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信用卡,相信没人不知道。有人对信用卡,也是又爱又恨。爱的是超前消费的便利与美好,恨的是透支后那个“信用卡诈骗罪”的紧箍咒。超前消费,卡已透支,却发现无钱还卡,又不想落得个“信用卡诈骗罪”,惹来牢狱之灾,怎么办?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金额达一万元以上的即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一万元,对于当今这个物价暴涨,买个小小手提包就有可能过万的年代,显然,每个手持信用卡的人,都极有可能透支一万以上。若是透支,有钱还了便是,当然无须担心。
那么什么样才是恶意透支呢?依据《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
由此,如果我们不想要被认定为是恶意透支,不想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自然得逃得开这“恶意透支”的名头,对吧?办过信用卡的,或是曾经透支过的,大家伙们多多少少都知道,银行在进行信用卡催收时,大多是批量委托催收机构,然后透支的持卡人便会接到催收机构的轰炸式电话。如果你曾经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对这些轰炸置之不理,或是干脆换了个联系方式,乐的一身轻松,那你就大错特错了。银行催收这只是第一步,此时也还仅仅是停留在催收这一民事领域,若是你置之不理,达到受催收两次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即符合了上述恶意透支的规定。接下来若你还是自个儿在那偷着乐,可能一不小心,银行就到公安报案了,后头的事,想必你就明白了。
所以,若你在透支信用卡一万以上后,在接到银行催收电话时,切记要积极回应,因为此时正是还卡的好时机,若你只是无法全额还清,大可在此时跟催收方还还价,商讨出可接受方案,还了也就一了百了。若是你实在力不从心,无力还款,也别急着逃,每月还个小部分小部分,不求还清,只求不至于到3个月未还,也就可逃过一劫。
说到这,你可别拍桌子直笑,以为银行的钱这么好赚,以后每月透支个几万块,然后每月还个一两块,多出来的钱就可以肆意由自己大鱼大肉的话,那一个不小心你可能就会被公安机关招进去“喝茶”了。
依照法律规定,下列情形将被认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因此,打着透支信用卡的钱来挥霍的如意算盘切不可取。上述提及方法针对的首先应当是,你是正常使用信用卡或是在使用信用卡时消费水平是与当时经济状况基本相当的,只是后期因经济状况出现困难等原因,确实无力还款的。再次,透支后切不可采取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催收等方式恶意避债,不可转移、隐匿财产等,否则,终究也是难逃法网。
简而言之,持卡人确系无还款能力的,应当坚持每月还卡,不求还清但必定坚持不超过3个月未还,同时还应当不刻意改变联系方式,不躲避银行的联系或是催款,不肆意挥霍财产,不隐匿财产。如此这般,才能尽最大可能的避开“信用卡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