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鸦”胡适之苦心 我的母亲 胡适


“老鸦”胡适之苦心 我的母亲 胡适
英才胡适

“老鸦”胡适之苦心

莫雅平

大凡杰出之人,在当初往往不为社会所容,因为他们思想超前,并且特立独行。因思想与众不同受迫害的例子很多,最著名的是苏格拉底被判饮毒酒和布鲁诺、胡斯被判处火刑。这些殉道者为思想与信仰而献身,显示了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类似于中国古人所说的浩然正气。近日读胡适1954年的文章,得知这种气概在范仲淹的《灵乌赋》里叫做“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是范仲淹关于言论的自由与谏诤的权利的宣言,折射出了范仲淹对人格独立的崇尚。而胡适特意撰文,从美国帕特里克.亨利的“不自由,毋宁死”,到范仲淹的“宁鸣而死,不默而生”,旁征博引、不厌其烦地娓娓而谈——真是煞费苦心——这无疑也表达了胡适同样的信念与追求。

胡适早在1917年便有诗歌《老鸦》,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他是引“灵乌”为同道的,诗文如下:

《老鸦》

我大清早起,

站在人家屋角上哑哑的啼

人家讨嫌我,说我不吉利;──

我不能呢呢喃喃讨人家的欢喜!

天寒风紧,无枝可栖。

我整日里飞去飞回,整日里挨饥。──

我不能带着鞘儿翁翁央央的飞;

也不能叫人家系在竹竿头,赚一撮黄小米!

这首《老鸦》是胡适有代表性的诗歌之一。虽然胡适当年的很多白话诗今天看来有单薄之嫌,但这首《老鸦》在心灵的力度方面,却足以与古今中外先贤的力作比肩。

《老鸦》可以视为胡适的心灵自画像。众所周知,乌鸦常被人们视为不吉利之鸟。人们讨厌它,因为它只会按自己的本性啼叫,不会“呢呢喃喃讨人家的欢喜”。胡适写《老鸦》,的确有夫子自道的意味,因为他当年的很多言论的确非常不识时务、非常与众不同。在中国近代文坛、政坛,他曾经非常像乌鸦:

在复古逆流横行之时,他却呼吁文学革命、实行白话诗写作;在众人为各种“主义”狂热时,他却呼吁“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在众人高叫打倒“资本主义”、“封建势力”、“帝国主义”时,他却说我们的五大仇敌是“贫穷”、“疾病”、“愚昧”、“贪污”和“扰乱”。在众人崇尚暴力革命时,他却说我们应该走逐步改良的路,从事“自觉的改革”……

诸君切莫以为胡适是在刻意抬杠,他的“标新立异”是以广博的见识与深入的思考为依据的。比如关于革命,时至今日,多数人熟悉的仍是暴力革命,不知道和平方式也是革命的一种途径。而胡适既明了暴力革命的某些缺陷(法国大革命是其典型),也深知以契约完成的和平革命的好处(英国的“光荣革命”是其典型),他相信逐步进化(evolution)才是社会的稳健进步之道,因此他反对暴力革命。虽然他的一些主张可能有点理想化、浪漫化,但他的确是一个认真地思考和践行社会变革的新文化人。

胡适其人(1891—1962),最早以倡导“文学革命”著称,是我国二十世纪二十、三十年代的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但其影响远远不限于那个时代,也不限于文学领域。他是安徽绩溪人,原名嗣穈,学名洪骍,字希疆,后改名胡适,字适之,此名与字,源自达尔文进化论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除了深厚的国学修养,胡适深受过西方文化的浸润。他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哲学博士,此外还在美国、英国、加拿大和香港获得过35个荣誉博士学位,其中包括哈佛大学、牛津大学授予的殊荣。中西合璧的学养,无疑方便了胡适变换视角看问题,其思想与众不同也在情理之中。而由于推崇前文所述的“宁鸣而死,不默而生”,胡适不时发表不合时宜的独立见解,也不足为怪。

