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迪,我恨你。我从1968年的时候就开始恨你。常言道,时间会治愈一切,随着时间过去,人们往往会忘记当年的痛苦,他们总是怎么说来着?哦,伤口愈合了。”
“但你知道我不会这样,你我这样的人都不会。恨意只会变得越来越强烈,开始的时候从那道伤口里面流出了一品脱的血,然后是三品脱,然后是五品脱,直到血液流干,我们会变成恶心的干尸,除非我们将那伤口缝合。我们用什么来缝合伤口?绝对不是时间,不是,弗雷迪,是我们仇人的血液。我们将它倾倒于溃烂的伤口上,与我们自己的血融合在一起,然后我们看见新生的嫩肉在白色的不断蠕动的蛆虫上生长出来。”
“但是对你,我的恨意却是个例外。三十年后,我对你的恨如同三十年前一样,无增无减。我想是因为你打发我抱着那个婊子去舞池的那一刻,我就已经恨你恨到了极点,它无法减少,却也无法增加。你不知道我一直在看你,你却一直都看着那个金发娘们的眼睛。就在几刻钟之前,你把你的领带别针给了我,我以为你至少会提前通知我一声,关于你坠入爱河这件事。”
“放心吧,凯伦会爱上你的,她会爱你爱得要死。你不知道这一切都应该归功于我,我在她面前扮演了那个令人讨厌的假弗雷迪。她一定觉得你是她此生遇见过的最绅士的人物,你也的确是。”
“我的意思是,你穿着马海毛的手工西装,意大利皮鞋,你戴着红宝石袖扣,珍珠与你是那么相配。我闻到你的味道就已经够令人沉醉了,就像上好的尼古丁,我什么时候醒悟到那不是高级西装的味道的?我不知道。”
“你他妈结婚都没有通知我。你跟凯伦独自欢乐着,完全忘了我。好吧,也许别人不在乎,但是我不行。我不能让弗雷迪变成一个住在贴着粉红色墙纸的公寓里,围着三个孩子晕头转向的肥佬。哈,你也许听过,'爱情使人肥胖'。”
“你令我失望了,我得亲手把你的圣象推到,毁灭,变成一堆渣滓。你本来就是一堆渣滓铸成的,你这个混蛋。我看着凯伦倒下去,但我只看了一眼,然后我把目光移向你,你依旧没有看我。但我却看着你,我看着你中弹,看着你倒下,我看着你的血喷涌而出治愈了我的疼痛。你的坠落让我兴奋得发抖,我兴奋得都硬了起来。”
“天啊,最后你没死,你还活着。这都不重要了,你不是非得死。重要的是你颓废,你心灰意冷,你不是那个屠夫,但你也不再是策划着一场幸福婚礼的家伙了。我很满意,我感觉到成功和快乐。”
“哦,弗雷迪,弗雷迪。如今你回来了,往年的阴影依旧缠绕于我。你没杀我,我不知道我应该是希望你没有勇气,还是应该希望你根本就不恨我。”
“你又离开了,再一次,再一次,再一次。你什么都没带走,你的领带别针还是我的。”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