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眼下看来不可或缺的机构屡经兴废,至今尚在重建之中,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目前大陆人口拐卖的严峻现实。
□ 记者 李光敏
2010年底,中国社科院教授于建嵘及几位知名媒体人在网络上发起对行乞儿童随手拍照微博打拐,吸引众多网友加入。各地公安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办公室”(简称“打拐办”)的积极回应和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的表态,则使打拐办这个相对低调的机构进入公众视野。
实际上,这个眼下看来不可或缺的机构屡经兴废,至今尚在重建之中,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目前大陆人口拐卖的严峻现实。此次微博打拐事件,或将影响打拐办这一机构的未来走势。
机构去留
改革开放之初,随着大陆经济市场化和人口流动加剧,拐卖妇女儿童达到猖獗的程度。上世纪80年代中期,公安部联合全国妇联组队到山东、江苏等地调查,向中央写了一份关于当前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现状的报告。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相关文件,要求坚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打拐由此成为公安部门的一项专门事务。在“中国打拐第一人”、原公安部刑侦局调研员祝燕涛的回忆中,当时的被解救人员经常是“一车皮一车皮地拉”。
据介绍,此时打击拐卖主要是通过专项行动来进行,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从公安部、全国妇联等部门抽调人员形成工作组。专项行动结束,工作组随之解散。
1993年,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成立“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办公室”。打拐办成立之后,曾在公安部从事刑事犯罪情报资料工作的祝燕涛担任新成立的打拐办的副处长,处里另有6名工作人员,除隔几年就会开展的专项行动外,打拐办还负责处理与打拐相关的很多日常工作。截至1998年,全国有至少18个省市在公安系统内设立了专门的打拐部门。
相关立法也在不断跟进完善。在1979年颁布的《刑法》里,还只是有一条拐卖人口罪,刑期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1997年,刑法修订,改拐卖人口罪为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也更重,最高可判死刑。修改理由主要是妇女、儿童是一个弱势群体,拐卖这两类人具有较为深厚的犯罪市场,此类犯罪时常发生且危害特别大,需要刑法更强有力的保护。
四川省是最早成立专门的打拐部门的省份之一。该省人口众多,且有跨省婚姻和外出务工的传统,拐卖妇女儿童现象早有出现。据长期从事打拐工作的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副局长岳文茂介绍,早在1974年,针对当时一些外流妇女被骗的情况,四川省政府成立了四川省打击人贩子反革命领导小组。1982年,又在省政府框架内设立四川省打击拐卖人口犯罪活动和制止妇女盲目外流领导小组,下面设立打拐办公室,可谓全国最早的打拐办。该办公室从公安、检察院、法院、妇联等省级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常年办公。
1992年,四川省公安厅从省政府手中接收了打拐办公室,在当时的刑侦处设立打拐科,专门承担打拐任务,在公安系统开了先河。1997年,四川刑侦体制改革,原来的刑侦处升格为刑侦局,打拐科成为刑侦局办公室下设的一个科。四川省下属县市打拐机构的沿革和省里一致,1997年起,一些较大的县市公安局也陆续设立专门的打拐大队,即便没有专门的机构,也有专人负责打拐。
1998年,中央各部委机构精简合并,公安部打拐办并入杀人案件处。祝燕涛调入杀人案件处后,任正处级调研员,仍然负责公安战线的打拐工作。遇到要部署专项行动的时候,从公安、妇联等机构抽调人员。直到2007年,公安部打拐办才重建。
公安部打拐办撤销后,除四川、云南少数省市外,各地公安部门内的打拐机构也相继撤销。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曾对媒体透露,目前仅天津、河北、吉林、云南、四川5个省级公安机关设有打拐专门机构,昆明、南宁、成都3个市设有打拐大队。全国公安机关专职打拐人员每个省两三人不等,相加不足百人。
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打拐办常年工作的在编人员只有3名,另外抽调的两名负责DNA鉴定的技术人员和一名专门的追讨人员,则是有任务的时候才会参与。江西省贵溪市公安局流口派出所政治教导员施华山介绍,整个江西,公安系统内专门的打拐部门,就只有施华山所在的贵溪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有个打拐中队。其他的,都是公安部部署专项行动的时候,地方临时抽调人手。
机构裁撤、人员削减的同时,人口拐卖形势仍在发展,妇女被拐卖淫之外,儿童拐卖、失踪现象日益突出,成为社会公害,直到此间再度引人注意。这也是2007年公安部重建打拐办,以及此次各地打拐办高调回应微博打拐的背景。
打不起拐
1991年,江西贵溪县新田乡30多个女孩外出打工被拐骗,县政府很快组成了公检法司及共青团妇联组成的解救小组共18个人前往福建泉州营救,结果只救出了3个,解救小组的人挨了打。同年下半年,施华山被调到新田乡派出所,面对求救的家长,他向领导提出想再次尝试。
施华山抓住了两个人贩子,解救出了几个人,名声由此响了起来。四邻乡里但凡谁家孩子被拐卖,都来找施华山。有时他带个把民警,或者政法组的干部,有时也单打独斗。
