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易分聚难聚纷繁乱世难由己,来时陌上初熏,依旧梦魂中 陌上初熏by佛吟腐书网

同样是乱世中的爱情,在张爱玲笔下是《色•戒》,在三毛笔下却是《滚滚红尘》。

看了《滚滚红尘》,发现自己的哭点越来越低了,看书的时候还只是压抑着的心痛,结果等看完了电影,却是真的泪流满面了。

电影的主要年代背景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中后期,而那时正是近代中国时局动荡不安的年代,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大环境下,人能活着,已属不易,倘若还想再来谈及什么感情,则似乎是件很奢侈的事情。然而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一旦动了心,动了情,往往也就身不由己。《滚滚红尘》说得正是这样一个乱世情深的故事。

  故事的女主角名叫沈韶华,她出身不俗,才华横逸,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她的一生,完全是为了爱而生。正如原著中写得那样,韶华一生的追求,不过两件事情,情感的依归,自我生命的展现。如果她爱的是一名寻常男人,或许就不必承担命运上那凄艳的煎熬,然而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她最终爱上的是那个叫章能才的男人,于是她的人生也随之变得跌宕起伏。

  说她幸运,是因为茫茫人海,知音难觅,而能才恰好正是懂她的那个人。韶华之前虽身为千金小姐,但少年丧母,父亲对她又极为冷漠,因此在她内心深处,是非常渴望爱与被爱的。章能才温文尔雅,成熟稳重,对她又彬彬有礼,细心体贴,百般呵护,物质上无需她过多言语,便知她的所爱所需,自行悄然买来,给她惊喜;精神上他是她的忠实读者,三言两语,即有共鸣……试问这样知冷识热的人儿如何能令她不为之心动?

  然而遇上能才,亦是她的不幸。首先是因为前者的身份过于敏感特殊:能才虽自信自悟,手上无血,却是为日本人、伪政府做事的“汉奸”;其次是因为他的性格沉稳的有些懦弱,缺乏担当,为了他,韶华曾被千夫所指,遭人欺负;为了他,韶华曾毅然抛下一切,万里情奔……她别无他求,她只要他爱她。。。对于这样一段爱情,韶华爱的热烈且纯粹,犹如扑火的灯蛾,纵是被烧的遍体鳞伤也从不言悔;而能才呢,他不是不爱韶华,只是他远比韶华现实,在成长过程中他所遭遇的沧桑以及本身身份的特殊性令他对未来感到茫然,甚至恐惧——说到底他不过是个在乱世之中随波逐流的平凡男人,他如何能负担韶华的如此深情?于是在那场爱情战役里,韶华拼尽全力,勇往直前,而他却节节败退,最终溃不成军。

  而与能才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那位余老板。他是个类似于中间商、二道贩子的小商人,他粗鄙、庸俗、外形委琐……远远望之,已令人心生厌恶。然而在韶华受欺负的时候,挥着军刀来保护她的人是他;在韶华穷困潦倒时,细心照顾她的人是他;在韶华受伤时,经常来看望她的人是他;在韶华没能坐上客船的时,毅然跳上岸誓与她同生共死的人还是他。。。

  其实韶华不是没下过决心要与过去一刀两断的,可是多年后在那条纷乱的街道上,只因能才的一句哑语“我,爱,你”,便又令她再次沦陷在他的眼眸。不管怎样,她,还是爱他。为了爱情,她将自己的船票给了最爱的男人,眼看着他离去,心里是知道的吧,这一别,就是永远了。

她爱他。可我不觉得她傻。就像故事中月凤执意要陪男友小勇去参加抗日秘密会议不听韶华劝阻时说的那样:“韶华我们活该。”,就像月凤出事后韶华失心疯一样的喃喃自语:“为了一个男人掏心掏肺的你值不值得?”,韶华看见月凤和小勇似乎没有死,还靠在出事的学校墙边,她似乎听见月凤快乐地笑着无辜地说:“可是我们女人不把心掏出来,就不能活啊”韶华近乎疯狂地问月凤:“你活了没有?活了没有?”月凤又笑了:“我们又没有死他把他给了他的梦。我把我的心他--”活该去爱了,活该爱上了,活该放不下。冤孽也好,宿命也罢。总之活该,一切都是活该。没有值得不值得,没有该不该,没有对不对,只有,爱,认定了一个人,跟着他,不后悔,不回头的爱,从此不怕黑,没有了害怕和恐惧,只要,和他在一起。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码头人海中的那一放手,对于能才与韶华而言,既是生离,又是死别了。在之后的四十年里,能才是在无尽的回忆以及悔恨中度过的;而韶华呢,她又是以怎样的心情去独自面对那漫长寂寥的人生的呢?我不得而知。

