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军统大案之英雄无名 军统大案

陈恭澍的《英雄无名》是诸多有关军统回忆录当中的一种。

军统是个秘密组织,很长时间以来,不要说大陆,即便是在“那边”,也一直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直到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军统一些老人的回忆纷纷面世,这一层面纱才被逐渐揭去。

这其中,第一个因回忆军统而名声大噪的,自然是沈醉,从单篇的文章如《我所知道的戴笠》,到结集出版专辑如《军统内幕》;从写戴笠、写军统到写自己,如《我的特务生涯》、《我这三十年》,等等。

由于沈醉的身份和经历所限,看他写的东西,总觉得有那么点像是在写交代材料、又像是写检查。对自己,对别人,批判的色彩都比较浓厚,讲事多,及人少,许多问题的来龙去脉看不太清楚。换句话说,对历史的每个侧面,反映得不甚清晰、不够丰富。这一点,不光沈醉,凡当年蹲过“战犯管理所”的,如张严佛、如郭旭,莫不如此。

“那一边”,写军统的人更多,比较成“气候”的,如唐新的《戴笠传》、如乔家才的《戴笠和他的同志》等等。这其中,影响最大的、披露“秘闻”最多的,就是陈恭澍的这一部《英雄无名》了。

陈恭澍,生于1910年,祖籍浙江杭州,生于北京,从小随兄嫂在北京生活。

1925年,年仅15岁的陈恭澍因琐事与嫂子发生争吵,一气之下离家出走,跑到广东投身“革命”,后考入黄埔军校四期入伍生队。半年以后,延期入五期步兵科学习,1927年离校回到北平。后因工作无着,1931年,陈恭澍与几个军校同学结伴赴南京。

期间,经军校一期“老大哥”曾扩情援引,陈受到蒋介石的召见,被选入“中央军校特别研究班”学习,并恢复了在校期间被注销的国民党党籍和黄埔军校的学历。

从“中央军校特别研究班”结业以后,机缘巧合,陈恭澍结识了戴笠。当时,戴已受命筹办复兴社特务处,遂将陈送入他培养特务的第一个训练班“洪公祠特训班”学习。从此,陈恭澍这个刚刚22岁的年轻人走上了一条“杀手”之路。

此后,陈恭澍历任特务处北平站、天津站站长;军统局上海区区长。在上海任职期间,陈因被捕曾短时间地“落水”,抗战胜利以后因此入狱,后被释放,任“绥靖总队”第一大队大队长。去台后,曾任“国防部情报局”(抗战胜利以后,军统局改为国防部保密局,去台后又改为“国防部情报局”)第二处处长,1960年晋升为“陆军少将”。
(105)军统大案之英雄无名 军统大案

退休以后,经过长时间的准备,1977年,陈恭澍开始撰写回忆录,并刊登在《传记文学》杂志上。

1981年,陈恭澍《英雄无名》系列回忆录的第一辑《北国锄奸》由传记文学出版社出版,此后,陆续又出版了四辑,直到1988年,最后一辑《平津地区绥靖戡乱》出版。

在军统当中,陈恭澍并不是一个太出名的人物,各种相关出版物中,很少有提到陈恭澍的。

实际上,如果要说“军统第一杀手”的话,陈恭澍当之无愧。

从1932年参加特务处的工作,陈恭澍始终站在“行动”工作的第一线。据陈自述,他一生共策划、参与过200多起行动案件,刺杀过吉鸿昌、刺杀过张敬尧、刺杀过王克敏;这其中,还包括像“河内刺汪”这类足可写进抗日战争史的大案。而陈恭澍作为杀手的“职业生涯”,从1932年毕业于“洪公祠”、被派到北平当站长算起,到1941年10月“落水”,满打满算也就是9年时间,换言之,陈恭澍平均一个月要搞两起行动案子。

做了这么多案,之所以陈恭澍不太出名,有两个原因:

其一,陈恭澍一直干外勤,而且主要在平津和上海两地活动,没怎么在特务处和军统局本部待过(待过两次,第一次是“擅离职守”,被特务处关禁闭;第二次是刺汪失败,误中副车,回到军统局,被戴笠“冷处理”),干的又都是极其秘密的行动工作,所以大多数人都不太熟悉他。

其二,因陈恭澍曾落水成为汉奸,虽说后来又跟军统接上了关系,毕竟于大节有亏。所以,军统很多人,都耻于与陈恭澍为伍,甚至连提都不愿意提起他。

军统当中另一个高产“作家”乔家才,也写了六、七本书,其字数全加起来,比《英雄无名》要多几乎一倍。其中,提到陈恭澍的,只有一处,即乔家才于1938年离开北平时,大家给他践行:“陈恭澍兄带来两瓶外国的陈年葡萄酒”。

大家对陈的观感,可见一斑!

出于同样的原因,后来到了台湾,经常与陈恭澍来往的,也就是他早期交的几个好朋友,比如王天木、毛万里、王鲁翘什么的。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军统的老人搞了多次比较大的聚会,根本都没人请陈恭澍!