虽然作为文化名流饮誉中外,但胡适也不时陷入困境。1929年,因他在《人权论集》中的言论,国民党党部一度曾请政府警戒他。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他可谓左右不是人:在大陆他遭到批评,在台湾他也承受着种种压力。因鼓吹多党政治,他曾遭到国民党的猜忌。虽然在公共场合蒋介石对他礼遇有加,在他去世后蒋曾送挽联赞其为:“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但是新披露的蒋介石晚年日记显示,蒋在私下里对胡适颇多谩骂之词。

通常而言,“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然而,胡适却曾在敌对的海峡两岸都遭到反对,这是发人深省的,也充分体现了胡适的人格独立。早在1920年5月5日,在给北大哲学系毕业生的赠言中,胡适便鼓励学子们做“不受人惑的人”。从青年时代起,一直到1962年去世,胡适都始终在坚持自己的独立见解。历史的风云变幻,曾使多数人变得面目全非,而胡适却始终如一,真是难能可贵。

新文化运动有两面大旗,即“民主”与“科学”。胡适是深谙两者要义的,他一生都在为这两者奔忙。胡适早年师从美国哲学家、实用主义大师杜威,西方哲学重实证的做法影响了他的思维方式与人生道路,因此凡是研究和谈论问题,他都非常注重证据与逻辑——胡适称之为“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其中蕴含的其实就是科学的精神,而这恰恰是传统的中国人所缺乏的。

中国人似乎很崇尚模糊,不求精确,比如人们常说“一柱香的功夫”。这到底是多久呢?谁也说不清。粗细不同或长度不同的香,烧完一柱的时间自然不同。即使是同样粗细和长度的香,由于空气温度或湿度的不同,烧完一柱的时间也各不相同。模糊在文学艺术领域或许有其好处,如李商隐的“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的确有一种迷蒙之美。但在其他领域,不求精确则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比如因时间的误差导致火车相撞。胡适对中国人的不求精确深有体悟,因此他作了精短却警醒的《差不多先生传》。

和很多深受进化论影响的新文化人一样,胡适当然也批判八股文、裹小脚、贞节牌坊之类落后事物,但他比很多人走得更远,因为他挖掘了中国传统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缺陷,试图从心灵特质和行为模式着眼探讨中国科技落后的原因,通过进行民族自省达到民族自强。中国道家的“无为”思想,在胡适看来过于消极、悲观。针对庄子,胡适写道:

东方的懒惰圣人说,“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逐无涯,殆已。”所以他们要人静坐澄心,不思不虑,而物来顺应。这是自欺欺人的诳语,这是人类的夸大狂。真理是深藏在事物之中的;你不去寻求探讨,他决不会露面。科学的文明教人训练我们的官能智慧,一点一滴地去寻求真理,一丝一毫不放过,一铢一两地积起来。这是求真理的惟一法门。自然(Nature)是一个最狡猾的妖魔,只有敲打可以逼她吐露真情。不思不虑的懒人只好永远作愚昧的人,永远走不进真理之门。

除了认识的问题,还有方法的问题。胡适认真考察了中国人的“唯心”倾向,对中国古人所谓的“格物致知”,他指出其致命缺陷在于:注重玄想,却忽视动手。这种缺乏实践与实证基础的“格物”,当然无法实现科学上的“致知”。胡适讲述王阳明“格物”失败的故事,旨在告诉人们,“知行合一”才可能获得科学的知识与技术,这才是改造世界、造福人类的可靠之道。故事如下:

明朝有一位大哲学家王阳明,他说,照程子、朱子的说法,要做圣人,要“即物而穷其理”。“即物穷理”,你们没有试验过,我王阳明试验过了:有一天,他同一位姓钱的朋友研究格物,并由钱先生动手格竹子;拿一个凳子坐在竹子旁边望,望了三天三夜,格不出来,病了。王阳明说,你不够做圣人,我来格。也端把椅子对着竹子望,望了一天一夜,两天两夜……到了七天七夜,王阳明也格不出来,病了。于是王阳明说,我们不配做圣人,不能格物。

