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静、刘振华写了辞职报告,总政派人征求意见
1997年7月5日
苏静说:今天我主要谈一下参加两次领导小组会议接触到的一些情况和我的一些感受、体会。我一共参加了两次会议。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我参加了,在这次会议上,洪学智作了一个比较长的报告,讲了写四野战史的任务原则和军委决定总顾问、顾问和领导小组以及成员的名单等问题,我提了一个顾问补充名单,主要是感到顾问不太平衡,有些纵队参加三个(如四纵),有的纵队没有人参加。我提出应增加七纵的吴富善,三纵的卓雄,还有曾克林等……,应该列为顾问。这不是哪个人的问题,主要是便于照顾到各个方面。我还提出两个人可以参加编写组。一个是阎仲川,洪学智把我顶回来,说他陷得很深,另一个是苏丹,他是《辽沈决战》一书的主要编辑,过去在东北局工作,洪说我们是写四野战史,不是写东北局的,也给顶回来了。在东北局工作的人为什么不能参加,陈云、彭真是总顾问,他们不都是在东北局工作吗?闹得有点僵。后来,洪学智对我说他考虑过了,就不要再麻烦军委了,以后给他们送文件就行了。
编写组写了两年多给我送了一个征求意见稿,我看了,并请熟悉情况的苏丹、阎仲川来一起谈了谈,给编写组和洪学智同志写了一个书面意见,对征求意见稿提了一些意见(这些意见我就不再重复了,你们可以把这个书面意见直接转报军委),后来,四野战史编写领导小组办公室又给我送了一个送审稿,一个送审报告。
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我也参加了,并根据送审报告在会上有一个发言,根据录音整理了一个书面材料,你们拿去就行了,我就不用再讲了。
会议结束后有一个“纪要”,这个“纪要”对会议上的不同意见没有提多少,送给军委。我就给糜振玉(军科副院长)打了个电话。糜说,会议结束时,洪学智作结论,问大家有什么意见没有,大家不说话,不就是没有意见吗?我在这次会上发言后,刘振华发言同意我的意见,洪很不高兴,问刘为什么同意苏静的意见。我认为这样开会不行,这些在“纪要”上都没有反映。我就给军委写了两封信,有保留意见之意,刘振华也同意我的意见,所以我们俩联名。并提出不要把我们列为副组长,免得四野参战人员和后人的非议。
信写得很简单,并不客气地指出,送审稿对东北战场初期的写法严重歪曲历史,洪学智同志一意孤行,不采纳其他同志的意见,在上报的“纪要”中也不提争论的问题。在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上,洪当时就要我拿出材料来,并说我的发言是胡搅蛮缠。问我,这个四野送审稿子行不行,我说不行。他又问我,把你的意见加上去行不行。把我的意见就这么加上去还叫什么战史呢?以后我就不再发言了。
我讲的这些意见是有根据的。在编写《辽沈决战》这本书的时候,陈云和彭真在这些问题上就存在着分歧,邓小平同志讲把这些材料封存起来,不要再扯了。
我在6月16日给军委的第二封信中,对有关问题作了说明。还附上了三份材料。一份是毛主席1949年3月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有关东北问题的一段谈话,一份是1948年11月东北局关于全东北解放后的形势与决议的有关部分及1949年5月中央对这一决议的批示,一份是1986年12月10日中央办公厅给张秀山的通知:邓小平同志对《辽沈决战》(综述)稿的批示。
你们要听我的意见,就是这些意见,这些意见都已经有文件了。
四野战史现在这么写是不行的,不是全部不行,主要是前面概述和前三章不行,这是很重要的部分,现在回避了东北局的分歧。在这方面,陈云同志有个讲话,主张要写清楚,还有张秀山给陈云的一封信(我不念了,这些材料给你们带回去)。你们写东西,不能总听一个总顾问的,还要听另一个总顾问的,陈云同志也是总顾问,光听彭真一人的,这有点偏向呀。
