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各位关心郑恩宠案的公民:
所谓“郑恩宠案”的进程,大家都非常清楚。从判决结果和上海主要新闻媒体的相关配套舆论来看,上海官方的目标可以总结为三点:一、打击郑恩宠在上海动迁户中的威望,丑化郑恩宠在公众中的道德形象。二、再次强调上海动迁政策的合理性。三、了结郑恩宠案,扭转海内外舆论对上海的不利议论。三点目标中,第一点是直接目标,二三点则是间接目标。
我们六人都不属于上海的新闻媒体,我们不屑于对那些被暴力强奸的新闻产品发表任何评论,但是我们始终没有忘记我们是职业新闻人,始终没有忘记真实是新闻的第一要义。当郑恩宠律师面对一场无妄之灾的时候,作为亲历者,我们只有抛却个人的顾虑,站出来说出我们知道的真实。
迄今为止,上海官方对郑恩宠案的措辞始终围绕两个主轴:郑恩宠与周正毅案无关。郑恩宠因窃取国家机密而获罪。我们要指出的是:郑恩宠因周正毅案而被捕。郑恩宠获知和试图传播的并非秘密,更不是国家秘密、国家机密。
2003年5月28日以来爆发的周正毅大案,个中内情普通公民可能永远无法知晓。国内媒体中,对周正毅案揭露最为有力的当属2003年6月3日~5日《21世纪经济报道》、《财经时报》两家。其中,《21世纪经济报道》6月4日头版文章《周正毅上海地产大盘纠纷案》(东八块项目拆迁纠纷调查)的内容、思路、证据提供者均为郑恩宠律师。《21世纪经济报道》在文中将郑表达为“一位知情的前律师界人士”,该说法是郑自己的建议。郑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的时间是2003年6月3日下午4点半到7点半,当时在现场的除了郑本人,有三位文字记者,以及东八块诉讼案拆迁户方的代理人赵汉祥(赵目前避祸于外省)。6月4日下午,郑又接受了南方某著名周报记者两个小时的采访。晚上7点到10点,又接受了香港某普通话电视台两个多小时的专访。采访现场除了郑本人,有两位文字记者,一位摄像师。6月4日的两次采访,内容均为周正毅东八块项目诉讼的情况。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两次采访的成果均无法发表。
在前后三次长达八个多个小时的采访中,郑不断接到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媒体采访的电话,采访内容都围绕着东八块拆迁诉讼。6月6日晚10点左右,郑恩宠律师被捕。
从事件本身的发展逻辑可以推导出:上海当局逮捕郑恩宠最直接的原因只有一个:制止他接受海内外媒体的采访,制止他说出更多与周正毅案相关的事实。
至于郑恩宠获取和试图传给海外的所谓“国家秘密、国家机密”,我们冒着再次“触犯法律”的危险,公开讨论如下。
上海市保密局“权威鉴定”的所谓“秘密级国家秘密”:新华社驻上海某记者在采访杨浦区一动迁基地时,受到粗暴对待。此文原载于新华社内参。所谓的“机密级国家秘密”:上海某工厂工人在工厂门口静坐示威,后被警察驱散。
我们相信任何法律都是建立在常识和逻辑基础之上的。基于常识和逻辑,可以做一些推导:郑恩宠在周正毅发案之前就知道这两起事件,我们和郑的交往过程中也都知道这些事件。很不幸,在上海市保密局的鉴定公布之前,我们都有可能在人群中说出此事。现在郑恩宠因此获罪,我们六人是否也存有获取和泄露国家秘密的嫌疑?
进一步讲,如果那个受到粗暴对待的新华社记者或者参加静坐示威的某个工人通过电话或传真向海外说出了他们的亲身遭遇,是否也构成泄密?是否也触犯了法律?难道那个新华社记者冒险采访是一次出于好奇的个人体验?难道那些上有老下有小的工人为争权益静坐示威是一群孩子对大人保密的游戏?
基于常识和逻辑,郑恩获知的所谓国家秘密本身就不构成秘密,又何来窃取和泄露的可能呢?
6月6日以来,我们六人中已经有人被有关部门找去谈过话,也有人被调查和监控。为了保证司法程序能够在不受任何舆论影响的情况下进行,我们选择了沉默。10月2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来,尤其是上海各官方媒体有组织发表对郑恩宠进行人格侮辱的大批判文章以来,我们感到我们的谨小慎微只是对恣意妄为的纵容。
我们首先是普通的上海市民,因此我们非常清楚发出和强大的上海市政府不同的声音会带来怎样的后果。但是我只服从知识分子的理性和职业新闻人的良知。
郑恩宠律师落到今天的境地,是一个草根律师无畏挑战中国社会现实的结局,但这肯定不是最后和必然的结局。
我们并不指望这份声明能够为郑案带来多大的转机。我们只有一个要求:公开审理此案,让案件的审理在公正开放的前提下进行。在此前提下,我们六人愿意公开身份,集体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