这一点,从陈写的回忆录中也可以看得出来,基本上是写自己,涉及别人、尤其是上层的情况很少,原因很简单——他不知道。

晚年的陈恭澍曾自诩为“英雄无名”——现在看起来,能不能算“英雄”另说,“无名”倒是真的。因此,陈在《英雄无名》的“卷头长白”中说:“我不想写成一部‘回忆录’,主要理由是我没有值得‘自我标榜’之处,知道我的人,都会了解这是真话。”

这话,应该说是持平之论。

在《英雄无名》当中,陈恭澍作为一个老资格的情报人员,对他所了解的国民党早期特务活动的情形,做了比较详尽的记录;对于几件人所共知的行动案件,最大限度地披露了其细节;同时,基于他自己多年来的体会,对国民党特务工作的性质、立场、指导思想、工作方法等等,也进行了分析和总结。虽然囿于其立场,在我们看来,许多地方不免有令人刺眼之处,且不乏溢美之辞及自我辩护。但总体看来,如果对事不对人,那么陈恭澍对他的经历,基本上还是做出了比较客观和中肯的反映。

比如,陈恭澍谈到“特务工作之意义”时,他说:“‘特务工作’的最大功用——在政党方面:是取得政权及巩固政权的‘先锋部队’;在政府方面:是保卫国家及抵御外侮的‘秘密武器’。‘特务工作’的特征:是不能独立存在,也不会个别存在;它是附着于一种政治形态的。明白的说,‘特务工作’只是一项政治工具,惟其利害成败,绝非属于个人。所以它的精神是‘利他’而非‘利己’的。”

在谈到特工人员素质时,陈恭澍说:“有一个特点需要指出:我国的情报工作与他国的情报工作并不完全一样;而在职类分工上也与其它分职不尽相同。因为一个特工人员的培养与遴选,必须具备四大要件,那就是:国家观念、政治信仰、牺牲精神、敌忾理念。”

陈恭澍举例说:“谈到人事升迁,在政府部门尚未确立人事制度以前,很少人重视到资历证件,况且在沦陷区或敌后工作的人,不照相、不印名片、不刻私章,甚且不用真姓名,当然更不可能持有或保留那些‘身份证明’的文件。迨至后来非此不得办理铨叙时,什么证件都提不出来,为了办理任职手续,甚至于到处磕头作揖临时再去求证明。而且往往委曲求全,弄得名实不符。”

陈说:“尽管是这样,可是多少年来却不见有人斤斤计较。想见一个献身于特务工作的人,他会视此为小节,把名利都早已看得淡了。真正能够使他得到满足的,应该是个为国家为民族所作的牺牲、奉献,和一件任务的完成。”

如果联想到抗战期间,军统一部分“地工”人员的前赴后继,不得不承认,陈恭澍的许多说法是言之成理的。当然,抗战胜利以后,军统及其后的保密局彻底沦为某一个党派巩固其统治的工具,那是另外一个问题。

书中,多次反映了陈恭澍对昔日“战友”的奋斗与牺牲的痛惜之情。

在谈到写作此书的目的时,陈恭澍说:“说到内容情节,用不着虚构,原本就动人,不仅动人,而且感人,甚或大可惊人。每一回顾,在我参加过和策划下的整个工作过程中,不知死伤了多少同志同事;拖累了多少家族亲友;殃及多少无辜的同胞。无论他们是否已经奉祀忠烈与荣获褒奖,或者是难予稽考而没没无闻,但在我个人的心目中,他们全都是应当受到尊崇的‘无名英雄’!这些人为了保卫国家,伸张正义,贡献出他们毕生的心力,乃至于牺牲了他们的生命,且不论成功还是成仁,但身后史书上没有他们的名字,其英勇壮烈的事迹更不为外界所知闻。他们生时义烈,死后寂寂,是可伤痛!”

总括起来,陈恭澍的这五本书,写得最好的,应该说是第一辑《北国锄奸》和第三辑《上海抗日敌后活动》。书中集中描写了当年多次“行动”大案的有关情况及细节。由于陈恭澍作为当事人,直接参与了策划和执行的全过程,读来如身临其境。

如陈恭澍将刺杀汉奸张敬尧评价为:“回顾全局,本案的顺利完成,既没有牺牲,也没有失误;不曾连累人,也不曾辜负人。真是一件至善至美,全须全尾的佳构。此后十年中,在我指挥下的两百多件次的行动破坏工作中,像这样完美无暇的,可就再也没有了。”

“行动人员初试啼声之作,最值得钦折的,端在我们的工作同志冒险犯难,不惜牺牲,与乎同仇敌忾,奋勇除奸的精神,无不发挥到了极致,眞是霹雳震惊,中外刮目。

如陈恭澍回忆刺杀汉奸王克敏的情形时说:“先是运用内线智取不成,乃决定强行武装袭击,务在歼厥渠魁。这也是工作同志们最勇敢、最壮烈的一次表现。还记得当日气候恶劣,眞是飞砂走石,天昏地暗。我们在对方警卫森严,枪林弹雨之下干了一场强攻硬拼的狙击。”

