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这里的“竣工结算”是什么含义?企业的基本建设项目,不仅仅是要竣工结算,而且更要竣工决算,最终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在税法中为什么用了“竣工结算”而不用“竣工决算”?
“竣工结算”跟“竣工决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工程竣工结算是确定工程最终造价,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结清工程价款并完结经济合同责任的依据。
工程竣工结算为施工单位确定工程的最终收入,是进行经济核算和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
工程竣工结算反映了建筑安装工作量和工程实物量的实际完成情况,是统计竣工率的依据。
工程竣工结算是建设单位落实投资完成额的依据,是结算工程价款和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从财务方面处理帐务往来的依据。
工程竣工结算是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的基础资料。
(2)工程竣工决算是在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财务及有关部门,以竣工结算等资料为基础,编制的反映整个建设项目从筹建到工程竣工验收投产全部实际支出费用的文件,包括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以及预备费和投资方向调节税支出费用等。
一、结算和决算的定义
结算: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
决算:竣工决算是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应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结算和决算的区别
1、二者包含的范围不同: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以及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超出施工合同范围的工程变更情况,调整施工图预算价格,确定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它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等于合同价款加上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数额减去预付及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再减去保修金。
竣工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和投资方向调解税等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前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2、编制人和审查人不同: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承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的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人员编写,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时抄送有关设计单位。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还应抄送财政部、建设银行总行和省、市、自治区的财政局和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
3、二者的目标不同
结算是在施工完成已经竣工后编制的,反映的是基本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
决算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核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建立健全经济责任的依据,是反应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竣工决算要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投资效果。
竣工决算不仅包括整个工程的工程费用,还要包含业主的管理费用、开办费用、征地费用、设计费用、监理费用、流动铺底资金等等,总而言之,只要是为了该工程发生的费用都要进入竣工决算中;从分工来理解,竣工结算由造价工作人员来完成就可以了,但竣工决算不仅要有造价人员还要有财务人员来一起完成,因为竣工决算涉及一些财务费的分摊和归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