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有网友传来一封邮件,说要找到这个人取证。看内容是有关李某某案杨子墨杨晓花的,看了这封邮件后,确认杨女真不是个良家女子,为这样的人陷害未成年人感到愤怒!网友们帮忙找到了发邮件的人,或者说与邮件有关的人,了解了关于杨女的一些情况。这些都印证了李在珂所说的——本案有嫖娼的成分。杨女就是个娼妓,戴着白领帽子的娼妓!
大家看看这封邮件,并附上截图:
1:那天在GLOBAL消费,我是曲中遂运营总监的客人。微博@老曲乐园。
2:子墨我们以前也认识的。以前在我包房坐台过2次。其中一次谈好过出台。和我朋友去了XX商务会员(应该是笔误,会馆)开房。可以调监控。
3:那天我们想叫子墨到我的包间。后来说已经坐到别的房间了。我在天蝎座门口往里看过。子墨靠在一个男孩身上。
4:那天晚上在XXXX有跟子墨和她一个同事撞见。打了招呼。问他们下班去哪?。她们说已经有安排了。
5:看翻案进展情况愿意做实名举报。希望能多搜集证人证词。让我心里有底。不想做无用功。
6:愿意录音和签字甚至出庭。但是如果只有我一个证人。没有其他证人证词不希望参与
7:事情审判时本人在XXXX。回来才知道这个消息。感到现在的妓女也那么可怕。希望留下联系方式多加联络。我也在劝说几个关键朋友能帮忙翻案。
8:因为小时候和李天一一家XXXXXXX。所以这个忙是必须帮得。请勿人肉本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