到了晚年,一生从事秘密工作的陈恭澍,很坦率地交代了自己的心态:“我这一辈子,大半生活在惊涛骇浪之中。虽然积年累月,不分昼夜的经常处于紧张状态,可是始终做不到处变不惊的镇定功夫。一直到今天,每听嘭嘭敲门声,铃铃电话响,明晓得不会再有人来逮捕我,也不会再有工作上的噩耗传来,可是仍然禁不住为之一震,好象是有了习惯性,改都改不过来了。”

陈的回忆,最令人失望的,应该是第二辑《河内刺汪始末》。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前后,“河内刺汪案”的许多细节还不为人所知,大家都以为,陈恭澍的书出了以后,真相总该大白于天下了。

孰料,看过《河内刺汪始末》以后,给人的感觉,不但没能“为史学家提供信实的资料”,反而让我们这些“好奇者”,更加觉得“河内刺汪”这件事,实在是太令人莫测高深了。

这不奇怪,陈恭澍是职业特工,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他把握得很清楚。陈恭澍说:

“书中所记载的,都是二、三十年代所发生的事,有的根本不为局外人所知而渐就湮灭;有的却曾轰动一时,惊传四方;而实事真情,在当时乃至其后若干年,由于影响深远,牵涉广大,依然被列为机密。即使外间有所传闻,仍属一鳞半爪,迥非全局真相。到了现在,人已事过境迁,就是公诸于世,无论是对国家、对民族、对团体以及对个人,都不会产生不良的后果,倘若仍有什么需要保留之处,自当以国家利益为前提,必把握一定的分寸,不致稍有差池。”

另外,围绕着汪精卫变节的前前后后,国际、国内各派政治势力的“折冲樽俎”、波诡云谲,也不可能是陈恭澍这等角色、所能够完全明瞭的。

在《英雄无名》当中,陈恭澍写得最为用力的,是第五辑《平津地区绥靖戡乱》,查阅了许多资料作为背景,以加强说服性,结果反而弄得支离破碎,毫无可读性。

陈恭澍曾经标榜:“书中所记述的事实,绝无意于对以往的错误和缺失,作任何的掩饰。”“在写作态度方面,为了存真,为了对历史有交代;是什么,说什么,该怎么说就怎么说,不用雕琢文饰,更不敢挟私贬抑或故意抬举谁,是非功过自有公道,无须假托影射。”等等。

其实,陈恭澍这话说的并不完全实事求是,在第四辑《抗战后期反间活动》中,陈将自己的落水辩称为“反间活动”,并说:“如果用忍辱偷生这句话来形容这段过程,我不承认也不行,可是事实上并不尽然,因为其间的确有些个意想不到的境遇。”

陈说:“不久之后,尚在囚羁之中,我和汪伪政权‘特工总部’的头子李士群交了朋友,是他说服了我,还是我争取到他?局外人无妨各说各话,但我自己知道,是我利用了他的政治野心,并针对他的彷徨不安进退失据的处境,诱使他接受了我的远大之计。”

当然,陈恭澍后来确实又与军统接上了关系,这是事实。然而,“远大之计”是什么,究竟利用汪伪特务头子李士群做了哪些有益的事情,陈却说不出来。

同时,对于这段经历,尽管陈恭澍声称“局外人无妨各说各话”,大有一副“公道自在人心”的劲头,但在陈的内心深处,这段汉奸生涯绝对是其永远的“痛”。

抗战胜利以后,当陈恭澍担任“0760部队”大队长时,他曾回忆说:

“每逢集会,大家都穿得整整齐齐,以服式分,军服和警察制服最多,中山装和西装次之。有一次正赶上是国庆节,不期然,我在他们的身上看见了一样东西,这又使我大受刺激!原来有些人在他们所穿的制服上,别着一两排五颜六色的‘勋标’,其中有一节‘胜利纪念章’,是表彰抗战有功的,我看在眼里,辛酸在心头,为什么?因为他们有而我没有。”

陈恭澍当过汉奸,抗战之后,差点就给枪毙了,他当然不可能有“胜利纪念章”。

陈万分痛悔地说:“想到抗战,我的确也出过力,就是事到临头舍不得一死,不仅应该得到的得不到,而且落得个终生不名誉。这怎么能够叫我在众家弟兄面前抬得起头来。少一颗纪念章,原是小事,算不了什么,可是烙在身上的疤痕,将永远挖不掉。”

直到晚年,陈恭澍在回忆旧“袍泽”的时候,依然充满自责地说:“一生荒唐,不才就是笔者。天照应,该死不死留下这条命。现在什么都不干,一心一意的写下这部‘英雄无名’。”

为避免自吹自擂之嫌,陈恭澍再三说:“至于叙事用第一人称,是为了便于行文,如果要打个比喻的话,我只不过是一条钉书的线而已。”

其实,在大历史中,我们每个人,又何尝不是“一条钉书的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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