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2010年颁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个人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
对外国人行贿罪
此罪是《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新罪名,由于刚刚实施,还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前款是指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据此可以理解为对外国人行贿是:
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以上的,应当立案。
个人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应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
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3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已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量刑标准:
根据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
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应该从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一般是指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一贯行贿,屡教不改的;为推销伪劣产品而行贿造成严重后果的;为签订假合同,骗取财物而行贿的;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而行贿的;行贿手段或结果又牵连其他多种罪行的;用国家文物行贿或者用优抚、救济、扶贫、教育等专项特定款物行贿以及用党费、团费行贿的;行贿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或者特别重大损失的;在司法机关追诉时,拒不交待罪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与受贿人订立攻守同盟的等等。
对单位行贿:
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十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三个以上单位行贿的;
(3)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达到以上标准的对单位行贿的个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对单位行贿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行贿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构成单位行贿罪的,对行贿单位判处罚金。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关于个人行贿的规定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介绍贿赂
我国刑法第392条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什么情况算“情节严重”法律没有规定。一般理解为多次介绍贿赂,为多人介绍贿赂,介绍贿赂数额巨大,因行贿造成严重后果。
介绍贿赂罪有两点要注意:
1.只有向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人员的关系人)介绍贿赂才构成此罪。
介绍向外国官方机构、向国际组织行贿,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介绍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我国法律也没有规定为犯罪。
2.自称认识法官、检察官,认识某某高干,认识某某高干的子女,可以帮助行贿,收取了某行贿人费用,但没有证据证明某法官、某高干收到此费用的,不能按介绍贿赂处罚,而按诈骗罪处罚。
我就见过自称认识李鹏的儿子、自称认识朱镕基的弟弟的,自称认识法院领导的到处都是。这些人基本都是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