假如“格物”的成败只关涉几根竹子,那倒没什么大不了。但假如“务虚”成为一种社会常态,而国民多以“动口不动手”的君子自居,问题恐怕就严重了,正如胡适所说:

东方人在过去的时代,也曾制造器物,做出一点利用厚生的文明。但后世的懒惰子孙得过且过,不肯用手用脑去和物质抗争,并且编出“不以人易天”的懒人哲学,于是不久便被物质战胜了。天旱了,只会求雨;河决了,只会拜金龙大王;风浪大了,只会祷告观音菩萨或天后娘娘。荒年了,只好逃荒去;瘟疫来了,只好闭门等死;病上身了,只好求神许愿;树砍完了,只好烧茅草;山都精光了,只好对着叹气。这样又愚又懒的民族,不能征服物质,便完全被压死在物质环境之下,成了一分像人九分象鬼的不长进民族。

胡适谈“格物”,带着几分民族自省的沉痛。他推崇通过动手解决实际问题,推崇以实证的方式寻求万物之理,因为他知道凭空玄想是虚妄的,只有动手解决实际问题才有益于改善人生——这料想也是他主张“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的心理基础之一。他撰文介绍美国发明家爱迪生、贝尔、福特等,也是想说明同样的道理。为了向国人介绍科学的思想方法,他甚至搁下“漫游的感想”的写作等工作,耗费大量精力去为旧学问作繁琐的考据,真可谓用心良苦!

在回答为什么要考证《红楼梦》时,胡适说:“我要教人一个思想学问的方法。我要教人疑而后信,考而后信,有充分证据而后信。”本想推介新学思维方法,却要在旧学的泥潭里耗费生命,这多少有点让人感到苦涩。对此,极为推崇胡适的李敖先生深感惋惜,说:“宁肯牺牲四五十条的“漫游的感想”来换取《白话文学史》的上卷,毫不考虑两部著作对世道人心孰轻孰重,这是他的大懵懂!”

除了倡导科学精神与科学方法,胡适毕生都在致力于民主事业。在他看来,以“民主”与“科学”为旗帜的“新思潮”的唯一目的,就是“再造文明”。基于这种新的理想,“平等”、“自由”、“博爱”、“人权”、“宪政”等语汇,在他的文章中比比皆是——因为这些价值观是“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前文所述的《“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便是他关于言论自由的政论之一。1929年他因《人权论集》受到当局的责难,也说明他是专制的挑战者。

胡适对民主的信仰是执着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九.一八”事变之后,当墨索里尼、希特勒、斯大林、罗斯福等政治强人各显其能时,很多“受过民主政治极久的熏陶”的人,如蒋廷黻、钱端升、吴景超、丁文江等,竟然都纷纷鼓吹独裁。而胡适却不改初衷,他单枪匹马迎战“独裁”论,在《独立评论》撰专文为“宪政”张目。独裁,依赖的是强人的个人意志,往往有个人意志凌驾于众人意志之上的危险。而宪政,是法律规范下的权力和权利的运行与制约机制,更多体现的是众人的意志,因此相对更加安全、可靠。作为荣誉法学博士,胡适对此是心知肚明的。

胡适写过不少关于“自由”的文章,《自由主义》便是其一。该文从“自由”的语义切入,先谈墨子、王充、范缜等中国的“士”为思想、言论、宗教自由所作的抗争,进而又探讨以多数人的自由意志为基础、也“尊重少数人的基本权利”的西方民主政治的演进史,其条分缕析,显示了深厚的学养。胡适对“自由”是深有研究的。在《容忍与自由》等文章中,胡适多次引用其老师布尔先生的话:“容忍比自由更重要。”他从宗教自由史、思想自由史、政治自由史的角度对这句话作了深入的阐释,拳拳苦心显而易见。