后来,施华山先后被公安部评为二级英模、一级英模,以及全国劳动模范。贵溪市公安局调施到流口派出所任政治教导员,为方便老百姓找他,还专门给他批了一个打拐中队的牌子,与流口派出所共用一套人马。有事打拐,无事维护治安。
出名以后,施华山先后向公安部和省政法委写报告,公安部批过他20万元现金和一部车,省里批过他10万元现金。施华山说,他打拐没有专项经费。很多时候,把人解救出来,要给人家买车票送他们回家,还得他和民警们自己掏钱。
四川省的情形有别。由于该地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现象发生得比较早也比较严重,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十分重视。打拐办还在省政府框架内时,除国务院每年拨一部分打拐专门经费外,省里也有预算。岳文茂回忆,1992年以前,每年经费可达两百万元。下属各县市的打拐,省公安厅也会给予经费支持。公安厅刚接手打拐办的几年,每年经费都还有100多万元。
但近些年,由于省里实行财政分灶吃饭,打拐科的经费受到限制,每年只到手20万元左右,不够来一次大型行动的。
陈士渠曾对媒体介绍说,目前全国九成省级公安机关无专项打拐经费。经费的不足限制了打拐的深入开展。据统计,解救一位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平均花费在2万至3万元,办理团伙案件需要几十万元,重大团伙案件有的甚至需要上百万元。
公安部的打拐办并入杀人案件处后,之前有的国家专项打拐预算也没了。很多人这样说祝燕涛,“部门没了,经费没了,就剩下一个人。”
2007年重设打拐办后,整体局势尚未完全改观。面对全国各地的“寻子联盟”和街头的乞讨儿童,打拐办时常面临有心无力之憾。
从“兄妹开荒”到联席会议
祝燕涛说,打拐工作开展的初期,各地打拐都是“区域作战”,缺乏全国一盘棋的思维。拐出地和拐入地的公安部门甚至经常出现对峙。
一些拐入地警察在协助解救被拐妇女时,经常遭遇全村阻挠,并且被认为是“吃里扒外”。而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社会安定成为国家治理层面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词。加上警力有限等原因,拐出地警方异地执行任务时,常得不到当地警方的协助,并遭遇当地政府冷眼。
打拐办成立当年,祝燕涛牵头在四川召开了全国重点地区打拐工作协调会。之后每年都会召开,主要解决各地打拐警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问题。
进入90年代后,拐卖开始转向以招工或者介绍工作的名义为主,加上拐卖儿童的犯罪现象增多,专业犯罪团伙涌现,官方的打拐行动也在思维上有了极大的转变,从以公安部门为主或者公安、妇联“姐妹开荒”打拐,转向多部门合作,宣传、司法、教育、民政、工商部门等加入,“系统打拐”模式成型。
祝燕涛介绍,打拐方式上,长期以来都是“截流堵源”,打拐人员长期蹲守在各城市的汽车站、火车站、码头,看到妇女出行,都要仔细询问甄别。后来逐渐转向打击买方市场,在买方市场宣传“一不买、二不卖、三报告”,并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多种形式规劝、压制,达到“没有买,就没有卖”的目的。
90年代后期开始的对于打拐工作的宣传是对早期“只做不说”的极大突破。在冒着“抹黑社会主义”政治风险的情况下,祝燕涛和同事们做了很多工作,一点点争取,提出打拐要见报、上电视,通过广播宣传,将媒体报道纳入对地方打拐工作的考评体系。
2001年左右,祝燕涛开始向上级提出将打拐工作纳入国家计划。经过多年酝酿,2007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该行动计划确定了2008-2012年中国反拐工作的路线,全面规划了实现行动目标的具体措施与责任分工,涵盖预防、打击、受害人救助、遣返及康复、国际合作等反拐工作的各个领域。
根据计划内容,2008年,由公安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综治办等31家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国务院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立,公安部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的召集人由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办公室主任由刑事侦查局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各省市也纷纷建立厅际联席会议。以四川省为例,其厅际联席会议牵涉33个厅局,联席会议下设打拐办公室,其主任由四川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担任,刑侦局局长和副局长任副主任。
据介绍,近年经过几次专项打拐行动后,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呈下降趋势。以四川为例,2004年到2008年每年发案150-200件左右,2004年最多,也只有270多件。“原因在于现在的人贩子很多是职业化的,一旦把这批人抓了后,案子必然大量减少。”岳文茂分析道。
祝燕涛认为,未来拐骗妇女儿童的现象不会比八九十年代更严重,但相比过去只讲战果、不讲保护的情况,官方打拐的观念必须改变。“以前,我们通常抓了人贩子,解救妇女之后,就将她们扔火车上了事。其实这样是不行的。要从受害妇女儿童的生理、心理的角度去理解打拐。妇女儿童被拐卖后,身心受创,他们的安置、心理的干预及之后的成长,都应该是我们要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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