影片结尾的时候,能才翻开韶华的遗作《白玉兰》,这时电影里传来林青霞慢慢地平静地叙述旁白的画外音:“玉兰知道春望战死了,就去跳了河,却被邻村一个小伙子给救了起来。玉兰心里怨了这个救命恩人一辈子,却也就跟住了他。这一天,夫妻两个抱着孩子去报户口,人家问说,这孩子叫什么名字,玉兰说,剩下娃娃的那一夜,月亮白白的,照着孩子,好像月娘娘送来的凤凰一样,就叫她月凤好了。”一时间能才热泪盈眶,我的眼泪也爬满了脸。。。韶华把自己的船票给了能才,把乱世里最后仅有的生的机会给了他,可她自己呢?她的命运呢?三毛没有明写,却似乎借着剧中韶华作品里玉兰的故事已经说明了。韶华,最后是嫁给余老板了吧?还有了一个孩子,一个女儿。可是,她真的幸福吗?或许她会过得不错,毕竟,余老板是爱她的,就像她爱能才一样地爱她,把她当做易碎珍宝一样呵护。打心里,我是讨厌余老板的,实在不喜欢这个猥琐的男人,但是,影片中他也曾打动过我,让我顿生出些许敬意。当余老板发现韶华没有上船时,他毅然抛下用金条换来保命的珍贵船票,在别人都匆匆忙忙往船上挤的时候,他在拥挤人潮中步履艰难又信念坚定地下了船,拼命挤到韶华面前。韶华说,余先生,我害了你。他说,没有关系,没有关系。不要紧,我没有关系。不要怕,我不怕死—不要哭--沈小姐--不哭—不哭。他伸手想拥抱那孤苦无依的韶华,但不敢,只双手包围住她,但不碰她,,给了她一个空虚,又尊敬,又疼惜的空的拥抱。他说,沈小姐—日本人的日子,我们都过下来了,自己人的政府,难道活不下来吗—不哭—不哭—好了—好了—我在—我在—我在—我在我在我在我在--。。。。在余老板眼里,韶华是美的,尊贵的,遥远而不可及的梦,他爱她,渴望她,却也清楚自己的分量和能耐。。他的爱,有些卑微,没有炽烈的热和光,韶华,甚至是看不起他的,或许他也知道韶华是看不起自己的。。。。然而,韶华最后还是跟了这个打从心底里看不起的男人。我想,并不单单因为生存,还因为她心底所有的支撑已经全部坍塌。。。她失去了所爱,她没有了爱,没有了希望,她,大约是认命了吧?

哀莫大于心死。这样的结局,也好。韶华不为少年留,再多的美好,早已是过眼云烟。我宁愿几十年后能才回来寻找韶华时,看到的只是一本遗作和一卷薄薄的就把人的一生笼统粗略概括的档案,而不是见到一个满脸皱纹佝偻着背牙齿松动头发花白的老太太,那太残忍,太残忍。。。有时,相见真的不如空怀念。那些美,千般爱,忆往昔,刻骨铭心,种种美好,将永存心间,她将永远活着,活在你心间,活在你美好的记忆里美好的年岁,美好的你我,美好的一切。这样,最好。

在看到中间韶华负气离开能才后烫了卷发衣着妖娆穿着很高跟的鞋子和余老板在曾经和能才用餐的饭店吃饭时,我是很难过很难过的。那样美好的人儿,眼睛里却没有了光彩和灵气,冷冷的表情,不耐烦的语气,像离了魂的人,她端起酒杯,却满是落寞,对面,坐的是余老板,不是能才。我宁愿看到她初和能才约会时因经济拮据用烧过的火柴棒描眉,把茶几上的白色钩针披桌布来作披肩,没有波浪头,拎着过时的老气手袋,手指碰到餐具会紧张。。。。我宁愿,看到那样的她。然而,她终究还是被唤醒了。当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在饭店门口时,看到他已不复当年的衣着考究潇洒翩翩,被门童像敢叫花子一样地赶出去时,他了她一眼,于是她沦陷,她被点燃。她不顾一切地追了出去,在街上,他们相遇,她意味深长地喊他“章-部-长-别来无恙?”他是黯然的,他想起了过去的那些美好日子,再想想今时今日的自己。。。他说“在那里面吃一顿饭,天文数字了吧?”韶华又见到他,有恨有怨,她故意讽刺他,她想刺痛他,然而,当她看清楚能才潦倒不堪的样子时,她顿生柔情,伸手摸了摸能才的头发---她,还是爱他呀。

