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三个概念是不同的。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一般应书面申请),均称作“申请入党的人”。经党员或党小组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支委会在听取党小组、培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积极分子称为“发展对象”。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本人提出入党申请三个月后,支委会或支部大会才可讨论确定是否为入党积极分子。
2、对转入我校的其它单位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应连续性培养,可以调整。
对其它单位转入我校的入党积极分子,从转入后三个月左右,支委讨论重新确认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继续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报院党总支领取我校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表,继续培养考核,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按转入单位党组织记载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时间算起。确认不够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取消积极分子资格,经过一段时间培养,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重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从新确定之日算起。
二、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培养
1、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的人员名单书面报给院党总支,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表。
2、对每一个入党积极分子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人,本科新生党支部可以安排一个预备党员、一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人。
3、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培养制度:
1)、定期交流制度培养人至少每半年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一次,了解情况,总结进步与不足,及时与党支部进行沟通。
2)、汇报制度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支部做思想汇报。
3)、定期考察制度每学期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并认真填写考核鉴定。
4)、定期分析制度党支部每学期开学初,要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评议,每年要对积极分子资格审查一次,并将结论填在考核表中。党支部要重点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实绩,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的责任如下:
1、解释党的纲领和章程,说明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2、考察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现实表现
3、了解他们的政治历史,家庭社会关系情况
4、填写考核记实,培养人每学期认真填写考核意见。明确指出被培养人的不足和改进情况。
5、培养成熟,向党组织建议列入发展对象
三、本科生推优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过程 入党积极分子转正过程](http://img.aihuau.com/images/31101031/31050638t0143b7dc1e80278aec.jpg)
“推优”是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简称。由共青团组织实施。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半年以上的考核,方可参加推优,本人要在推优会上讲评自己,申请推优。
2、本科生入党必须经过推优,推优票数超过半数,方可有效。推优结果有效期两年。
3、新生军训后11月份推优结果,只作为支部确定、认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参考意见,原则上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应从中确定。如果此人高中时已经是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从高中时算起。此次推优结果不能作为发展党员的推优材料。
4、研究生入党没有推优,但要有导师意见。实行导师意见一票否决制。
四、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1、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要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试合格方可入党。
2、考试不合格者参加下次培训。
3、培训时间:每年3月或4月。
五、政审函调
1、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前,对家庭、社会关系等情况不再进行外调,由本人自己向党组织做出书面说明。党委根据档案材料进行政审。
2、参加过工作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在其入党前要对本人参加工作期间的情况进行调查(函调或派人调查)。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与党委协商另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