现在的史稿回避了分歧、矛盾,这不能全怪编写组。开会时,彭真同志处两个人在你们那儿指手划脚,他们在这次会议上发言对编写组表示感谢,因为接受了他们的意见,大概有一个地方没采纳,就是林彪提出的“忍、等、狠”,史稿写上了。他们还到沈阳去指挥编写。“七七决议”怎么写,这样编写出来的战史怎么能行呢?抹掉了“七七决议”的一些重要内容。广州军区的同志尖锐地提出来,沈阳军区写的“七七决议”那个初稿写得比较好,后来修改得一次比一次差,一次比一次糟。
从这里可以看出,彭真同志处的两位同志为彭真同志要翻东北的案子,是下了功夫的。在领导小组会上,专门印发了对韩先楚一篇文章的两条重要更正,还说,这个更正由杨尚昆加了“重要”二字,来说明东北没有收到“让开大路,占领两厢”的电报。同时还印了毛选一个题注的修正件,1991年版删掉“让开大路,占领两厢”八个字。其实这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不能有这八个字就错了,也不能说中央就没有这个指示。有没有这八个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的精神,但这八个字概括得比较好。我在东北就看到了,你们说没有,我就不太同意,我也没有到过延安,延安发给重庆的电报我也看不到,只能看到发给东北的电报,彭真的文章中不是也写了吗?怎么说没有呢?重要的不是这八个字,而是精神。这八个字比农村包围城市的提法更适合东北的情况,概括了毛主席、刘少奇对东北的指示精神,毛主席也用这八个字来概括陈(云)、高(岗)、洛(甫)向中央提出的电报精神。这已经成为定论了。我听刘振华说过,彭真讲日本占领东北十四年,东北交通四通八达,离开大城市就生活不下去,主张坚守大城市。对根据地建设,虽然也发了一些文件,但没有认真贯彻。我们知道,彭真给中央的电报,从来不承认东北敌强我弱。前三章强调东北坚决执行中央的指示,而不讲落实的效果如何。中央在1946年6月作出了东北局干部分工的决定,这是很英明的一招。为统一领导,由林彪任东北局书记,彭真、罗荣桓、高岗、陈云任副书记,改组了东北局,才有“七七决议”,后来东北局召开了扩大会议,总结了根据地建设的经验教训。送审稿把这个重要内容去掉了,连教训都不写了。那时大家对进大城市很高兴,和平幻想很严重,这个教训是深刻的,要认真吸取。前三章对“七七决议”的重要性和作用一定要突出出来。
还有四平保卫战问题,说四平保卫战配合了和平谈判,打击了国民党军的进攻气焰,显示了东北民主联军的力量。中央认为是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但不能作为一般的作战方针。这样说虽然没有错,但送审报告又说,配合了和平谈判,保卫了北满,争取了休整时间。关于这个问题,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部1947年4月在向中共中央及中央军委的报告中有这样一段话说:四平保卫战,在战术上有某些成功,但在战略上是失败的,其详细内容可看附件。到底怎么看,我也不再说了。
鉴于这些分歧,我建议军科以一个什么名义,给中央党史小组写封信,请他们就这些历史问题作个客观的、准确的、全面的、恰如其分的结论。再一个建议是开一个顾问会议,让大家都谈一谈。第三个建议是在统一(书稿)之前,不要轻易定稿、复印,不要急于献礼,不要抢时间。
现在的送审稿,东北局的分歧没有写;“让开大路,占领两厢”八个字没有写;“七七决议“写了点,但写得不够,其重要意义没有突出表达出来。
你们是军委派来的,我相信在军委的过问下,四野战史一定能准确地反映历史,一定能写好。你们今天来征求我的意见,很好。还可以征求其他同志的意见,向军委汇报一下。你们也可以研究一下我的意见对不对。你们今天录了音,整理后送我看一下。
我的意见不一定对,但我要提出来。你们可以把我给你们的材料转报军委。现再附上关于东北军事状况,给中共中央及中央军委的报告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