爱是无解穿肠毒,明知饮鸩,却仍甘之如饴终不悔。忘不了,放不下,断不掉。

片中韶华看着章的眼神始终温柔,而章看着她的的眼神除了爱怜还有担忧。他爱韶华吗?也许,爱的,爱过的,可是后来,爱不起了,就像能才在乡下躲避时对韶华说得那样韶华,我当不起你。而韶华,那样倔强骄傲的女子。她可以带着自己全部的家当来投奔他,也会在发现他身边还有别的女人时,决然离去。在她最悲伤的时候,身边的安慰只有月凤,而月凤,也在一个晚上随着爱的男人永远的逝去了。能才是一个没有担当的人么?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给他下这样残酷的定义,然而韶华也曾给了能才一耳光,对能才歇斯底里地崩溃:“好吧,你一开口,总是想到你自己,你有没有想到—我们—我们是怎么活过来的?能才,月凤没有活下来—她死了—是我—亲手把她洗干净的—是我,替她换了衣服—是我—把她的伤口一个一个用棉花填起来—是我—替她做的--坟—那时候—你在哪里—你在哪里—你在哪里?”韶华崩溃得痛苦,泣不成声。她只是一个弱女子,在乱世微弱如飘萍,她需要一个肩膀让她可以安心,让她有所依靠,可她只有一个人去面对,面对这些残忍,这些伤痛。能才啊能才,彼时,你又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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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还是爱能才,我爱他,毕竟他也是那个时代的受害者,他让我心痛。我想看过这部作品的人没有谁会不爱他,就像没有人会否认秦汉当年的英俊潇洒(我始终认为,秦汉最美好的时候,就是在这部影片中,他和林青霞,都是最美好的时候。此间的秦汉,风度优雅远胜于《窗外》中的他,尽管那时的他更年轻。可美好这东西,向来都是与时间无关的,《窗外》里,最美好的是康南--胡奇。从头看到尾,尤其是看到结束时江雁容去台南找康南,结果看到了垂垂老矣美好不再的康南时,又引出了我连串的泪。)秦汉和林青霞,他们在片中诠释着人物,其实,或许也在诠释着自己—他们,最终也没有在一起。好遗憾,那么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

最喜欢韶华与能才在阳台上跳舞的那一段:她光着脚,踩在他的脚背上,披着他送的红披肩,拥抱着在老旧的阳台上缓缓晃动。背后是昏黄的夕阳,她慢慢的将眼前的男人都包进她的披肩里,然后在他的耳边轻声说:我们结婚吧。

这应该是他们心底最柔软的记忆,而后来,便是千疮百孔了。

滚滚红尘,红尘滚滚,在红尘里辗转,被红尘淹没。她所求的,不过是一个“家”,然而,他终究给不了。这一场乱世中的爱情,成了时代的牺牲品。

张爱玲,三毛,林青霞,沈韶华……这些勇敢的奇女子,总是为爱情心甘情愿付出全部而不计较得失。三毛的笔,写的是张爱玲与胡兰成,想的是她与荷西,演的却是林青霞和秦汉。而看的人心里也会对号入座:也许……每一个沈韶华身边都有一个章能才和一个余老板。我们都是这滚滚红尘中的一粒浮沉,飘飘荡荡直到尘埃落定时,方知所终。

亦舒说过,我们爱的是一些人,而与之结婚生子的,却又是另外一些一些人。爱,从来都是百转千回,然而生命,大概却是这般无奈罢。

起初不经意的你

和少年不经事的我

红尘中的情缘

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想是人世间的错

或前世流传的因果

终生的所有

也不惜换取刹那-阴-阳的交流

来易来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

爱与恨的千古愁

本应属于你的心

它依然护紧我胸口

为只为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

来易来去难去

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

爱与恨的千古愁

于是不愿走的你

要告别已不见的我

至今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

跟随我俩的传说

滚滚红尘里有隐约的耳语

跟随我俩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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