“容忍”异己的主张,与“宪政”的本质内涵结合,自然有了胡适对政治宽容的呼吁。他拥护多党政治,呼吁对反对党的容忍,等等。他成为《自由中国》杂志的精神领袖是情理之中的事。因对蒋介石和国民党的独裁作了犀利的批判,《自由中国》令当局感到恼火。后来《自由中国》社的雷震等要组织反对党,蒋介石便下令查封了杂志,并以“涉嫌叛乱”逮捕了雷震等人,结果雷震等都被判了罪。雷震案发生时胡适在美国,终生追求民主、自由、宪政的他感到案件的发生是一种耻辱,他接连说了几个“……我抬不起头来见人”。

胡适宣传“民主”与“科学”等,抽象言之是为了“再造文明”,具体而言是建设“新生活”。那么,什么样的生活才称得上新生活呢?从《略谈人生观》、《新生活》、《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不朽》等可窥一斑:胡适旁征博引,既说中国古代的“立德”、“立功”与“立言”(世称“三不朽”),又说西方的类似三价值(Worth,Work,Words);既谈个人的人格独立,又谈公民对社会的责任;既谈“小我的不朽”,又谈“大我的不朽”(即“社会的不朽”)。这样的人生观念蕴含博大情怀,予人以义薄云天之感。

新文明与新生活的实现,有赖于新人格的形成。在《易卜生主义》中,胡适通过评论《娜拉》(即《玩偶之家》)阐述了成为“一个人”的重要性。胡适说:“娜拉抛弃了家庭丈夫儿女,飘然而去,只因为她觉悟了她自己也是一个人,只因为她感觉到她‘无论如何,务必努力做一个人’。这便是易卜生主义。”那么,怎样才称得上“一个人”,对此胡适推崇的是杜威所倡导的个性主义:

(1)假的个人主义——就是为我主义(egoism),他的性质是自私自利:只顾自己的利益,不管群众的利益。

(2)真的个人主义——就是个性主义(individuality),他的特性有两种:一是独立思想,不肯把别人的耳朵当耳朵,不肯把别人的眼睛当眼睛,不肯把别人的脑力当自己的脑力;二是个人对于自己思想信仰的结果要负完全责任,不怕权威,不怕监禁杀身,只认得真理,不认得个人的利害。

纵观天下,有独立思想的人有多少呢?或许,有独立思想还不是太难,难的是为思想信仰献身,不怕监禁杀身!有多少人愿意成为信仰的殉道者呢?胡适向我们提出了一种近乎英雄或圣人的人格标准,确实是苦心可鉴——他希望全体国人通过个人自救达到民族自救!而要达到胡适倡导的个性主义的标准,国人要走的路还很长很长,就像要达到胡适理想中的宪政标准,国人任重道远一样——令人高兴的是,曾经在大陆遭到批判的胡适,其独立又独特的言论如今能在大陆出版了,这是中国进步的表现!

穷其一生,胡适都像一个执着的布道者,在以其中西合璧的学养与长年累月的深思,孜孜不倦地给自己的同胞启蒙,无论获得赞誉还是遭到谩骂,他都矢志不渝地护卫着“民主”与“科学”大旗,他是值得国人敬仰和铭记的。他苦心孤诣地说宣讲“新思潮”,旨在塑造中国人的新人格,而真正能理解他的人却少而有少。他常常微笑着面对世界,但料想他在内心是孤苦的——比如单枪匹马迎战“独裁”派时,他难免感到孤单;在雷震案发生时他感到无助,他的心曾经滴血。

胡适早年以“老鸦”夫子自道,不知是不是预感到自己的某种人生的孤苦。从他故去到现在,半个世纪过去了,如今我们翻开他的作品,发现他的声音既不像乌鸦的那么怪异,也不像鹦鹉的那么甜腻。假如非要用鸟儿来作比,我愿说他有如一只可以飞越千山万水的自由的信鸽,他的声音有如传递未来福音的先知之声。听啊,半个世纪过去了,那声音仍旧响震林岳,振聋发聩:

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2012年10月2日于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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