推行专卖内管委派制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卷烟上水平”的基本方针和战略任务,坚持把严格规范作为保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按照“1+5”的工作重点,强化眼睛向内、管好自己的理念,完善专卖内管长效机制,提升科学有效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按照“垂直管理、双重领导、相对独立”的原则,调整专卖内管机构设置,建立专卖内管委派体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构建起“制度完善、职责明确、监管到位、奖惩严明”的监管体系,确保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到位。

二、实施范围

各级烟草专卖局。

三、实施内容

(一)机构设置:

省级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以下简称内管处)与专卖管理监督处分开,不再合署办公;地市级烟草专卖局设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派驻办公室(以下简称派驻办),作为省级烟草专卖局内管处的派出机构,接受内管处和所在地市级烟草专卖局的双重管理,以省级烟草专卖局内管处管理为主;县级烟草专卖局设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派驻工作组(以下简称派驻组),作为地市级烟草专卖局派驻办的派出机构,接受派驻办和所在县级烟草专卖局的双重管理,以派驻办管理为主。原地市、县两级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机构同时撤销。省级烟草专卖局内管处为正处级部门;派驻办为正科级部门;派驻组为正股级部门。各省级烟草专卖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卷烟工业企业、烟叶复烤企业等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工作模式。

(二)人事管理:

省级烟草专卖局要制订专卖内管人员准入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专卖管理组织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国烟人〔2007〕186号)的要求配备各级专卖内管工作人员,所需人员内部调剂解决。所有专卖内管工作人员不得兼职。省级烟草专卖局内管处领导职数可配两人。派驻办、派驻组负责人与专卖部门负责人分设。派驻办、派驻组负责人的考核任免由上一级专卖内管部门会同人事部门负责。派驻办负责人的人事档案由省级烟草专卖局集中统一管理,派驻组负责人的人事档案由驻在地市级烟草专卖局集中统一管理,其他专卖内管派驻人员的人事档案仍由所在单位管理。省级烟草专卖局要就专卖内管派驻人员晋升的提名、推荐、测评、考核、任命等程序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各级专卖内管派驻人员的组织关系、薪酬福利、后勤保障等均由驻在单位负责。专卖内管派驻人员在晋级晋档、评先评优、竞争上岗、培训交流等方面享有与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同等待遇。

(三)职责分工:

省级烟草专卖局要根据专卖内管机构和人员管理体制的变化,调整省、市、县三级专卖内管部门的职责,突出省级烟草专卖局内管处对全省(市、区)专卖内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内管队伍的管理作用。要根据《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国烟专[2011]49号),结合本地区行业内部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专卖内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任务,完善相关工作流程,确保做到监管到位、重点突出、科学高效。

(四)协同配合:

省级烟草专卖局要对商业系统各级销售、物流、烟叶、计划、专卖、财务、监察等部门配合专卖内管履行职责的内容、流程等方面制订具体规定。卷烟工业企业、烟叶复烤企业等单位按《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国烟专[2011]49号)的有关要求配合专卖内管部门开展工作。各地市级烟草专卖局要加强对专卖内管的领导,组织相关部门按要求支持配合好专卖内管部门的工作。对于地市级烟草专卖局组织领导专卖内管工作情况和生产经营规范情况,省级烟草专卖局要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并与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年度工作业绩评定挂钩。

(五)考核评价:

省级烟草专卖局要制订专卖内管考核办法,通过定期考核、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客观公正对专卖内管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各级专卖内管派驻人员的工作业绩由上一级专卖内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关工作情况。省级烟草专卖局、地市级烟草专卖局专卖内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对专卖内管派驻人员的晋级晋档提出意见,由专卖内管派驻人员所在单位落实,以调动专卖内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工作业绩差、责任心不强、考核不达标的人员要调离专卖内管岗位。

(六)责任追究:

省级烟草专卖局要建立专卖内管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规范生产经营问题的有关责任人以及监管不作为、失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特别是对当前比较突出的卷烟非法流通问题,要牢固树立眼睛向内、管好自己的理念,建立惩罚机制,切实加大治理力度。对于案值超过30万元的卷烟非法流通案件,要一案双查,对卷烟流出地的营销、专卖、内管等部门有关人员以及单位相关领导问责并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前整后犯、边整边犯,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要把卷烟非法流通情况同各级烟草专卖局领导年度工作业绩挂钩,视卷烟外流情况扣减相关单位领导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得分。

四、实施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卖内管委派制是国家烟草专卖局进一步解决行业“注重自律”课题的重大决策部署,抓好这项工作对维护烟草专卖制度、保障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保障,全力抓好专卖内管委派制实施工作。要扎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广大干部职工真正了解、支持和参与到内管委派制改革中来。要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学习江西省烟草专卖局试点经验,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全面推行专卖内管委派制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推进时间表、落实责任分工并在7月底前报国家烟草专卖局。

(二)要高效稳妥地推进。各省级烟草专卖局要加强调研、督导、协调,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抓好专卖内管委派制各项工作落实。10月底前各省级、地市级、县级专卖内管机构要调整设置到位,同时人员、办公设施等要配备到位,要严格内管人员准入门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专职化内管队伍。年底前完成配套制度建设工作,按照“垂直管理、双重领导、相对独立”的基本原则,从机构、职责、编制、工资关系、福利待遇、考核等方面细化配套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落实监管责任的评价考核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同时要结合内管工作模式的新变化和新要求,重新梳理监管节点,优化监管流程,完善监管制度,力争年底前实现专卖内管委派制模式的有效运转。

(三)要处理好实施专卖内管委派制与做好当前内管工作的关系。今年,行业的专卖内管工作任务繁重,各级烟草专卖局要把实施专卖内管委派制作为推动内管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正确处理好完成当前各项专卖内管工作任务与实施专卖内管委派制的关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进一步开创专卖内管工作新局面。

(可公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烟草专卖 管理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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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分送:国家局、总公司领导,办公室、人事司。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2012年0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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