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每一个人都会在生命的前二十来年中的某一刻,以一种只有他们自己才能够理解的热情拥抱一个只有他们才能懂得欣赏的画面,而后那个画面中闪耀着光芒的主人公成为他(她)们第一次爱情的主角。
这种心绪以令人着迷的形式在人的心中燃起生命的第一束火光,它悸动着,奄奄一息着在人们心中燃烧,幻化为无数美好而又不切实际的憧憬。
迷恋通常在某种程度上是美妙的。它让枯燥而单调的生活有了曼妙的色彩,让空洞的笑容有所指,让人默然的心有所寄托。然而过于激荡不安的情感并不能够让这一次若有若无的爱有什么结果,通常挂在墙上许久的海报会被无趣的摘下,在手机里暧昧不清的文字意义变得不明确,记忆中清晰的画面变得模糊并且线条化,原本生动的那个人逐渐枯萎,成了一朵夹在字典里变了颜色的玫瑰花瓣。
来而无往的爱总是很难自给自足的。
如果平凡无奇的人们没有就看到那一个令之倾心一生的另一个人的话,那么他(她)很可能就娶一个各方面都还不错的女孩儿,或者嫁给一个聪明帅气的公务员,几年之后,有了自己的孩子,然后陪着对方慢慢变老。
然而幸运而又不幸的是,世人终究不是圣人,我们不能不爱上自己觉得美的东西,正如我们不能不去追求卓越的事业。这时美与卓越是不能共存于这种生活的,于是人与人之间的碰撞只有时就是一种毁灭,是轮回的一次玩笑,just a kidding…
一个学生物学的同学曾经告诉我他最喜欢的动物是荆棘鸟,那时我有听过却不了解这种鸟类,向他求解。他说:时如荆棘鸟的命运是用生命换来一支震慑天地的歌曲,它们的命运是用一生的幸福交换一场伟大的爱情。
Something to do, something to love, and somethingto hope for.
与对生活的满足有关,也与对生活的不满有关。满足是快乐,不满是期待。恰当的满足感才能提供幸福的可能性,生活只能被建立在妥协和对妥协的妥协的基础上,这几乎是一种客观规律。
但太过强烈的爱情,人们也只有无能为力的可能。渡边与直子的爱情如此纯真,以至于他们根本无力抵抗,那种玫瑰似的爱情,需要鲜血来渲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